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武則天為奪取後位,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嫁禍王皇后」的說法在民間廣為流傳,這個說法也得到了正規史學著作的傳揚。那麼,「武則天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究竟有無其事呢?新近,學者孟憲實提出,從種種跡象和史料來看,武則天其實並未「振喉絕襁褓之兒」。
武則天在中國歷史上橫空出世,是一個歷史奇跡。在一個男權社會裡,怎麼會出現一個女皇帝呢?皇帝制度的彈性,因此可以確定。
但是,成功地獲得皇位的武則天,身後卻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圍繞武則天的評價,妖魔化一直佔據著傳統史學的主流地位。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則天的歷史記述中,「武則天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就是典型的事件之一。
從簡至繁的記錄變遷
大約在永徽四年,武則天為高宗生下一個公主,但是這個公主不幸而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最開始的記載是很簡單的,《唐會要》卷三「天後武氏」條下是如此記載的:「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上遂有廢後之意。」當時的武則天是昭儀,屬於皇帝九嬪之首,正二品。這是武則天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個孩子,第一個是長子李弘。
根據《唐會要》的這個記載,武則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確實夭折,因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稱作「暴卒」。武則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採用悲情主義的訴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責任推給自己的情敵王皇后。高宗看來是受到了武則天的影響,開始萌生廢黜王皇后的念頭。
武則天(資料圖)《唐會要》一書,雖然是北宋王溥編輯的,但是吸納了唐德宗時期蘇冕四十卷的《唐會要》和唐宣宗時期崔鉉的《續會要》,所以保存唐代國史資料比較多,向來為學者所重。這裡的記錄,也相對穩重。當時,王皇后聯合蕭淑妃與武則天鬥法,武則天悲情主義的戰鬥技巧適合當時的情況,因為畢竟是母親喪女,說一些喪失理智的話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見受傷的母親,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湧。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舊唐書》卻沒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則天皇后本紀的史臣曰中,寫下了這樣的文字:「武後奪嫡之謀也,振喉絕襁褓之兒,菹醢碎椒塗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婦之恆態也。」其中,後一件事是指武則天殘酷對待失敗了的王皇后和蕭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絕襁褓之兒」,可能就是指扼殺親生公主的事。《舊唐書》成書於後唐出帝開運二年(945),先後編寫用了四年時間。為什麼這件事沒有寫入《舊唐書》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達出來,沒有確鑿證據,推測起來大概這個時候已經有了武後殺親生公主的說法,但是不能坐實,只好用這種更具有個人意見的方式表達出來。
《舊唐書》這種比較概括的說法,到了《新唐書》中凌空一躍,變成了非常具體生動的描寫。《新唐書·后妃列傳》的文字是這樣記載的:「昭儀生女,後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為歡言,發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後適來。』昭儀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後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後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後意。」在這裡,公主之死的過程詳細而生動。
《資治通鑒》的記載,直接繼承了《新唐書》,文字如下:後寵雖衰,然上未有意廢也。會昭儀生女,後憐而弄之,後出,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問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適來此。」上大怒曰:「後殺吾女!」昭儀因泣訴其罪。後無以自明,上由是有廢立之志。
