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這個人名氣很大,不管是用什麼方法評選,還是誰來演繹這《水滸傳》,潘金蓮都一定是「女一號」。不過,這個女一號卻是一個反面角色,是一個「蕩婦淫婦」。不知作者是不是覺得潘金蓮死了還不夠解恨,於是又弄出一個姓潘的女人來,讓楊雄零碎地割了她才算洩了心中之氣!不過,分析一下二潘的「淫蕩」,兩人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尤其是殺他們的人,這區別就更加明顯。梁山泊一百零八人,個個都是 「英雄好漢」,可是看看楊雄、石秀殺潘巧雲,那只是一個殘忍,既不英雄,也算不上好漢。古代死刑有很多種行刑方法,楊雄是一個劊子手,他殺的人應該不在少數,他應該知道,像潘巧雲這種「罪」,值得他用割舌剜心這種方法處死嗎?再回過頭來看看二潘所形成的後果,難道說潘巧雲真的該殺嗎?
潘金蓮殺死了武大郎,潘巧雲並沒有殺死楊雄的主觀意圖
武大郎之死,說起來是王婆、西門慶和潘金蓮三個人共同作案,但潘金蓮在其中起到了最關鍵的作用。武大郎來到王婆茶肆捉姦,西門慶嚇得「鑽入床底下躲去」。潘金蓮一邊頂住了門,一邊用話刺激西門慶,正是在潘金蓮「分明教西門慶來打武大」的言語示意下,西門慶才撩起腳來踢傷了武大郎。而平常,潘金蓮和西門慶偷情來往,都是走的後門,他們完全有機會通過這道門走脫一人,不被「捉姦捉雙」。武大在家養傷,說出了弟弟武松,回來饒不了他們,潘金蓮並沒有害怕,而是到王婆這兒,「一五一十,都對王婆和西門慶說了。」在王婆說出來要用毒藥毒殺武大郎的時候,潘金蓮始終沒有發言,但這並不是說潘金蓮沒有拿定主意殺還是不殺,而是她仔細地聽這個殺人過程該怎樣實施。所以,當王婆說完武大死後後事該如何辦理時,潘金蓮說的是:「好卻是好,只是奴手軟了,臨時安排不得屍首。」而實際情況也是如此,是潘金蓮一個人實施的毒殺武大郎的過程,其他人並沒有給她當幫手。
潘巧雲和和尚裴如海開始只是兩情相悅,這當中有個原因,楊雄和其他梁山好漢一樣,於女色上不是十分要緊,再加上一個月倒有二十幾天值夜班不在家,這就讓潘巧雲寂寞難耐。利用還願的機會,兩人勾搭成奸,這裴如海不甘於這「一夜情」,還想著以後經常的「恩愛快活」。於是,潘巧雲出了一個主意,等楊雄不在家的時候,就在後門外擺上一個香桌,看到這個香桌,裴如海就可以放心大膽地來和潘巧雲幽會。為了不出現意外,這邊潘巧雲收買了丫鬟迎兒,那邊裴如海收買了報曉的胡頭陀。迎兒擺上香桌,那意思是裴如海可以來了;胡頭陀敲木魚,是告訴裴如海該離開了,不要睡過了頭,以免被人撞見。這事情早就被楊雄的結義兄弟石秀看在眼裡,他告訴了楊雄,楊雄酒後說漏了嘴,酒醒後質問潘巧雲,卻被她倒打一耙,說是石秀調戲自己。
