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一葉坐,淒涼瑤殿旁。殘枝未零落,映日有暉光。溝水空留恨,霓裳枉斷腸。何如澤畔草,猶得宿鴛鴦。」這首晚清侍讀學士惲毓鼎為珍妃而作的《清宮詞》讓無數人唏噓不已。在塵封的歷史的光影中,珍妃是一個美麗可愛的女子,她不僅容貌美麗,而且聰明伶俐,九歲便能作詩,賦有「月影井中圓」的詩句,從中可以想見她的才情。不想一語成讖,這個年輕鮮活的生命的結局果然就像她幼年的詩句一樣,只落得月影井中圓,如同月光的寒影在幽幽古井中搖曳,破碎。珍妃落井前的那一句:「皇上,來世再報恩啦!」思之催人淚下。可見,惲毓鼎為珍妃而寫下的《清宮詞》也並非一時隨意之作。
那還是光緒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888年10月,時任禮部左侍郎長敘兩個女兒被選進皇宮,成為了十八歲光緒皇帝的兩個嬪妃。十五歲姐姐被冊封為瑾嬪,十三歲的妹妹被冊封珍嬪。同時進宮的還有慈禧太后的胞弟副都統桂祥的二十一歲女兒葉赫那拉氏。葉赫那拉氏因為慈禧的恩寵而被冊封為隆裕皇后。次年正月,光緒舉行大婚典禮,奉迎隆裕皇后入宮。此時,珍、瑾二嬪早已先期入宮,在東六宮中,珍嬪居景仁宮,瑾嬪居永和宮。直到六年後,即光緒二十年甲午春,也就是公元1894年的初春,因慈禧太后六旬萬壽加恩得晉嬪為妃,珍嬪被封為珍妃,瑾嬪被封為瑾妃,在她們的前面還有皇后、皇貴妃、貴妃三個等級。
其實,珍妃初入宮時,也為慈禧所鍾愛,曾吩咐內廷供奉繆嘉蕙女士負責教育於她。平時她雖居景仁宮,但常與光緒同居於養心殿。她此時才十三歲,天真活潑,聰明伶俐。光緒總是讓她隨侍身邊,同桌共食,同床共寢。他們還老是互換裝束,嬉戲玩樂,這給精神上長期受壓抑的光緒帶來了許多的安慰和快樂。
光緒大婚之後,隆裕皇后逐漸失寵,而瑾妃與光緒相處淡漠。只有珍妃生性乖巧、善解人意,加之工翰墨會下棋,日侍皇帝左右,與光緒共食飲共玩共樂,對於男女之事毫不在意,據晚清禮部主事胡思敬的《國聞備乘》記載「德宗尤寵愛之,與皇后不甚親睦。」清朝制度,妃子例銀每年三百兩,嬪為二百兩。珍妃用度不足,又不會節省,還對宮中太監時有賞賜,虧空日甚。她遂串通太監,侍寵而驕多次受賄賣官。因為有利可圖,當時太監中最有勢力的數人均染指其中。慈禧曾當面拷問珍妃,並從其住處搜獲記有其賣官收入的一本賬本。由於樹大招風,賣官鬻爵的不法勾當影響日漸彰顯,引起了慈禧的強烈不滿。
珍妃出身於滿洲鑲紅旗他他拉氏部族,其祖父乃陝甘總督裕泰,其父長敘曾任戶部右侍郎。其伯父長善乃廣州將軍,珍妃與瑾妃自幼隨長善在廣州生活長大。廣州將軍長善雖為武將,卻喜攬交文人墨客,他曾聘文廷式教習兩位侄女讀書。文廷式乃一代名士,後連榜高中得為榜眼。珍妃十歲那年,長善卸任廣州將軍,兩姐妹隨同伯父北返京師。
珍妃入宮後,看到正值青春年華的光緒每日凌晨寅時上朝,午時退朝還宮,工作時間長達七八小時,很是辛苦,便日侍左右,想方設法討光緒的喜愛,譬如,扮出男裝宛如少年美差官,調皮可愛,靈秀動人。加之她本來就工翰墨會下棋,與光緒共食飲共玩共樂,對於男女之事毫不在意,是以博得光緒專寵。珍妃還很大方,對宮中太監時有賞賜,太監們得些小恩小惠,也都竭力奉承這位「小主兒」。時間一長,這位「小主兒」也被捧得有點不知所以,漸漸失去自我節制的能力。