仔細比較,《資治通鑒》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書》。皇后看望新生公主,離開以後,武則天偷偷殺掉公主,然後偽裝現場。唐高宗到場,武則天假裝歡笑,掀開被子,發現公主已經死亡。詢問左右,大家都說剛才皇后來過。於是皇帝大怒,認為是王皇后「殺吾女」。王皇后自然無法解釋,於是皇帝開始產生廢立皇后的念頭。以上基本情節,兩書都是相同的,而且細節越發生動詳細。
但是,細節越生動越詳細,越發引人懷疑。且不說《通鑒》對《新唐書》這種細節修改,已經使得過程發生變化。我們要問的是,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圖是什麼呢?可是,細節如此考究的《通鑒》,在描寫這件事的時候,卻沒有比較清楚的時間定位,因為《通鑒》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來敘述,按照《通鑒》的體例,說明此事具體日月不清楚。作為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鑒》是這類史書的典範,對於歷史事件時間定位的重視,《通鑒》也是典範。可是,在公主之死的問題上,《通鑒》可以花筆墨修改《新唐書》看上去不夠合理的文字,為什麼在更重要的時間定位問題上沒有給出更具體的坐標呢?答案是無法清晰的,但是《資治通鑒》對此事信息的掌握看來是有限的,以致於重要的時間定位都不能給出,只能在《新唐書》的基礎上對細節進行「合理化」的修改。
從以上的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發現,公主之死的文字記錄,有一個由簡至繁的變遷過程,在該過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發生的時間沒有進一步的信息,但是細節反而越來越清晰。在中國古史研究中,曾經有過一個「層累地構造學說」,意思是古代的歷史隨著時間而越來越清晰,恰好證明是後人締造的結果。文學史上也有類似的問題,作品在流傳的過程中被不斷地加工和創造,最後的模樣與初始狀況相去甚遠。那麼宮廷秘史,是否也有這種規律呢?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留下記錄,那麼後人是通過什麼途徑反而獲得了更多的細節呢?所以,在今天,當我們面對的歷史事實,有著一個由簡至繁的描述過程的時候,我們至少可以提出疑問。
王皇后在武則天入宮前已失寵
現在的史籍記錄,不論是《唐會要》還是《新唐書》,對於王皇后地位的危機,多強調小公主之死帶來的後果。具體而言,就是唐高宗從此開始有了廢後的念頭。其實,王皇后的危機不是從小公主之死開始的,而後來王皇后的被廢,也沒有證據顯示公主之死發揮了作用。
王皇后的危機,在武則天入宮之前已經顯現。王皇后出身太原王氏,在當時是天下一等士族。王皇后雖然出身名門,名正言順,但是她跟高宗的關係似乎從很早開始就存在問題。高宗與蕭淑妃連續生育一兒兩女,證以《唐會要》的說法「時蕭良娣有寵,王皇后惡之」的記錄是有根據的。武則天二進宮,是王皇后引進的,而王皇后的動機很難說是光明正大的,因為她召武則天入宮,依然是與蕭淑妃爭寵的繼續,「欲以間良娣之寵」。只不過事與願違,武則天「既入宮,寵待逾於良娣,立為昭儀」。王皇后引狼入室,蕭淑妃的恩寵雖然解除,但是武則天後來居上,王皇后依然不得寵愛。
唐高宗不喜歡王皇后,才是王皇后的真正危機所在。也正是因為皇后有如此危機,她的舅舅柳奭才在永徽三年七月,醞釀確立太子之事。《新唐書》李忠本傳記錄到:「王皇后無子,後舅柳奭說後,以忠母微,立之必親己,後然之,請於帝。又奭與褚遂良、韓瑗、長孫無忌、於志寧等繼請,遂立為皇太子。」顯然,皇帝開始並沒有同意皇后的請求,但是長孫無忌等朝中重臣紛紛出動,皇帝只好妥協同意。而立李忠為太子,文字記載很清楚,就是為了穩定王皇后的地位。而這個時候,武則天與唐高宗的第一個兒子尚未出生,更不要說公主之死了。
確立李忠為太子,並沒有挽回王皇后的地位危機。就在太子確立以後不久,唐高宗與武則天的第一個兒子出生。這個兒子被命名為李弘,而李弘這個名字本身就意味深長。南北朝以來,道教為主的社會傳播渠道,一直盛傳「老君當治」、「李弘當出」的讖語,宣傳李弘為真命天子。根據唐長孺先生的研究,唐高宗和武則天給自己的兒子命名為李弘,就有應讖而為的意思。而當時李忠已經確立,這不正暗示著對李忠的不認可,也就是對王皇后的某種不承認嗎?如果說王皇后的地位危機來自武則天的攻擊,不如說來自唐高宗很久以來對她的冷淡,而唐高宗命名兒子為李弘,其實已經預示著皇后的更大危機。明確地說,這個時候,唐高宗如果還沒有換皇后的念頭,這些問題都無從解釋。
在李弘出生的這個時期,武則天與王皇后、蕭淑妃的聯盟,鬥爭已經有一段時間,而勝利的一方屬於武則天。上文引證《唐會要》武後傳、《舊唐書》武則天本紀和《新唐書》王皇后傳說明,各書在描述雙方鬥爭的時候,立場有所不同,但是武則天的勝利卻是公認的。所以,武則天作為當事人,唐高宗對待王皇后的看法以及皇帝與皇后關係的幕後因緣,都是應該一清二楚的。王皇后從來沒有得過高宗的恩寵,對於高宗而言,王皇后早就是昨日黃花。所以,廢黜王皇后在唐高宗這裡根本沒有感情障礙,障礙只在朝中大臣而已。對於唐高宗感情脈搏了若執掌的武則天,對於已經失敗的王皇后的繼續打擊,有必要付出親生女兒生命這樣沉重的代價嗎?