按理說,這件事情已經暴露了,潘巧雲應該採取措施才對,但楊雄攆走了石秀,潘巧雲只是繼續和裴如海來往,並沒有涉及如何對待楊雄。只不過是楊雄自己認為「久後必然被你害了性命」,又在石秀的誘導催促之下殺了潘巧雲。潘巧雲會不會久後害了楊雄性命呢?這不好說。假如殺了楊雄,潘巧雲再和裴如海成為夫妻,至少還有兩個障礙:一是裴如海的和尚身份,二是潘巧雲還有父親潘公。裴如海是報恩寺的闍(she)梨,是一種有地位和尚,要想還俗結婚很難。古代女子嫁人,是要經過父母之命的,潘公會把女兒嫁給這個和尚嗎?潘巧雲原來的丈夫是薊州府的一個押司,死後再嫁成了楊雄的妻子。楊雄本來是隨著堂兄到薊州府來的,因為哥哥沒有了,才在新任知府的推薦下擔任了兩院押獄兼劊子手,看來已經沒有了父母兄長。潘公敢於公開在家裡讓女兒做「功德」悼念前夫,說明這個家是他說了算,潘巧雲再嫁也應該是他來做主。有了這兩大障礙,潘巧雲和裴如海會起殺念嗎?當然,「姦夫淫婦」殺人是不會按常規「出牌」的,不過至少潘巧雲到死還沒有動過這個念頭。
武松是兇手得不到懲處殺人,楊雄是姦夫被殺後再殺人。武松殺潘金蓮,儘管為古今法律條文所不容,但總是有一點讓人理解的成分在其中,這就是為兄長報仇。武松出差歸來,回到家卻得知哥哥已經死了,而走的時候,哥哥並沒有得什麼病。武松找到了證人證據,將潘金蓮告上了縣衙,卻因為縣官得到了西門慶的好處,不受理這個案子。武松無奈,只得在哥哥家裡私設公堂,審問王婆、潘金蓮,在得到了兩人的口供後,將潘金蓮殺了,然後到獅子樓殺了西門慶。在武松審問的時候,潘金蓮也曾經告饒過,但是武松並沒有許諾不殺潘金蓮,而只是大喝一聲:「淫婦快說!」武松這個人光明磊落,殺人後並沒有選擇逃跑,而是選擇自首,甘願坐牢。也正因為如此,陽谷知縣、東平府尹都同情武松,因而把這個罪名判得輕了。而這種敢作敢當的行事風格,也得到了讀者的認可。
楊雄則不同。裴如海死了,這事情應該告一段落。官府也有結論,說是和尚和頭陀幹不法之事,「相互殺死」。楊雄雖然「心裡早瞧了七八分」,但他「又不曾拿得她真奸」,按理是不該殺也殺不了人的。石秀為了徹底洗刷自己的是非,給楊雄出主意,也說:「把這是非都對得明白了,哥哥那時寫一紙休書,棄了這夫人,卻不是上著?」古代這通姦案子雖然判得很重,甚至在自己家族裡都有致命的處罰,如沉江等,但前提是必須捉姦捉雙,也就是石秀所說的 「拿得她真奸」,否則,這人就沒辦法殺。實際上,石秀的這個主意的確是「上著」,裴如海已經死了,姦夫得到了懲罰,再把潘巧雲給休了,楊雄既保住了自己的臉面(外人不知他戴著綠帽子),又懲罰了這雙「狗男女」。這種例子是有的,閻婆惜背著宋江和張文遠來往,宋江自始至終都沒有追究張文遠,何況石秀已經懲罰了裴如海。楊雄還有一個不是好漢的地方,他已經答應饒潘巧雲不死,但在潘巧雲供述了自己的姦情過程以後,他還是把潘巧雲給剮了,這不免有點兒說話不算話的嫌疑。這也是他不如武松的地方。
這樣看來,潘巧雲和潘金蓮還是有所區別的,在姦夫已經得到懲罰的情況下,潘巧雲是可以不死的。那麼,潘巧雲為什麼最後還是被殺死了呢?這有兩個原因。一是宋江有個無形的「投名狀」,自己找上門來想入伙的人必須要有這個「投名狀」。假如楊雄不殺潘巧雲,晁蓋要殺了楊雄,宋江很可能不會給他講情。二是那個時代要潘巧雲這樣的人去死。男人可以妻妾成群,還要去妓院吃花酒泡女人,女人卻只能從一而終。當林沖娘子只能以死來守住自己的清白之身時,潘巧雲這樣的人還能讓她活在世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