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卡姆小姐房門的桃花心木鑲板上有二十六盞紅燈,分別標著二十六個字母,一盞燈和一個字母代表奎金-黑爾公司秘書工作室的一個姑娘。我的是Q。
我們二十六個人按五人一排坐成五排,首席秘書帕梅拉·佩特斯(G)獨自坐在前排,有如單調的遊行隊伍中的鼓樂隊女指揮。在馬卡姆小姐的指引下,我們二十六個人負責公司所有的通信往來、合同起草、文件複印和口授材料記錄。每次馬卡姆小姐接到一位合夥人的要求,便查對她的日程安排,確定合適的人選,按下相應的按鈕。
在外人看來。如果合夥人和其中一位姑娘關係良好,他直接把活兒派給她不是更合理嗎?不管這活兒是一份三倍的購買合同,還是離婚訴訟中一張妻子不檢點行為的清單。然而,這樣的安排馬卡姆小姐覺得似乎並不明智。在她看來,把每項工作交由最適合的人來完成至關重要。雖然所有的姑娘都是能幹的秘書,但有的人擅長速記,有人能一眼看出用錯的標點符號。一位姑娘能用動聽的嗓音安撫生氣的客戶,另一位光是開會時給資深合夥人遞去一張折疊小紙條的動作,就能讓年輕的合夥人坐得筆筆直。馬卡姆小姐常常說,你不能要求摔跤手去投標槍。
舉個例子:夏洛特·塞克斯,坐我左邊的新人,有著滿懷期待的黑眼睛和警覺小耳朵的十九歲姑娘,上班第一天,她一分鐘打一百字,這是個策略性失誤。你如果一分鐘打不了七十五個字,你就沒法在奎金-黑爾工作。夏洛特每分鐘打字的速度比秘書工作室的平均速度整整多出十五個字。如果一分鐘打一百個字,一天就是四萬八千個字,一周就是二十四萬個字,一年是一千二百萬個字。作為新僱員,夏洛特一周很可能掙到十五美元,就是說每打一個字在奎金-黑爾掙到的錢不到百分之一分——由此可見,你字打得越快,每個字掙到的錢就越少。
不過夏洛特不是這麼看的,她像個試圖獨自飛越哈得孫河的冒險家,一心只想把字打得盡可能地快,結果,每次有幾千頁的打字任務時,馬卡姆小姐門上亮的那盞燈肯定是「F」。
這說明,在選擇你為之驕傲的東西時要小心——因為這個世界會千方百計利用它來與你作對。
一月五日週三下午四點五分,我正在抄寫一份證詞,燈亮了,是我的。
我用套子蓋好打字機(我們被要求哪怕是離開一小會兒,也要把打字機蓋好),站起來,理好裙子,拿起速記本,穿過工作室,來到馬卡姆小姐的辦公室。這房間牆面飾有木鑲板,半扇門如同夜總會裡帶侍者衣帽間的那種。她有一張華麗的小書桌,印花皮面,是拿破侖在戰場上簽發命令時用桌的風格。
我進門,她只抬了一下頭。
——凱瑟琳,有你的電話,是卡姆登-克萊一個律師助手打來的。
——謝謝。
——記得你是為奎金-黑爾工作,不是為卡姆登-克萊工作,別讓他們把他們的活兒拋到你肩上。
——是的,馬卡姆小姐。
——哦,凱瑟琳,還有一件事,我聽說迪克松·提康德羅加聯合公司有很多「最後關頭」的工作要處理。
——是的,貝內特先生說在年底前完成交易很重要,我想是因為稅的緣故,而且,總會有些需要在最後一刻做的修改。
——嗯,我可不想讓我的姑娘們聖誕節期間還工作到很晚,不過,貝內特先生感謝你完成這一工作,我也是。
——謝謝您,馬卡姆小姐。
她揮揮筆,把我打發掉。
我回到工作室,走到前面的小電話桌旁。一旦合夥人或對方需要對文件進行修訂時,可以通過這個電話找到秘書。卡姆登-克萊律師事務所是城裡最大的訴訟代理之一。雖然他們與我手頭的事務沒有直接關係,但他們事事都要插上一手。
我拿起聽筒。
——我是凱瑟琳·康騰。
——嗨,姐們兒。
我望了望工作室,那裡二十六個打字員中有二十五個在發奮工作,打字聲聲聲響亮,你都聽不到自己在想什麼,這正是他們想要的效果,但我還是壓低了聲音。
——你最好是有什麼火燒眉毛的急事,朋友,要不一小時內我就得被開了。
——怎麼會?
——我出了三處錯,再加一個彌天大謊。
——廷克工作的那個銀行叫什麼?
——不知道。幹嗎?
