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隋末唐初百廢待興、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極其複雜的嚴峻局面,唐太宗李世民心存憂患,治不忘亂,在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和民族關係方面採取了一系列開明的政策,開創了「貞觀之治」的盛世局面。分析探討其執政思想並從中得出一些有益的啟示,對於新時期鞏固我黨執政地位、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等都具有重要的現實借鑒意義。唐太宗李世民是我國古代歷史上有名的君主和政治家,為維護和鞏固李氏王朝的統治,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他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其中閃耀著不少執政思想的光輝。近年來學術界對唐太宗的研究比較多,從某個具體方面探討唐太宗政治思想的文章也不在少數,但從整體上研究唐太宗執政思想的文章還不多見。本文擬從以民為本、選賢任能、重農護農、禮法兼治、民族和諧等幾方面對唐太宗執政思想做些分析探討。
民心向背是建立和鞏固國家政權的重要基礎。唐太宗認為,「君依於國,國依於民」,只有獲得百姓的擁護,才能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其一,務清靜以安百姓。隋朝之所以失去天下,並不是因為當時國家不富強,而是因為「徵求不已」使百姓不堪重負導致天下大亂。唐太宗深知安靜百姓才能治國理民的道理,他說:「夫治國猶如栽樹,木根不搖,則枝葉茂榮;君能清靜,百姓何得不安乎?」唐太宗為了安靜百姓,「夙夜孜孜,惟欲清靜,使天下無事」,並為此採取了「節力役」、「息邊爭」、「薄賦稅」等一系列措施,迅速實現國家的繁榮與安定。其二,興產業以富民生。唐太宗非常瞭解富民與治國之間的關係,為了達到富民的目的,他大力提倡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通過實行均田制,使耕者有田;通過興修水利,改善了發展農業生產環境;通過勸課農桑,使當時的農業生產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此外,貞觀年間,唐太宗還修正完善了武德年間制定的租庸調法。
唐太宗這種對君民關係的理解和對民心向背以及人民力量的認識,在我國封建君主中是少有的。作為封建帝王,得天下後,仍能時刻牢記君舟民水、載舟覆舟的道理,這的確是難能可貴的。也正是唐太宗的這一正確思想,孕育產生了一系列正確的政治主張。唐太宗從「治國猶如栽樹,本根不搖,則枝葉茂榮」的認識出發,把重視和發展農業生產、促進和保持農村社會安定提高到治國的關鍵地位。唐太宗認為,應該時刻把發展農業放在政事的首位。他說:「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唐太宗曾要求於志寧、房玄齡等人對皇太子、諸王等加強農業知識的教育,加強農業重要性的認識。他認為,治國先要解決「衣食」問題。如果這個問題解決得不好,就得不到人民的擁護,統治也得不到鞏固。
唐太宗歷經隋王朝的興衰,親眼看到在隋末農民大起義的打擊下隋王朝二世而亡的全過程,他以亡隋為借鑒,分析總結出刑酷法峻導致隋亡的教訓,擯棄「嚴刑治國」的觀點,強調「禮法合一,依禮製法」,以德治國。以仁為宗,以刑為助。唐太宗一方面認識到法律是鞏固統治不可缺少的工具,並把它提升到國家政體的高度,認為:「為國之要,在於進退不肖,賞善罰惡,至公無。」另一方面,又認識到:「古來帝王,以仁為治者,國柞延長;任法御人者,雖救弊於一時,敗亡亦促。」治國應「以仁為宗,以刑為助」,立法「務在寬平」。
遵法守法。唐太宗認為「法者,人君所受於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他本人以身作則,遵法守法,嚴格執法。如其長子李承乾,從胡作非為發展到妄圖謀反,李世民就把他廢為庶人,流放到黔州,直到死在那裡。其妹妹長廣公主的兒子洋州刺史趙節,參與李承乾的謀反,李世民也依法將他處死。太宗不僅自己帶頭執法守法,同時要求各級官吏守道履正,為公奉法。並採取措施,監察官吏,根據情況進行賞罰。如規定,凡斷獄允當者,予以獎勵,而違法的要受到處分。
防止冤獄。唐太宗要求各地在死刑執行前必須履行「三復奏」、「五復奏」。並明文規定,個別按照法律應判死罪但門下省認為有可餚情節的可以報請皇帝裁奪,使這些人獲得一線免死的機會。此外,他還總結繼承並發展了自漢以來的「錄囚」制度,即皇帝和各級司法、監察機關對囚犯的情況進行審錄,以防冤獄。太宗即位之初,就「親錄囚徒」。為了完善錄囚制度,除皇帝親錄囚徒外,還把錄囚作為各級司法官吏的重要職責,規定了嚴格的期限。刑部每年正月派員至各地巡復獄情,把錄囚和赦免相結合,使儒家「仁政」思想在獄政中得到了具體的實施。
唐太宗李世民不愧為中國古代盛世「貞觀之治」的偉大實踐者,他在民本觀、人才觀、重農護農、德法兼治以及民族關係等方面的思想與認識,無疑有著重要的歷史研究價值和重大的現實借鑒意義。我們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中,應該批判地繼承和發展唐太宗上述執政思想,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繁榮發展,重鑄歷史的輝煌,再創民族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