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則防曬乳液混搭防蚊液發生中毒的新聞引起恐慌,一個消費者在塗抹防曬乳後再塗防蚊液雙手發生紅腫,敏感,而且還有暈厥的情況。
據醫師解釋,防蚊液的成分避蚊胺具有神經毒性,和含有二苯甲酮的防曬乳混用,會促使避蚊胺被皮膚吸收,從而導致皮膚過敏,嚴重的還會導致神經中毒,使人頭暈目眩。所以建議防蚊液和防曬乳最好還是不要同時塗抹,要是真的兩種都要一起使用,間隔最起碼要半小時。
其實食物界存在的相生相剋的原理同樣適用於護膚品的,護膚品化學成分複雜,如果隨便混搭使用不但沒有發揮功效,嚴重時還會發生危險。所以想要更好的保護自己,又能利用護膚品,避免突發情況,你需要瞭解一下護膚品的混搭原則。
這種相剋混搭法別用
一般來說,我們可以從成分是否反應、步驟是否重複、功效是否超載三方面來判斷產品是否可以混搭的依據。
1、會發生化學反應的成分不宜混搭
a、兩種酸鹼值取向不同的成分不可以疊加。
b、含有A酸類煥膚產品避免混用凝膠凍膜質地產品,後者會將前者的功效抵消掉。
c、避免使用含有水楊酸,乙醇,以及維A類成分產品疊加,這樣會過度剝落角質,導致敏感。
2、不同系別產品護膚步驟重複不宜混搭
日系產品和歐系護膚品很不同可以混搭,但要保證混搭產品絕對不能造成護膚步驟重複。因為這樣很可能造成清潔過度,角質層受傷後,使肌膚失去了一道天然的「屏蔽門」。
其實大多數歐系品牌通過洗面乳+化妝水來完成清潔步驟,它們的水有二次清潔的本事,而大多數日系品牌卻是卸妝油+洗面乳,化妝水只負責去補水保濕。如果你一開始使的是卸妝油+洗面乳,這一洗面乳已經有深層清潔的作用了,但之後你又換用了另一個具有清理皮層功效的化妝水,也就是相當於下了3次工夫。
3、功效超載的產品不宜混搭
功效相近的產品無論屬於哪個品牌,其所含營養成分和工作原理都是類似的,而且大多品牌的主打的品牌又含有高濃度成分。所以,混用功效相近的產品唯一的作用就是功能疊加使營養過剩,而由於皮膚的吸收能力有限,只能造成營養的浪費,甚至可能引起皮膚的排斥反應。
正確配搭這樣用
1、基礎保濕和功效性產品混搭
基礎性保濕產品間混搭基本沒有問題,它比較穩定,不同品牌基礎成分雖然不同,但它們之間不匹配的概率相當低。同樣,基礎保濕品和功效性產品混搭也OK,像美白+補水、抗皺+補水、祛痘+補水的做法都行得通。
2、混搭膚品要注意使用順序
不管是不同功效產品混搭,還是同等功效產品混搭,都要注意使用順序,否則會造成搓泥或者不吸收的狀況。一般來說,較稀薄質地的產品先使用,較敦厚的產品後使用,因為較敦厚產品會含有大分子成分來起到鎖水的作用會阻礙後續吸收。
3、美白產品一般建議使用同品牌同系列的產品
美白產品活性一般較強,容易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所以一般不建議不同公司旗下的美白抗斑類產品混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