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秦漢的政體是宰相負責制,宰相作為政府的首腦,處理所有朝廷政事,皇帝只有監督權,而沒有干預權。雖然皇權在實際運作中並不是這樣,但至少這是一個程序,即使在今天,也值得我們去懷念。但到了漢武帝時期,這種政體就受到了挑戰。
漢武帝雄心勃勃,權力慾望極大,又因為要與匈奴開戰,所以,他漸漸地把本該是宰相的權力轉移到了自己手中。終武帝一朝,宰相十三位,其名聲與地位遠遠不如秦國的李斯和漢初的幾位丞相。如果說,權力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那麼,很自然地,集權會催生告密,絕對的集權會催生絕對的告密。
在與匈奴的戰爭後,漢帝國的國庫為之一空,漢武帝必須要推出一種創新的聚斂財富手法,才能使戰爭和自己的享樂生活繼續下去。於是,元狩四年(前119年),他頒布了「算緡(min)」和「告緡」令。
所謂「算緡」,就是對商人和手工業者徵收財產稅,規定商人財產每二千錢抽稅一算(一百二十錢),手工業者每四千錢抽稅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的每輛車抽稅一算,商人的車每輛徵收二算,五丈以上的船每條徵稅一算。同時為了避免這些人逃掉商人的身份,武帝還特意為他們另立一戶口冊——稱為「市籍」。
在「市籍」中的每個人都要主動向政府自報個人財產,如有隱瞞不報或自報不實的,鼓勵知情者揭發檢舉,這就是「告緡」。
如果不再向下看,我們很為武帝的這一舉措拍手稱快。商人牟利與農夫不同,其所得與所付出在任何時代都不成正比,這樣的人有交納高稅的義務。但是,人性是貪婪的,每個人都希望得到的多,付出的少,稅越低越好。漢武帝時代的商人不會因為自己少交納了稅而感到傷了自尊,也不會覺得自己沒有盡權利而感到害羞。
武帝當然知道這一點,所以鼓勵告發,並且獎勵告密者。凡揭發屬實,被告者的財產則全部沒收,並罰戍邊一年,沒收的資產分一半給告發人,以作獎勵。
但是在執行中,困難還是有的。比如有官員與商人勾結,幫助商人逃稅。武帝在處理了這樣的幾位官員後,於前117年,特意任命楊可主持「告緡」。也就是說,專門成立了一個由楊可負責的機構,這個機構如同今天的信訪辦,接納的人就是那些告密者,而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被告發逃稅的商人。三年後,楊可的工作業績突飛猛進,武帝再申告緡令。一時間,全民上下,尤其是那些受苦受累的農夫得到了向富人報復的機會,他們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單槍匹馬,從帝國的各個角落來到京城,進行告密。
據說,楊可這個部門如同今天飯菜特別可口的特色飯店,來吃飯的人都要提前領號,很久之後才能接見自己。「告緡」的結果,讓漢武帝非常滿意,朝廷得到了以億計的財物,田宅無數,許多商人中產之家只好宣佈破產。
不過,一種制度的目的如果不純粹,那麼,在其執行時,就會被人利用。在如火如荼的經濟告密的背後,往往摻雜了許多人私人目的。比如,有人就通過朝廷鼓勵的「告緡」,把平時的怨家給輕鬆地解決了。當告密如同秦國時已經成為國家法律,那麼,遵紀守法就成了百姓的義務。即使無密可告,因為有激勵因素在裡面,許多人也會找出秘密來上告。
作為專制最高權力者漢武帝,告緡運動不僅讓他得到了可供自己支配的巨大財富,也通過告密加強了自己的無上權威。毋庸置疑,這種搜刮民財、盤剝民財尤其是鼓勵告密的做法,其毀壞國民人格和心智的惡劣影響深遠。武帝鼓勵告密,事實上就是鼓勵全民特務政治,鼓勵人性的墮落,鼓勵以鄰為壑,鼓勵貪婪和邪惡。而這一切的實現,都是因為他手中有任何人都不可以質問和約束的權力。
告密滔滔之下,許多人為了自保,只能做出在今天看來是不符合常理的事。也就是說,告密往往催生虛偽與狡詐。
卜式是一個經營畜牧業發家的商人。開始創業時,他只有羊百餘頭,十幾年間,增值十倍,置買田宅,成為豪富。當「告緡」開始在全國鋪開時,卜式眼見許多同行都倒了大霉,他認為與其被人告密,不如自己主動站出來,以守為攻。於是,他咬著牙慨然上書,自願捐出家財的一半,用作邊防之用。很多商人都是低調隱瞞自己的財產,而他卻反其道而行之,這讓漢武帝很是詫異,就派人去問他:「你是想當官?」回答:「我年輕時牧羊,不習慣當官,不願。」又問:「家裡是否有冤,要上訪?」回答:「我與人無爭,沒有冤。」又問:「既然如此,那麼你為什麼如此?」回答:「天子誅匈奴,我認為賢者應該在邊關冒死奮戰,有財的人應該捐獻財產,如此而匈奴可滅也。」
卜式的回答並沒有漏洞,至少被派去的人是這樣認為,回來報告給了漢武帝。漢武帝正想欣慰,丞相公孫弘卻看出了門道,公孫丞相認為卜式矯情立異,動機不純。武帝想了想也就把這件事放在一邊了,過了不久,卜式居然又捐出二十萬錢,武帝第二次看到卜式的名字時,終於欣慰地笑了,他對卜式特別嘉獎,「不想當官」的卜式居然官運亨通,賜爵關內侯,進位御史大夫。任是誰都能看出,卜式是在「立異以為高」、「逆情以干預」,但是,就是這樣虛偽甚至狡詐的人居然封侯,這實在是那個時代的一個悲哀。
「告緡」運動最終因為大批商人破產,無密可告而結束,不過,漢武帝這個人注定要和「告密」有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