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奇才廖立慘被流放 為何被諸葛亮打壓到死

廖立(三國時期蜀漢謀臣),字公淵,三國時期蜀漢重要謀臣,被諸葛亮評價為荊楚一帶的奇才。劉備的荊州南部三郡(長沙、桂陽、零陵)被呂蒙偷襲後,廖立脫身奔歸劉備,劉備不責備廖立,任他為巴郡太守。但是廖立自恃奇才,公然批評先帝(昭烈帝劉備)一再失策、導致荊州覆滅、關羽身死、夷陵之敗損兵折將等等,他還誹謗眾臣,最終廖立被廢為民,最後在得知諸葛亮的死訊時,廖立鬱鬱而終。

廖立字公淵,荊州武陵人,劉備奪取荊州後,先被任命為從事,二十多歲時出任長沙太守,是劉備佔有的六郡軍政長官之一,對割據一隅之地的劉備來說,廖立算是一路諸侯。長沙被呂蒙奪取後,廖立逃回成都,劉備不僅未追究失地責任,更遷為侍中。侍中地位雖然不高,但與皇帝十分親近,顯然,劉備十分器重廖立。諸葛亮對廖立評價更高,孫權派使者詢問荊州人才中,誰最為出類拔萃?有經天緯地才能時,他點評道:「龐統、廖立,楚之良才也,當贊興世業者也」。龐統才能後人熟悉,如不是中箭身亡,其在蜀漢政權的地位及影響將舉足輕重。能將廖立與龐統等量其觀,可見其才能非同一般。

諸葛亮率兵「北伐」時,身為長水校尉的廖立,對來訪者李邵、蔣琬講了一段話,大致有以下幾層意思:第一,大軍就要出發了,你們都喜歡聽從,卻不肯據理加以勸阻。第二,當年先帝就發生戰略失誤,不能在奪取益州後,立即北上奪取漢中,卻同孫權爭奪南三郡(指長沙、江夏、桂陽三郡),結果是空手而還,徒然勞苦了將士民眾(這都是不聽忠告的結果)。第三,由於沒有及時奪取漢中,曹操後發先至,更以漢中為依據,派夏侯淵、張郃南下小巴山,幾乎使益州得而復失。第四,直到後來才奪得漢中,但付出關羽荊州失敗,上庸孟達投敵,劉封被殺的慘痛代價。第五,關羽恃勇蠻幹,領軍作戰沒有方略,只知道一味衝殺,前後多次打敗仗,造成眾多將士無謂犧牲。第六,向朗、文恭十分庸俗。文恭身居侍中,但做事缺乏綱常法紀;向朗過去就吹捧馬良兄弟是聖人。讓這樣的阿諛之人做丞相長史,當然會言聽計從。第七,中郎郭演長(即郭攸之)只會跟在後邊搖旗吶喊,根本沒能力與商大計,但今天卻佔據侍中高位。第八,王連是個俗不可耐的人物,就是能殘酷地剝奪搜刮,致使益州民眾貧困不堪。

將廖立八條內容歸納起來是三點。

其一,先帝劉備時,曾發生過戰略錯誤,主要是輕啟戰端,徒然造成重大損失。言下之意是,要接受這個教訓,不應該貿然「北伐」。

其二,批評諸葛亮使用提拔官員發生偏差,使用了一批德寡才拙的庸俗人物。

其三,應該體恤民眾不堪承受的負擔,再不能像王連那樣剝奪搜刮百姓了。

李邵、蔣琬並沒有從廖立尖銳批評中清醒過來,而是看作不協調聲音,回去後向諸葛亮作了匯報。諸葛亮上奏劉禪,彈劾廖立三大罪狀:其一,「信口開河貶低群臣,公然說國家不任用賢達而使用庸俗官吏,身居高位的都是卑鄙小人1」。其二,誹謗先帝。其三,「將軍隊兵眾簡練,部伍分明」的訓練成績,斥之為不足一提。

這三條「罪狀」需一一剖析。

第一條,批評諸葛亮任人標準發生偏差,是以事實作依據的,向朗、郭攸之、文恭等已蓋棺定論,他們確實很平庸,平庸得無可圈點。王連對民眾的苛刻與否,已是後世評論者的立場問題,見仁見智的分岐,全在於此。諸葛亮不等於國家,把國家作擋箭牌,只能表明手段的拙劣。廖立批評用人不當,是實指,都有具體人,並沒有一概否定。「萬人率者皆小子」是諸葛亮強加於他的極端之辭,先把對方推到荒謬絕論的地步再加以撻伐,很失公正。

第二條,廖立對劉備並沒有無中生有地橫加指責,而是針對東三郡爭奪戰、漢中爭奪戰和襄陽爭奪戰三次失敗總結教訓,不能說是對劉備的誹謗。以這些教訓做借鑒批評諸葛亮「北伐」,恰好反映了廖立清醒的政治頭腦和戰略目光。夷陵之戰失敗後,諸葛亮對其他人感歎地說道:「法孝直若在,則能制主上令不東行;就復東行,必不傾危矣」。這段感慨除批評其他大臣無能之外,更包含了對劉備決策失誤和指揮無能的指責。如果廖立有誹謗劉備的嫌疑,那麼諸葛亮又是什麼?當然是同一性質的罪行。

第三條,軍隊不是放在桌面上刺激胃口的「看菜」,是打仗用的。其訓練有素與否,需放在戰爭實踐中檢驗。孫子兵法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正確認識已方軍隊的實力,並與敵方相比較,是三軍統帥必備的素質。然而人們普遍存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弱點,容易誇大己方優勢而漠視對方。諸葛亮「北伐」五戰五敗的歷史,正驗證了這一點。廖立對諸葛亮訓練的軍隊不甚看好,既是正視蜀軍本身的不足,更包涵對戰爭雙方軍力的比較,他較為客觀冷靜。

