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初是為1932年9月26日出版的期刊《觀點》(Opinion)以及1932年倫敦出版的《猶太評論》(Jewish Review)準備的。本文選自1934年德文版《我的世界觀》。愛因斯坦檔案編號:[28—197]。
在我看來,哲學意義上的猶太世界觀並不存在。我覺得猶太教關注的幾乎只是在生活當中持有的以及對待生活的道德態度。我認為猶太教的核心,就是猶太民族體現的生活態度,而不是記在《妥拉》 [1]上並被《塔木德》闡釋的律法的核心。對我而言,《妥拉》和《塔木德》只不過是猶太人早些時期人生觀的重要見證。
猶太人生觀的本質在我看來在於:對世間萬物的生命持肯定態度。個體生命的意義,在於它有助於讓每一個生靈的生命更美好、更高尚。生命是神聖的,也就是說它具有最高價值,其他所有價值相比之下都是次要的。把超越個人的生命視為神聖,隨之對一切有靈性的東西懷有崇敬之心,是猶太傳統中一個尤為獨有的特徵。
猶太教絕非信仰:猶太教上帝的存在僅僅是對迷信的否定,是消除迷信後的替代之物。它試圖將道德律法建立在恐懼之上,這種做法令人遺憾,也不光彩。然而在我看來,猶太民族強烈的道德傳統已經在很大程度上使自己擺脫了這種恐懼。同樣清楚的是,「侍奉上帝」就等同於「侍奉生命」。猶太民族中最優秀的人,尤其是先知們和耶穌,曾不知疲倦地為此而鬥爭。
因此,猶太教不是一種先驗的宗教;它只關心我們的現實生活,而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把控的生活,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因此,在我看來,從「宗教」這個詞的常用意義上看,猶太教能否被稱為宗教,值得懷疑;尤其是猶太人想要的並不是「信仰」,而是在一種超越個人意義上的對生命的神聖化。
但是猶太傳統中還包含著其他一些東西,這在《詩篇》中的許多地方都有精彩的揭示,即對這個世界的美麗與莊嚴感到一種狂喜與驚異之情,而對此人們只是獲得了一點點模糊的認識。這種喜悅就是真正的研究者汲取其精神養分的情感來源,但它似乎也出現在鳥兒的歌聲中。這樣一來,把這種情感附加到上帝的觀念裡的想法似乎有如兒童般天真。
上面所述是猶太教的典型特徵嗎?在其他任何地方,它們是否以其他名字出現?純而又純的東西哪裡都不存在,在猶太教中也找不到。許多拘泥於經文的解釋遮蔽了純潔的教義。但我在猶太教中看到了這種特徵最純粹和最生動的表現形式。這尤其適用於將生命神聖化這個基本原則。
它的獨特之處在於,在讓安息日變得神聖化的刑律中,也明確地包括了動物,這種團結一切生命的理想情感是多麼強烈。而對全人類團結的主張就表現得更加強烈,因此對社會主義的要求主要是由猶太人首先提出的,這一事實絕非偶然。
瓦爾特·拉特瑙在和我的一次對話中,曾經用一句短語很好地解釋了這種生命的神聖感在猶太人中發展的強烈程度:「如果一個猶太人說他要去打獵取樂,他一定是在撒謊。」人們再也找不出比這更簡單的有關猶太人對生命的神聖感的表達了。
[1] 妥拉(Torah),又稱托拉,廣義上指上帝啟示給以色列人的真義,稱為《希伯來聖經》,狹義上指《摩西五經》,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編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