魯提轄打死鎮關西後,逃上五台山當了和尚,取法名智深後,有一段家喻戶曉的吃狗肉、大鬧文殊院的事。和尚是不可以吃肉的,魯智深吃肉自然是不允許的,但是,作者寫他所吃的偏偏是狗肉,而不是牛肉、豬肉、羊肉。
這絕不是隨意選種肉讓魯智深吃吃的信手拈來之筆,而是有深意在其中的。
《水滸》第四回"趙員外重修文殊院,魯智深大鬧五台山"中寫,魯智深因吃酒已經鬧了一回事,被長老教訓了一頓,"一連三四個月,不敢出寺門去"。這日下山打了根禪杖,回來時,看見了酒家。智深吃了十來碗酒,問莊家:"有甚肉,把一盤來吃。"莊家道:"早來有些牛肉,都賣沒了。"魯智深猛聞得一陣肉香,走出空地上看時,只見牆邊砂鍋裡煮著一隻狗在那裡。智深道:"你家現有狗肉,如何不賣與俺吃?"莊家道:"我怕你是出家人,不吃狗肉,因此不來問你。"一來二去,智深吃了許多酒,"剩下一腳狗腿,把來揣在懷裡"。
魯智深要肉吃時,那莊家明明知道出家人吃不得肉的,但倒退了一步,說:"早來有些牛肉,都賣沒了。"但家裡煮著狗肉的事卻不肯提,雖然看這僧人不是正路子,也沒有提防魯智深會要狗肉吃。當智深問到時,莊家說:"我怕你是出家人,不吃狗肉,因此不來問你。"莊家的話,說著隨意,卻與佛教戒律有關。
佛教經典以狗喻貪婪、忌妒、爭鬥等惡行。《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中說:"苾芻食狗肉,為狗所吠,佛言不食狗。"南朝宋、梁,朝廷下詔令,禁食狗肉。武則天時曾下令禁食狗肉。宋朝也有了國家禁止屠狗的法令,違犯者要處以極刑,《燕翼貽謀錄》記:"淳化二年閏二月己丑,詔曰:屠狗以食,犯者定行處斬。"《折獄龜鑒》載,包拯知揚州日,有民屠狗,斬以示眾之事。佛教嚴"五葷"之戒,狗肉為首。
可是這個魯智深不但自己吃狗肉,而且回到寺院,拿出狗腿,"扯來便吃","眾僧看見,便把袖子遮了臉……遠遠躲開"。見和尚用兩隻袖子遮了臉,智深"把他劈耳朵揪住,將肉便塞"。
魯智深如此吃狗,如此大鬧,是犯了佛教的最大忌諱。作者如此寫,正是為了突出魯智深不能容忍一切約束的豪放性情,與此前此後他的行為相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