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弘時(1704年3月18日-1727年9月20日),清朝雍正帝第三子,乾隆帝的哥哥,母親是齊妃李氏,知府李文輝的女兒。出生於康熙四十三年甲申二月十三日(1704年3月18日)子時,逝世於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1727年9月20日)申時,死時24歲。
雍正皇帝先後得十子四女,皇長子和皇次子幼年去世,密詔中,雍正把皇位傳給皇四子寶親王弘歷,即乾隆。雍正三年弘時被逐出宮廷,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命為允祀之子,黜宗室,交與允裪養贍。
按常理而言,弘時應是雍正帝擇嗣時的首要人選,因為他既在諸子中排行最先,又已成人,且有子嗣。其生母李氏在雍邸時已是側福晉,其名份僅次於嫡福晉烏拉納喇氏(孝敬憲皇后)。
弘時20歲以前,先後經歷了康熙帝的兩廢太子,諸皇子為謀取儲位拉黨結派,明爭暗鬥,皇十四子允禵率師西征,收復藏地,康熙帝猝死,胤禛獲取皇位等一系列大事。乾隆帝稱弘時「放縱」、「不謹」,表明他具有率直、任性的性格特徵。
儘管尚無史料予以證實,但根據雍正帝其後勒令他去做允祀之子這一情況,似可判斷早在雍正帝繼位前,弘時對於允祀等人,即有一定好感,他對康熙朝晚期儲位之爭的看法,具有與其父胤禛截然不同的傾向性。因此,雍正元年雍正帝秘密建儲時,當然要將這位懷有異志之子,排除在外。然而,雍正帝秘密建儲後,這對父子的關係逐步惡化,雙方矛盾的性質,也隨之改變。
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的秘密建儲雖然做得十分縝密,但僅3個月後,便由他本人洩露了天機。是年十一月十三日是康熙帝週年忌辰,雍正帝並不親至景陵致祭,而是派年僅13歲的弘歷代其前往。
這是一個意味深長之舉:在位皇帝特遣未來的皇帝向升天的皇帝致祭,奏告王朝百年大計已定,儲位已有所屬,並祈求先帝在天之靈的佑護。對於雍正帝這一舉措最為敏感,且又因之最為沮喪者,莫過於弘時,一年後,他的疑慮再一次被證實。
雍正二年(1724年)底康熙帝「再期忌辰」,弘歷第二次「祭景陵」。至此,弘時對儲位的幻想已完全破滅,在怨恨與嫉妒心理的作用下,他進一步倒向雍正帝的反對派允祀一方,對其父所做一切持不以為然的態度。
雍正帝的繼位,使允祀等人所擁戴的皇十四子允禵帝夢成空,他們做為新帝的反對派,受到皇權的制約和打擊。從實質上看,雍正帝與弘時的矛盾,具有維護或削弱皇權的性質,隨著弘時與其父關係的惡化,他已逐步站到皇權的對立面,為皇權所不容。
值得注意的是,雍正帝繼位後與弘時之間矛盾的發展,呈現出顯著的階段性特徵,從中也反映出秘密建儲之舉以及雍正帝對允祀等人的打擊逐步升級,對於他與弘時關係所產生的影響。
雍正帝繼位初始,對弘時尚懷有父子之情,為其擇師一事,頗費心思。這說明他對弘時尚抱有一定希望,認為後者或許能夠在師傅的言傳身教下,有所長進,改弦更張,使父子關係得到改善。福建漳浦人蔡世遠被雍正帝選做弘歷與弘晝的師傅之一,史載,王懋竑上任後,與蔡世遠「同侍內廷,卯入酉出,敬謹奔走」。
看來,雍正帝繼位後,即闔家遷入紫禁城皇宮,弘時雖已完婚生子,但亦同住宮內,並未分府另居。雍正帝所稱弘時「斷不可留於宮庭,」即指此而言,清宮每年歲末,例由皇帝向大臣頒賜福字。
元年十二月,雍正帝「命書房中有未得福字者,令親詣養心殿」。張廷玉對他的態度深表讚賞。這件事中,弘時的率直性格與王懋竑的謹小慎微作風,都表露無遺,弘時的「奉差」則表明,此時雍正帝與弘時的關係尚未破裂。
雍正五年(1727)以放縱不謹,行事不謹慎,削宗籍,賜死。雍正十三年(1735年)10月,清高宗即位之後,追復弘時的宗籍。
妻子棟鄂氏,是尚書席爾達的女兒。有兩個妾,一是鍾氏,是鍾達的女兒,一是田氏,有一子永珅,3歲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