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介紹康熙皇帝第一次立儲之前,首先要介紹一下皇帝立儲的規矩。
按照通行的說法,皇帝立儲的規矩有以下兩點:
第一,立嫡不立庶;第二,立長不立幼。
在上述兩點中,先要遵守第一點。也就是說,如果皇帝有嫡生子——也就是皇后所生的孩子,就要先立皇后所生的孩子;如果皇后無子,再立皇貴妃所生的孩子;如果皇貴妃也無子,再立普通的妃子——也就是庶妃——所生的孩子,以下依次而行。這就叫作立嫡不立庶。
在遵守了第一點的前提下,再遵守第二點。也就是說,如果同時有兩個繼承人都符合規矩的時候,年齡大的為先。
因此,康熙皇帝很自然地就要立他和他的第一個皇后——赫捨裡氏皇后——所生的孩子胤礽為皇位繼承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太子。
至於當時康熙皇帝冊立胤礽為皇太子的原因,應該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歷史的經驗教訓。
清朝的皇位繼承,沒有採取漢族的嫡長繼承製,就是正妻長子繼承製。努爾哈赤因為曾經立長子褚英失敗,於是決定汗位的繼承由八大和碩貝勒會議推定;皇太極猝死,他的遺位繼承,也是在滿洲貴族會議上推定的,由6歲的福臨即位;順治皇帝死前,皇位的繼承沒有經過滿洲貴族會議討論,而是由孝莊皇太后同順治皇帝商量,用遺詔決定由年僅8歲的玄燁即位。這個「遺詔制」破壞了清太祖、太宗兩代的皇位繼承由滿洲貴族會議推定的傳統,開了清代皇帝生前用遺詔決定皇位繼承人的先例。
康熙皇帝繼承了其父皇順治皇帝生前決定繼承人的辦法,採取皇太子制。先立太子的好處是免得皇帝死後引起皇位爭奪的血腥鬥爭,壞處是皇太子同兄弟之間會產生殘酷鬥爭。當時的康熙皇帝只看到了前者的危害,卻忽視了後者將會帶來的災難。
第二,當時嚴峻的鬥爭形勢的需要。
這是1675年康熙皇帝冊立胤礽為皇太子的一個重要原因。這個嚴峻的鬥爭形勢,主要指平定「三藩之亂」。
當時以吳三桂為首的「三藩」,多厲害呀,轉眼之間,就席捲大半個中國啊。如果大清王朝不及早確立太子,萬一出現康熙皇帝突然之間陣亡的情形,那麼這個大清政權還不亂作一團啊?
第三,對於赫捨裡氏家族功績的認定。
前面,我們在講康熙皇帝智擒鰲拜的時候,曾經說過赫捨裡氏家族的功勞,尤其是赫捨裡氏皇后的三叔索額圖的重大貢獻。不僅如此,索額圖還在為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亂」中,不斷地出謀劃策。
第四,對於赫捨裡氏皇后的懷念。
不管怎麼說,康熙皇帝與赫捨裡氏皇后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赫捨裡氏皇后因為生胤礽而死,康熙皇帝也是十分傷心,故對胤礽格外鍾愛,胤礽出生第二年就冊立他為皇太子。
這年康熙皇帝21歲,皇太子才1歲。康熙皇帝立儲過早、太子過幼,顯然也是欠妥當的。因為其間的變數太多、太大,兩歲的皇太子胤礽以後會是什麼樣,難以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