公主之死在廢後過程中沒有發揮作用
唐高宗採取確實步驟推動皇后廢立的時候,在申訴理由的時候,從來沒有一句談及皇后殺死公主的事情。
唐高宗推動廢立皇后,是從說服太尉長孫無忌開始的,姿態低就,首先造訪長孫無忌家。《資治通鑒》的記載是高宗「與昭儀幸太尉長孫無忌第,酣飲極歡,席上拜無忌寵姬子三人皆為朝散大夫,仍載金寶繒錦十車以賜無忌。上因從容言皇后無子以諷無忌,無忌對以他語,竟不順旨,上及昭儀皆不悅而罷」。高宗給長孫無忌的好處是為了換取長孫無忌的同意,而具體申訴的理由是「皇后無子」。《通鑒》置此段文字於永徽五年(654)年底,說明具體月份並不清晰。
隨後,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唐高宗繼續推動廢後,連續兩天召開最高級會議,大臣中只有長孫無忌、褚遂良和於志寧參加。李勣也被通知與會,但是他借口身體欠安並沒有參加會議。根據《通鑒》的記錄,唐高宗開宗明義,對長孫無忌等人說:「皇后無子,武昭儀有子,今欲立昭儀為後,何如?」《舊唐書·褚遂良傳》的記錄略有增加,高宗說:「莫大之罪,絕嗣為甚。皇后無胤息,昭儀有子,今欲立為皇后,公等以為何如?」唐高宗申訴的基點依舊是皇后無子,即使強調這是「莫大之罪」,也沒有改變申訴基本點。
以褚遂良為代表的大臣反對廢王立武,首先是王皇后無過錯,其次是太宗皇帝的生前意志。看來,他們並不同意皇后無子是莫大之罪的說法。第二天再討論,褚遂良強調的重點是武則天不合適。褚遂良一派大臣,認為王皇后無過錯,當然沒有提及皇后殺小公主的問題,而高宗也沒有利用小公主之死來要求廢皇后。雷家驥先生比較仔細地討論過這個問題,認為所謂皇后殺公主之事,雖然一方面皇后「無以自解」,但另一方面,別人也應無確證證明她是否謀殺。「今上為何不以皇后殺死小公主或厭勝為由?遂良為何徑謂『皇后未有衍過』?可見這兩件事僅是宮廷中的風波,王皇后起碼尚未被坐實此二罪。」
所謂厭勝之事,我們下文討論。這裡繼續討論小公主之死。如果說小公主之死,確實讓唐高宗開始動了廢後的念頭,那麼他應該確實認定小公主是死於皇后之手。如果他不能確定小公主之死是否與皇后有關,那麼他廢後的想法就喪失了依據。同理,他如果認定是皇后殺了公主,那麼他就應該理直氣壯地用這個理由要求廢皇后。反之,他在廢後的申訴中沒有提及這個理由,那麼就說明他並不認定皇后是殺害小公主的兇手。總之,按照現在的文獻記錄,皇后被嫁禍殺公主,與皇帝產生廢後想法是緊密連接的,但是在真正廢後的時候,皇帝卻不提這個事由,所以可以反過來證明,小公主之死,並不是皇帝廢後想法發生的動因。
厭勝事件才是引發廢後的導火索
關於王皇后厭勝之事,各家史書的記載比較多,性質或有爭議,但是不能認為是子虛烏有的。《唐會要》只說到武則天「俄誣王皇后與母柳氏求厭勝之術」一句,沒有更多陳述。《新唐書》的武則天傳觀點與此相近,所謂皇后厭勝之事也是武則天誣陷的結果。《舊唐書》王皇后傳記載為「後懼不自安,密與母柳氏求巫祝厭勝。事發,帝大怒,斷柳氏不許入宮中,後舅中書令柳奭罷知政事,並將廢後,長孫無忌、褚遂良等固諫,乃止」。皇后是否與母親柳氏厭勝,明顯存在兩種根本對立的觀點,但是,不管厭勝真假如何,唐高宗利用這件事收拾皇后一家則是真實的。大約永徽六年六月發生此事,高宗立刻下令柳氏不得入宮,七月,把皇后的舅舅吏部尚書柳奭貶為遂州刺史,途經岐州的時候,長史於承素告發柳奭洩漏禁中語,於是再貶柳奭為榮州刺史。
