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董明珠也是為數不多的敢跟政府叫板的企業家。誰都知道,敢跟政府叫板的企業不會有好果子吃,但是,董明珠卻義無反顧地往前走。
2008年11月4日,對格力空調來說,本來是個值得高興的日子。就在這一天,格力電器在廣州番禺中心醫院「門診樓變頻多聯空調設備及其安裝」採購項目中,被評標委員會推薦為「第一候選成交供應商」。
要知道,這可是一筆預算額達2220萬元的大生意。採購方廣州番禺中心醫院是廣州番禺區歷史上最大的公建衛生項目,也是廣州市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對所有的空調企業來說,廣州番禺中心醫院「門診樓變頻多聯空調設備及其安裝」採購項目都是一塊難得的「肥肉」。
可就在短短的14天後,原來最有希望也最有實力能夠吃到這塊「肥肉」的格力,卻出乎意料地鎩羽而歸。而此前出價最高的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竟然神奇地半路殺出,成為中標者,其2151萬元的報價足足比格力的報價多出了444萬元。甚至,這個中標的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既不生產空調,也不銷售空調。這一結果,真的應驗了那一句江湖傳言:「只選貴的,不選對的。」
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是一家國有建築企業,主要經營化工石油、機電設備安裝、管道、消防設施、市政公用、房屋建築、裝修裝飾和環保工程總承攬等項目。有媒體報道說,在該採購項目中,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只不過是一個「托」,它實際是代理另兩家公司聯合投標。後來被證實,被代理的兩家公司分別是美的空調和大金空調。
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專業生產空調的美的和大金不直接作為供應商參與投標,非要扯上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這面非專業的大旗呢?
格力電器代理律師提出質疑時強調:政府採購的主要政策原則之一就是優先購買國貨,但大金嚴格說來是一家日本企業。格力為什麼吃不到蛋糕?說白了,就是人家本來就不想把這塊蛋糕給格力,格力不是採購方所喜歡的,就是這麼簡單。在這名律師的眼裡,政府採購招標,價高者中標,完全是暗箱操作的結果,採購人跟供應商之間嚴重涉嫌串標問題。
明明是醫院採購空調,按理說投標人必須是空調的生產製造商或者是空調的經銷代理商,曾經給醫院供應過空調,有這方面的經驗就可以了。然而,在廣州番禺中心醫院招標文件上,對投標的資質要求,除了「具有為醫院的供貨業績」之外,還特意增加了「具有為地鐵、機場、港口、鐵路或大型市政工程的供貨業績」。
而在實際入圍的6家供應商中,唯獨格力既生產空調設備又從事空調設備安裝。其他5家為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廣州市水利設備安裝有限公司、中建三局二建、廣州市美術公司和廣東省華僑建築裝飾公司,他們都不生產空調產品,也不銷售空調產品。而那些專門生產空調設備的企業,卻偏偏沒有參加投標。難道說這2000多萬元的標,對它們沒有吸引力?
事實上,在投標之前,圈內就已經在流傳「內定」的說法。格力空調的投標代表在投標的前一天,收到了另外一個投標單位代表的電話,讓格力「開個價碼,放棄投標」。這不由讓人疑竇叢生。難道沒參加投標的空調企業或許都得到了某些暗示,不願意來陪榜?
