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

如果沿著三毛的作品痕跡以及後來週遭人的講述細推,童年的這段時間重複最多的兩個詞,一是「讀書」,二便是「逃學」。讀書是因了摯愛,逃學卻是為了更加心無旁騖去讀書,不受成績和褒獎所累,只是單純地沒有比較地去做一件讓自己心甘情願的事。

後來細想,到底都是在尋一個出口,無論是讀書還是逃學,都是三毛在以自己的方式來讓一段生活過得不那麼平常。只是因為滿滿的自尊心,以及一次次「我不能輸」的志氣,於是她也給自己套上端良的「外殼」,抱著所謂的正經書本啃起來,再把老師和大人眼中的閒書一本本收藏好。

關於「讀書」,可以覓到的信息太多太多。

最開始的便是那套沒有字的《三毛流浪記》,到後來的一系列兒童書,以至於三毛後來說:「我沒有不識字的記憶,在小學裡,拼拼注音,唸唸國語日報,就一下開始看故事書了。」

當時三毛最大的快樂是每個月的《學友》和《東方少年》,她愛讀書,姐姐也愛看書,於是她不懂的字,姐姐便念給她聽。等到後來去了國民學校唸書,每次發國語課本三毛都興高采烈,拿回家讓母親包好書皮,只是她新鮮來得快,走得也快一些,過幾天便不再讀這課本,還嗔怪課本太簡單,跑去跟老師說:「編書的人怎麼不編深一點,把我們小孩子當傻瓜嘛!」

那時候三毛只有幾歲,聽到的作家卻都是外國人,《學友》上推薦來的。

刊物不夠看,於是三毛去翻二堂哥的書,卻找到了一些甚至沒聽過的作家名字魯迅、巴金、老捨、周作人、冰心、郁達夫……等她愛不釋手想抱著國語書囫圇吞棗似的吞下去時,就聽到大堂哥說:「這些書禁了,不能看了,要燒掉。」

也許越神秘的東西才越有份量吧,當三毛日後讀過了《簡·愛》《傲慢與偏見》《基督山伯爵》時,中國文學顯得愈加的深不可測,而她最初對中國文學的印象,是來自大姐拋出來的那一份吸引力。

姐姐照例捧一本《西遊記》在看,我們想聽故事,姐姐就念一小段。總是說,多念要收錢,一小段不要錢。她收一毛錢講一回。我們沒有錢,她當真不多講,自己低頭看得起勁。有一次大弟很大方,給了她兩毛錢,那個孫悟空就變了很多次,還去了火焰山。平日大弟絕不給,我就沒得聽了。

那天姐姐說《西遊記》已經沒意思了,她還會講言情的,我們問她什麼是言情,她說是《紅樓夢》——裡面有戀愛。不過她仍然要收錢。

童年三毛的眼裡,外國書籍輕易可以獲得,反倒是經典的中國書籍,來得難一些。她的中國文化情結一方面來自於摯愛,另一方面怕是與小時候的「來之不易」有很深的關係。

雖然五六歲開始便接觸到《紅樓夢》,但卻到了十一二歲才去啃讀,從知曉到癡迷。

三毛第一次看《紅樓夢》是在課堂上,老師在黑板上寫字,她把書蓋在裙子下面,老師一轉身去寫字,她就掀開裙子來看。

當我初念到寶玉失蹤,賈政泊舟在客地,當時,天下著茫茫的大雪,賈政寫家書,正想到寶玉,突然見到岸邊雪地上一個披猩猩大紅氅、光著頭、赤著腳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賈政連忙站起身來要回禮,再一看,那人雙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寶玉嗎,這時候突然上來了一僧一道,挾著寶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鴻蒙太空,誰與我逝兮,吾誰與從?渺渺茫茫兮,歸彼大荒!

