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之死加速了明朝的滅亡?袁崇煥熟知明史的人,可能都有一種感覺,明朝並不缺少忠臣清官,也不缺少治國良臣,更不缺少禦敵良將,但由於崇禎的凶暴與多疑、懈愎,讓這些忠臣良將一個個成為刀下之鬼,而倖存的人只能選擇閉口不言,不敢有不再有良策義舉。可以說,崇禎皇帝本來是有機會、有可能成為大明的中興之主,但他沒有把握住挽救自己也挽救明朝的機遇。袁崇煥之死,無疑就是崇禎失去機遇的最好代表。
袁崇煥,祖籍廣東東莞。明萬曆中進士,從政之初,任福建邵武知縣。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袁崇煥任兵部職方司主事。明朝後期,後金不斷侵擾明朝邊境,袁崇煥深感其辱,於是單騎出關考察關外形勢,回到北京後,袁崇煥自請守衛遼東。天啟六年(公元1626年),努爾哈赤率軍攻打袁崇煥守衛的寧遠城時被炸死,袁崇煥升至遼東巡撫。袁崇煥為人正直,因為不肯投靠魏忠賢宦官集團,被宦官彈劾,從而被撤職。
崇禎皇帝登基之後,為了解除後金對明的邊境壓力,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皇太極親率大軍避開袁崇煥的防區,直逼北京城下。袁崇煥得知消息後率部星夜馳援京師,迫使後金軍退回關外。金軍撤退後,剛愎自用的崇禎皇帝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反而將袁崇煥逮捕下獄。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袁崇煥被處死於西市。
《明史·袁崇煥傳》說:「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說得更為確切:明朝有兩個太監被後金軍俘虜去以後,被關在金營裡。有天晚上,一個姓楊的太監半夜醒來,聽見兩個看守他們的金兵在外面輕聲地談話。一個金兵說:「今天咱們臨陣退兵,完全是皇上(指皇太極)的意思,你可知道?」另一個說:「你是怎麼知道的?」一個又說:「剛才我就看到皇上一個人騎著馬朝著明營走,明營裡也有兩個人騎馬過來,跟皇上談了好半天話才回去。聽說那兩人就是袁將軍派來的,他已經跟皇上有密約,眼看大事就要成功啦……」姓楊的太監偷聽了這番對話,趁看守他的金兵不注意,偷偷地逃了出來。他跑回皇宮,向崇禎帝報告,崇禎先是逮捕了袁崇煥,八個月之後以謀反罪處死了袁崇煥。皇太極的反間計漏洞百出,這八個月裡如果崇禎皇帝仔細地查證,事情一定會大白於天下,但是袁崇煥還是被處死。這除了皇太極反間計得逞之外,還有更深的原因。
首先是袁崇煥失去了崇禎皇帝的信任。崇禎皇帝與歷史上的亡國之君比較起來,可以說並不是那麼昏庸,甚至「即位之初,沈機獨斷,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無論是朝野大臣還是平民百姓,都對他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但是,崇禎皇帝卻是一個多疑刻薄、剛愎自用的皇帝。崇禎皇帝即位的時候,大明王朝內部被魏忠賢閹黨集團搞得一團混亂,派別林立,同時後金的軍事力量不斷騷擾明朝邊境,甚至能長驅直下威脅北京。立志有所作為的崇禎帝不禁「臨朝浩歎,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僨事」。對那些他抱有很大期望的大臣,他先是授以大權,而如果他對這些大臣失望,便切齒憤恨,必殺之而後快。因此崇禎皇帝在位17年,所殺的大臣不計其數,其中總督有7人,巡撫有11人。內閣重臣更頻繁替換,先後用了近五十人。
崇禎皇帝起初對袁崇煥是非常信任的。4月他即位後,7月他就召見袁崇煥,咨詢平定遼東的方略:「你不遠萬里應召來京,忠心耿耿,義勇可佳。希望你把平定遼東的方略,詳詳細細地稟奏上來。」袁崇煥回答道:「平定遼東的方略已經全部寫進了奏章。臣受到陛下的寵愛,感激涕零,我請求能夠得到皇上恩准,我受命在外的時候,可以根據遼東情況斟酌處理平遼大事。如果能夠得到皇帝的恩准,臣冒昧地認為,我用五年時間就能夠全部恢復遼東疆域。」崇禎皇帝非常滿意袁崇煥的答覆,對袁崇煥許諾說:「如果你能夠恢復遼東故土,我不會吝惜封侯的獎賞,你對朕盡心盡力,你的子孫也會因此受到獎賞!」袁崇煥出關時領有480萬遼餉,其中米180萬石,另發內帑120萬、鎧甲40萬具,紅夷大炮10門,其他弓箭軍械無數。到任後,他立即加強防守,準備收復失地,安撫流亡平民。同時裁汰軍隊,試圖練出一支精兵,並將薊州精銳部隊充實到遼東防線。
