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明珠是清康熙年間最重要的大臣之一,後來卻因為朋黨的罪名被罷黜職位,後雖官復原級,卻在也受不到重用了,最後鬱鬱而死。
明珠個人魅力非同一般,他精通滿漢文化,做事幹練,對人熱情,能言善辯、正直不阿(早年),不惟權貴而又忠貞不虞,所以才能在康熙如此一代名君下仍有如此作為,歷任邢部、兵部、吏部、禮部尚書,而後在「相位」二十載。
納蘭明珠,是滿州正黃旗人,家族雖為清之望族葉赫氏,卻幾乎沒有從中得到什麼好處,葉赫氏在康熙年間益以沒落,明珠也僅僅從其父繼承到侍衛名而以,從此靠其雙手打下一片天地。明珠之岳父乃多爾袞親弟英親王阿濟格,此人戰功無數,但狂妄自大,自多爾袞死後繼續無法無天,順治為除此大患,將其與已得親王爵的三子賜死,得公爵位的二子削爵,其餘人一律扁為庶民。明珠與其女的婚姻,非但沒有給他絲毫好處,還給他的前途帶來了那麼一些黑暗。但納蘭明珠始終是個璀璨的明珠,黑暗終究是掩蓋不住光芒的。
明珠之罪名雖為朋黨,但其的忠心卻是可鑒的,他對清王朝付出了幾乎一切,但在位及人臣之時,卻了為了家族復興留下了永久的罵名,也成為了他永久的痛。他在三藩做大,毫不顧及自身,毅然上書議撤三藩,為收復台灣更以身入虎口,為抗擊外敵,深入敵區,做為一位文官,是不易的,做為臣子,是盡忠的。而其能力還不僅僅在此。
納蘭明珠初任雲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內務府總管,四任弘文院學士,五任加一級,六任刑部尚書,七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八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經筵講官,九任經筵講官、兵部尚書,十任經筵講官、兵部尚書、佐領,十一任經筵講官、吏部尚書、佐領,十二任加一級,十三任武英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佐領、加一級,十四任今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佐領、加一級,而後更賜三眼花翎,在「相位」二十載,其能力可見一斑。
納蘭明珠憑借自身的勤奮和才華,從一名普通侍衛成長為武英殿大學士兼太子太傅,成為權傾一時的朝廷重臣。官居內閣十三年,納蘭明珠在議撤三藩、統一台灣、抗禦外敵等重大事件中起到積極作用,同時又獨攬朝政、貪財納賄,並與另一重臣索額圖互相傾軋,最終被參劾倒台。納蘭明珠一生經歷榮辱興衰,但失勢的結局並不能掩蓋他一代權臣的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