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施政怪圈 感到孤立就濫殺結果更孤立

崇禎十六年底(1643年),張獻忠在長江中游的荊岳地區面對李自成部和明軍左良玉部兩大軍事集團的擠壓,感到難以支撐,遂進軍四川以圖自保。崇禎十七年(1644年)春,張獻忠率軍以「澄清川岳」為旗號,進軍四川,八月攻克成都,並親自率軍將李自成的勢力逐出川北。是年十一月十六日張獻忠在成都正式稱帝,國號為大西,年號為大順,改成都為西京,以部將孫可望「節制文武」,桐城諸生汪兆麟「總決諸事」,並且對部將加以分封。

身居權力之巔的張獻忠開始為他的王朝謀劃了,他沿用明朝舊制,設內閣、六部及各院監寺科道各衙門,四道設學院四員,取士察吏。出於維護政權的需要,張獻忠注意招降和吸納前朝的官吏文人,委以高官,這取得了部分地主官僚的支持與合作。並開科取士,取得了部分熱衷功名的知識分子的支持。「獻設科取士,中鄉試者八十人,會試者五十人……榜、探皆具。」對於科舉取來的知識分子,張獻忠也授以官職,「又配知府以游擊,知州以都儉,知縣以守備,皆以偽科所取文武進士、舉人為之」。通過招降和科舉,大西政權在初期確曾吸收了部分知識分子的加入。對於願意歸順的前朝官吏張獻忠並沒有從一開始就使用暴力手段,「獻忠懸偽職以待鄉紳,設科舉以待監生舉人。其初固無意於屠儒也。」

從這些職官的設定來看,張獻忠是有意要走一條割據一方立國自保的道路的,正如他在派人招降重慶官員時所說:「暫取巴蜀為根,然後興師平定天下」。

在四川建立了政權的張獻忠已然身處權力之巔,但是對於如何在四川才能長久立足,張獻忠和他的部下顯然缺乏經驗和耐心,以致舉措多端失調招致反抗,然而此後張獻忠彰顯出了人性之惡,走上了一條以暴易暴恣情濫殺之路。

一、對拒絕合作的地主官紳文人給予極其嚴厲鎮壓

大西軍進入四川以後,要求轄區內的居民必須順從大西政權。對於不合作的,常常給與極其嚴厲的懲罰。張獻忠率大軍長驅入川,以為這些知識分子必定會望風歸順,憑一紙檄書足以讓他們俯首聽命,因而除了武力,他沒有用別的策略來緩和他與前朝士紳們的對抗,「搜求仕宦及起送衛所世職,皆殺之」。僅僅在《蜀龜鑒》一書中,我們便看到如下事例:「致仕按察祖浩正衣冠,罵賊以死;致仕大理寺正王秉乾罵賊死;新繁諸費經世與賊將有舊,欲官之,以堅辭見殺;漢州諸生陳元鵬,賊執不屈死;舉人江禹澤妻陶氏偕婦張氏攜手罵賊死;諸生劉昌祚以不屈死……」張獻忠及其農民軍所採取的極端措施非但沒有使矛盾平息,反而將之激化。張獻忠本人的偏激情緒是導致這種無辜濫殺的直接原因。張獻忠作為大西軍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如果不是一開始就進行肉體消滅,而是採取一種緩和的策略,相信情況會好得多。

二、實行恐怖統治

張獻忠進入成都以後,為了盡快穩定秩序,實行了嚴密的軍事管制和特務統治。根據《蜀難敘略》記載:「城門出入,必有符驗登號甘結,犯則坐死者甚。眾入城者面上猶加印記,若失之,則不得出,其後惟聽入而禁出矣。」同時對城內居民還實行特務統治,廣開告密之法,派人潛伏探查民間言論,「兩三偶語,或夜中燈火,及夫妻子女語言間稍涉不吉,若未平、不穩、斷絕、死敗之類,次日並左右鄰里十家皆斬之……其有不及報,而為他處發覺者,則並查事人亦誅之……」同時,張獻忠還立剝皮、連坐之類的酷刑,其刑法尤為殘暴,近乎變態。對行刑者,如果「剝未畢而死」,就連行刑者也一起給殺了。「凡有犯,始杖百笞千,次重割耳鼻,次重斷手足,次斬,次凌遲,次割如鵝眼大,以五百刀為限,數滿釋之,極重剝皮……」刑法如此苛嚴,讓人難免對這個農民政權望而生畏。在登基為帝后,張獻忠也大肆推行封建帝王的避諱之舉,「凡碑碣坊梁以大明、大順紀年者誅。及一方文字稱謂有誤及獻忠一字者十家連坐」。

這些措施目的雖然可以理解,但卻打上了恐怖的烙印,讓人不寒而慄。這對於剛剛誕生的新政權來說是極其不利於爭取人心的,就連普通的老百姓也難以對這個農民政權產生認同感的。

三、專制暴虐,恣情濫殺

對於不願歸降的地主鄉紳張獻忠毫不留情地給予鎮壓,但是對於已經歸順並在大西政權裡擔任職務的知識分子,張獻忠也不信任,常常恣情濫殺。「凡內外各偽文武官,偶有小過輒斬之。重則剝皮,實以稿而衣冠之。」《蜀碧》記載:擔任張獻忠大西政權的高級官吏,如右丞相嚴錫命,家住在綿州,張獻忠路過那裡,「見宅第壯麗,即命斬之」。禮部尚書江鼎鎮,「以郊天祀版不敬」,被杖責百下而死。兵部尚書龔完敬「以道不治,剝皮死」。這些高級官吏偶有小過即被誅殺,中下級官吏被誅殺的就更多了。其部將孫可望引兵從漢中還成都,有部分官員前往郊外,「連名狀迓之於郊,獻忠怒其沿前朝陋習,按名棒殺者兩百」。「忽一日殺從官三百」,有人勸誡他不要殺得太多,張獻忠說「文官怕沒人做耶!」「祭酒某生辰,以受諸生儀一百錢,論死」。夾江生員王志道能一筆寫出一個斗大的「帥」字,張獻忠即說:「爾有才如此,他日圖我者必爾也!」於是便殺了他來祭旗。如此情形之下,人人自危,有誰還能安心的為大西政權效命。張獻忠所展示出的不是一個農民領袖的風範,而更像是一個居於權力之顛的暴君。