當我看完這一段時,我抬起頭來,愣愣地望著前方同學的背,我呆在那兒,忘了身在何處,心裡的滋味,已不是流淚和感動所能形容,我癡癡地坐著、癡癡地聽著,好似老師在很遠的地方叫著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沒有回答她。

文學的美,終其一生,都是三毛心裡馳騁不去的魂。

而在那麼多的一瞬間,她真的嘗到了文學的甜頭和苦澀,那種落於筆鋒又身臨其境的狀態,讓三毛著迷。那一刻,彷彿她與筆者是相通的,書中的人物與她也是相通的。

以至於三毛曾說:「《紅樓夢》,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然而當初的小小女童,還不能完全認出來字,也不能領悟書裡的內容。她只是像聽有趣的故事一般纏著姐姐,當「聽故事」變成了要用千辛萬苦積攢的零花錢來換取的時候,「錢」就成了無所不能的寶物,它等同於孫悟空打了多少個妖怪,等同於寶玉失蹤後是不是被尋回來,等同於一個孩子稚嫩又好奇的心。

所以,後來的《膽小鬼》讓偷錢這件事成了再正常不過的事。

說起來也是再普通不過的小事,因為有了三毛的記述而顯得格外生動起來。

而這一切的緣由多多少少還是因為「想讀書」,錢就等於可以換很多本書,換很多個故事,換很多個人的稱讚和喜歡,所以當自己的零花錢用光的時候,母親放在櫃子上的五塊錢就成了最最吸引人的東西。

她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偏偏又有主見,自尊心和好勝心也似乎是與生俱來。所以,把這些東西都放在一個幾歲的孩子身上,就免不得出了糾結心理。

一邊是孩子全部的心意和快樂,一邊是踩碎自己的誠實去欺騙母親。那個只有小學三年級的女童,在母親問「奇怪,才擱的一張五塊錢怎麼不見了」的時候,如坐針氈,她收起漲得通紅的臉,忙應著:「是不是你忘了地方,根本沒有拿出來?」

下面收到的是母親的否定和父親投來的目光,接著就是三毛小姐再也按捺不住做壞事的心。生怕偷來的錢被發現,假寐睡覺也得小心翼翼半側著身子,把那五元錢牢牢壓在身子底下;也怕母親要給她洗澡,她講不出話只能紅著臉哭,她害怕口袋裡的五元錢被發現。

幸運的是,那五塊錢還在口袋裡。

終於,三毛小姐受不了這份心理的煎熬,赤腳快步跑進母親的睡房,將錢捲成一團,丟到了五斗櫃跟牆壁的夾縫裡。事後也仍舊不忘記問母親一句「你的錢找到了沒有」,又裝作若無其事地跑進屋裡替母親把錢找出來。

終於,三毛小姐自導自演的一出童年小戲劇落了幕,這一刻她想到很多的夢想因為膽小而付諸東流,心裡酸酸的。

那個滋味當然不好受,偷竊在年幼的三毛眼裡像極了傷天害理的事。只是一個女童給出的機關算盡,怎麼品來都是一個叛逆又誠實的孩子所有的正常舉動。做一個好孩子的代價就是放棄那麼多本小人書,放棄聽很多個故事,這一點,年幼的三毛早也體會到了。

幸運的是讀書不會因為沒有偷到錢而終止。

建國書店,這處在三毛的成長中無論如何也不能被忽略的場所,竟然成了三毛最初無比嚮往又可避身的地方。

那處叫作朱厝侖的居住地,終於通了公車。大伯父帶著一家人去拍照留影,然而最讓三毛開心的,是建國北路漸漸熱鬧了起來,那所對她一生影響最大的商店終於掛上了牌子。

這就是建國書店。

因為有一個好老闆,這讓三毛的讀書旅程順遂了許多,老闆的書品很好,也樂意推薦自己喜歡的書籍給讀客。有段日子三毛癡迷趙唐理先生翻譯的勞拉·英格兒縮寫的全套美國移民西部生活時的故事書——《深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農夫的孩子》《銀湖之濱》《黃金時代》,這些讓三毛一度看瘋了的書籍,不知不覺浸染了一個孩子尚未成型的心靈。

這動盪的、漂泊的生活,於人的一生而言,竟然是充滿魅力的,是美的。

而當初的三毛只知道讀著熱鬧,對於未來以及生活的選擇渾然不知。

再後來就是《基督山恩仇記》《飄》《簡·愛》《琥珀》《傲慢與偏見》……書讀的比一般人多得多,鬼靈精怪的想法也隨著多起來,伴隨著一起成長的,還有越來越明顯的自我意識和主見。