——明晚我們可是沒有什麼計劃哦。
——他要帶我們去某個高檔的地方,在市郊某處,他大概八點鐘來接我們。
——好呀,某個地方,某處,大概。你怎麼知道的?
我沒作聲。
我是怎麼知道的?
這真是個該死的問題。
在百老匯和交易大廳的拐角處,聖三一教堂的對面有一家小餐館,牆上掛著汽水鐘,有個叫麥克斯的廚師竟會在烤架上煮麥片粥。它離我的住所有五條街遠,冬天冷得像北極,夏天很悶熱,是城裡我最喜歡的地方之一——因為在那兒我總能找到靠窗的弧形雙人小隔間。
坐在這個位子上吃一塊三明治的工夫,就能見證紐約專有的朝聖之路。來自歐洲各個角落,身著深淺不一的灰色套裝的人們背對自由女神像,本能地朝百老匯行進,學習勇敢地步入帶有警示意味的風中,他們攥緊戴在同樣髮型上的同款帽子,愉快地掂量著難分彼此的芸芸眾生中自己的份量。他們身後有著超過千年的遺產,每個人都見識過帝國,以及人類表達的登峰造極之作(西斯廷教堂或《眾神的黃昏》),而現在他們滿足於借他們喜愛的週六音樂會上的羅傑斯來表達自己的個性:金吉、羅伊或巴克 16 。美國也許是充滿機遇之地,不過在紐約,把他們拉過那扇門的是一致的動機。
我正這麼想著,這時人群中冒出一個不戴帽子的人,敲了敲玻璃。
一陣心跳,是廷克·格雷。
他的耳垂紅得跟小精靈似的,他咧嘴笑著,像是逮了我一個現場。他在玻璃後面激動地說著什麼——我聽不到,便揮手讓他進來。
——這麼說,就是這個嘍?他坐到小隔間裡,問道。
——就是什麼?
——你想一個人待著的時候來的地方!
——噢,我笑了。不一定。
他假裝失望地打了個響指,說自己餓壞了,帶著沒來由的欣賞環顧四周。他拿起菜單,研究了整整四秒。他壓抑不住自己的好心情,就像一個在地上發現了百元大鈔還誰也沒告訴的人。
女招待來了,我點了一份火腿、萵苣、番茄三明治,廷克徑直闖入陌生的領地,點了本店的招牌三明治,菜單上說這三明治獨一無二、世界聞名、神乎其神。廷克問我是否吃過,我告訴他菜單上形容詞太多,細節說得太少。
——這麼說,你在附近工作?等女招待走後,他問我。
——很近。
……
——伊芙不是說是一家律師事務所嗎?
——沒錯,是華爾街的一家老律師事務所。
……
——你喜歡嗎?
——有點兒乏味,不過你可以想見。
廷克微笑。
——你自己就是形容詞太多,細節太少。
——埃米莉·波斯特 17 說,談自己是失禮之舉。
——波斯特小姐當然沒錯,不過她似乎並沒有說服我們所有人。
運氣青睞勇者。麥克斯餐館的招牌三明治原來是夾醃牛肉和涼拌捲心菜的烤奶酪,它不到十分鐘就不見了,一小片乳酪蛋糕撲通一聲被放在它原來的位置。
——美味啊!廷克第五遍說。
——呃,當銀行家的感覺如何?他吞下甜點時我問道。
他坦言,對剛接觸這一行的人來說,你不能管這叫銀行業,他更像是經紀人。他工作的銀行為一群有錢的家族服務,他們在私有企業佔有很大的股份,從鋼鐵廠到銀礦,他們掌控一切。一旦他們想要流動資金,他的任務就是謹慎地幫助他們找到合適的買家。
——我想買你手上的銀礦,我拿出煙,說。
——下次我會第一個打電話給你。
廷克伸手給我點煙,把打火機放在桌上的盤子一旁。我吐出煙霧,用手裡的煙指指它。
——這個有什麼故事嗎?
——哦,他說,有點兒不自在。你是說上面的題字?
他拿起打火機,端詳了一會兒。
——這是我拿到第一筆豐厚的薪水後買的,你知道,算是給自己的禮物,一個刻有自己名字首字母的金質打火機,沉甸甸的!
他搖搖頭,露出憂鬱的微笑。
——我哥哥看到後,罵了我一頓,他要麼不喜歡它是金的,要麼不喜歡它刻的花式字體,不過真正令他不快的是我的工作。我們在格林威治村喝啤酒,他指責銀行家和華爾街,攻擊我環遊世界的計劃。我一直跟他說我也想去掉它,最後有天晚上他把打火機拿到街上,叫一個小販補上後面的字母。
——以便每次你給姑娘點煙時提醒你只爭朝夕?