坊間還有這樣的說法:格力電器所起到的作用只是為了使招標之事表面上冠冕堂皇好看一些。至於其預選中先列第一,後來又因為投標書不符合技術參數落敗一說,只不過是有關部門施的障眼法,是一朵花枝招展的小花絮而已。
關於採購方對格力投標書不符合技術參數的質疑,格力電器於2008年11月12日主動做出了書面回應,對質疑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解釋,格力認為自己的投標設備完全滿足於招標文件星號標記的內容。然而,廣州番禺中心醫院仍然認為格力空調投標的設備不能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拒不確認採購結果。於是,2008年11月18日,廣州市政府採購中心組織原評標委員進行了複審,認定格力不能滿足工程條件,而宣佈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中標。
董明珠不是這樣就認輸的人。格力隨即向廣州番禺區財政局提起投訴,但很快被駁回。接著,格力又向廣州市財政局提起行政復議。這一次,格力的復議終於得到了支持,這的確讓格力人有些喜出望外。2009年4月22日,廣州市財政局做出行政復議決定認為:複審「事實證據不足且有失公正」。
然而,格力人的喜悅同樣沒有維持多長時間。一個多月後,廣州番禺區財政局在政府採購專家庫中,再抽取不相關的7名專家組成評標核實小組進行「三審」,仍然認為格力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最終確定是一個廢標。
格力不得不第二次向廣州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不幸的是,2009年9月18日,廣州市財政局做出最終決定:維持廣州番禺區財政局的決定。
就在格力還在為投標之事討說法的過程中,廣州番禺中心醫院與廣東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已經在2009年年初簽署了供貨合同,並展開施工,共同把生米做成了熟飯。
馬拉松式的維權折騰了一年多,換成別的企業,早就放棄了,可當事者偏偏是董明珠。董明珠絕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
2009年11月23日,格力提起政府採購民事訴訟,把廣州市番禺中心醫院和廣州市政府採購中心共同告上了法庭,請求法庭責令被告共同承擔違法招標採購的民事責任,連帶賠償格力直接經濟損失合計63862.31元。
千萬元的標案,格力卻只以6萬多元向法庭起訴,可見董明珠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格力的代理律師說:「我很佩服格力能打這場官司。一般有關異地政府採購的官司,或許還可以打一打,但在本地很少有民告官的現象。尤其是中央空調老百姓是不會買的,大多都是政府採購項目,格力即使贏了官司,也未必討到什麼好處,將來在廣東省內或多或少還會受到不良影響。事實上,在向法庭起訴的過程中,格力電器已經受到了很多大的壓力。」
這個案子一審開庭後,當格力這一方的代理人慷慨激昂地論辯時,廣州市財政局的工作人員卻不停地發出那種嗤之以鼻的笑聲。那笑聲之中,分明在宣告:合同都沒了,你還打什麼官司?即使打贏了,你還能拿到什麼東西嗎?
最終,在2009年的12月31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廣州市財政局不是該案的適合被告為由,駁回了格力的起訴。
格力狀告廣州市財政局,估計一定有很多有投標經歷的企業都在暗中叫好,給格力以支持,為格力加油。因為,格力做了一件他們想做卻一直沒有付諸於實施的事。很多企業表示,這次格力揭竿而起,為他們日後討伐政府招標過程中存在的人為操作現象提供了借鑒和思路。
格力的代理律師說:「供應商都不願意跟政府部門打官司,這是中國現實社會中的一個真實的問題。但是,供應商越不打官司,這些政府部門就越有恃無恐,這就是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我看到很多地方統計說,我們省一年下來都沒有政府採購訴訟官司,說明我們的制度和操作比較完善。我覺得這個說法既片面又荒唐。」
這場官司絕不是董明珠魯莽狀態下的一時衝動,而是她經過深思熟慮後所採取的不得已行為。無論官司輸贏,能大膽地拿起法律武器,狀告廣州市財政局,格力就已經是贏家了。或許,格力有借助這個事情進行炒作的嫌疑,這對格力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免費廣告。
如果說格力有利用廣州市財政局進行炒作的嫌疑,那也只是格力的初級目標。如果單純只為這個目的,格力是沒有必要和廣州市財政局翻臉的。格力的深層次用意遠遠不止於此。
很顯然,格力打這場官司是要給廣東本地的政府部門一點顏色看看,特別是給政府招標採購部門中,那些經常違規操作、有意謀取私利的官員們一點顏色看看。在政府招標採購中,存在著不少違規現象,這也導致了很多綜合實力相當不錯的企業在招標中意外落馬,並給一些企業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格力的行為,無疑給某些政府官員敲響了警鐘,這有利於規範日後政府的採購招標行為。
這場官司,也是殺「猴」給「雞」看。廣州市財政局相對於其他政府部門來說,應當是「猴」,而其他部門就屬於「雞」。「猴」都敢殺,何況「雞」乎?從此以後,但凡有格力參與的政府招標項目,有暗箱操作意圖的人,都不得不掂量一下,至少要對格力公正一點,免得被格力告上法庭,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這場官司也給企業處理類似不公平事件開了一個好頭。很多企業或許以後會效仿格力,一旦在政府採購招投標中被潛規則了,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這對增加招標採購透明度、規範招標採購行為,都是一件好事。
此事也被許多專業人士預判董明珠正在逐步由一個「明星企業家」向一個「公共意見領袖」轉型。而他們覺得,更多的明星企業家在為社會創造巨大財富之後,進而在更多的公共話題上發出建設性的聲音,甚至成為公共意見領袖,成為推動社會觀念進步的一種重要的正面力量。
而對於格力「和政府叫板」的說法,董明珠有自己的觀點:其實,格力是和政府站在一邊的,格力不是要誠心搞掉誰,而是期盼政府的採購更公平一點、更透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