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要問:「諾姆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還是有名無實的丈夫?」
說起來你可能不信,其實我也不太瞭解他。我認識他,甚至對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瞭解他。我可以告訴你他長什麼樣子。他個子高高的,約有一米八,金髮碧眼。早年他還留著平頭。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臉上有了紅暈,也有一點兒發福,但不是太胖。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爾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領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樣子非常英俊。他還能緊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頭髮留長了一點兒,打理成左邊略長的偏分。他留了鬢角,開始穿彩色的襯衫,打寬領帶。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歡,會講一些不下流的笑話。他喜歡看足球賽,偶爾還會去西點軍校看一場。他瞭解他所在行業的最新消息,但報紙只看前面幾頁。回家後,他喜歡看電視,喜歡看西部片和偵探劇。他並沒有什麼極端的惡習。從許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歲男人最理想的樣子。
你以為他是我編造出來的。你心想,啊哈!這肯定是一個虛構故事裡的一個符號化的人物。嗚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這樣他體現的就是我的失敗,而非生活本身的失敗了。我倒是更願意相信,諾姆之所以是這樣一個「紙片人」,是因為我寫得不夠好,而不是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紙片人」。
這些年來,我讀過很多男性作家寫的小說,在我看來,那些小說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來填充邊角的「紙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26]的小說。所以,問題或許就在於,我們——男人和女人——並不是非常瞭解對方。或許我們對對方的渴求,超過了對對方的瞭解。但我也並不覺得男人們比我更瞭解諾姆。而且,不只是諾姆,還有卡爾、保羅、比爾,甚至可憐的辛普亦是如此,儘管我對辛普的瞭解比對其他人稍微多一些。當你沒有了身份,掉出了某個階層,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就好像做一名中產階級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職工作;就好像在西點軍校受訓的陸軍上校,即便沒有穿那身漂亮的軍裝,也得筆直地站著,說話時嘴不能張得太大,也得會講一些酒桌笑話,走路像機器一樣。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嚴重違紀而被趕出軍隊,最終在貧民區的救世軍[27]施粥所和幾個小毛孩聊天。那時,你才終於可以做自己。辛普脫離了這個隊伍,在其他中產階級白人男性看來,那是不可原諒的罪孽——就像變成同性戀者一樣可恥。所以,我可以想像,他花著母親的錢,來到經常光顧的酒吧,端著第二杯雙份馬丁尼,優雅地坐著,從容地講著自己下午將要大賺一筆,正等著三點鐘的電話(誰會在酒吧裡講這些?你可能會想)。他和其他聲音空洞的人沒什麼兩樣。只是你知道他說的不是真的,你盯著他看,才發現,或許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還沒聰明到成為一個高明的騙子。他買了一種幻想,這就是他買到的全部,也是他現在所擁有的全部,他在裡面轉啊轉,像孩子們生活在白日夢裡一樣。
不管怎樣,其他人都還保留著他們的制服,所以人們對他們的瞭解也僅限於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個樣子,就像乞丐和中國人都是一個樣子一樣。
然而,我還是要試著告訴你們我所知道的諾姆是什麼樣子。
他曾是一個快樂的寶寶。他的父親是藥劑師,母親是個善於交際的家庭主婦。他還有一個弟弟,後來當了牙醫。諾姆和他弟弟上學時都非常聰明,非常愛運動,非常善交際。他們圓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這種過於禮貌的舉止,讓人很難和他們親近。
