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一)雍正年表

說明:1.本表記注雍正本人及康熙、雍正兩朝重要事務和事件。

 2.本表依據附錄(四)“參考書目”中基本書目的載籍資料編寫,並在個別處參考了莊吉發著《康熙事典》。

中國紀年 公元 月 雍正歲數 記事 康熙十七 1678 十 一 三十日,胤禛生,為康熙第四子。母烏雅氏,孝恭仁皇后,時為宮女,次年受封德嬪。胤禛長兄胤禔,生於康熙十一年。二兄胤礽,生於十三年,十四年立為太子。三兄胤祉生於十六年。 二十 1681 十二 四 母德嬪進為德妃。 二十二 1683   六 跟從侍講學士顧八代學習,直至康熙三十七年;同時值尚書房教皇子的有後升任大學士張英、徐元夢等人。 二十五 1686   九 康熙巡行塞外,胤禛隨行,同往的皇子有胤礽、胤禔、胤祉。 二十七 1688 十二 十一 孝莊文皇后忌辰,康熙往遵化謁暫安奉殿,胤禛及胤禔、胤祉隨往祭祀。先年大學士索額圖、明珠分別結黨,前者為太子黨,後者反之,至是明珠被劾罷任。 三十 1691   十四 約在本年胤禛奉父命同內大臣費揚古女(喇那)〔那拉〕氏結婚。(喇那)〔那拉〕氏後為孝敬憲皇后。 三十二 1693 二 十六 康熙巡視畿甸,胤禛同胤礽等侍行。重修闕里孔廟落成,胤祉往祭,胤禛同行。 三十五 1696 三至五 十九 康熙親征噶爾丹,諸皇子從征,胤禛掌正紅旗大營。     十二   胤禛往暫安奉殿行禮。 三十七 1698 三 二十一 康熙授諸子世爵,胤禛為貝勒,胤禔、胤祉為郡王,五弟胤祺、七弟胤祐、八弟胤祀亦為貝勒。 三十八 1699   二十二 是年,康熙為諸皇子建府,胤禛府邸在其中,為日後之雍和宮。 四十一 1702 正月至二月 二十五 康熙巡幸五台山,胤禛及胤礽、十三弟胤祥從行。     九至十   康熙南巡,胤禛、胤礽、胤祥等侍從,至德州,胤礽病,旋回北京。 四十二 1703 一至三 二十六 康熙南巡,至江寧、蘇州、杭州,胤禛及胤礽、胤祥從行。     五   康熙拘禁皇太子叔舅公、原任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指斥他結黨議論國事。 四十七 1708 正 三十一 浙江四明大嵐山朱三太子、張念一等準備暴動,稱大明天德年號。     九   廢黜皇太子胤礽。     十一   圈禁胤禔。廷臣舉胤祀為太子,康熙不允。 四十八 1709 三 三十二 復立胤礽為太子。封胤禛、胤祉、胤祺為王,胤祐、九弟胤禟、十弟胤䄉、十二弟胤祹、十四弟胤禵等世爵。     八   胤禛受賜王爵號雍親王。約於是年受賜圓明園。 五十 1711 八 三十四 胤禛第四子弘歷生。 五十一 1712 二 三十五 康熙宣佈實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     十   再次廢黜胤礽,予以禁錮。 五十二 1713 九 三十六 胤祉開蒙養齋館修書。是年,雍邸屬人戴鐸提出全面奪取儲位的規劃,胤禛說他的建議是金石之言。 五十四 1715 四 三十八 準噶爾策妄阿拉布坦遣兵騷擾哈密,康熙召胤禛和胤祉議論對策,胤禛主張用兵。     十   康熙禁止民人往南洋貿易。 五十五 1716   三十九 戴鐸報告有武夷山道士算得胤禛是萬字命,胤禛極感興趣。 五十六 1717 正 四十 康熙命胤禛同胤祉等皇子審理盜發明陵事,並祭明陵。     七   河南宜陽亢珽、閿鄉尹喬、王更一暴動。     十一   朝臣請立皇太子,康熙遂宣佈未來遺詔的內容,講其生平政績和歷史地位,號召宗室團結,但迴避了關鍵的繼承人問題,此為後來雍正宣佈的康熙遺詔張本。     十二   皇太后死,時康熙在病中,用胤禛及胤祉、胤祿傳旨辦事。時儲位之爭激烈,在福建的道員戴鐸聞聽對胤禛不利,欲謀台灣道職,以作將來退身之計。 五十七 1718 十 四十一 康熙命胤禵為撫遠大將軍出征西北。胤祐、胤䄉、胤祹管旗務。年羹堯為四川總督。 五十八 1719 三 四十二 大將軍胤禵到達西寧,疏參失職官員,整頓營伍。 五十九 1720 八 四十三 胤禵指揮清軍兩路進藏,送達賴六世格桑嘉措至拉薩,驅逐準噶爾在藏中勢力。