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慈禧擅權的開始 皇室立嗣違規立了光緒皇帝

1875年1月初,同治皇帝病死。由於同治帝沒有子嗣,皇位繼承便成了問題。按照清代的祖宗家法,皇帝死後無子,應從皇族近支中選出一男性晚輩繼承帝位。同治皇帝載淳是「載」字輩,其下是「溥」字輩,按祖制,應從「溥」字輩中選一人繼承帝位。但立「溥」字輩的人繼承帝位,慈禧將因其孫輩為帝而被晉尊為太皇太后,位雖尊卻不能再垂簾聽政,所以慈禧不惜違反眾意、破壞祖制,置包括她自己在內的清王朝最高統治者一再強調不能更改的「家法」於不顧,堅持一定仍要從「載」字輩中選擇嗣帝。也就是說,要從同治皇帝的平輩、即諸堂兄弟中再選新皇帝。即便從「載」字輩中挑選,皇室近支中最有資格入選的應是奕訢長子載澂,但慈禧一因奕訢與己不和,如立載澂,恭親王的權力過大,對自己不利;二因載澂年已十七,如立為帝就要親政,慈禧同樣不便攬權。思來想去,挑來挑去,慈禧最後選中了醇親王奕環的兒子載湉(即後來的光緒皇帝)。因為當時載湉只有四歲,即位後慈禧仍可重新垂簾聽政,而且其母又是慈禧胞妹。在宣佈立載湉為帝的會議上,無人敢反對,倒是作為新皇帝之父的醇親王奕環當即昏倒在地,甚至難以扶起,究竟是對在如此重大問題上這種明目張膽違反祖制的做法心驚膽戰真正昏迷,還是故作姿態向眾人表示並非己意,已無法考證。但無論哪種可能,都說明違反祖制的嚴重性。唯一的爭議是在選定載湉的詔書上有人主張應寫明載湉過繼給已死去十餘年的「文宗」咸豐帝為子,有人主張寫明為「嗣皇帝」,最後採取了兩說並用的折中手法,定為「載湉著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由於慈禧使光緒帝載湉為文宗咸豐帝之子,這就使同治帝皇后阿魯特氏在宮處於既非皇后也非皇太后的尷尬境地,終因不堪忍受慈禧的折磨和凌辱,在同治帝死後不到百日便自殺身亡。由於慈禧早已大權在握,所以她強立載湉為帝並未引起大臣的公開反對,只有內閣侍讀學士廣安和御使潘敦儼上奏,非常曲折委婉地表示不滿,但前者被慈禧傳旨申飭,後者受到「奪職」的處分。慈禧這種「枉國法、干輿論」的做法只遇到一兩個並無實權官員的溫和的反對,很快為其壓下,並未引起嚴重的政治危機。

然而,四年之後,即光緒五年三月(1879年4月),吏部主事吳可讀借慈禧給同治帝及其皇后舉行「大葬」之機卻在薊州的一所廢廟中服藥自盡,以尸諫抗議慈禧的行為。他在遺疏中公開指責慈禧強立載湉為帝是「一誤再誤」,力辯大清二百餘年來「以子傳子」的祖宗家法不能因慈禧的錯誤做法而改變;同時要求就將自己葬在薊州。

吳可讀(1812-1879),字柳堂,甘肅皋蘭人。1835年考中舉人,由舉人官伏羌(今甘肅甘谷)訓導,主講朱圉書院近十五年。道光三十年(1850)成進士,授刑部主事,晉員外郎,十年職未動。1861年,丁母憂,歸講蘭山書院。1865年春再入都,補原官。1872年補河南道監察御史,這年冬彈劾濫殺無辜的烏魯木齊提督成祿,結果因朝中有心保成而吳復疏爭辯「語過戇直」,反被降三級調用。1874年返里重講蘭山書院。1876年起用為吏部主事。

此次吳可讀以死犯諫和遺疏的言辭激烈,使朝野震驚。自知理虧的慈禧明白,吳可讀以死相諫,如果像上兩次那樣發一通上諭申斥不僅無用,而且有可能激起眾怒,於是採取以退為進的方法,令王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全數「將吳可讀原折妥議具奏」,看看是否有道理。這些大臣當然明白,慈禧的目的是要發動大家為她解圍,同時也考驗每人的態度,於是徐桐、翁同龢、潘祖蔭連銜上疏,寶廷、黃體芳、李端芬、張之洞等一干大臣各上一疏,最後禮親王世鐸也具折上疏,反駁已經死去的吳可讀,為慈禧辯解,這場風波終告平息。

精通權謀的慈禧為了向世人表示自己的「大度」,假惺惺表示「吳可讀以死建言,孤忠可憫」,決定給吳以五品官例議恤的禮遇,以平息人們的不滿。李鴻章因此提出由於吳可讀死於薊州,薊州「士民」「傾心嚮慕」,請旨俯准為吳可讀建專祠,供人景仰,藉以進一步安撫人心,以稍稍補救慈禧破壞祖制所造成的危害。

皇位承繼程序、制度是任何王朝最重要、最核心的程序和制度。當這種事關王朝安危的程序都可以任意破壞、制度都可被玩弄於股掌之上時,對統治者造成的危害其實很難補救,而這個王朝離覆滅的命運也就不遠了。

而且,當慈禧將皇位承繼之規都視為玩物時,足見其心中根本沒有任何「祖宗之法」。然而引人深思的是,二十多年後慈禧發動戊戌政變、拘禁當初由她親自選定的光緒皇帝、殘酷鎮壓維新運動時,其最重要的「理由」卻是維新改變了祖宗「成法」、違背了「祖制」和「家法」、破壞了傳統。

由於惟恐「維新」削弱自己的權利,所以她在1898年9月末發動政變,囚禁光緒皇帝,追殺維新黨人。政變發生當天,慈禧太?重新訓政,召一些重臣跪於案右,光緒皇帝跪於案左,對光緒疾聲厲色問道:「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汝何敢任意妄為!諸臣者,皆我多年歷選,留以輔汝,汝何敢任意不用!乃竟敢聽信叛逆蠱惑,變亂典型。何物康有為,能勝於我選用之人?康有為之法,能勝於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憒,不肖乃爾!」「變亂祖法,臣下犯者,汝知何罪?試問汝祖宗重,康有為重,背祖宗而行康法,何昏憒至此?」光緒戰戰兢兢地辯解說:「是固自己糊塗,洋人逼迫太急,欲保存國脈,通融用西法,並不敢聽信康有為之法也。」太后又大聲怒斥:「難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於祖宗乎?康有為叛逆,圖謀於我,汝不知乎?尚敢回護也!」光緒本已魂飛齒震,此時「竟不知所對」。

一句「難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於祖宗」的質問便使光緒皇帝無言以對,足見其效力之強,如有「神功」,而此時慈禧儼然是「祖宗之法」的衛道士。

慈禧對待傳統這兩段截然不同的態度提醒人們,所謂「祖宗之法」、「傳統」等純粹為她所用,都只是她的手中玩物。當「祖宗之法」威脅到她的權利時,她便將其棄如敝屣;而一旦她的權利受到變革的威脅時,她又轉身成為「祖宗之法」的堅決捍衛者,不許人「任意妄為」「變亂祖法」。因此,人們固然要重視傳統,但更要重視的是究竟是誰在掌控傳統,又是如何利用傳統的。

《光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