三毛的獨立也是伴隨著讀書一起成長起來的,父親陳嗣慶曾經說過:「三毛小時候很獨立,也很冷淡。」書裡的情感與獨立三毛尚且不能完全消化吸收,倒是因了心性都在書裡,一猛子鑽進去不肯出來,久了也不與人說話,慢慢成了懶於溝通的人。

說什麼呢,該說的書裡都講透了。不該說的,書裡也隱晦地傳達出來。年幼的三毛只知道這是自己的世界了,有書的地方就有安全感,就能懂得比別人更多的事物,覓到別人領悟不了的情感。

早熟的孩子,向來都是敏感又多情的。

這敏感多情體現得淋漓盡致,從三毛的文章《吹兵》《匪兵甲匪兵乙》以及《約會》中,都能看到一個稚嫩卻極度渴望成長孩子的影子,她踮著腳祈盼明天可以來得輕鬆一些,沒有課程壓力,也沒有老師的管教和同學攀比,她不用擔心考不出漂亮成績單,也不用擔心今天看書的時間不夠用。

三毛小姐在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又是什麼樣子呢?

吹兵其實是「炊兵」,炊兵是啞巴,也不識字,於是三毛教給他寫「炊」字。那一段時光,對一個孩子來說,是光榮和被需要的,這種被需要讓三毛得到了極大的滿足,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有那麼大價值。

每當幼小的三毛要做值日拎著水壺走過操場時,啞巴炊兵教給三毛在水桶裡放兩片大葉子,水就不容易潑出來,炊兵是不笨的。只是在三毛看來,他個子大大的,粗粗壯壯,透出一股木訥味道。只是木訥的啞巴也會講故事,他打著手勢、畫畫、寫字,終於把他如何到了台灣的故事講給三毛聽,然而又像揉自己尚未見面的女兒一樣,揉了揉三毛的頭髮,替她把衣服扯端正。

啞巴炊兵的樣子傷感極了,以至於他每天送給三毛小禮物時都帶著思鄉的影子,今天是細心割好的芭蕉葉子,明天幫三毛背書包,後天幫三毛提水,三毛也不想在情意上有虧欠,有時候是美勞課的成績,有時候是一顆話梅。終於有一天,啞巴炊兵神秘兮兮召喚三毛,三毛走過去,卻見著啞巴攤開大手遞過來一枚金戒指,以及那句啞巴拚命在地上寫的——不久要分別了,送給你做紀念。

三毛當然知道金戒指有多珍貴,這是生平第一次見到,這種東西家中沒見過,母親的手上也沒見過。三毛被啞巴一本正經的認真模樣嚇到了,她忙說了再見,就匆匆跑開了。

當時的三毛一定沒有想到過會有老師家訪這回事,不然她一定會拉著啞巴的手好好說一句再見。

當時的啞巴也一定不會想到被扣上了「不軌」的帽子,不然他一定不會每天笑呵呵摸摸三毛的頭又送給她金戒指。

從一開始的時候,最最單純的東西,就被一些污濁的情感搞亂套了,有色眼鏡那麼多,就顯得乾淨的人很不對勁。

所以當三毛聽到從老師嘴裡一字一字地吐出「他有沒有對你不軌」時,她還沒來得及想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只知道這一定是不好的事情。氣憤和惱怒讓她說不出話來,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清楚,就只顧得趴在桌子上大哭。

後來在校門口遇到笑呵呵對著自己的啞巴炊兵,只能拚命對啞巴喊「不是我!不是我!」以及身後老師那句「如果明天再跟那個兵去做朋友,老師記你大過!」給出去的感情要強制自己收回來,還要學會克制、隱忍、沉默,幼小的三毛當然不懂得這些,她只知道她要聽老師的話,即便她會難過地趴在桌上哭好幾個鐘頭。

他左看我又右看我,大手想上來擁抱這個小娃娃,終是沒有做,對我點個頭,好似要流淚般地走了。在這種情感之下,老師突然說啞巴對我「不軌」,我的心裡痛也痛死了。是命令,不可以再跟啞巴來往,不許打招呼,不可以再做小老師,不能玩蹺蹺板,連美勞課做好的一個泥巴硯台也不能送給我的大朋友——