實際上,此時的遼東邊境上後金在軍事力量上已經佔據了優勢,袁崇煥的許諾僅僅是為了安慰年輕的皇帝,但是崇禎皇帝卻信以為真。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春,蒙古部族發生大饑荒,請求開放邊境貿易,於是袁崇煥上奏要求開放市場,試圖通過稅收來資助軍隊,從而減輕朝廷的軍餉負擔,但崇禎皇帝發佈詔書斥責說:「你與蒙古貿易,這不是明擺著拿物資資助賊寇嗎?這怎麼能容許?」袁崇煥對此不以為然:「關外市場貿易,只允許用米布交換柴草,違禁物品,依法嚴禁,而且他們保證不與賊寇(後金)相通。他們都說:『家中空空如也,如果再不進行邊境貿易,用什麼來養家餬口呢?』他們願意用妻子作為人質,斷不敢誘導賊寇侵犯薊遼。」但在後來的後金軍隊對北京城的圍困中,為後金進攻北京帶路的,恰恰就是這支袁崇煥在奏章中認同「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的蒙古部族。因此,雖然袁崇煥力解北京之圍,崇禎皇帝也對袁崇煥進行了獎賞,但之前發生的毛文龍事件,加上這次後金軍隊的騷擾,使得崇禎皇帝內心深處對袁崇煥已有所不滿。
毛文龍是明朝邊境的地方軍閥,他率部在皮島(今椴島)至長山列島之間流動抗擊後金,同時聯絡山東登州一線明軍協同作戰,遙相呼應,構成犄角之勢,一度遏制了後金軍的西進和南下。儘管如此,毛文龍的部隊獨處海島,朝廷很難節制,毛文龍的部下官員也有貪污、冒認軍餉的行徑。由於毛文龍不聽調遣,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六月,袁崇煥以談餉閱兵為名,將毛文龍誘騙至旅順雙島的一處古廟中,將其拘捕,歷數其「冒餉飾功」、「不受節制」等12條罪狀,當眾以尚方劍將其斬殺。毛文龍被殺後,後金軍隊所受牽制大大減少,崇禎皇帝聽到毛文龍被殺的消息「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但他對袁崇煥「優旨褒答」,僅僅是在毛文龍被殺的既成事實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的無奈之舉。
崇禎皇帝處死袁崇煥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袁崇煥與後金的和議。努爾哈赤死後,袁崇煥未經朝廷允許,私自派使者弔唁。後金皇太極趁機遣使回復,謀求議和。當時,儘管明朝軍隊屢戰屢敗,但基於天朝尊嚴,「諸將罔敢議戰守」。雖然袁崇煥的和議戰略上完全正確,而且崇禎皇帝起初也同意,但這種與皇太極關於和議的私下書信往來,讓崇禎皇帝產生了懷疑。
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袁崇煥被逮捕入獄,囚禁審訊半年後,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八月,崇禎帝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等罪名將袁崇煥處死於西市。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對袁崇煥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中國歷史上有兩大最高統治者冤殺武將,從而自毀長城的冤獄。一是南宋第一任皇帝宋高宗不思恢復故土,以「莫須有」的罪名冤殺岳飛;一是明末崇禎皇帝錯殺袁崇煥。宋高宗冤殺岳飛畢竟有其私心,他不能容忍岳飛要迎接被俘虜的皇帝回朝的論調,害怕失去自己的皇帝寶座。崇禎皇帝錯殺袁崇煥則是自取滅亡,「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