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的冤死可以說是中國封建歷史上影響重大的冤案了,其罪名更是令人驚詫的「莫須有」,「莫須有」意思即「也許有」,其罪名為憑空捏造也。
先介紹一下岳飛冤案的大致過程。
南宋紹興十一年,宋高宗趙構召三大將韓世忠、張俊和岳飛入朝,打算論功行賞,韓張二人被任命樞密使,岳飛為副使,明著是陞官,實際是削其兵權,與此同時,趙構還撤銷了專門對金作戰的三個宣撫司。
同年九月,秦檜按照趙構和金人的授意,大興岳飛之獄。他派爪牙收集證據,串通張俊,收買和勾結岳家軍的重要將領張憲(岳飛女婿)的部將王貴、王俊等人,誣告張憲想要在襄陽叛變,以便岳飛能夠恢復軍權。之後張憲、岳飛和岳雲父子被送往大理寺審問,經過兩個月的審問,秦檜沒什麼收穫,又不知該如何處置岳飛,這時他老婆說「捉虎容易放虎難」,秦檜一想是這道理,便決定殺死岳飛。
十二月底,秦檜以「莫須有」罪名將岳飛父子以及張憲絞死(另說是毒死)在風波亭,《宋史》對岳飛之死連寫兩遍「嗚呼哀哉!嗚呼哀哉!」,其中所含情感應是極為沉痛。
岳飛可以說是肩負保衛南宋半壁江山重任的不可或缺的人物,宋高宗趙構為何要將其冤殺呢?
首先,金朝指明要殺死岳飛才同意議和,而趙構只想著偏安一隅。其次,岳飛一直想收復中原,迎回舊主,而萬一徽欽二帝回來,趙構該如何自處?到時皇位一定難保。深為恐懼的趙構只能殺掉岳飛,秦檜只不過是體察到了趙構的心思而制此冤案以討好趙構。
這樁千古冤案,包括實施者在內世人皆知其冤,但皇帝昏庸,奸臣當道,岳飛被冤死也有一定必然性。
岳飛死後二十年,宋高宗下詔釋放岳飛和張憲的家屬,准許他們隨意定居。
1162年,趙構傳位給宋孝宗。
宋孝宗是南宋唯一還算有些建樹的皇帝,繼位後主張北伐對金作戰。為了平息民憤,鼓勵將士抗敵,宋孝宗以趙構的名義,下詔為岳飛平反昭雪,追復岳飛原有的官職,並將岳飛遺體依禮改葬。後來又為其建造「忠烈廟」,以示紀念,追封為鄂王。此時,對於岳飛的罪名徹底推翻,終於恢復了他抗金名將的名譽。
其實,宋孝宗為岳飛平反昭雪,有著迫不得已的原因。
岳飛死後,宋金和議達成。南宋向金奉表稱臣,每年向金進貢25萬兩金銀,絹25萬匹,雙方東以淮河、西到大散關為界。但金朝使臣每次來宋,對趙構任意謾罵,使趙構盡失帝王尊嚴,又無可奈何。再說,岳飛之死,已經引得天下不滿。知識分子和廣大百姓對岳飛的死始終憤憤不平,隨時都會發現不滿言論。如岳飛被殺三年後,有內侍右武大夫白鍔館客張伯麟在太學壁上題字:「夫差,爾忘越王之殺而父乎?」當時徽宗已經死在金國,所以大家都明白這話是諷刺趙構的。
趙構心裡明白,不為岳飛平反,難以收攬民心,難以激勵將士抗敵,對宋王朝統治不利。
當時,秦檜已死,趙構仍活著,是太上皇。於是,宋孝宗將冤殺岳飛的責任,一股腦兒全都推到秦檜頭上,想造成這樣一個假象:冤殺岳飛的罪魁禍首不是宋高宗趙構,而是奸相秦檜。
雖然岳飛的冤案被平反,但真正的責任人宋高宗並沒有被追究,也很難被追究,當政者為岳飛平反,也只是迫於群眾呼聲的壓力,以及時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