珍妃扮男裝少年曾引起慈禧的反感,但是,真正招致慈禧厭惡的事情,是珍妃參與了與其身份不相符的賣官活動。晚清翰林院編修商衍瀛在《珍妃其人》一書中,講述了珍妃賣官的緣由和經過。而珍妃之所以會走上賣官的道路,主要是由於自己的零花錢不夠用。那時的內廷,不同的級別工資不同,比如皇后每年年薪是例銀一千兩,逐級遞減,到了妃子這個等級,年薪就減到了三百兩。這個花銷放在老百姓身上是綽綽有餘,但是珍妃自小就沒有節省的習慣,花錢大方慣了,有事沒事還會給宮中太監們一些小恩小惠。時間長了,虧空日漸增多,必須想點其他的生財之道,來彌補常年的花銷不足。於是,珍妃就搞起了向外賣官受賄來賺取外塊這項兼職。
這個賣官小集團除了珍妃,還包括珍妃的胞兄志琮和一干小太監。珍妃依靠胞兄志琮,串通奏事處太監拉縴,收人錢財為人跑官。奏事處乃是太監與朝廷官員傳達溝通之處。因為有利可圖,當時太監中最有勢力的有郭小車子、奏事太監文瀾亭、慈禧掌案太監王俊如諸人,均染指其中。珍妃住景仁宮,景仁宮太監亦多有涉及。私賣官職所收之賄款,一部分供給珍妃,其餘由各層分肥。珍妃的主要「任務」是向光緒求請,最後搞定,「功勞」最大,自然分贓亦最肥。然這種事可一可二不可三,畢竟會有影響,日漸彰顯。有一次甚至賣到上海道員,搞出風傳一時的魯伯陽被劾案,惹動外界輿論紛紛。《國聞備乘》上說:「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遂簡放上海道。兩江總督劉坤一知其事,伯陽蒞任不一月,即劾罷之。」魯伯陽雖買得了上海道員的官職,卻在上任一個月後被江督劉坤一彈劾罷免。
魯伯陽被兩江總督劉坤一彈劾罷免之事,並沒有引起珍妃的警覺,以致使她在賣官斂財的罪惡道路上愈走愈遠,最終她替人拉關係跑官的事情還是在光緒面前露了餡。當時,珍妃向光緒舉薦了一個叫玉銘的人出任四川鹽法道,這個職位官居四品,在四川相當重要。可這個玉銘不爭氣,在光緒面試中敗露了珍妃賣官一事。光緒二十年甲午四月間,珍妃基本上已經為玉銘搞定了四川鹽法道一職。但是,按例這一級別的新官放任,要由皇帝召見一下。光緒在召見時問玉銘在哪一衙門當差?居然對曰在木廠,光緒聞之不禁大驚失色,於是命其將履歷寫出,那玉銘竟久久不能成字,原來是一文盲。光緒更是駭然不已,於是另下一旨:「新授四川鹽法道玉銘,詢以公事,多未諳悉,不勝道員之任。玉銘著開缺,以同知歸部銓選。」此事一時風播於朝野上下,慈禧得知此事後嚴責光緒,要求他必須追究責任。明清兩朝明令規定:後宮不得干預朝政。何況居然推存一個文盲去當四品道員,也實在太不像話。此時,就是光緒有意庇護珍妃,也很不好辦了。
珍妃通過光緒賣官斂財,讓慈禧大生厭惡之心。在當年慈禧六十大壽後,本已從嬪升妃的珍妃被降成了貴人。雖說慈禧處分珍妃是為了打擊帝黨,但是珍妃也的確因賣官斂財違犯了祖制家法,犯下了貪腐之罪;再加上她舉薦自己的老師文廷式給光緒做幕僚,影響了皇帝的決策。這種「干預朝政」的事慈禧自然不能容忍。
慈禧就珍妃受賂賣官一事斥責珍妃壞了祖宗家法,豈料倔強的珍妃反唇相譏慈禧說,「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意思是你自己垂簾聽政有違祖制,否則我怎麼敢這樣做呢?我收賄賣官還不都是向你學的!慈禧最聽不得的話就是諷刺其垂簾聽政,當場勃然大怒,當即命令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在有清一朝的歷史上,皇妃遭受這樣的處罰珍妃應是是第一人。
