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胡適,已經在好幾篇文章裡說過了,本來打算寫一下胡適和魯迅的比較的,因為這樣的比較文章以前在南京大學時,著名胡適研究專家沈衛威先生就要求寫過,但我沒寫,我的原則是,我不喜歡聽的課就自己看書,我不想寫的文章絕不去寫。我也不太喜歡沈老師寫的《胡適傳》,但沈老師人不錯,上課很有激情,值得做個朋友,所以至今還十分想念。
沈先生對胡適推崇備至,親自到績溪搜集了幾十年胡適的資料,採訪了無數胡適的後人親戚,寫成了胡適傳,但也許是為尊者諱吧,胡適的劣跡沈先生一直沒有揭發,沈先生只是在課堂上強調說胡適是如何傑出,名鎮四海,學問極好,糟糠之妻也不曾拋棄,又講到魯迅,魯迅再好還把朱安給拋棄了,害得很多學生立即喜歡上了胡適,討厭起了魯迅。你們看吶,魯迅多忘恩負義見異思遷,胡適多麼的忠貞老實本分啊!
其實呢?截然相反。
徐志摩是我極其喜歡的詩人,甚至對他極為崇拜,也同情他,他的那句「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傷懷黯然,單這句話就著實感動過我,幾乎勝過他的所有詩句。徐志摩的那份赤子情懷以及對林徽因的終生眷戀讓我也感動至今,以後我會專門寫一篇林徽因和徐志摩的評論文章,水平絕對在韓寒之上。
人無完人,就是這個和胡適博士要好的不得了的新月詩人徐志摩,把胡適給出賣了,同時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胡適先生的品格不高,是比不上魯迅先生的。
怎麼回事呢,在哈爾濱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的《一代才女曠世佳人——圖說陸小曼》第134頁上,暴露了這樣一個細節,徐志摩也像他的高中同學郁達夫一樣去嫖過妓,嫖妓完了之後親筆寫信給夫人陸小曼,向他匯報戰況。那是1931年6月25日徐志摩在寫給結婚不到五年的老婆的信中講:「說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陸小曼不生氣是不可能的,但想想自己本也不是什麼純潔的處女,既然徐志摩如此坦白也就原諒了他。可就在徐志摩說「再不去了」,叫老婆你「放心」的數個月後,也就是10月1日,徐志摩和陸小曼坦白再次嫖妓之事:「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後被拉到胡同。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後性慾大強,他在老相好鶼鶼處又和一個紅弟老七發生了關係。昨晚見了,肉感頗富。她和老三是一個班子,兩雌爭某某,醋氣勃勃,甚為好看。」
惡作劇般的徐志摩下水也要拉個墊背的,不光匯報自己的劣跡,還順帶把好朋友——留美博士、著名教授胡適先生給賣了。這裡要感謝徐志摩的坦白和率真,倒讓我們把胡適這個人的面目看得更清楚了。
當然胡適也是坦白的,在他老人家的《四十自述》裡寫到自己的嫖妓經歷,寫得頗為隱諱,不像徐志摩這般坦誠,為什麼呢,我想原因正是當時胡適被媒體曝光過,無法在自傳裡避開此事。那是1909年10月初,胡適當時四面楚歌,工作非常不順,於是便時常打牌、聽京戲、逛窖子,頓時成為了一個街頭墮落的混子。甚至後來還發生過因喝酒滋事踢傷警察,被拘押的糗事。胡適一生最讓他懷念的職業是教師,為人師表,可以想像,在白天在課堂上教育學生要如何學習文化知識道德仁義如何學習杜威的實用主義,晚上將書本一丟,就去花街柳巷裡抱著豐乳肥臀的女人廝混了,這樣的品行還配叫做君子麼,還配在學校教書麼,還配稱為教授麼?魯迅雖然拋棄了朱安,但魯迅很坦誠,他光明正大地對世人說,自己和朱安是封建包辦婚姻,既然無愛就該分開,這才是君子行為。不像胡適,老婆倒是不拋棄,卻在美國交個美國情人?對於和國民黨走得很近的胡適來說,真是家裡「青天白日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人品如此,學問又會好到哪裡去,他研究的《水經注》成果我是不願看的,他的文章我也不願多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