——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吧。
——嗯,在我看來,你的工作沒那麼糟吧。
——是的,他承認。不糟,只是……
廷克望了望窗外的百老匯,在理清自己的思緒。
——我記得馬克·吐溫寫過一個老人為駁船導航——就是將載人的船從一個碼頭引到另一個碼頭。
——是《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
——不知道,也許是吧,反正馬克·吐溫估摸,三十多年來這個人在河上頻繁地來來回回,所走的路程就有河的長度的二十多倍,而他不必離開自己的家鄉就能做到這一點。
廷克微笑,搖搖頭。
——有時我就是這樣覺得的,我的一半客戶往北去阿拉斯加,另一半往南去大沼澤地,而我就是那個往來於兩岸的人。
——再加一點兒?女招待拿著咖啡壺問道。
廷克看了看我。
奎金-黑爾的姑娘們有四十五分鐘的午餐時間,我習慣在打字饑前先坐上幾分鐘,如果現在就走,還來得及坐上這幾分鐘。我可以謝謝廷克請我吃午飯,順著拿騷街散步回去,搭電梯到十六樓。對一個習慣準時的人來說,她活動的餘地有多大呢?五分鐘?十分鐘?如果她鞋跟壞了的話,十五分鐘?
——是的,我說。
女招待給杯子上滿咖啡,我們都往後靠,因為隔間小,兩人的膝蓋碰在一起。廷克往自己的咖啡裡倒奶油,不斷地攪啊攪啊。有一會兒,我們沉默不語。
——是教堂,我說。
他有點兒迷惑。
——是什麼?
——是我想一個人待著的時候願意去的地方。
他坐直身子。
——教堂?
我指了指窗外的聖三一教堂。整整半個多世紀,它的尖塔一直是曼哈頓的最高點,是歡迎水手的一個標誌。要想看到它,你得坐在街對面的餐館裡。
——真的!廷克說。
——這讓你奇怪嗎?
——沒有,我只是覺得你不是那種信教的人。
——是的,不過做禮拜時我不去教堂,是在另外的時間去的。
——去聖三一教堂?
——什麼教堂都去。不過我喜歡聖巴特裡克和聖米迦勒那樣的教堂。
——我去聖巴特教堂參加過一次婚禮,如此而已。我路過聖三一教堂肯定有一千次,卻沒進去過。
——這正是它的神奇之處。下午兩點任何一個教堂裡都沒人,它們和石頭、桃花心木傢俱、彩色玻璃一起靜處——而且空空如也。我是說,它們肯定有個時段人是滿滿噹噹的,對嗎?——總有些不嫌麻煩的人。懺悔室外一定會排著長隊,婚禮上一定有往過道裡撒花瓣的姑娘。
——從洗禮到頌歌……
——一點沒錯。不過隨著時間過去,教會也會去糟存真,新來的建起自己的教堂,舊的教堂被拋棄,就像人老了一樣,只剩下對昔日繁榮的記憶,我覺得與它們做伴很平靜。
廷克有一會兒沒作聲,他抬頭看聖三一教堂,一對海鷗正繞著舊式尖塔飛翔。
——真不錯,他說。
我舉起咖啡杯敬他。
——很少人知道我的這一面。
他盯著我的眼睛。
——告訴我有關你的沒人知道的事。
我笑了。
可他是認真的。
——沒一個人知道的?我說。
——只用說一件。我發誓誰也不告訴。
他在胸前畫了個「十」字,以示承諾。
——好吧,我把咖啡杯放下說。我的時間感超准。
——這是什麼意思?
我聳聳肩。
——我可以在六十秒內數六十秒,正著數和倒著數。
——我不信。
我用拇指指了指身後牆上的汽水鐘。
——秒針走到十二時告訴我。
他往我肩上看過去,看著鐘。
——好的,他高興地笑了。各就各位……預備……
好呀!那天下午晚些時候伊芙這麼嚷道。某個地方,某處,大概。你是怎麼知道的?
取證詞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尊重直截了當、切合時宜的問題,但若是出現了他們始料未及的情況,有時,他們合作的意圖會通過重複提問者的問題(以贏取一些時間)表現出來:我是怎麼知道的?他們禮貌地回問。有時,他們會略帶慍怒地頂回這個大膽的問題:我怎麼知道什麼?無論採用的是什麼策略,老練的律師都知道,當有人以這種方式拖延時間時,進一步詰問的空間很大,於是,對一個厲害問題最好是回答得毫不猶豫,不假思索。
——你在切諾夫上衛生間的時候他說的,我對伊芙說。
我們開了句玩笑便掛了,我回到辦公桌前,拿開打字機上的蓋布,找到證詞中我的那部分,卡嗒卡嗒地打起來。到了第三段的第二句,我犯了今天下午的第一個錯誤:在列出某人最關心的問題時,把「chief(主要的)」打成「thief(小偷)」,其實在鍵盤上,出錯的兩個字母甚至都沒挨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