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防曬之季 來一次防曬誤區大檢查

在這夏日炎炎來臨最須防曬之季,何如來一次防曬誤區大檢查?

1.只有在陽光強烈時才需要使用防曬用品

紫外線的傳播遵從可見光的光學規律,既然可見的陽光可以穿透雲層,所以紫外線也可以。若晴朗無雲的天氣,紫外線的輻射強度是2000(微瓦/平方厘米),則多雲天氣可能是1000,陰天約300,雨天100左右。

200以下可以視為安全而不需要特別防護,因此陰天、多雲天仍然需要防護,這可能沒有被多數人認識到,讓防曬效果大打折扣。

2.防曬指數越高,越能提高防曬效果

防曬霜的防曬指數越高,就是添加了更多的防曬劑(從數量到濃度),在標準測試條件下,防曬能力確實是更高了。然而,一味追求高防曬指數亦有可能使你更受陽光傷害——很多人認為:高指數防曬霜能夠防止陽光的一切傷害,所以塗了之後可以任憑陽光照射。但實際上任何防曬霜都只能防護部分紫外線,而且不能防護可見光和遠紅外線,因此使用高指數防曬霜並不一定帶來徹底的防護,反倒可能使你掉以輕心,過度在陽光下活動,就會倍受陽光摧殘。

3.只需用防UVB(SPF)就夠了

其實UVA的遠期傷害比UVB更大,因此必須將UVA的防護作為重點。在我看來,SPF值沒必要太高,15或者20完全夠了,但是PA值一定得是「+++」才安心。

4.防曬品一天只搽一次就足夠

這種說法不完全正確。大多數人,若是僅在室內活動,早上上班在路上暴露一下,之後就一直待在室內直到下班,可以在早上只塗一次防曬霜。但若是戶外工作者,或者長時間逛街、在外面遊玩,則需要多次補塗。流汗、游泳更需要將補塗時間縮短至40或80分鐘,而且還必須是防水型防曬霜。

5.防曬霜需要每2小時補塗一次

許多人認為防曬霜在皮膚表面2小時就會失效,所以需要每隔2小時補塗一次。其實防曬霜只要未被洗脫、擦除,就會一直在皮膚表面發揮防護作用,補塗僅發生於因為流汗、洗臉、擦除(防曬膜被破壞)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這些情況,不需要頻繁補塗——尤其是室內工作者。

6.防曬霜需要提前30分鐘塗

在標準測試條件下,需要將防曬霜塗抹在皮膚上後,在恆溫、恆濕實驗室內靜止30分鐘後再開始測試。事實上防曬霜從塗到皮膚表面那一刻起,就可以立即發揮防護作用。當然,隨著在皮膚表面時間的延長,可能形成更均勻的防曬膜,但我不認為這對防曬效果有決定性的影響。所以,早上多睡30分鐘吧,這是有多寶貴的一筆財富啊!

7.防曬只塗防曬霜就夠了

可見光中的紫、藍光及不可見的近紅外線可對皮膚造成類似紫外線的傷害,所以防曬霜是遠遠不夠的。防曬霜不代表防曬的全部,必須奉行防曬的ABC原則,即躲曬→帽子衣服傘墨鏡等硬防曬→最後才是防曬霜拾遺補漏。

8.對著電腦要塗防曬霜

三個字:不!需!要!電腦並不會釋放紫外線,也沒有什麼紫外線可反射,所以對著電腦並不需要一層一層地塗什麼隔離和防曬。重點是保濕以應對電腦的熱輻射帶來的水分加速流失問題。

9.月光紫外線更強,晚上也要塗防曬霜

在夏季下午五點多以後,日光中的紫外線就可以基本忽略不計。月光來自於對太陽光的反射,要說如此微弱的光線中含有更多的紫外線,完全是個笑話。

《防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