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造假盛行 新恆平偽造周鼎被漢文帝滅三族

1、無賴騙了造假術士

誰是造假的祖師爺?不好考。有人說是趙武靈王,也有人說秦昭王,可見古時造假之風盛行,連君主都酷愛這一套。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記載說:「趙主父令工施構梯而緣播吾,刻疏人跡其上,廣三尺,長五尺,而勒之曰:『主父常游於此』。」就是說,趙武靈王讓人搭架子在石頭上刻上巨大的腳印,然後在旁邊註釋說:趙雍到此一遊。後人若糊塗,往往就會被騙了——哇,原來趙武靈王是個巨人耶!同樣是《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記載道:秦昭王令工施梯而上華山,以松柏之心為博,箭長八尺,棋長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嘗與天神博於此矣。」此人造假手段更加牛,在華山上整了個自己跟神仙下棋的假古跡出來。

可見古時造假之風盛行,連君主都酷愛這一套,更別說一般人了。著名的才子紀曉嵐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中就記載了自己遭遇假貨的故事:一是假墨,紀曉嵐買當時大清名牌羅小華墨。這墨看上去「漆匣黯敝,真舊物也」,可是買回去一用,居然是泥摶的,染以黑色,還帶了一層白霜,利利索索地把紀曉嵐騙了。一是假蠟燭。紀曉嵐趕考,買了幾支蠟燭,回到寓所怎麼也點不著,仔細一看,原來也是泥做的,外面塗了一層羊脂。他還甚至碰上了假鴨子——晚上買了一隻,回去一看,竟然也是泥做的。這鴨子的肉已被吃盡,只剩下鴨頭、鴨脖子、鴨腳和一副完整的骨架。骨架裡搪上泥,外面糊上紙,染成烤鴨的顏色,再塗上油,燈下難分真假。更離奇的還有假鞋子——紀曉嵐家的奴僕趙平,曾以兩千錢買了一雙皮靴,很是得意。有一天下雨,趙平穿著皮靴出門,光著腳回來了。原來那靴子的腰是烏油高麗紙做的,揉出了皺紋,貌似皮子。靴子底則是破棉花黏糊的,再用布繃好。

根據紀曉嵐的記載,可見明清時期造假之盛行。明人筆記史料中,對此也有一些記載。

一件事發生在杭州,那時西湖已是旅遊勝地,人流量很大,造假的騙子也很多。有一賣假藥的騙術頗為高明,每售藥,供觀音大士像於旁,置藥丸於一木箱中,但有病人求藥,不問病情,伸手至箱中抓一把藥丸出來丟於觀音大士手中,藥丸多有留於大士手中而不至滑落者,於是言於求藥者:觀音大士已為汝選好該用之藥。求藥者歡喜而去,圍觀者無不驚歎,術士日進百金。街頭一某姓無賴,知術士必有手段,苦於不知實情,心生一計。一日,言於術士:某有一奇術,不足為他人道也,願示於君。術士好奇。無賴領術士入一星級酒店,山珍海味,珍饈佳餚,酒足飯飽之後,拍拍屁股領著術士揚長而出,竟無人過問,更無人阻攔。術士大奇,千哀萬求,定要無賴傳授此術。無賴願與術士交換秘方。術士言:某之術簡單,觀音掌中暗藏磁鐵,製藥丸時雜之以鐵粉,則藥丸必可粘留於觀音手上。無賴言:某之術更簡單:先付錢。

2、不少皇帝死於「靈丹妙藥」

從某種程度來講,煉丹術士其實也是假藥的製造者。「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

古代科技不發達,造假者手段有限,最常見的是在酒中摻水,嚴重時甚至以水代酒。《太平廣記》輯錄有隋唐五代書籍《啟顏錄》中的一篇《酒肆》,說是幾個人在酒店就遭遇到了假酒,他們便一起開這酒的玩笑,其中一人說:「酒,何處漫行來,騰騰失卻酉。」眾人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有水在。」就造假者而言,往酒裡摻水,是最簡單的造假了。這種造假雖然多見,但還不至於嚴重危害到人身安全,奸商們只是在份量和質量上打打折扣。

當然,古代也有「化學家」,他們是煉丹術士。煉丹者以丹砂、鉛、汞等天然礦物為主要原料,用爐鼎燒煉,以求製出服後不死的丹藥。道家宣稱,服食丹藥可祛病保生,不死成仙,故外丹術又叫仙丹術。煉丹方士們大多迷信服食黃金可致長生,說「服金者壽如金,服玉者壽如玉。」他們認為,自然界中的金和玉都是不容易發生朽壞變化的一類物質,服食金玉,就能把金玉的穩定性質轉移到人體,人就可以長生了,而且,仙丹煉成的標誌之一,就是它能點鐵成金,或者點銅成金、點錫成金等等,「金成者,藥成也。」所以,漢魏以來,煉金製銀一直是外丹術的重要內容。由此,外丹術又叫金丹術或黃白朮。