而他那個身影,總是在牆角哀哀地張望。

是單純的東西太少了,才會顯得無比珍貴卻不被人相信。

童年的三毛如此,行走至中年亦是真性情,只是當初那麼小的分別,在三毛心裡也是驚天動地的大事了。她看著眼前的啞巴炊兵全身裝備整齊地立正,認認真真地敬了一個舉手禮,她就呆在那兒,不知道該做何反應。

而啞巴留給三毛的禮物,一大口袋非常貴重的牛肉乾,被老師半吊在空中,校工的土狗走過,那些牛肉乾就從口袋掉出來,一顆又一顆。

那麼小的孩子,被負疚感壓得抬不起頭,卻只能任著眼淚流,不知該如何為自己爭取。

童年的三毛是接納過按部就班的校園時光的,誰能生來就懂得與眾不同?誰願意走一條孤獨的不歸路?誰能離家獨自去千山萬水?

不過都是際遇造人,再加上那麼多敏感與倔強罷了。

而啞巴炊兵讓三毛找到了一次情感的出口,她終於意識到她的情感是不該受控的,她的身體和自由該是由自己支配的,於是她頂著老師投來刺骨的目光,搶先跑到教室外面,大喊:「啞巴!啞巴!」

是從那個時候起,三毛就已經有了「我要自由」的端倪。

後來三毛再回憶起那段時光,心裡免不了傷感。

許多年過去了,再看《水滸傳》,看到翠屏山上楊雄正殺潘巧雲,巧雲向石秀呼救,石秀答了一句:「嫂嫂,不是我!」

那一句「不是我!」勾出了當年那一聲又一聲一個孩子對著一個啞巴炊兵狂喊的:「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那是今生第一次負人的開始,而這件傷人的事情,積壓在內心一生,每每想起,總是難以釋然,深責自己當時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而人生的不得已,難道只用「不是我」三個字便可以排遣一切負人之事嗎?

值得慶幸的是,這樣的悲不自禁我們並沒有看到更多。日後讀起來的三毛小姐,是雷厲風行的,言語與行動都有了「拳頭」。當初過於膽怯,情緒不受自己控,後來便是太過於自我,依舊也不受自己控了。

而第一次有了「愛」這個念頭是在三毛十歲的時候。

在情感這個領域,無論是愛情、親情、友情,三毛都不是懂得克制的人。她的多情與主見是如影相隨的,不受太多傳統價值觀及世俗眼光的束縛。

以至於後來無數人爭論,言之鑿鑿三毛這一生只愛過荷西一個,我都願意相信那不是真的。

愛過很多人,每一個都是真心實意,卻依舊會在結束時收拾好自己,重新去愛下一個。

傷痛和悲絕都是真的,來得氣勢洶洶,把當初的三毛整個吞進去。而她具備自救的本事,她太愛自己了,愛得連傷痛都來不及細想就已經重新站起身來。她的自卑、敏感同執拗、堅強總是一體的,活的處處是矛盾,又處處都理直氣壯。

日後想起來三毛講愛情,都會覺得深刻。這份深刻並不是專注於一人,而是專注於「愛人」這個本能,她有無數的心力去交付,彷彿每一次情感的放逐都帶著享樂的成分,所以成功和失敗都顯得不那麼緊要了。

所以,當十歲的三毛寫下「就是那麼愛上了他的」那一刻,一個多情又認真的女孩兒活靈活現站了起來。

可悲的是年少時的感情是「多情」的,它總帶著「自作」的成分,開始就注定了空空一場。

是因為一場同樂會,姐姐扮演《吳鳳傳》主角吳鳳,三毛一邊欣羨一邊好奇,就跑去看姐姐綵排。當初的禮堂,還有一場戲劇也在綵排,就是《牛伯伯打游擊》。三毛看完了姐姐的綵排接著看牛伯伯如何打游擊,不巧就被老師指上了台,演一個連確切名字都沒有的匪兵乙。

