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廷於崇禎十五年(1642年)以孫傳庭為兵部右侍郎,速命孫傳庭率禁衛軍馳援開封。李自成在久攻不下的情況下,果斷地撤出了開封之圍,並在以後的襄城之戰中殺死了陝西總督汪喬年,孫傳庭逐奉命赴陝西代行其職。孫傳庭到任後,立即奉旨扣押了原撫剿總兵賀人龍,將其正法。崇禎十五年(1642年)五月,李自成第三次包圍了開封,崇禎帝連催孫傳庭火速出關入豫。孫傳庭則上疏回復:「兵新募,不堪用」。但心急如焚的崇禎帝不加理會,只是逼迫孫傳庭盡快救援開封。孫傳庭只得起兵馳援,於九月底進抵潼關。時恰逢大雨連下數十日,河水驟漲,李自成遂決黃河馬家口段,水灌開封。就在孫傳庭的援軍剛出潼關之時,李自成早已揮軍南下,撤離了成為水鄉澤國的開封,於是孫傳庭便揮軍直趨南陽。李自成與羅汝才合兵西進,與孫傳庭的陝西軍交戰,並在郟縣大敗之。孫傳庭率殘部逃至鞏縣,由孟塬進入陝西。
孫傳庭敗回陝西後,決心死守潼關,以扼京城之上游要地。當時明軍因在郟縣之戰中損失慘重,補充了許多新兵。根據這種情況,孫傳庭制定了不宜速戰,開墾屯田,修繕兵器,儲存糧食的戰略方針。為對付李自成強大的騎兵,增強明軍的火力和防護能力,孫傳庭特地趕製了三萬輛載有火炮的「火車」,這種「火車」行進時可抵禦騎兵的衝擊,駐紮時則可環陣拱衛。崇禎十六年(1643年)五月,明廷授孫傳庭為兵部尚書,並加督河南、四川、山西、湖廣、貴州及江南、江北七省軍務,令其迅速兵出潼關。此時,李自成已相繼殲滅了明軍數支主力,久經戰陣,兵強馬壯。孫傳庭深知與如此強大的對手交戰必是凶多吉少,不由得頓足歎息:「奈何乎!吾固知往而不返也,然大丈夫豈能再度對獄吏乎!」表示了寧死疆場的決心。八月十日,孫傳庭師出潼關,最初在汝州、靈寶、唐縣(今河南泌陽)、郟縣連勝起義軍,但襄城一戰遭到慘敗,他逃回陝西。
起義軍繳獲了孫傳庭的帥旗,士氣大振,一鼓作氣,乘勝攻破潼關。孫傳庭與監軍副使喬遷高策馬大呼,戰死陣中。
影視劇中孫傳庭孫傳庭自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至崇偵十六年(1643年)兵敗身亡的25年間,他由永城知縣,逐步升至兵部尚書,統領七省軍務,先後參與並主持了數十次對明末農民起義軍的鎮壓活動,深得明廷賞識。不論是在「四正六隅」的聯合圍剿中,還是在「汛守要隘」的單獨行動中,他都以其獨有的狡黠、多謀、果斷,使農民起義軍多次處境艱險,成為明廷手中一張不可多得的王牌。故此,《明史》有「傳庭死而明亡矣」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