從《舊唐書》的這個記載來看,厭勝事件才是唐高宗廢後的導火索。《舊唐書》上段引文之後記述到:「俄又納李義府之策,永徽六年十月,廢後及蕭良娣皆為庶人,囚之別院。」依照這個記載,高宗廢後經過了兩個階段的努力。厭勝事件之後,不僅斷後母柳氏不許入宮,罷去皇后舅舅中書令柳奭的中央官職,同時決定廢後。因為長孫無忌、褚遂良等人的堅決反對才作罷。後來,又出現李義府的支持,於是唐高宗才掀起再次衝擊,最後在永徽六年十月完成了廢後。
再看《資治通鑒》的相關記載,確實也有呼應之處。《通鑒》罷皇后厭勝的事件記錄在永徽六年六月,斷後母柳氏不得入宮也是六月。七月是吏部尚書柳奭被貶官。然後記載的是李義府推動廢王立武的經過和長安令裴行儉因為議論廢王立武事遭到貶官事。觀察《通鑒》的這一系列敘事安排,除了沒有提到厭勝事件之後皇帝曾經有過廢後的舉動沒有成功以外,增加了裴行儉貶官一事,其他過程都是基本一致。而從皇帝怒不可遏,不僅斷了皇后母親入宮,而且連續對皇后的舅舅柳奭進行貶謫,一氣之下提出廢後是完全可能的。
比較而言,究竟是小公主之死引發廢後舉動,還是皇后厭勝事件引發廢後動作呢?小公主之死,當在永徽四年,最晚是永徽五年初,因為三年七月以後李弘出生,五年十二月李賢出生,公主只能生死於期間。厭勝事件在永徽六年六月,距離廢王皇后的九月只有三個月的時間,而廢後宣佈之時距離小公主的死亡已經一年有餘。《新唐書》等堅持小公主之死,導致皇帝有廢後之念,然而只有皇帝的心理活動,未見任何舉動。而厭勝事件則不然,皇帝先斷柳氏不得入宮,然後連續貶官柳奭。所以,真正引發廢後舉動的是厭勝事件而不是公主之死。
把公主之死與王皇后的廢黜聯繫起來,用意其實不在皇后廢黜史的研究,真正的目的在於揭露武則天喪盡天良。如本文所論,其實公主之死與廢後事件距離遙遠,沒有必然聯繫。公主之死,更不是武則天親手所害。所謂武則天殺害親生女兒的說法,不過是眾多妖魔化武則天的事件之一而已。
《討武照檄》為什麼沒有提及公主之死
中國古代的傳統政治,在人物評價體繫上,從來就有人性指標這個向度。即使在政治活動中,也要時刻遵守人性的基本原則。「殺妻求將」就被看做是違背人性的可怕做法。一個人的善惡品評,根本之處在於人性的底線是否能夠堅持。而傳統政治,要求的賢人其實就是好人,好人就必須經得住人性這條品評標準的考驗。
在這個文化背景下,攻擊與表揚,都會採取同樣的策略。公元684年二月,武則天大赦天下,改元文明,中宗雖然在位,皇太后臨朝稱制。同年九月,李勣孫李敬業在揚州起兵,以討伐武則天匡復唐朝為號召。在行為上,李敬業「求得人貌類故太子賢者」,謊稱太子李賢尚在,所有旗號都打著李賢的名義。這是政治鬥爭中的策略,有利是原則。
與此同時,文學家駱賓王親自為李敬業書寫了著名的《討武照檄》。因為雙方是你死我活的關係,檄文也有政治動員的功效,所以攻擊武則天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可以說,檄文也是政治策略之一。但是,在這篇著名的檄文中,攻擊武則天的時候,甚至攻擊武則天「弒君鴆母」,說武則天殺害了唐高宗和自己的母親。這當然是沒有的事情。同時也攻擊武則天「君之愛子,幽之於別宮」。這句話講的是武則天臨朝稱制,唐睿宗雖然名為皇帝,其實是囚禁在別宮之中。但是,通篇檄文沒有提及武則天殺害小公主的事情。如果確有其事,哪怕僅有一點點傳言,駱賓王能不加以利用嗎?想一想,如果武則天又殺母親,又殺女兒,這種形象那多有利於造反者啊。但是,這篇著名的檄文並沒有提到這件事。這說明什麼呢?說明在那個時候,在李敬業起兵討伐武則天的時候還沒有這種傳言。
