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舅之間

前面我們說到,康熙四十八年這一年,在年羹堯的一生中至為關鍵。這一年他先榮升侍郎,又出使朝鮮,再外任封疆,很有些一日九遷、步步高陞的意思。也是在這一年,他的命運開始和雍親王胤禛,即日後的雍正皇帝搭上關係。當年,康熙帝第二次大封皇子,原本只是貝勒的四阿哥胤禛被晉封為雍親王。爵位提高了,相應的待遇、配置也要提高。於是,隸屬漢軍鑲白旗的年羹堯一家隨著所在的旗分佐領,就被撥到雍親王屬下,與雍親王形成主屬關係。

這裡還要簡單介紹一下八旗制度,便於讀者理解。八旗主體部分按滿洲、蒙古、漢軍三種名色分編,稱為「旗分佐領」(佐領是八旗的最基層單位)。到順治年間,八旗中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歸於皇帝親自統領,而年羹堯一家所在的鑲白旗是「下五旗」之一,隸屬多個宗室王公管轄。在鑲白旗所有佐領中佔有最大份額的是清太宗皇太極的長子肅親王豪格一系。年羹堯所在的佐領在康熙四十八年前原本隸屬肅親王府的庶支——貝勒延壽。而延壽正是大學士明珠的女婿,是年羹堯原配夫人的親姑父。所以,在康熙四十八年前,年羹堯所有的關係網,都集中在明珠家族這一邊。而在康熙後期的奪嫡鬥爭中,明珠家族的社交圈又與雍正皇帝的對頭——八阿哥胤祀一系的重合度更高。

按照當時的制度,皇子一旦封有爵位、離開皇宮獨居,其本人的戶籍就要被編入下五旗中的一旗,稱為「皇子分府」。分府後的皇子,根據各自所封爵位的高低,和其他王公一樣,也在本旗內佔有一定數量的佐領,這些佐領內的人口,就成了皇子的屬人。那麼,皇子分府後佔據的佐領從哪裡來呢?主要是切割本旗原有王公的佐領而來。這也是清初統治者為加強皇權、削弱「鐵帽子王」實力的重要舉措。康熙四十八年,年羹堯家所在的佐領,和鑲白旗的若干佐領一起,通過這種形式被從貝勒延壽名下劃到了新晉封的雍親王名下。這是個偶然事件,應非康熙皇帝特意安排。

這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八旗除「旗分佐領」外,又將隸屬皇帝與宗室王公的私屬家奴編為包衣籍,由包衣佐領、管領統轄。包衣籍也按旗色一分為八,但並無滿洲、蒙古、漢軍的區分。順治帝一統上三旗後,私屬皇帝的上三旗包衣由內務府管領,稱「內三旗」;下五旗包衣分隸各王公府邸,稱某王公「府屬佐領」。年羹堯家族所在的是鑲白旗漢軍旗分佐領,俗稱「外八旗人」,他與佔有自己佐領的宗室王公——不論康熙四十八年以前的延壽貝勒,還是康熙四十八年以後的雍親王,是「主屬」關係,而非「主奴」關係。這種王公和屬人之間的關係在八旗制度建立之初,是非常緊密而帶有強制性的。但隨著清代皇帝對宗室勢力的不斷打擊削奪,這種關係逐漸弱化,到康熙中後期,情況大致可以描述為:屬人對本管王公具有一定的義務,如政治上的親近,經濟上的幫襯,日常交往中、稱呼上要體現尊卑關係,等等。但屬人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獨立的身份,王公不能對其在政治、經濟、人身自由上予取予奪。這是康熙年間「外八旗人」與包衣旗人在和本管王公關係上的本質區別。雍正皇帝即位以後,對宗室王公勢力的打擊力度空前提高,幾乎徹底割斷了宗室王公與外八旗屬人之間的關係,屬人對於本管王公的絕大多數義務都被強行取消。

按照清朝的慣例,宗室王公納娶側室,選擇範圍一般限於自己所管佐領之內。年羹堯的小妹在此後的秀女選拔中,被康熙皇帝指婚給雍親王為側妃,很大程度上也是基於這次佐領撥換。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年羹堯和雍親王的主屬、郎舅關係,並非自願結合,而是被制度、被形勢拉到一起的,不存在什麼個人感情基礎。另外,年羹堯從康熙四十八年起,一直在四川、陝西外任,中間只回京述職了一次,可知二人見面的次數非常有限。當然,讀者們可以反問,那雍親王分府後的其他屬人,也都是如此啊,為什麼這些人就能對胤禛產生絕對的依附關係?