那個時候,男生女生之間的界限劃得分外清楚,不能一同上課,更不能一起說話,若是男生對女生笑一下,第二天就會在牆上被人寫著「某年某班某某人愛女生不要臉」之類的鬼話。而三毛飾演的匪兵乙,卻是同一個匪兵甲的男生一同在布幔後面,一同蹲在長板凳上。

這樣的不可思議讓年幼的三毛怦然心動。

始終沒有在排演的時候交談過一句話——他是一個男生。天天一起蹲著,那種神秘而又朦朧的喜悅卻漸漸充滿了我的心。總是默數到第十七個數字,布幔外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眼前,於是便一起拉開大黑布叫喊著廝殺去了。

就是那麼愛上了他的,那個匪兵甲的人。

年幼時的三毛,多情又有好奇心,即便不標榜著與眾不同,對情感的感知度也是比尋常人敏感得多。加之書讀得多,情愛之類的事早已從書上懂了大概,不由自主就把怦然心動這樣的東西搬過來套在自己身上。

在幻想大過實際的年紀裡,每一份感情都顯得那麼堂而皇之又小心翼翼。

也是那長長的高小生活裡,每天夜晚,苦苦地哀求在黑暗中垂聽禱告的神,苦求有一日長大了,要做那個人的妻子。哀哀地求,堅定地求,說是絕對不反悔的。

而最終的結局,有沒有反悔早已無從考證,心酸卻是的的確確有的。

這連開始都來不及鋪墊的感情,果真在三毛的一廂情願裡倉促結了尾。

那個在畢業典禮後沒命地瘋狂跑向田埂的少女,把整個少年時光都甩在腦後了。她喘著氣拚命張望,她滿心歡喜地以為會在這裡等她的人,並沒有出現。

那天的黃昏很好看,夕陽飽蘸池水,「紅燒」過的孤獨倔強掛在天上。

在水邊踱來踱去的三毛沒有想到那麼遠,未來多遠她也不知道,只是當下的這一刻,她被失落籠罩,這份感情來得輕易又唐突,一點兒都不是小說裡千里迢迢滿佈荊棘的模樣。風吹過了水紋,思緒也就過了,那個匪兵甲的模樣即便記得,也成了日後必得刻意提起才能不痛不癢談笑的人。

好在沒有人知道,好在這份感情被嚴嚴實實捂在心裡。

池邊少女的裙角,在風裡揚了起來,也終於又落下來。

三毛後來被人提及的少年時期,大多都是用「逃學」和「懼怕老師」這樣的標籤代過,好似整個少年時期都是陰霾,除了被誤會被忽視,就是被比較被督促,身子和心都由不得自己,前程也被父母和老師拉著投進下一個籃筐。所以少年時期的《約會》一文,是三毛少有的愉悅純情時期。

那時候我們在學校也是分派的,情感好的同學,因為好到不知要怎麼辦才能表明心跡,於是就去拜姐妹。

大姐的名字我仍然記得,就是當今政治大學總教官的太太,叫王美娟。我排最小,老七。

大家打開飯盒交換各家媽媽的愛。吃飯也只得十五二十分鐘,因為課業重。可是講閒話必是快速地搶著講,那段時光是一生中最大的快樂。

所以七姐妹頂著「早戀」的危險去公然與男生約會,甚至是看一場從頭到尾都不好意思說話的電影,都因為有異性這個特殊群體的存在,顯得別緻又緊張。即便再一次被母親誤會,將那句「沈飛同學:好男兒壯志凌雲。陳平上」解讀成「早戀」的跡象,即便三毛因為解釋不出擠出眼淚來,這眼淚也都顯得欣慰,這不是苦澀的,是新奇的、懵懂的、有了獨立心智的,因為做到了「與眾不同」,沒有循規蹈矩,沒有按部就班地讀書上課聽老師的話,所以有了異樣的驚喜。

有了同學玩伴和心靈寄托的三毛,不再是冷清的,也不再顯得格格不入,在那場七姐妹與隔壁班男生的電影院聚會分別時,三毛努力地看一眼自己中意的對象,然後各自轉過頭,朝自己的方向走去。