張獻忠的科舉取士也是帶有強制性的。如果不去參加,要受到極嚴厲的處罰,「妻子沒入營,十家連坐」。

考試之後,「已中者不得寧家,未中者不得在鄉居住,以為秀才在鄉造謠生事,並家眷盡驅入城中,十人一結,一家有事,連坐九家」。這樣手段實在是殘暴至極,難以安撫人心。張獻忠的所謂科舉考試只是機械的模仿自己敵人(明朝)的做法,並無通過科舉考試選拔人才以重用的打算。其稱帝前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舉行三次考試,雖有急需用人的現實需求,卻也說明他對科舉之事並不是很慎重,無所謂章法,隨意且充滿血腥味。《蜀碧》引《寄園寄所寄》說張獻忠開科取士得武狀元張大受,「年未三十,身長七尺,頗善弓馬……儀表豐偉,氣象軒昂」。張獻忠見後喜不自勝,賞賜金銀器皿並美女、田宅、家僕。然不到三天張獻忠便對臣下說自己太喜歡這個狀元了,喜歡得一刻也離不了,竟然派人去把這位新科狀元並其賞賜的美女、家僕一併賜死。張大受死得不明不白,其實也正說明了張獻忠的荒謬暴虐,人性之惡也彰顯無遺。

四、經濟措施的空白

張獻忠率幾十萬大軍入川,其後勤供給問題便顯露了出來。以前的流動作戰中,可以通過劫掠地主富商家的資財來補充軍需。在進入四川後,張獻忠的經濟舉措是一片空白。如同李自成在北京的「追贓助餉」一樣,大西軍在四川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幾十萬大軍和各級政權的消費,基本上依賴沒收和打糧。「籍富民大賈,飭各州群籍內富民大賈,勤輸萬金,少亦數千斤,事畢仍殺之」。

《蜀碧》也記載說:「又拘紳袍富室大賈,罰餉銀皆以萬計,少亦數千,不問其力足否,事甫畢,則又戮之如初。」劫掠完了也就罷了,張獻忠卻還要殘忍的將人殺害。同時還派軍隊四出打糧,《蜀亂始末》記載:「獻賊每五日十日發人采糧」。這樣的舉措對於一個要求穩定的政權,不僅不利於恢復和發展社會生產,而且必然導致生產的萎縮和停頓。如此強盜作風,怎能不讓人深惡痛絕!

身居權力之巔的張獻忠在統治策略上屢屢失誤,將自己和四川各階層對立起來了。他的殘暴統治激起了民眾的反抗,「逆(張獻忠)殘暴日甚,人知必死,凡有險阻,皆舉義旗」,「起義兵斬偽令者所在皆是」。殘明武裝如川南揚展部、川東曾英部也對張獻忠施予了巨大的軍事壓力,張獻忠幾次派兵作戰都沒能取得勝利,反而損失巨大,「由是獻賊圖霸之心盡隳,剿民之心愈切」。在地主階級的對抗面前,張獻忠用地域概念代替了階級區分,把部分四川官紳的敵對行為,反而以為是「蜀人德不知懷,威不知畏」,「是惟盡誅之,始不起義爾。」從而走上了一條以暴易暴的道路。「蜀人自我得之,自我滅之,不留毫末貽他人也」。「令閉郡邑城門,悉行斬戮」;「屠成都民於中園」;「沉金銀於江」;並且詐稱開科取士,將生員士子聚集成都青羊宮,然後殺害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約五千人以上)。甚至對自己的部下也「惡其黨太多……欲汰(殺害)之」。「其殺鰍奴死,雪鰍死,貫戲死,刳腹死,邊地死,士盡矣!及匠傭,及婦女,及僧道,及兵卒,人盡矣!及犬牛,物盡矣!又焚其殿,碎其砌,毀其屋,堙其井,平其城,二年之間,骨積成莽,血流成渠」,在張獻忠施政的後期,出現了一種惡性循環的傾向:他越是感到孤立,就越發變得猜疑暴戾;而越是猜疑暴戾,就越發導致他良莠不分的濫殺,使自己更加孤立。張獻忠獨處於權力之巔,他的慾望如同山巔滾落的巨石,無人可以阻止,於是他的人性之惡也就隨心所欲的彰顯出來。

張獻忠在四川「繼續進行了兩年的恐怖統治,使人口和資源銳減。1646年底,在四川作為一個基地被消耗殆盡後,張獻忠開始向陝西進發,企圖與清軍爭奪西安。」在北上的途中,張獻忠不幸中箭身亡,大西政權也就隨之土崩瓦解。

總之,身處權力之巔的張獻忠在四川的統治沒有給任何一個階層帶來好處,他身上彰顯出來的人性之惡,是使其在四川無法立足以及使得四川這個天府之國在不間斷的戰亂中變得更加殘破不堪的重要原因。當一個喪失理性的人居於權力之巔時,他所能展示出的只是無比巨大的破壞性。

《張獻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