譬如胤禛有一位屬人名叫戴鐸,任職福建漳泉道,就常常寫信攛掇胤禛奪嫡爭儲,建議他向八弟胤祀學習,拉攏朝士、博取賢名,甚至對康熙身邊的太監、宮女也要盡量交好,千萬不能得罪。胤禛對此很不耐煩,但架不住戴鐸一封一封地給他寫信,細緻入微,儼然以小諸葛自詡。其中一封信裡提到,康熙如今很信任已經退休的大學士李光地,願與他說私房話,於是十四阿哥特別優待李光地的學生陳萬策,「待以高座,呼以先生」。戴鐸的意思是讓胤禛也對李門弟子多加致意。胤禛對此大不以為然,批曰:「陳萬策之傍,我輩豈有把臭屁當香聞之理!」

然而,年羹堯的情況和以戴鐸為代表的雍親王府其他屬人大不相同。在被和雍親王扯上關係以前,他已經是朝廷大臣、政治新星,是複雜高層婚宦圈中的一員。他現階段的前途命運,只能由康熙皇帝掌握,雍親王無從置喙,甚至連個建議權都談不上。在諸皇子混戰奪嫡的政治背景下,雍親王府的其他屬人,唯有緊抱雍親王大腿這一條出路,方可希圖個從龍有功、高官厚祿。而年羹堯則超脫得多,他最好的選擇是誰的隊也不站,就憑著自己的過人才幹和康熙皇帝的賞識,無論哪家皇子成了新君,也不能虧待了他這個國家棟樑。

年羹堯是粗線條的人,處事恢宏而欠謹慎,既然不需要沾雍親王的好處,日常相待自然也缺了主屬之間該有的恭敬,以及與其他皇子之間該有的距離。然而胤禛是何等敏銳英察、洞悉人情之人,心裡早攤開一個賬本兒,一筆一筆,分文不落,就等著時機一到,跟這位目空一切的大舅哥算個階段性總賬。

到康熙五十六年,年羹堯觸了不小的霉頭。這一年二月,有個叫孟光祖的騙子,冒充皇三子誠親王胤祉差遣,在全國各地招搖撞騙,其中就騙到了四川巡撫年羹堯頭上。在太子被廢、皇長子胤禔被拘禁的情況下,胤祉是康熙帝實際的長子,又很受乃父喜愛,地位自然與眾不同。於是年羹堯隨手贈給孟光祖馬匹銀兩,似有結好胤祉之意。孟光祖離開四川後,又連騙數省,在騙到直隸巡撫趙弘夑頭上時,被趙弘夑舉報案發。事後,孟光祖被處斬,年羹堯等上當送禮的督撫也被處以革職留任的處分。

聽到這個消息,想想年羹堯不但一直跟「胤祀系」勾勾搭搭,如今還要交好胤祉,胤禛當然怒不可遏。不過,以「戒急用忍」為座右銘的他仍然隱忍不發,沒有採取行動。直到康熙五十八年,對儲位最有競爭力的胤禵在年羹堯等人的輔佐下連戰連捷、名望日盛之際,胤禛才下定決心,必須要敲打一下這位風光無限的年總督了,免得年羹堯真的不顧主屬之份、郎舅之親,倒向自己的對手。

在這種情況下,胤禛給年羹堯寫了一封長信,即是刊登於故宮《文獻叢編》第一輯的著名史料《和碩雍親王諭年羹堯》。全文口氣極其強硬,酣暢淋漓,頗有胤禛一貫的誅心風範。其文曰:

知汝以儇佻惡少,屢逢僥倖。君臣大義,素所面牆。國朝祖宗制度,各王門旗屬主僕稱呼,永垂久遠,俱有深意。爾狂昧無知,具啟稱職,出自何典?屢諭爾父,爾猶抗違不悛,不從腹誹,而竟公然飾詞詭拒,無父無君,莫此為甚!

況妃母千秋大慶,阿哥完婚之喜,而汝從無一字前來稱賀,六七個月無一請安啟字,視本門之主已成陌路人矣。且汝所稱,捐資助餉家無餘財,更屬無謂之甚。況我從未問及汝家囊橐,何得以鄙褻之心測我,肆而進其矯產之詞?

況汝在蜀驕橫不法,狂悖無忌,皇上將來不無洞鑒,而尚敢謂今日之不負皇上,即異日之不負我者,是何言歟?以無法無天之談而誘余以不安分之舉也,豈封疆大吏之所當言者?異日二字足可以誅羹堯全家!且汝與於孟光祖饋遺授受,不但眾所共知,而且出自於汝家人之親口以告我者,尚敢朦朧皇上,得以漏網?即此一事,即汝現在所以負皇上,而將來之所以必負我者也!至於我之培植下人,即其家人父子亦無不委曲作養成全,在汝固已無人心,諒必非無耳無目者。於此不思所以報稱,而反公然跋扈,爾所蓄何心,誠何所挾持而竟敢於如此耶?!即此無狀,是即汝之現在所以負我,即異日必負皇上者也!