是年湖南辰溪謝祿正暴動,至雍正五年八月被處死。本年隆科多為理藩院尚書,兼步軍統領。 六十 1721 正 四十四 康熙登基一甲子大慶,胤禛往盛京祭祖陵。大學士王掞請立太子,三月御史陶彝等人亦為請求,康熙以他們結黨,發遣西北軍前效力。     三   萬壽節,胤禛致祭太廟後殿。因貢士不平鬧事,胤禛奉命同胤祉率大學士王頊齡等磨勘中試原卷。     五   台灣朱一貴起義,下月失敗。     十一   胤禛奉命冬至祭天。 六十一 1722 三 四十五 胤禛兩次請康熙游幸圓明園,康熙召見弘歷,養育宮中。     十   胤禛與延信、隆科多等人清查京通二倉。     十一   初七日康熙有病,初九日胤禛奉命代行冬至祭天,往南郊齋戒;十三日康熙死,隆科多傳遺詔,命胤禛繼位,或雲隆系矯詔,或雲胤禛篡改遺詔,謂康熙遺命胤禵繼位。     十二   雍正命隆科多兼吏部尚書,胤祀兼管理藩院事,胤祥管戶部三庫事務。命各省在三年內清補錢糧虧空。罷鷹犬之獻。命修康熙實錄。康熙諸子奉命為雍正避名諱,名中“胤”字改作“允”字。 雍正元年 1723 正 四十六 分別諭督撫提鎮守令等地方文武官員,明其職掌。設立會考府稽核錢糧。命徐元夢、朱軾等教皇子讀書。命允禟往西寧,離散允祀黨人。     二   命對錢糧不清的官員革職追贓,不得留任。尊上康熙廟號“聖祖”。     三   追封孔子五世為王。     四   送康熙遺體於遵化山陵,安放於享堂,陵名景陵,囚允禵於此。削除山陝樂籍,准改業從良。設翻譯科。恢復康熙五十七年停止的起居註冊寫作。     五   仁壽皇太后死。定官民婚嫁禮制,禁奢靡。定會試二場以《孝經》命題。世祖孝陵蓍草獻瑞。     八   實行秘密立儲法。除豁浙江紹興惰民賤籍。雍正去遵化,將康熙遺體安置地宮。設台灣彰化縣。     九   準直隸巡撫李維鈞之請,明年起實行攤丁入糧制度。耶穌會士郎世寧繪《聚瑞圖》     十一   命六科給事中內升外轉歸都察院管理,致使台省合一,削弱言官作用。朱一貴餘眾溫上貴等暴動於江西萬載。命八旗蒙古各立蒙古官學,准考筆貼式補用。     十二   命將非技藝西洋人遷於澳門和廣州,改天主堂為公所。本年從山西巡撫諾岷之請,在晉實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製度。冊立喇拉氏為皇后,年氏為貴妃,李氏為齊妃,鈕祜祿氏為熹妃。 二 1724 正 四十七 添置八旗教養兵,以利於解決旗民生計困難問題。     三   年羹堯、岳鍾琪平定羅卜藏丹津之亂,五月處置青海善後事宜。雍正將康熙聖諭十六條敷衍成《聖諭廣訓》,作序頒布,令向民間宣講。取消儒戶、宦戶名稱,以減少紳衿濫免差徭之弊。命地方官勸農,給老農頂戴以資鼓勵。     四   允䄉被革爵圈禁。     閏四   命開館續修會典。原宗學一所,改命左右翼各設一所。     五   河南封邱生員反對紳民一體當差,罷考。諭河南巡撫密禁白蓮教。貝勒蘇努以允祀黨人削爵,並其子發配山西右衛。     六   命在京南設立八旗井田,安置八旗貧民耕種。闕里孔廟火災,八月發帑興修。     七   經廷臣討論,下令全面推行耗羨歸公及養廉銀製度。頒布《御制朋黨論》,為允祀集團而發。     九   以江南財賦重地,縣令事繁,分置州縣,後在他省提升州、縣為府或直隸州。以妨農、聚眾等原因,嚴禁廣東開礦。貴州畢節童生聚眾阻考。     十   封明裔朱之璉為一等候,世奉明祀。直隸巡撫升格為總督。     十一   孝莊文皇后暫安奉殿定名昭西陵。年羹堯在京張狂不謹。     十二   允礽病死,雍正臨喪,追封理密親王。任命田文鏡為河南巡撫。 三 1725 二 四十八 以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為禎瑞,告祭景陵。永遠停止盜賊、逃人割腳筋例。宣示允禟罪狀。     三   以年羹堯賀五星聯珠表有誤責問之。     四   改年羹堯為杭州將軍,岳鍾琪署川陝總督。     五   嚴禁私鑄制錢。發上諭,謂不用僧人讚襄政務。世傳年羹堯、隆科多、允祀、允禟諸獄,由釋文覺參與籌劃。     六   雍親王府升為行宮,名曰雍和宮,至乾隆八年改為喇嘛寺。     