他不怎麼熱衷於性生活。從小他母親就認為,睡覺時手應該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著時無意識地把手放進去,她甚至會把它們拉出來。她絕不允許她的孩子們早上睡懶覺,還經常警告米拉別讓她的孩子們養成那種壞習慣。五歲那年,諾姆和鄰家的孩子比賽誰尿得遠,他母親發現了,就嚇唬他再這樣做小雞雞會飛走。比起她嚇唬他的話,她那慘白的臉和拽他回家時那急促的呼吸更令他印象深刻。十九歲,他戀愛了,那是他約會過的第一個女孩。他們訂婚了。可他在外面上大學時,她和鎮上埃索石油公司所屬加油站裡的一個技工私奔了。此後幾年,諾姆都處於被背叛的悲傷中。他的一群朋友介紹安托瓦妮特給他認識,她是那種輕易就能和人上床的女孩。於是,他就在一輛三九年款福特後座上破了處。他心裡充滿了罪惡感,可又帶著某種朦朧的愉悅感,或者說情感。只是自此以後,他便不再積極尋找這種感覺了。諾姆心裡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至少在那些天是的。他和朋友們一起笑談這段經歷,笑安托瓦妮特,可他隱約覺得,事情本不該這樣,那本不是他會選擇的方式。
小時候,他喜歡畫畫,可家人並不鼓勵。當然,他們也沒有強烈禁止。只是畫畫這件事和整個家庭的運轉方向不一致罷了。家裡唯一掛著的繪畫作品是柯裡爾與艾夫斯[28]石版組畫;他們從不讀書,也不聽音樂。但他們不會覺得少了什麼,只是這樣的事不存在於他們的世界而已。他們讓諾姆去上騎術課——他父親首次參戰時是騎兵。他想去西點軍校看球,父親很鼓勵。他發脾氣的方式從來都一樣:西點軍校隊一輸球,他就踢收音機。收音機很遭罪,可他的家人也能接受這種方式,因為他們不允許他以別的方式發脾氣。若他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發脾氣,他們都會認為他精神失常,會冷冷地送他回房間,不給他飯吃。
諾姆學會了做一名他父親所謂的紳士。他什麼都懂一點兒,但每樣都不精通。他做什麼事都沒有激情。他學習,成績不好不壞,總是得C。他踢球,但沒有成為主力球員。他的社交生活很愉快,但總是很節制。他約會,但性慾並不強烈。
他通過家人認識了米拉。在他眼裡,她非常漂亮、柔弱、天真,同時又有些老練。也許是她的思想讓他覺得她老練,因為她想到了一些他沒想到的東西,可是,隨著和她的關係越來越近,他開始從大學朋友那兒聽說關於她的事,然後就覺得米拉沒他想像的那麼天真。這兩種相互矛盾的印象令他糾結:他想把她留在身邊時,就對她說外面的世界不安全,到處是危險的男人,他知道這樣就能嚇到她;他生她的氣時,就大聲叫罵,說別人都說她是淫婦。在他看來,她是那種具有神話色彩的處女與淫婦的結合體,儘管並不完全符合他的想像。他根本就沒想過那會是什麼樣子。他從來不去想任何危險的東西。他對父母、職業和生活圈子的感覺一直都不偏不倚,還略帶點兒幽默和不屑。這種避免陷入困難和危險的做法,如同他做什麼都很適度一樣,成了他的一貫特點。他總是走在寬闊、平坦的路上,看著那些選擇狹路的人要麼瘋掉,要麼變得粗魯無禮。在他的詞典裡,這些詞差不多是同義的,瘋狂只不過是更過分的無禮而已。在某種意義上,他是一個超越了自身年齡的理想紳士。
對於他來說,米拉似乎是完美伴侶。他是科學家,是和事實打交道的,他瞭解世俗中的體育、金錢和地位;而她是藝術家,懂文學。她會彈一點兒鋼琴,對藝術和戲劇有所瞭解。她似乎天生具有良好的教養。她給他增光。儘管她讀了兩年大學,他也從不覺得她不該像他母親一樣做家庭主婦。她得照顧他和他們的孩子,她還能提供他的家庭所缺乏的文化和教養。從表面上的各個方面看,他們的婚姻都是很稱心如意的。他們都來自中產階級、共和黨家庭,雖然她接受過一些天主教的教育,但她和她的家人現在都不信教,也不會激起他的家庭對非清教徒的蔑視。她受過教育,她很健康,也並不嬌生慣養,結婚頭幾年也不會拒絕做家務。除此之外,米拉身上還有一種無助、脆弱的氣質,這點從內心深處打動了他。一切似乎很完美。
事實也的確如此。他們結婚已經十四年了,諾姆不得不承認,他們之間並不存在嚴重的問題。她是一個稱職的媽媽,一個好管家,一個能幹的女主人。她的性慾不是很強,但諾姆因此而尊重她。他感覺他的選擇是明智的,還沾沾自喜地瞧不起那些有婚姻問題的同事。他對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感覺良好,對米拉感覺良好。時光荏苒,他的臉上長出了和藹慈祥的皺紋。他們過上了期待中的生活,對諾姆來說,這已經非常滿足了。只是有時候當他們去百老匯看電影或音樂劇,看到一個漂亮的女人扭動著身體時——不是那種妖艷的女人,而是那種從肢體語言中透露出某種無助和脆弱的女人——他內心就會升騰起一種洪水猛獸般的東西,渴望伸出手去,使勁地抓住她,哪怕被拒絕,也要抓住她,把她拉過來。可他從沒想過那些詞:強姦、戰勝、擁有、控制。他最開始對米拉也是這種感覺,但從未付諸行動,現在也不會。他會笑自己,笑自己那滑稽的慾望,笑它們的荒唐,回到家後,依然保持平靜,務實地和不情願的米拉做愛。他做愛時從不帶任何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