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留給兒孫多少財產?僅相當於其一年工資

左宗棠乃清末重臣,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封二等候,死後送贈太傅,謚「文襄」。他任高官二十餘年,每年養廉金二三萬兩銀子,另外還有例規等灰色收入。按理,他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少。

據左宗棠的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述,其曾祖父死時,4個兒子每人只分到5千兩銀子,合計2萬兩,只相當於左宗棠一年的工資。真是匪夷所思。

左宗棠68歲時便立下遺囑「我廉余不以肥家,有餘輒隨手散去。」年譜中記載:光緒三年(1877年),6月,山西、河南大旱,陝西及甘肅慶陽亦饑,公倡捐養廉銀萬兩。同治元年(1862年)他給兒子寫信:「付今年薪水銀二百兩歸……念家中拮据,未嘗不思多寄,然時局方艱,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爾曹年少無能,正宜多歷艱辛,練成財器,境遇以清苦淡泊為妙,不在多錢也。」

他不僅教導子弟儉樸度日,自己也過著儉樸的生活。當了督撫以後,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窮冬猶衣縕袍」。他把多餘的錢隨手散去,除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外,做了許多公益事業,如修城牆,辦書局、書院,資助西征軍糧餉……

左宗棠常以「不欲以一絲一粟自污素節」告誡自己。傳說一次有位下屬拜見,臨走時留下了一壇泡菜,他見禮物不貴重,也就收了。客人走後,家人打開罈子一看,原來是一壇金子。文襄公立即命人將客人追回,將「禮物」退回,還批評了一頓。又有一次紅頂商人胡雪巖從上海送給他一份禮物,其中有一架金座珊瑚頂和兩支人參,他將這兩件貴重禮品退還胡,只收了一些食品。他經手西征軍餉幾千萬兩銀以上,但他不貪不佔,連按官場例規享受的補貼也一概不受。

《左宗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