據《國聞備乘》記載:「初太后拷問珍妃,於密室中搜得一簿,內書某月日收入河南巡撫裕長饋金若干。」光緒當年10月29日下旨:「朕欽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本朝家法嚴明,凡在宮闈,從不敢干預朝政。瑾妃、珍妃承侍掖廷,向稱淑慎……乃近來習尚浮華,屢有乞請之事,皇帝深慮漸不可長。據實面陳,若不量予儆戒,恐左右近侍藉以為夤緣蒙蔽之階,患有不可勝防者。瑾妃、珍妃均著降為貴人,以示薄懲,而肅內政。」雖瑾珍二妃俱責受罰,但重點還是在珍妃。援宮中成例,犯事兒的嬪妃均交皇后嚴加管束,珍妃被幽閉於宮西二長街百子門內牢院,命太監總管專門嚴加看守,從此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面。
那幫拉縴賣官的太監均被處以極刑。據有關史料記載:「太后宮的掌案太監王俊如,其徒弟小太監宣五、聶八,皆在其內。因為太后留面子,將王俊如等三人發遣奉天,緩些時日,方以密旨命盛京將軍長順將王俊如就地正法。其餘奏事處總管太監郭小車子、奏事太監文瀾亭,以及光緒御前太監、楊姓孿生兩兄弟,人稱對兒楊者,並無姓名可稽的內殿技勇太監,珍妃景仁宮的太監等,共同交內務府慎刑司立斃杖下,前後打死的太監六十餘人。」可見,珍妃一案在宮中引起的牽涉面甚大,影響可知。事敗後,珍妃之兄志琮懼禍逃滬,光緒二十四年戊戌八月被革職。
據此,晚清翰林院編修商衍瀛曾在《珍妃其人》一書中說:「珍妃於甲午十月幽閉,距戊戌尚有四年,外聞傳說因贊助新政而被罪的話,證諸史實,毫無其事,不辯自明。」由此可見,慈禧命人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並非僅僅是慈禧與珍妃這一對皇家婆媳過招那樣簡單。如果不是珍妃恃寵而驕、賣官鬻爵、斂財自肥、干預朝政,慈禧對珍妃即便有再大的反感,恐怕也不至於如此痛下狠手,命人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
慈禧如何殺死珍妃:讓太監踢她下井後扔大石頭
珍妃之死:珍妃,這個一生只活了25年的光緒帝愛妃,她被慈禧太后下令投井。愛情、政治、宮斗、謀殺……諸多戲劇性的強烈衝突交織在這個女人身上。在晚清歷史舞台上,珍妃也許只是個微末角色,但她的生前身後事,無論是在檔案記載、民間傳說還是文藝作品中,都構成了晚清的一幕大戲。
北京故宮博物院珍寶館的北門——貞順門內,有一眼水井。儘管井水早已枯竭,四面八方的遊人還是不住地向井底探望。
這眼井淹死過清朝光緒皇帝的寵妃珍妃,故稱之為珍妃井。在井畔的東牆上,掛著一塊說明牌:「珍妃是光緒帝的寵妃,她同情並支持光緒帝的變法維新的主張。慈禧太后扼殺戊戌變法後,光緒帝被囚禁在瀛台,珍妃則打入冷宮。1900年八國聯軍進攻北京時,慈禧太后倉皇出逃,行前命太監崔玉貴將珍妃推入井中淹死。次年後打撈出屍體葬於西直門外,1913年移葬清西陵之崇陵(光緒帝陵)妃園寢。後人重新製作井口,不再使用。」
不過,「被投井」只是珍妃之死幾個版本之中,最廣為人知而且最可信的一個。而關於珍妃投井具體情形的描摹記敘,更是林林總總。珍妃之死,也是眾說紛紜的謎團之一。有關珍妃的記載,關於她生前的部分倒是簡單而確定的。在《清史稿后妃傳》、《清皇室四譜》等有關書籍中,對珍妃生平都只略提過幾筆,概括起來就是這樣幾句:珍妃,鑲紅旗,滿洲,他他拉氏。生於光緒二年二月初三日,為禮部左侍郎長敘之女。
1889年,珍妃兩姊妹入選宮中,13歲的她被封為珍嬪,15歲的姐姐封為瑾嬪。在清朝的后妃等級中,嬪為九等嬪妃序列中的第五等,下面是貴人、才人、常在等級別。直至1894年,因慈禧太后六旬萬壽加恩,她倆得以晉嬪為妃。妃之上還有皇后、皇貴妃、貴妃三個等級,包括她們姐妹在內,光緒帝一生僅有一後二妃。光緒帝的皇后是慈禧太后的親侄女,也就是後來發佈退位詔書、結束滿清封建統治的隆裕太后。