況在朝廷稱君臣,在本門稱主僕,故自親王、郡王、貝勒、貝子以至公等莫不皆稱主子、奴才,此通行常例也。且汝父稱奴才,汝兄稱奴才,汝父豈非封疆大臣乎?而汝獨不然者,是汝非汝兄之弟,亦非汝父子矣!又何必稱我為主!既稱為主,又何不可自稱奴才耶?汝父兄所為不是,汝當勸約而同之,則猶可也。不遵父訓、抗拒本主,無父無君,萬分可惡。若汝或另有所見,或別有委曲,汝不妨具折啟奏,申明汝之大典,我亦將汝不肯稱奴才之故,以至妃母大慶、阿哥喜事,並於我處終年無一字請安,以及孟光祖之事與汝所具「異日」之啟,好好存留在此,一一奏明,諒皇上自有定奪也。

再,汝父年老,汝子自當代汝奉養。汝毫不為意,七八個留任所,豈人心之能惡也。只待汝子娶親方令來京,信乎?求忠臣於孝子也,而又使及。於我所具啟,苟簡無禮,言詞皆謬,皆汝之不肖下屬,無可奈何之所以應塞汝者,而即施之於我,是豈主子奴才之禮乎?凡此皆汝之不學無術,只知逞一時剛愎之私而自貽乃父之威耳。自今以後凡汝子十歲以上者,俱著令來京侍奉汝父,即汝昔年臨行時向我討去讀書之弟侄,亦必著令作速來京,毋留在外,法成汝無父無君之行也。

觀汝今日藐視本門主子之意,他日為謀反叛逆之舉,皆不可定。汝父見汝此啟,當余之面痛哭氣恨倒地,言汝風狂亂為。汝如此所為而猶敢以偽孝欺人,腆言父子天性,何其喪心病狂一至於此?況汝父在京,我之待他恩典甚重,諒汝無父之人亦未必深悉其委曲也。然聖主以孝治天下,而於我惜老之夙心有所不忍,故不惜如此申斥,警汝愚蒙。汝誠能於此爽然自失,真實悔悟,則誠汝之福也!其猶執迷不俊,則真所謂噬臍莫及者矣!汝其圖之!

書信一上來就劈頭蓋臉道:「知汝以儇佻惡少,屢逢僥倖。君臣大義,素所面牆。」意思是說:我可太瞭解你了!你就是個輕薄浮浪的官二代,屢屢僥倖,居然混到今天總督的高位。像你這樣的人,自然從來不把君臣大義放在心上。然後羅列年羹堯的幾大罪狀。一是給自己寫信,落款只稱職銜,不稱奴才,且屢教不改。然而雍正帝即位以後,堅決執行「化主為君、化家為國」的方針政策,不但對旗分佐領與本管王公主奴相稱的情況予以堅決打擊,且不許旗下大臣在給皇帝的奏折中以「奴才」自稱,其在什麼位置說什麼話,可見一斑。二是自己的母親德妃六十大壽、自己的長子弘時新婚之喜,年羹堯不但沒有送禮物,連個道賀信札也沒有,毫無主屬之誼,簡直形同陌路。三是饋贈孟光祖之事。四是年羹堯過去寫給自己的信中,有「今日之不負皇上,即異日之不負王爺」一句,這是無法無天,「誘余以不安分之舉」。

隨後,胤禛義正詞嚴地表示:像你現在這種表現,明擺了就是「負我」,可想而知,你日後也必然要負皇上。我現在把你這些罪狀都一一留存起來,向皇上奏明,想必皇上自有定奪。

當然,只說這些發洩怨氣的話,對年羹堯這樣的封疆大吏是沒有作用的。信寫到最後,胤禛提出了一個實質性要求,他命令年羹堯將隨任的十歲以上兒子、弟侄全部送回北京,以侍奉其父年遐齡為由,實際上或有充作人質之意。這是對年羹堯強烈的告誡與挾制。胤禛的這封信寄到四川,也不知年羹堯看後作何感想。當然,他最終算是聽從了胤禛的指示,將成年子侄都送回北京,交給父親年遐齡教養。郎舅之間一度緊繃的關係得到一定程度的緩和。

《年羹堯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