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施琅:施琅,字琢公,福建晉江人。首先說此人一生反覆無常。他自己都承認是「十七歲作賊」,最初在明總兵鄭芝龍部下任左衝鋒。1646年(順治三年),清軍進福州,施琅跟隨鄭芝龍投降清軍,然後被撥歸嘉定三屠的屠夫之一的李成棟麾下,從征廣東,攻打南明兩廣政權,李成棟突然「反清復明」後,施琅也跟著李成棟「反清復明」,又投入鄭成功部。鑒於他的歷史,鄭軍中不少將領對他並不信任。施琅對此大為不滿,對鄭成功說自己心灰意懶,想去當和尚,藉以探測對他的態度。
鄭成功並不為所動,只叫他另行募兵,組建前鋒鎮。施琅見難以挽回,一氣之下真的剃光了頭髮,不再參見鄭成功。
不久後就發生了曾德事件。曾德原先是鄭彩部下的將領,鄭芝龍降清後,曾德不大得志,在鄭成功軍中受施琅節制。施琅被削去兵權後,曾德為求出頭之日,利用過去在鄭氏家族軍隊中的關係投入鄭成功營中,充當親隨,即所謂「恃鄭氏親暱,逃於鄭所」。施琅聽到消息後,大為憤慨,派人把曾德捉回斬首。鄭成功「馳令勿殺」,施琅卻悍然不顧,「促令殺之」。鄭成功見施琅違令擅殺鄭氏舊將,遂命逮捕施琅。施琅被捕後,在一些舊親信部將的庇護下,竟然奇跡般地逃到大陸淪陷區,公開與滿清接觸。鄭成功獲悉後,怒不可遏,在七月間把施大宣、施顯(施琅的父兄)處斬。施琅得知消息後,遂死心塌地投靠滿清,一意同大明為敵。順治十八年(1661年)十二月,鄭成功率軍攻克台灣,結束了荷蘭統治者在台灣三十八年的統治,從此,鄭氏政權以台灣為根據地,以金門、廈門為支點繼續堅持著抗清鬥爭,1663年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籌快船一百六十艘,新募官兵三千人,日夜操練,準備進攻廈門。
施琅大將軍:平定台灣傳奇這時,荷蘭侵略者應清政府邀請,率領兩千五百六十三名兵士,裝備四百四十門大炮,駕駛十七艘巨艦,於七月底抵達福州港。荷蘭從「擇地長久貿易」出發,一則欲取台灣,二則以圖通商,他們為了實現這一侵略目的,自願力助清廷攻打金門、廈門二島。然後進兵奪取台灣,要清廷將台灣島以及該島一切事務交給荷蘭人。清軍在荷蘭船隊的協助下,於十月向鄭軍發起大規模進攻。
十月十九日,荷蘭夾板船領前,後面鄭軍投誠將領鄭鳴駿、陳輝、楊富率領船隊緊跟,提督馬得功駕船守後。舟師出泉州港向金門進發。而漳州、海澄的水陸清軍由總督李率泰、海澄公黃梧與水師提督施琅率領,進攻廈門。1664年7月7日,波特率領12艘船,第三次駛往中國。8月20日打敗澎湖的鄭成功軍隊,27日侵佔台灣北部的雞籠港。
讓我們看看當時的荷蘭侵略者的情況把,荷蘭殖民者被鄭成功驅逐出台灣後,念念不忘捲土重來,但由於力量孤單,又沒有一個立足的基地,因此希望借助清廷的力量消滅鄭氏,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清廷由於缺乏足以戰勝鄭氏的海軍力量,需要借助荷蘭人的大型夾板船。他們互相利用,簽訂軍事協議,聯合軍事行動。
1662年6月,荷蘭東印度公司首次派出由12艘夾板船,1284人組成的遠征艦隊,由海軍提督巴爾塔沙·波特率領從巴達維亞出發。8月14日,荷蘭艦隊駛抵閩江口五虎門。各船上均豎有大纛旗,上書「支援大清國」。靖閩王耿繼茂與閩督李率泰對與荷軍合作不敢擅自主張,上報清廷。1663年2月2日清廷批示「彼紅毛人來船出力剿賊,殊甚可嘉。可否助戰,著該王、總督等核議具題。所帶貨物,著委員監督貿易。」1663年春,波特率艦隊返回巴達維亞。
1663年7月1日,波特再次率領由16艘夾板船、2600人和價值1370荷盾的貨物組成的艦隊,從巴達維亞出發,8月29日抵達閩江口,受到清方熱情款待。靖南王耿繼茂和福建巡撫委託官員撥給房屋,以便荷蘭人「卸存貨物」,並邀請荷艦駛往泉州會齊。10月15日荷艦駛入泉州灣,耿繼茂在泉州郊外帳篷中歡迎波特一行,清軍出席的還有賁岱、金世德、馬德功、鄭鳴俊等。波特向耿繼茂遞交一封信,提出軍事合作、自由貿易等11款,即通常所說的清荷聯軍協議的草本。耿繼茂答應取下金門、廈門後,方可通市。清荷聯合出兵滅鄭協議第八條:克服金,廈兩島後,荷人必要時,得在二者之間,擇其一或其他地域,以駐艦隊,以防海賊攻擊。
第九條:克服金,廈兩島後,聯軍應馳往台灣,攻取此島後,清軍應將該島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與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所謂想分裂台灣的,不是鄭家,倒是清廷,而且確實有所行動,荷蘭人倒是想「收復」台灣,而且清朝倒是也也願意配合,條件就是幫助消滅明鄭,所以才有,1661、1663年,金,廈戰爭中的清荷聯軍的出現,如果一個真正想搞分裂,想獨立的,看到這種優厚的條件會不欠嗎,看過這個信函文獻條約,就知道當年的「台獨」是不存在的,倒是想賣台灣給荷蘭人的史實倒是鐵板釘釘的,如不信的話,可找八十年代拍攝的電視劇《鄭成功》瞧上一瞧,那時候倒是真實的反映了清方與荷蘭人勾結的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