根據歷史記載,珍妃因為生性單純活潑,略通西學,深得光緒的寵愛,光緒也因此日漸冷落慈禧的親侄女隆裕皇后,令慈禧十分不悅。後來珍妃因為支持光緒進行戊戌變法而觸怒了慈禧太后,被打入冷宮。也許,慈禧早就動了對珍妃的殺心。
八國聯軍侵入北京,慈禧西逃的這一天,也成了珍妃生命的最後一天。最初,《清列朝后妃傳稿》這樣記錄:「妃有寵於帝,光緒二十六年各國師入京師,帝西狩,妃倉猝不能從,於宮中殉焉。」按照這個說法,珍妃是「貞烈殉節」,投井自殺。在慈禧的有生之年,清廷的公開記錄一直是這樣記載的。甚至在迴鑾之後,1902年11月,慈禧還下旨:「上年京師之變,倉猝之中珍妃啟從不及,即於宮內殉難,洵屬節烈可嘉,恩著追贈貴妃位號,以示哀恤。」
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即1908年11月14日,太陽落山的酉時,光緒皇帝駕崩,終年38歲;十多小時之後,十月二十二日未時,慈禧太后逝世於中南海之儀鸞殿,終年74歲。
24小時之內,皇帝和皇太后相繼去世,年僅3歲的溥儀繼位,成了中國歷史上的末代皇帝。這奇特的歷史一幕之後,關於珍妃之死的檔案記錄也有了變化,由投井自殺,改成了「被崔玉貴投入井中溺死」。
指示做出這個改動的,是溥儀的生父載灃。後人在載灃的傳記中記載,載灃親眼見珍妃死時的情景。清東陵管委會副主任於善浦上世紀80年代曾發表一篇文章《珍妃與珍妃之印》,補充了這一說法的一些細節關於珍妃被殺之事,頗多記述,一般傳說由內監總管李蓮英奉命執行。動手行兇的是二總管崔玉貴。當時城外槍炮聲隱隱傳來,宮中人心惶惶。慈禧太后在忙亂中傳話處死珍妃,一時間左右太監面面相覷,不敢前往。只有崔玉貴攘臂而出,口說:「都是慫小子,看我去。」
隨後,崔玉貴凶神附體似的進入幽禁珍妃的院落,把珍妃連推帶提擁到井口。珍妃跪地求見老佛爺一面,崔厲聲說:「沒有那些說的。」一腳把珍妃踢入井中,還投下了幾塊大石頭。這是關於珍妃之死具體情形比較權威的記錄,而在很多描摹處死珍妃的文字中,慈禧就在現場。1929年,成立不久的故宮博物院推出了《故宮週刊》,該刊第30期曾出版了「珍妃專號」,也是該刊的唯一一次專刊。《故宮週刊》的編輯找到了當時在世的太監唐冠卿,按他的描述,有了這樣的記載:
少頃,聞珍妃至,請安畢,並祝老祖宗吉祥。後曰:「現在還成話嗎?義和團搗亂,洋人進京,怎麼辦呢?」繼語言漸微,噥噥莫辨。忽聞大聲曰:「我們娘兒們跳井吧!」妃哭求恩典,且雲未犯重大罪名。後曰:「不管有無罪名,難道留我們遭洋人毒手麼?你先下去,我也下去。」妃叩首哀懇,旋聞後呼玉桂(崔玉貴)。桂謂妃曰:「請主兒遵旨吧!」妃曰:「汝何亦逼迫我耶?」桂曰:「主兒下去,我還下去呢。」妃怒曰:「汝不配!」予聆至此,已木立神癡,不知所措。忽聞後疾呼曰:「把她扔下去吧!」遂有掙扭之聲,繼而砰然一響,想珍妃已墮井矣。斯時,光緒帝居養心殿,尚未之知也。
這個版本中有慈禧和珍妃的直接對面衝突,更富戲劇性,因而在野史和文學作品中流傳甚廣,雖然多假借不同人物之口說出,但仍能看出是源自唐冠卿之說。只是,這個版本一直因為是一家之言而備受質疑。且不論那些或真或假的細節描述,故宮貞順門的那眼井是珍妃的殞命之地,這一點是確鑿無疑的。多數人對珍妃的瞭解,大概就以投井而死為止。實際上,她死後的事情,像生前一樣跌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