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力推「普通話」 文人不懂官話不能科考

1728年,清世宗雍正設立「正音書館」,在全國推行北京官話。他諭令福建、廣東兩省推行漢民族共同語(舊稱「官話」)。並規定「舉人生員鞏監童生不諳官話者不准送試。」意思是,讀書人若聽不懂官話,不會說官話,就不能參加科舉考試

一個把滿語視為國語和民族標誌的滿族皇帝,此時卻破天荒地下了一道推行漢語普通話的上諭,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反響。

上諭頒布後,閩粵二省的各個郡縣普遍建立了正音書院,教授官話,凡是走讀書、考試、當官之路的讀書人都要懂得官話。甚至一度規定,不會講說官話的童生,不得考取秀才。

雍正帝的「推普」上諭不可謂沒有遠見,「推普」措施似乎不可謂不力,然而收效甚微。據記載:「初時甚為認真,無如地方官悉視為不急之務,日久皆就頹廢,至嘉慶、道光時,福建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廣東則更無聞矣。」

「推普」上諭儘管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但還是有一些積極作用和影響。作為「推普」的首倡者,雍正帝為後來的張之洞等提出「官音統一天下語言」的思想和舉措奠定了基礎。

1902年,張之洞、張百熙等為清廷制定《學務綱要》指出:「中國民間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語,辦事動多扞格,茲擬官音統一天下語言,故自師範以及高等小學堂,均於中國文一科內附於官話一門。其練習官話,各學堂皆以用《聖諭廣訓直解》一書為準。」

顯然,張之洞等人的「推普」思想繼承和發展了雍正帝「推普」上諭的精髓,並加以發展。1909年,清政府資政院開會,議員江謙正式提出把「官話」正名為「國語」。

其中,雍正的篳路藍縷之功是必須得到肯定的。

《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