趙文潤先生著《武則天》一書,在第四章專門列「關於小公主之死」一節,援引趙翼等學者觀點,認為《舊唐書》比《新唐書》更可信。而對於駱賓王檄文不提及殺小公主之事,趙先生也認為太奇怪,如果確有此事,駱賓王會筆下留情嗎?當然不會。雷家驥先生認為,武則天殺公主,「大概僅有她自己知道而已,史官不知何據而書?既然史官如此記載,則或許果真有據,後人若無確證則不宜輕易予以推翻」。其實,總體上雷先生還是傾向肯定確有其事的。
武則天殺死親生公主這種說法,在唐憲宗時期成書的《大唐新語》中也沒有出現。最早提及這種說法的應該是《舊唐書》之《武則天本紀》之後的「史臣曰」,而到《新唐書》的時候才大張旗鼓地傳播開來。我們從現在的《新唐書》和《資治通鑒》記錄文字可以看到,武則天殺人的過程是被全程記錄的。一方面說武則天殺人只有武則天一個人知道,而且她不可能對別人再提起,另一方面卻有一個現場全記錄。這個矛盾的現象,其實是五代北宋以後才出現的。
公主之死可能的原因
我們還是回到小公主之死這件事上來。公主確實死了,這是真實的。到底什麼原因呢?雷家驥先生就懷疑過嬰兒猝死症。嬰兒猝死症是新生嬰兒頭一年內最常見的死亡原因,其發生率在每千名活產嬰兒中約有2—3名的死亡率,典型的嬰兒猝死症好發於一向看似十分健康的2—3個月大的嬰兒,小於2個月或大於6個月的嬰兒較為少見。嬰兒猝死症多事發突然,常在嬰兒平靜地安睡後,父母並未感覺有何異樣,然而一段時間後卻發現嬰兒心跳呼吸全無,突然毫無緣由地死亡,即使病理解剖也很難發現有什麼異常,這是一種至今找不出確切原因的突發死亡現象。
武則天新生女兒忽然死去,傷心是難免的,把責任推給皇后的看望也是可能的。女兒雖然也是高宗的,但是這個事件對武則天的打擊更大,高宗能做的就是體貼安慰,用更溫柔的愛心減輕武則天的喪女之痛。小公主事件之後,高宗與武則天的關係更密切了。新生公主之死,是一個意外。至於後來史書誇大其詞的說法,都不可信。
小公主這樣的突然死亡,在唐代的記錄中也不是絕無僅有。唐玄宗的武惠妃,與武則天還有親戚關係,受到唐玄宗的寵愛,曾經動議立為皇后。就是因為來自武氏,所以大臣反對沒能實現。死後,追贈為「貞順皇后」。武惠妃的再從叔是武三思,從叔是武延秀。武惠妃也有孩子夭折的經歷,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妃生子必秀嶷,凡二王一主,皆不育。及生壽王,帝命寧王養外邸。」大概不能歸因於武氏的遺傳,只能說當時這種情況比較多。母親有喪女之痛是很可憐的,沒有想到,後世更以非人性地說法加以攻擊。
關於武則天的文字記載,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妖魔化,追究起來,也不是沒有背景。陳寅恪先生研究李武韋楊婚姻集團,認為「李武為其核心,韋、楊助之黏合,宰制百年之世局」。所以,武則天雖然最後失敗,但是因為與李唐千絲萬縷的聯繫,百尺之蟲死而不僵,武氏家族的政治影響依然存在。然而,從歷史的立場上看,唐朝前期兩大失敗,一是武氏代唐,二是安史之亂,歷史的追究不可避免。為了避免武氏之禍的重演,借鑒史學很容易走上妖魔化武則天的道路上去。於是,一些原本荒誕不經的傳聞也被歷史學家採納,武則天殺害親生女兒的故事因此得到正規史學著作的傳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