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儀的妻子李玉琴 胖貴人的多福人生

溥儀的妻子李玉琴:溥儀的妻子李玉琴年僅15歲被選入偽滿洲國的「皇宮」中,溥儀的妻子李玉琴被偽滿洲國「皇帝」溥儀「封」為「福貴人」,這是溥儀的第四位妻子。

溥儀的妻子李玉琴被冊封為福貴人,溥儀看著胖乎乎的玉琴說:「以後遇到什麼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溥儀的妻子李玉琴真的有「福」嗎?今天當她接近退休時,當上了長春市政協委員,有自己溫暖的家庭,可以說她是幸福的,然而在過去幾十年中,她走過了一段多麼曲折的路啊!

溥儀的妻子李玉琴出身貧苦,入宮以後,常常被人看不起。溥儀為了控制她,首先訂出了讓她永遠不能翻身的21條,主要內容是: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順從溥儀,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必須忠實地伺候溥儀一輩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該起的念頭,也要立即請罪;不許回家和親人見面,不許私蓄一分錢,不許打聽外事,不許愁眉苦臉等等。溥儀讓她親手抄寫「筆據」,在佛前立誓後焚燒,讓她終生為自己承擔義務。

溥儀高興時就讓李玉琴唱歌給他聽,或是做體操給他看,不高興時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發完脾氣還要捧出「21條」不許愁眉苦臉,強迫她破涕為笑。

日本投降以後,隨著「滿洲帝國」的垮台,溥儀的妻子李玉琴生活在潰逃、流離和動盪的日子裡。那時溥儀已到了蘇聯。1946年解放長春以後,李玉琴回到了娘家,由於娘家人的堅持,又把她送到了天津溥儀的族兄溥修家裡居住。

溥修是個頑固的清室遺老,他禁錮李玉琴如同囚犯一樣。李玉琴在這個封建家庭裡生活了5年,做飯洗衣,如同奴僕,還常常挨餓,連手紙都不給。天津解放後,玉琴要求出去工作,溥修卻說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李玉琴只好靠織毛衣度日。

李玉琴

溥儀的妻子李玉琴因為是貧農出身,雖然在同德殿裡逐漸變得滿足、嬌懶,但她在思想感情上和那些貴族是不一樣的,在新社會的影響和政府的幫助下,她明白了許多道理。她參加了掃盲班,以後又回到了東北,參加了工作,並於1957年和溥儀離了婚。當時的溥儀正在撫順接受改造。

李玉琴離婚後和當時在長春廣播電台的一個工作人員黃毓庚結了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滿的家庭。

《溥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