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很善於尋找自己逃跑的道路,一有空子就鑽進去了,關起門來就可以讓它無空可鑽,無路可逃。雍正是一個「打狗高手」,他治理貪官的時候,採用關門打狗手段,先讓貪官無路可退,然後再算賬,最後讓貪官陷入死亡之地。滿清到了他的手中,有了一句響噹噹的口號「雍正一朝無官不清」。雍正的父皇康熙,締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這令雍正憂心如焚。雍正很清楚,父親締造了一個盛世,國家不可能沒有錢,銀子都到貪官污吏身上去了。那麼,怎麼治理這些貪官污吏呢?
雍正有一個特點,他對官場上的流習和積弊都一清二楚。他知道官員搞貪污主要有三招:靠上司包庇、借錢糧充賬、花小費報銷。為此,他苦苦思索治理貪官污吏的對策,經過調研與反覆思考,他終於想出了治理貪官的策略——先堵退路,後算賬。針對貪官的第一招,雍正的對策是派欽差大臣清理虧空。雍正知道,如果不派欽差大臣,靠貪污犯去查自己的貪污,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靠貪污犯的上司也同樣不可行,因為沒有一個貪污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官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只能是兩種情況:要麼是昏官,要麼是庸官,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派出欽差大臣才能徹底查清貪官污吏的情況。欽差大臣直屬朝廷,與地方沒有任何瓜葛,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直接歸皇帝領導,一定會盡心盡力,何況他們還想靠查除貪官污吏來邀功請賞呢。
在具體實施的時候,雍正還想了一招令人叫絕的辦法,他讓這些欽差大臣帶著一批候補官員去清查,查出一個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裡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這是一招妙棋,也是一招狠棋。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場頑症。歷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著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彌補,衙門的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這一回不一樣了,後來上任的人是來查賬的,自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可逃,只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針對借錢糧充賬第二招,雍正下令所借錢糧全部充公。貪官們應對檢查的第二招是借錢糧來填補虧空。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裡借些錢糧來放在庫裡。上面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的人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因為是官借,不但利息高,還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屢為貪官所用。
貪官們的這些伎倆逃不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欽差大臣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下令,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就是官府的,為國家所有,所借錢糧別想收回去。這一來,誰都再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針對第三招所花小費報銷,雍正成立了「會考府」。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於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從此,各地方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各部院動用錢糧和報銷經費,都要通過會考府會考(稽查核實),誰也做不了手腳。
這樣一來,部院長官無法貪污。既然部院長官無法貪污,地方官員想通過花一點好處費,就把自己上面的虧空全部賴掉,也就不可能了。貪官們應付檢查的三種方法都被雍正堵死,他們也只好認賬、認罪。將貪官們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之後。雍正便開始「關門打狗」了。打的辦法也有三種:一罷官,二索賠,三抄家。
罷官是針對所謂「留任補虧」的,即查出虧空後,勒令該官員在限期內補齊。但是,有哪個貪官會從自己身上挖肉下來填補虧空呢?必然是加緊盤剝百姓。正所謂「不取於民,將從何出?」結果,國庫是充盈了,百姓卻大吃苦頭。雍正要改革,既要國富,也要民強,因此,他的對策是先罷官,後索賠。一個被罷免的官員當然無法再魚肉百姓了,他們只能自己掏腰包填補虧空。索賠也不含糊。殺人償命,借債還錢,虧了國庫,豈有不賠之理?就是皇親國戚也要賠。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主管過內務府,在追索虧空時,還不出錢,只好將家中器物當街變賣。雍正還規定,嚴禁任何人墊付或代賠。過去追贓時,常有下屬和百姓代為清償,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銀兩,也就不管錢從何來。然而雍正不以為然。他說,即使下屬州官、縣官有富裕,也只能用來造福地方,怎麼可以替貪官退贓?
這樣一來,就有些還不起錢的官員,對此,雍正的辦法是抄家。元年八月,雍正下令:虧空官員一經查出,一面嚴格搜查衙門,一面讓貪官所在老家的官員,將其老家的家產查封,家人監控,追索已變賣的財物,杜絕其轉移藏匿贓銀的可能。贓官們的罪一經核實,就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礙於情面,務必嚴加查處。把貪官追得水盡山窮,叫他子孫後代也做個窮人,方符合朕的本意。」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甚至連牌桌上都有了一種新打法:抄家和(親胡)。遇到了這種皇帝,貪官們真只有「死路一條」了。
可惜,在雍正時代,他們連「死路一條」都沒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雍正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范,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追查而畏罪自殺。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雍正說:「這些人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借死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這是萬萬不行的。」雍正的這一系列政策,沉重地打擊了貪官污吏,僅僅五年,大清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帝國的吏治也為之一清,後世評論「雍正一朝無官不清」,可見雍正王朝官風的清廉。更為重要的是雍正通過這樣的方法,鞏固了自己的統治,如果說他清理朝廷裡的異己勢力是整頓外部環境的話,那麼,他治理貪官就是整頓內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