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帝王九五之尊,卻樂於開店做買賣,在歷史上並非罕見的怪事。
從司馬遹擺攤賣肉,到乾隆設買賣街,足見帝王做買賣那份心癮。
1。愍懷太子擺攤賣肉,練就「一刀准」絕活
東漢靈帝劉宏,永康元年(167年)被迎立為帝。史載,光和四年(181年),靈帝在後宮修建一排商舖,讓宮女們做買賣。她們相互間又發生盜竊,甚至爭執逐鬥。
靈帝換上商賈的服飾,從中飲宴作樂。而且,他開店做買賣還不止一次。三國(吳)謝承《後漢書》稱,「靈帝數遊戲於西園,令後宮宮女為主客,帝身為商賈。」
西晉惠帝的長子,愍懷太子司馬遹,元康元年(291年),出就東宮。他不好學,卻把東宮變為市場,與左右一起做買賣。《晉書》載,愍懷太子還練就一手絕招,「於宮中為市,使人屠沽,手揣斤兩,輕重不差。」也就是「一刀准」,無須用秤。
南北朝時,宋少帝劉義符於景平元年(423年)登帝位,在位僅有二年。《南史》載:「帝於華林園為列肆,親自沽賣。」這位短命皇帝不僅在宮苑內建商舖,而且親力親為做起生意。
唐中宗李顯,高宗第七子。永隆元年(680年)立為太子。弘道元年(683年),順順當當做上皇帝。不料,母親武則天臨朝稱制,改元嗣聖。次年,更被母親奪去帝位。
十四年後,聖歷元年(698年),再立為太子。足足過了二十年,神龍元年(705年),才復帝位,復國號唐。
或許這個皇帝當得不順當,難免心裡有點鬱悶,他也樂於開店做買賣。史載,景龍三年(709年)二月,唐中宗在玄武門開設市肆,叫宮女們「鬻賣眾物,令宰臣與公卿為商賈,與之交易,因為忿爭,言辭猥褻。中宗與韋後觀之,以為笑樂」。
可是,好景不長。第二年,即景龍四年(710年),他被皇后韋氏毒殺。
2。明代皇店之風熾盛,甚至放皇債和高利貸
如果說,以上帝王開商店,做買賣,純屬「玩票」,算作皇家的遊戲嬉鬧。那麼,明代皇帝則來真傢伙了,在京畿內外開皇店,以罔財為目的。
明武帝正德八年(1513年),太監於經奏請開設寶源、吉慶二皇店。自此,皇店一發不可收拾。
所謂皇店,經皇帝特許並賜名號,由皇親、太監及權貴開設的客店。有的由官店、塌房(即瀕水為屋,以貯商貨的倉庫)改設,有的在皇莊附近或交通要道開設。
皇店的業務與官店一樣,經營倉庫,供客商停放貨物,並榷斂商貨,兼為收稅機關。但是,不同於官店的,則皇店不受官府管理,其收入也不歸官府而入內府,即皇帝的「小錢櫃」。甚至,有的皇店放皇債,經營高利貸。
明代的皇店已不限於京畿之地,遠及東北山海關、廣寧(今遼寧北鎮)、遼陽,西邊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通州(今北京通縣)、張家灣、盧溝橋,山東臨清等地。
這些皇店攔截客商,橫徵暴斂,漁利無厭,為所欲為。正德時,皇店一年繳納白銀達八萬餘兩,其餘的中飽了太監權貴的私囊。
正德九年(1514年)春,乾清宮火災,宮內外皆成灰燼。當時,右都御史楊一清、南京禮科給事中徐文溥、大理寺丞袁宗儒、兵科給事中潘塤等先後上疏,復引乾清宮災,言皇店以罔財之害,力請罷皇店。
正德皇帝死後,明世宗嘉靖初,皇店一度削弱,但是始終未能罷除。史載,明神宗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吏科左給事中張養蒙還上奏,「極諫時事缺失,謂奸宄實繁有徒,採礦不已,必及採珠;皇店不止,漸及皇莊」。
可見皇店科斂擾商,侵害民利,成為明代中後期商業資本發展的一大桎梏。
3。乾隆的新春買賣街,恍若如今的「高級俱樂部」
清代,皇店遠遠不及明代盛熾,僅限於宮苑之內,有點類似當今的「高級俱樂部」,新春「嘉華年」。乾隆皇帝時,每逢新春在同樂園開設買賣街,為期九天。李岳瑞《春冰室野乘》生動地描述了園中的買賣街內的情況:
「凡古玩估衣,以及酒肆茶爐,無所不備。甚至攜小筐售瓜子者,亦備焉。開店者俱以內監為之。古玩等器,皆先期由崇文門監督,於外城各店肆中,采擇交入,言明價直,具於冊,賣去者給直,存留者歸其原物。
各大臣入園遊覽,皆競相購買,或入酒館飯肆哺啜,與在外等。肆中走堂傭保,皆挑取外城各肆之聲音洪亮,口齒伶俐者充之。每駕過肆門,則走堂呼菜,店小二報賬,司賬者核算,眾聲雜沓,紛然並作。」
乾隆皇帝來到買賣街,看到此中情景,不禁開懷歡笑。據稱,清仁宗嘉慶四年(1799年),乾隆皇帝駕崩,此例始停。
其實,慈禧太后時,仍在宮闈內設商舖。據九鍾主人《清宮詞》(清人說薈):「列肆分廛廁禁林,團城翠括蔭蕭摻。步行親詣承光殿,為識閭閻疾苦心。」原註:「孝欽後(即慈禧太后)居西苑時,命宮監於北海承光殿側,設置市肆,羅列百貨,親往問價,以考商賈之情。」
應當看到,皇店與皇莊、織造,同屬於反映當時的社會經濟,值得充分關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