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不只防陽光 燈光也可能曬傷肌膚

2013年4月8日傍晚,博鰲亞洲論壇接近尾聲。在新聞發佈會上,出現在眾記者面前的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周文重大使「面色微紅」,面部有脫皮的現象,原來是「被電視台的燈曬傷了」。

這個看似是博鰲論壇的小插曲,但是卻從另一方面告訴我們,其實我們日常辦公室或家裡的燈光也容易對肌膚造成傷害。所以,並非「居里夫人」就一定能擁有白雪公主的肌膚。

防曬究竟防什麼?

UVB俗稱紫外線「曬紅段」,大部分被皮膚表皮吸收,引起紅腫、水泡、脫皮等急性症狀,甚至引起皮膚癌。通常在夏天和午後,陽光中的UVB會特別強烈。雖然其「殺傷效果」迅速而明顯,但好在穿透力一般,玻璃、遮陽傘、帽子和長袖的衣服等都可以阻擋部分UVB。

UVA俗稱紫外線「曬黑段」,既能引起皮膚曬黑,又能直達皮膚真皮層,破壞膠原及彈力纖維,產生光老化,並且這種影響是可疊加、可累積的,對皮膚造成作用持久的曬黑及老化。即使每天只有幾分鐘短暫的暴露在陽光下,累積下來都足以傷害到你的皮膚。並且,UVA的強度隨季節、天氣、朝夕的變化都不大,可以說只要有太陽(即便它被雲層遮擋住)就有UVA的存在。更糟糕的是,UVA有很強的穿透力,可以穿透大部分透明的玻璃以及塑料,打傘、戴帽子甚至躲在家裡都不能完全避開UVA的「攻擊」。

為了防曬 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塗防曬霜嗎?

到了賣場,種類眾多的防曬乳總讓人眼花繚亂,儘管各品牌新品不斷抬高防曬係數,但總有醫生站出來呼籲,防曬係數越高,皮膚就要承受越重的負擔,是真的嗎?

其實,光看瓶身上的SPF/PA數值,無法辨別防曬乳對皮膚的影響,能不能做到有效「防滲入」,才是防曬品是否安全的關鍵。

防曬劑有物理和化學兩類,純物理防曬由於粉粒大,使用後大多卡在毛孔,無滲入風險,即使滲入也不會被身體吸收,但化學性防曬就必須考量防滲入問題。

由於化學防曬劑的成分多是化學合成酯或環境荷爾蒙,可能引發過敏性蕁麻疹或皮膚病變,甚至有致癌風險,因此業者必須利用防滲入的配方概念,以無法進入皮膚的大分子或創造高分子聚合物薄膜,將化學防曬劑阻絕在皮膚表層,避免被身體吸收。

對此,專家建議從幾個方向測試產品,保障自身安全:

1.先瞭解手中的防曬乳是物理性、化學性,或是兩者混合,化學防曬劑比例越高,防滲入的有效性越重要。

2.在臉上試搽一點防曬乳,若感覺刺痛,就代表成分滲入皮膚,如果使用的是化學防曬劑,表示廠商沒考慮到防滲入安全問題,應直接從購買清單中刪除。

3.將防曬乳搽在手上,等待15分鐘,確定附著於皮膚後,用噴槍輕噴,如果呈現圓形水珠,表示防曬乳已形成防護膜,能達到防滲入、抗汗作用;但如果噴水後呈白濁狀,甚至隨水流走,表示無法防流失,化學成分也都滲進皮膚了,這種防曬乳最好少碰為妙。

那麼防曬產品是不是需要經常補充?在防曬流失的情況下,的確每1~2小時就應補搽,但如果一直待在室內,沒有大量流汗、戲水、不斷擦拭的情況,就不須時時補搽防曬,以免越搽越厚重,就算是清爽的配方,也會在臉上形成一層又一層防護膜,悶得皮膚透不了氣,反而成為沉重的負擔。

TIPS-塗防曬,有技巧

防曬不是力氣活,塗抹防曬霜,我們給你以下幾點小建議:

出門前15至20分鐘擦上防曬品。如果你的防曬品不防水而你容易出汗,最好能2-3小時補擦一次。

使用防曬品就不要發揚節儉的傳統美德了,擦足夠量(臉部用量至少為1枚1元硬幣大小)的防曬霜才能達到防曬的效果。

全身的皮膚都應該照顧到,不要忘記腿、腳、眼睛、耳朵等部位的防曬。眼睛周圍的皮膚比較敏感脆弱,戴上帽子、墨鏡之餘,最好還使用一些眼部專用防曬產品。

夏季上午10點到下午2點或3點間UVB最為強烈,UVA強度更是全天都很強,除了注意塗抹高防護係數的防曬霜,應該盡量避免在這個時段外出。

《防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