「早戀」是沒有結局的,連眼神都帶著一點羞赧和尷尬。在被新鮮感與叛逆沖昏頭的年紀裡,每一個女孩子都顯得寂寞,她的粉藍色連衣裙或者白色鞋子都不能按捺住這份寂寞,甚至那蹦蹦跳跳的腿和執拗的眼神也不能按捺住這份寂寞,於是她把不能在這個年齡消化的情緒收藏起來,拿出課本和作業,一筆一畫地寫了起來。

說到夢想,這個被無數家長與老師提及的詞,被一次次扣在孩子們的身上。有些是父母未竟的理想,有些是世俗的地位,有些是身心舒適……然而無論如何,誰都不會和正在寫作業的孩子來商量一下,那麼大那麼久的一個未來,總是輕易就在父母的決定裡鋪展開。

就好比小學時代的三毛,被要求寫一篇有理想的作文,老師滿心期待她會寫將來做一名醫生、教授等等。那時候三毛的作文功課非常好,是每次完成作文後會被點名朗誦的人,只是這一次老師的臉「綠」了,她順手丟過來一隻黑板擦,情況都有些不同了——

我的志願——

我有一天長大了,希望做一個撿破爛的人,因為這種職業,不但可以呼吸新鮮的空氣,同時又可以大街小巷地遊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遊戲,自由快樂得如同天上的飛鳥。

不是律師、教授、醫生,而是希望做一個生活裡卑微的、辛勞的拾荒者。

即便父親和大伯都是律師,即便母親在那個年代也是知識分子,年幼的三毛卻絲毫沒有地位與職業的榮辱觀。或者更明顯的,她希望做拾荒者的夢想僅僅是因為過度地渴求自由。學校的禁錮與走街串巷是多麼明顯的對比,一邊是父母的期望,要讀書成才將來做一個有價值的人,一邊又是自己自由散漫的天性,怎麼也不想被人束縛,於是竟然真的愛上了拾荒。

從第一個撿來的弧形樹枝開始,三毛稱它為「點人機」,樹枝點到了誰誰就要死掉。這簡單的物什也能給純淨的心帶來無窮樂趣。後來是一顆彈珠、一個大別針,也有時是一顆狗的牙齒、一隻美麗的香水瓶。

被人扔掉的小物件成了三毛眼裡千奇百怪的收藏品,她一件件撿回去在家中擺好,視如生命。

那時候她已經讀了很多書,有了自己的審美與價值觀,懂得與眾不同和別出心裁,甚至是抱著變廢為寶的想法,那些旁人看起來不起眼的東西,三毛也能覓出它們的獨到之處。這是有成就感的事情,意味著自己領悟到了獨特的美,這美來之不易,卻逃不開自己的眼睛。

關於審美,三毛這樣講過自己——

做少女的時代,我曾經發狂地愛上一切木頭的東西,那時候,因為看了一些好書,眼光也有了長進,雖然書不是木頭做的,可是我的心靈因為啃了這些書,產生了化學作用,所謂「格調」這個東西,也慢慢地能夠分辨體會了。

每個人都有一段自認為卓爾不群的時光,將特立獨行視為高尚,將與眾不同視為品位。三毛體悟這些比尋常人來得早了些,一個小學生已經懂得不再隨波逐流,並有了自我堅持的審美。

想到這些,後來在撒哈拉沙漠的鎮外垃圾堆翻撿物什,再把撿到的那些破舊品一件件修理、縫補、黏合,創造成新的擺設與裝設,三毛靠著自己的一雙手與審美佈置出了世界上最美麗的家。

後來她影響了一批人的波西米亞穿著,也都是有源頭的。

那個在田埂上東張西望撿東西的女孩子,永遠都不知道下一刻她會撿到什麼,於是她充滿了極大的好奇與興趣,這份「不勞而獲」帶給她的歡喜,遠大於坐在教室工工整整做一遍雞兔同籠的數學題。

對自由的堅守和對未知的探索,或者這就是拾荒的意義吧。

當初的三毛也許並沒有想到這麼多,她能看到的只是滿地被丟棄的廢品,而她能做的,也只是認準哪一個應該屬於自己,然後,小心翼翼放進口袋。

《三毛:千山萬水的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