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莪:生於崇德三年(1638),睿忠親王多爾袞的獨生女兒,生母為朝鮮王族之女。順治七年,多爾袞歿,清世祖(順治)糾其罪,下旨將其子女東莪、多爾博(多爾袞無子,過繼豫親王多鐸之子)交由信郡王多尼看管。這是清史中關於東莪唯一記載,此後便不知所終。
文獻記載缺乏,但是民間傳說很多。其中最流行的一種就是說東莪格格不堪欺侮與歧視,流落民間,嫁給了一個漢族讀書人云云。當然,這只是傳說,不足為信。若要追尋東莪的下落,還是要從存在可查的歷史資料裡找起。
在今天呼和浩特市內有一座恪靖公主府(康熙第六女固倫恪靖公主府邸)。根據《公主府志》的記載,這裡曾經有一位據說是多爾袞的曾外孫女居住過。關於這段文字,雖說是地方記錄,所以肯定會存在一些錯誤,但作為文獻來說,還不至於捏造事實,所以可以作為一種參考。
那麼,這個多爾袞的曾外孫女究竟是誰呢,是否是東莪格格的後人。如果說東莪的後人可以嫁進這座府邸,就表明東莪流落民間的說法是誤傳,她很可能是被嫁到了蒙古。
我們都知道,整個清朝,先後有五百多位皇家格格下嫁蒙古,這幾乎是清王朝的國策。尤其是中前期,這種大規模的聯姻更是屢見不鮮。所以飄飄認為,東莪最後的歸宿應該是被嫁到了蒙古。
這樣說的理由,除了滿蒙聯姻的普遍性之外,還有一些原因。雖然東莪的父親獲了罪,但東莪並沒有被逐出宗室(多爾袞當時被逐出宗室,但並無記載這種責罰禍及子女)。況且東莪是被交給信郡王撫養的,所以就應該不會被扁為平民。既然沒有開除宗室,那麼東莪的婚姻就和當時所有宗室女子一樣需要有皇帝做主。而像她這樣敏感的身份,不論是皇帝還是信郡王都肯定希望能妥善安排,所以嫁去蒙古就成了最好的方法。既能使朝廷獲益,也算是給東莪一個對等的歸宿,還可以免除她留在京城的尷尬。
那麼下面的問題就是,東莪究竟嫁到了蒙古哪裡?
根據史料記載,從順治七年到順治末年,下嫁蒙古的皇家女子中一共有四位身份不明。前兩個是在順治七年八月之前嫁到蒙古敖漢部,封號均為郡主。但因多爾袞死於當年的十二月,東莪出嫁必定是在此之後,所以這兩個都可以排除。另外兩個一個於順治十三年左右下嫁科爾沁土謝圖親王巴雅斯護朗,封號是郡君(多羅格格);另一個則於順治十五年左右下嫁科爾沁台吉鄂齊爾(孝惠皇后之弟),沒有封號,僅稱格格。那麼這兩個到底哪一個才是東莪格格呢?
首先年齡上看,東莪生於1638年,到順治十三年時是18歲,到順治十五年時是20歲。應該說這兩個年紀在當時出嫁的女子中都算是高齡了,而且相差不多,沒有什麼的可比性。但是相對而言,還是18歲更符合一些。
其次封號上看,前一個是郡君,後一個沒有封號。按多爾袞生前的爵位(親王)來說,東莪應該是郡主,可是在東莪出嫁時,多爾袞已經獲罪削爵,所以不能作為參考。至於撫養東莪的多尼郡王,他的爵位也不太可能作為冊封東莪的參考。不過,既然是出嫁蒙古,政府一般情況都還是會有所加封。而加封必須要有一定標準,因為東莪不是嫡福晉所生,根據清朝貴族女子冊封規定,東莪的封號應該降兩級,也就是說,如果多爾袞生前,東莪就有封號就應該是郡君;如果她出嫁的時候以此作為依據給予封號的話,自然也應該是郡君。當然了,如果順治在這個時候依舊因記恨多爾袞而遷怒東莪的話,不跟她任何爵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此但從爵位上也很難作出準確判斷。
第三家情況看來,兩者都是科爾沁,但一個是右翼扎薩克親王,一個是左翼台吉,身份相差很大。不過,鄂齊爾與孝惠皇后是同胞姐弟,多了一份親情上的關聯。所以以此相比,又是不分上下。可是我們也看到,土謝圖親王巴雅斯護朗在此之前的順治二年已經娶了太宗第八女固倫端貞公主,而順治十三年時,端貞公主仍然在世,所以這位郡君嫁過去其實是做側福晉,而這個側福晉的身份,這倒也合了東莪此時不尷不尬處境,而且端貞公主與東莪堂姐妹的關係也不存在輩分問題。再看鄂齊爾,那位皇家格格嫁給他應該是正室。但從孝莊的輩分上說鄂齊爾卻應該是東莪的晚輩,雖然當時輩分並不被人看重,可那主要針對於清皇室迎娶蒙古王女(比如孝端、孝莊姑侄同嫁一人),至於皇室女子出嫁蒙古,還幾乎沒有出現過隔輩皇女同時下嫁一人的情況(續絃不算)。由此看來,彷彿第一種可能性更大一些。
再有就是那個有關多爾袞曾外孫女的問題,剛剛我們提到了,《公主府志》中說這個女子的身份是和碩格格,如果關於這一點的記載正確的話,很顯然,該女子會被文獻如此記載,她的父親(當然還有祖父)一定是一位親王。從這方面來說,還是土謝圖親王巴雅斯護朗比較符合。
最後,我們還應看到一個事實,那就是順治七年左右,多尼迎娶了土謝圖親王巴達禮的女兒,也就是巴雅斯護朗的姐妹。所以說,信郡王家很可能與土謝圖親王家存在互換的姻親關係,所以東莪格格也就極有可能因此而下嫁巴雅斯護朗。
綜合上面的一些列分析,雖然我們還不能完全確定東莪的最終歸宿,但是卻也可以將有關的可能性降到了二選一的標準。並且,根據各種對比,可以看出土謝圖親王巴雅斯護朗的概率更高一些,所以我們姑且將他暫定為考證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