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想當年,陸小曼跟徐志摩在上海租房,開銷甚大,除了每月要繳將近兩百塊大洋的房租以外,還得給兩個丫環、一個老媽子、一個廚師和一個聽差開工錢,另外還得讓陸小曼抽大煙、喝洋酒、開舞會、看電影……那時候徐志摩同時在三所大學教書,掙的錢還不夠填補家用,更別說攢錢買房了。
這要擱咱們現代,肯定會有人罵這兩口子燒包——你們租著人家的房子,還雇什麼丫環、廚子、聽差和老媽子啊!這不是「作」嘛!
可在民國還真不是「作」,那時,人好像對買房興趣不大,卻把僕人當成生活當中的必需品,一邊租房一邊僱傭僕人的家庭多了去了。魯迅帶著母親和原配夫人朱安在北京西城磚塔胡同61號院租房的時候,雇了兩個老媽子,一個負責做飯,一個負責買菜、洗衣和打掃衛生。曾經跟魯迅齊名的四川文學家吳虞在成都少城柵子街租房的時候,雇了一個廚師和一個雜工,廚師負責做飯,雜工負責收拾院子。後來吳虞去北京上班,仍然租房住,卻同時雇了三個僕人,其中一個是人力車伕,每天拉著他去北大教書。很多小職員也雇著僕人,張愛玲《桂花蒸·阿小悲秋》描寫抗戰期間上海一所公寓樓上的房客,幾乎每家房客都有至少一個女僕,但那些房客並不算有錢,有些人連菜都買不起。
早在北洋時代,北京大學、復旦大學、燕京大學等著名高校的教授們無一不雇聽差,買米買菜、跑東跑西、搬運行李、打掃衛生……全讓聽差去幹,自己袖著手在旁邊歌頌勞動。為啥?因為教授是「上等人」,自己動手就沒有派頭了,會被人笑話的。但是除了燕京大學給教授蓋了職工樓以外,大多數教授都是租房住,他們並不怕名下沒有房產而被人笑話。寧當老爺,不當業主,是當時的社會心態。
某些租住公寓的職員也流行雇聽差,什麼時候來了客人,趕緊躲進裡屋,讓聽差去開門,一會兒聽差捧著客人的名片過來打報告:「老爺,×先生來拜。」嘖嘖,倍兒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