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漢族王朝慣用的嫡長繼承製並不符合滿族傳統。關外時期,滿族多采八旗推選制,入關後,也多有平衡八旗勢力等考慮。太宗皇太極、世祖福臨,甚至康熙本人都並非嫡長子,也不是以太子身份繼位。
1、「康熙遺詔」的出台與作用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戌刻,康熙駕崩於暢春園。按雍正自己寫成的《大義覺迷錄》所言,康熙臨終時將遺言宣付負責禁衛的隆科多,由隆科多傳口諭,令雍正入繼大統。據《上諭內閣》記載,三日後即十六日,胤禛公佈了所謂遺詔,且只宣讀了滿文本。無論如何,從中可以證明一件事:即現存所有「康熙遺詔」,至少都是在十一月十六日後再行做成,在十三日康熙帝駕崩時,只有口諭而已。因此,這次三體文字合璧的遼詔,恐怕更晚於現存漢文詔書與滿漢合璧詔書,據此定案說服力有限。
所謂改詔說大致有二,其一較為流行,即「傳位十四子」改「傳位於四子」或「傳位第四子」;其二為「傳位於胤禎(十四子名)」改為「傳位於胤禛」。兩種說法都曾引起學界辯駁,本次遼詔出現,很多人也從三種文字的寫法來論證改詔為不可能。但實際上,無論詔書是以漢文、滿漢文還是滿蒙漢文寫就,改詔說從邏輯與事實兩方面本身就都難以說通。改詔一事風險極大,不論任何高明的寫手,都難保不留下痕跡,容易欲蓋彌彰、弄巧成拙。而且如果冒著風險改詔,必須具備兩大前提。第一,康熙曾公開表明自己已擬好遺詔,並宣佈於某處保存。第二,詔書當於皇帝駕崩之時當眾取出宣讀。否則,根據前文所論遺詔的性質,則改詔不如重新製作一份詔書便利。康熙是於出獵途中突發疾病,至暢春園休息而突然駕崩,而任何史籍都沒有言明已有遺詔。退一步講,就算史籍都經過雍正即位後的修改消除了痕跡,也很難想像康熙出獵會隨身攜帶遺詔。而三日後才發佈詔書,不難看出雍正有時間有條件製作詔書。故而改詔一說,本來就於情於理難以成立。因此遼詔至多證明雍正沒有改詔,依然無法成為判斷雍正皇帝即位情況的關鍵證據。
2、關於雍正即位的一點看法
為了澄清社會上關於滿漢關係、皇位正統性以及其他於己不利的種種流言,雍正七年,雍正親自寫了《大義覺迷錄》頒布天下。其中有他對即位情況的自述:當時胤禛替代其父在天壇祭天,聽聞康熙身體不適,屢次請求探視均未果。但十一月十三日,突於祭所接到召見通知:「朕未至暢春園之先,皇考命誠親王允祉、淳親王允祐、阿其那、塞思黑……原任理藩院尚書隆科多至御榻前,諭曰:皇四子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即皇帝位。」
這段記載即為隆科多所傳上諭,也是後來遺詔的內容。但對於它的真偽,歷來爭論不休。根據雍正自己的說法,他是在京諸皇子中最後一個到達暢春園者,而當時,康熙已告知在場的諸皇子與隆科多,胤禛將即位為帝,只有他本人因晚到而不知。「及朕馳至,問安皇考,告以症候日增之故,朕含淚勸慰。其夜戌時龍馭上賓,朕哀慟號呼,實不欲生。隆科多乃述皇考遺詔,朕聞之驚慟,昏僕於地。」據此則他到後與康熙曾有一段關於病情的交談,但其間康熙並未透露讓他繼位的意思。直至康熙駕崩後,方由隆科多宣詔告知。
必須注意到,《大義覺迷錄》頒布時,雍正帝所述的諸位見證人中,主要政敵阿其那(八子允祀)、塞思黑(九子允禟),以及傳詔大臣隆科多等或已死或被圈禁,而允祥等乃雍正帝最為信任的心腹。因此這些見證人幾乎不可能發表任何異議。故難以輕易判定其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