就丹藥本身而言,從它產生那天起,不僅沒有給人們帶來延年益壽的好處,相反,「欲求長生,反致速死」,服食丹藥的人往往提前結束了性命。原來所謂的神丹妙藥竟帶有毒性。科學地說,丹藥中所含有鉛、汞、硫、砷等化合物,多是有毒的。鉛,服後可導致人性格改變,神經錯亂。汞(即水銀),中毒後手腳發麻,口腔麻痺。砷的氧化物有劇毒。正因如此,自古以來,從帝王百官到道士女冠,服丹喪命者數不勝數。僅是死於丹藥中毒的皇帝,歷史上就有十五六位,其中尤以唐、明兩朝為甚,唐朝有一代英主唐太宗等6位皇帝死於丹毒,明朝則有世宗嘉靖等5位皇帝之死與丹藥有關。

對於丹藥的毒性,歷代有識之士和一些冷靜的煉丹家早有認識,唐時《玄解錄》說:「金丹並諸石藥各有本性,懷大毒在其中。」北宋沈括等人更明確提出,對金丹大藥「不可不戒」,「生金有毒,至於殺人。」從這個角度上講,旨在長生的丹藥無異於害人的毒藥。

不過,在古代,能夠服食丹藥的,非富即貴,雖然是假藥,但跟今天「化學家」們製造的假冒偽劣相比,危害要小得多了。

3、有人因造假被滅三族

《唐律疏議》上規定:如果這種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則要被判處絞刑。

遭遇假貨,總是件讓人不愉快的事。小則破財,大則丟命,因此,對於造假者,自古至今,人們都是深惡痛絕的。

清朝,安徽桐城人許奉恩在《蘭苕館外史》中記載,一個叫定遠的地方,春夏大旱,田間顆粒無收。到了六月中旬,終於下了雨,於是農民們思謀種蕎進行生產自救,但苦於沒有種子。制假售假者某甲「藏陳蕎甚多,慮顆癟色黯,不能出售,以甑蒸之,頓覺碩大光潤,大喜,遂榜其門曰:『出賣蕎種』。於是爭往購求。蕎價翔貴,獲利千萬。」這用甑蒸了的種子,種到田里的結果可想而知,「由此飢餓以死者不勝屈矣」。後來,賣假種子的某甲,受到了天譴:「無何,雷擊某甲死,釜底書『蒸蕎誤人,粉身莫贖』八字。」這當然是演義了,但可見時人對造假者的痛恨。

西漢文帝時有人名新恆平,是個造假高手。他偽造了玉杯和周鼎,企圖欺騙文帝而取得富貴。在玉杯上刻「人主延壽」,令人獻上。又誑稱周鼎亡在泗水中,現在黃河溢出,與泗水相通,望見東北汾陰有寶金之氣,可能是周鼎要出現吧。文帝於是派人在汾陰治廟,南面臨河,想祭祀後取鼎。後鼎出汾陰,文帝大喜。其實,是新恆平埋鼎汾陰。此人可奉為贗品製作的祖師爺。他下場很慘——被揭穿後,新恆平因造假被文帝夷滅三族。

敢騙皇帝的多,敢騙群眾的更多。對這些造假者,歷來處罰都很嚴厲。

在唐朝,《唐律疏議》上規定:一旦某種食物變質,已經讓人受害,那麼所有者必須立刻焚燒,否則要被杖打90下。如果不毀掉有害食品,反而送人甚至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處徒刑一年。如果這種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則要被判處絞刑。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本應被焚燒但未被焚燒的有害食品造成死亡,食品的所有者也要按過失殺人來處罰。

到了宋朝,商品經濟大繁榮,投機分子常常使用「雞塞沙,鵝、羊吹氣,魚肉注水」之類的伎倆牟取利潤。為了加強管理,宋代官府讓各類商人組成行會,商舖、手工業和其他服務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加入行會,並按行業登記在冊,否則就不能從事該行業的經營。商品的質量也由各個行會把關,行會首領負責評定商品的成色和價格,充當本行會成員的擔保人。行會把關之外,法律也繼承了唐律的規定,對腐敗變質食品的銷售者給予嚴懲。

「3·15」消費者權益日剛剛過去,如何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卻是永久的熱點話題。造假的事兒,可謂源遠流長,自從人類開始商品交易後,造假售假就如影隨形。回望我國古代,雖然沒有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日和保護法,但從一些散見的法令條文中,我們依然可以看出古人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而那些流傳下來的古人造假故事,也讓人哭笑不得……

《漢文帝劉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