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皇太極(Huang·Taiji,公元1592年11月28日申時-公元1643年9月21日亥時),愛新覺羅氏,清太宗文皇帝,清太祖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第八子,滿族。努爾哈赤去世後,皇太極受推舉襲承汗位,稱天聰汗,前後在位17年。在位期間,發展生產,增強兵力,不斷對明作戰,公元1636年(明崇禎九年,清崇德元年),皇太極改女真族名為滿族,在瀋陽稱帝,建國號大清。為下階段大清迅速擴展入主中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廟號太宗,謚號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敬敏、昭定隆道顯功文皇帝。
皇太極繼位之初,後金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外部處境孤立,受到明朝、蒙古、朝鮮的包圍。內部由於貴族分權勢力的矛盾,衝突日益嚴重。皇太極逐步建立國家統治機構,以取代八旗制度所行使的國家權力,並通過這套政權機構,把權力牢牢地集中到自己的手中。
皇太極還頒布條例使大量漢族奴隸取得了「民戶」地位。經過努力,農業有了較大發展,糧食基本上能夠自給,社會矛盾得到緩和。
天命、天聰年間沒有監察機關,崇德年間皇太極成立了都察院,給他們稽察一切官員的大權。有清一代,滿蒙的結合,早比滿漢更緊密。為了處理蒙古事務曾設蒙古衙門,崇德三年六月又改為理藩院。合原有的六部、都察院,構成了有名的八衙門。皇太極任命滿洲、蒙古、漢人擔任承政,每部三人,以下皆參政。崇德三年七月更定八衙門官制,每衙門只設滿洲承政一人,以下酌設左右參政、理事、副理事、主事等官,由二等變成五等。這就強化了以他為首的國家統治權力。
皇太極在原來的基礎上鞏固和擴大了在東北的統治,為入關統治全中國做了充分的準備。他稱帝后立刻把保護土地牲畜作為法典規定下來,地裡莊稼不准偷損,母豬不許殺,這是為了繁殖。也不准殺馬、牛等作犧牲或出賣。以後幾乎每年都把督促耕種作為重要活動,提出「農時不可失」,「廢農事者罪之」。他知道五穀乃萬民之命所關,因此一再強調搞好農業生產,入關前清朝的糧食不太缺乏,與這種努力分不開。手工業生產也大有進步。盛京(今瀋陽)宮殿大部分為皇太極時所建,其規模和工藝技術都標誌後金手工業的水平很高。盛京城西實勝寺,鑄大鐘千斤,是冶鑄業的發展象徵。商業貿易在境內有之,與明及朝鮮也均有之。皇太極曾命令大學士希福帶領八家商人及公以下牛錄章京以上家人的龐大代表團赴張家口貿易。後來又命人到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買馬。個人遠走貿易的也不乏其例。
崇德年間,雖然不再發生大批漢人被殺,或漢人投毒、攔路劫殺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極卻仍然注意緩和清朝的社會矛盾。他命令臣下做好「養人」的事情,尤其是對新掠取或來降的滿洲、蒙古、漢人做好安置。皇太極晚年,他的子侄們在他面前發牢騷說太祖時誅戮漢人,而今漢人有為王者矣,有為昂邦章京者矣,而滿洲宗室卻有為官者,有為民者,「時勢顛倒,一至於此!」但皇太極並未因此動搖其國策。
皇太極在國內大力實行改革時,並沒有放棄父汗努爾哈赤對外擴張的政策。他命令軍隊建造具殺傷威力的武器紅衣大炮,並且將單一的騎兵兵種,改建成一支騎兵、炮兵與步兵多兵種的軍隊。皇太極十分重視漢族地主知識分子和明朝降官降將的作用,對他們採取招降收買政策。不僅通過考試儒生,網羅了兩百餘名漢族文人,而且此後又多次舉行考試,分別優劣,量才錄用。對大批降將賜以莊田、奴僕、馬匹,並委以官職。對明大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沉志祥等紛紛自願來投的行為封王封侯,寵榮備至。隨著蒙古的臣服,明朝將領的降順,皇太極逐步建立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大大增強了軍事力量。
對於朝鮮,皇太極經過兩次出征,朝鮮國王李倧被迫投降,稱臣納貢,允諾與明朝斷絕往來,並將王子送到瀋陽為人質。
對蒙古,皇太極採取「懾之以兵,懷之以德」的政策。首先爭取與察哈爾林丹汗不和的科爾沁、喀喇沁等部的歸附。為了籠絡蒙古封建上層分子,皇太極用聯姻、賞賜、封王封爵、定外藩功臣襲職例、崇奉喇嘛教、與西藏僧俗頭領建立聯繫等手段,取得了蒙古諸部的支持和效忠。1634年(天聰八年),林丹汗在青海去世。次年,後金軍繼續進攻察哈爾餘部,林丹汗之子額哲奉母獻傳國璽歸降。鄂爾多斯部也為後金所並。至此,漠南蒙古全部統一於後金。
對明朝,皇太極全力以赴發動戰爭。1635年(崇德元年),他命阿濟格統兵南侵,掠奪人畜十八萬。1638年(崇德三年),又命多爾袞、岳托率軍南侵,攻破城池五十多處,虜獲人口四十六萬,金銀百餘萬兩。為了從正面打開山海關,自崇德五年三月起,發動了錦州戰役。明廷派薊遼總督洪承疇率十三萬大軍往援錦州祖大壽。皇太極親自坐鎮指揮。
1642年(崇德七年)二月十八日松山城陷,明將洪承疇被俘,祖大壽在錦州投降。至此,明朝在關外僅剩寧遠一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