廖立是荊州人士,具有同龐統相匹的才能,更擁有年齡優勢,應該成為諸葛亮重用的非常人物。只是廖立不僅不肯加入荊州籍幫派體系,還對諸葛亮提出了尖銳批評,一是批評他蓄意提拔重用荊州籍官員;二是批評他貿然進行不可能勝利的「北伐」,所要終結的,則是諸葛亮登上皇帝寶座的意圖。這兩點擊中了諸葛亮要害,自然引起他的惱恨。

在《諸葛亮集》中,陳壽又收集了諸葛亮彈劾廖立的另一份奏章,顯然是同李嚴一樣,劉禪對第一份奏章沒有批復,故而又有第二份罷免流放廖立的奏章。

由於對現實「罪行」彈劾未能奏效,諸葛亮又對廖立 「歷史舊賬」進行彈劾,共列舉五條:

其一,奉先帝無忠孝之心,守長沙開門就敵。其二,任巴郡太守期間,有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眾人有意見,瞧不起2。其三,任侍中時,曾在皇宮持刀殺人。其四,跟隨大將軍則誹謗譏笑大將軍。其五,嫌將軍職位低下,曾找我要進入五校尉之列,列入五校尉(任長水校尉)後,仍然怏怏懷恨。

細究彈劾廖立的理由,都難以立足。

第一條彈劾廖立丟失長沙郡地盤的過失。諸葛亮殺劉封,貶彭羕兩個建議雖理由不正(擔心「劉封剛猛,易世之後終難制御」;擔心彭羕「心大志廣,難可保安」),也能讓劉備加以採納,說明他的建議很有份量。對廖立丟失長沙的過失,諸葛亮無非是兩種態度,一是要追究責任,二是主張不予追究。如果諸葛亮當時主張處分廖立,從結果看,是劉備將他否定了,劉備認為責任並不在廖立,故不予處理。如果當初諸葛亮曾為廖立說情辯護,那麼,這時更不能出爾反爾。無論是說情辯護或力主處分而未被採納,都是劉備做的主,劉備做出了最後決定。在處理過幾年之後,沒理由重新翻出來重新清算。

第二條彈劾廖立任巴郡太守時「有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眾人有意見,瞧不起」更荒誕不經。同後世「莫須有」(或許有吧)三字如出一轍。說不清就不能說,強說只能是瞎說;眾人有意見得看是什麼意見,既有是與非之分,也有原則性與無原則糾紛的區別。沒弄清亂說一氣,對意見不分是非曲直,只能說諸葛亮在無中生有,羅織罪名,排斥異已。

第三條彈劾廖立侍中任上在宮中持刀殺人。同第二條一樣,都發生在劉備時候時期,劉備還是以不予追究處理過的,沒理由舊事重提。

第四條彈劾廖立品德。以內容看,大將軍大概指的是前將軍關羽。關羽任襄陽太守董督荊州時,廖立是長沙太守,兩人有隸屬關係。如指廖立在長沙時誹謗、譏笑關羽,以關羽傲視士大夫的驕狂態度和狹隘心胸,斷不會輕饒廖立,不會留給諸葛亮清算。如指與李邵、蔣琬的談話中批評關羽,則是在總結教訓,談不上誹謗譏笑。關羽死後,在諸葛亮的主持下,追賜其為壯繆侯(勇武而荒謬),這是對關羽最為嚴重的批評諷刺,要比譏笑嚴重多了。如果譏笑關羽能成為罪名,正式追賜壯繆侯該當何罪!

第五條彈劾廖立討官要官。發生在諸葛亮、廖立兩人之間的事情,原本難判斷是非曲直,沒有自己主張自己舉證的道理。既然廖立是可與龐統匹敵的經緯之才,就應該像重用馬謖、費禕、楊儀那樣破格重用,沒理由論資排輩加以壓制。不肯重用廖立的原因,只能從廖立不肯加入荊州幫這方面理解。

五條理由都不能成其理由,然而卻一再上奏,無非表明諸葛亮必欲除去廖立的決心,為什麼要這麼做?其實,諸葛亮在彈劾廖立的第一份奏章中,已明白宣示了目的:「羊群被一隻羊擾亂,都能為害,更何況廖立身居高位,中等人之下,哪裡能識別他是在妖言惑眾3!」就是說,諸葛亮最擔心廖立在朝堂擴散批評他組織荊州籍幫派體系和「北伐」決策,從而使自己的皇帝夢化為南柯。

諸葛亮造成不處理不行的局面,劉禪只好對第二份奏章作出批復:將廖立流放到汶山郡不毛之地。

陳壽在為廖立作傳時兩為其難。一方面,他要維護諸葛亮高大形象,所以將責任盡歸廖立;另一方面,他難以泯滅是非觀念,所以在諸葛亮死後,記述了姜維到汶山同廖立見面的一節,引用姜維的話說:「廖立意氣不衰,言論自若」,並且追記了一句,廖立最終死於流放之地。也就是說,因為廖立的意志並沒有因流放受到消磨,姜維又缺乏心胸氣度,不敢對他加以啟用,遂使西蜀這一少有英才終究埋沒,總算以曲筆宣洩了胸中塊壘。

1原文為:「臧否群臣,公然宣稱國家不任賢達而任用俗吏,又言萬人率者皆小子」

2原文為:「領巴郡則有暗昧闒茸其事。」見《三國誌·廖立傳》註釋《亮集》

3原文為:「羊之亂群,猶能為害,況立托大位,中人以下,識真偽邪?」

以上史料未曾註明出處的,均見《三國誌·廖立傳》

《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