七   允禟削爵。     九   經營遵化九鳳朝陽吉地,後以出砂廢。     十   以楊名時為雲貴總督管雲南巡撫事,鄂爾泰為雲南巡撫管雲貴總督事。     十一   內務府下人反對削減披甲名額。向各省派遣巡察官員,清理盜案。     十二   以九十二大罪命年羹堯自裁;與之有聯繫的《讀書堂西征隨筆》作者汪景祺以訕謗罪處斬。本年命允祥、朱軾查勘直隸水利。本年命李衛為浙江巡撫。 四 1726 正 四十九 將允祀、允禟削除宗籍,三月允祀改名阿其那,五月允禟改名塞思黑。     二   命張廷玉為大學士兼戶部尚書,蔣廷錫為戶部尚書。     三   將在雍邸輯成的《悅心集》刊印。以侍講學士錢名世諂媚年羹堯,親書“名教罪人”責之。改囚允禵於景山壽皇殿。     四   直隸總督李紱參劾田文鏡貪酷不法。     五   斬允祀黨人鄂倫岱、阿爾松阿。廣州民人打搶米廠,喧鬧公堂。製造看天氣表(溫度計)。     七   圈禁平郡王訥爾蘇,子福彭襲爵。定保甲法與官吏捕盜不力懲治例。     八   允禟死於保定禁所。雍正祭孔廟,奠帛獻爵行跪拜禮。允祀死於禁所。     九   鄂爾泰提出改土歸流的方針、策略,為雍正讚賞。以侍郎查嗣庭為隆科多黨人、主考江西試題乖張,逮問,死於獄,次年五月戮屍。嚴禁製造販賣賭具。萬卷類書《古今圖書集成》刊印。因鑄錢缺銅,禁止民人用黃銅製造器皿。     十   以汪景祺、查嗣庭為浙江人,停止該省鄉會試,特設浙江觀風整俗使。     十一   召見琉球國貢使。     十二   原任蘇州織造李煦前以虧空革職,至是因給允祀侍婢事發,遣戍黑龍江。御史謝濟世參劾田文鏡,雍正以其與李紱結成科甲朋黨,遣戍北路軍營,謝的廣西同鄉工部主事陸生柟被牽連亦赴戍所。行直隸營田事例。總河齊蘇勒暨豫撫田文鏡等奏報黃河清,雍正以為祥瑞,明年加恩百官。命選立族長。 五 1727 正 五十 開江南捐谷例。     二   頒布修訂的大清律。疏浚陝西鄭白渠。     三   開福建洋禁,旋亦允廣東民人往南洋貿易。俄羅斯使臣薩瓦·務拉的斯拉維赤至京賀登極。     四   開豁徽州、寧國世僕。     七   命民間首報隱田。西藏噶倫阿爾布巴叛亂,雍正命查郎阿率兵進討。     八   喀爾喀郡王策凌代表清朝與俄使薩瓦·務拉的斯拉維赤簽訂《恰克圖條約》。     十   以四十二大罪將隆科多圈禁,後死於禁所。西藏事定,留駐藏大臣二人,分駐前後藏。     十一   嚴禁民間演習拳棒。     十二   下令查抄江寧織造曹頫家產,《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家庭從此敗落。以延信黨於允祀、允禵,圈禁。從岳鍾琪之請,在四川清丈墾田,搜查隱田。註釋《孝經衍義》,成《孝經集注》,並譯為滿文,成《孝經合解》。 六 1728 正 五十一 於安南劃定賭咒河疆界。     二   寶泉局匠役聚眾抗議官員剋扣工食。     三   上年山西發生“澤州匪類聚眾”案,至是首領翟斌如等遇害。     七   田文鏡奏報民人翟世有拾金不昧,命給七品頂戴以茲鼓勵,此後這類報告不斷出現。     八   諭令福建、廣東籍官員不得說鄉音,改習官話。禁止台灣民人結拜父母會。     九   湖南曾靜遣其徒張熙往陝西策動岳鍾琪反清,興大獄,株連浙江已故理學家呂留良及其門人嚴鴻逵、沈再寬等。河南永壽縣有“卦子”活動。     十   制定出洋船隻條例。     十一   疏浚寧夏昌潤渠,置寶豐、新渠等縣,召民墾種。濟寧州發生劫獄、盜庫、打傷官員事件。為內務府包衣子弟設立鹹安官學。     十二   命侍郎王璣等至江南清理積欠,至九年結束,民間謂為“匯追”。本年命閩粵士人學習官話,否則八年以後停止其科舉考試。 七 1729 正 五十二 鄂爾泰奏去年聖壽節雲南出現慶雲,表示天子孝行,以為祥禎,此後各地紛報慶雲。更定台灣文員更換調補之法。     二   因曾靜案,設湖南觀風整俗使。設直隸巡農御史。     三   以岳鍾琪為寧遠大將軍、傅爾丹為靖邊大將軍,分領西路和北路軍營,預備出征準噶爾。     四   訓誡回民毋得恃強凌弱。     五   命浙江依照福建、廣東辦法,許民出洋貿易。以廣東旦民為良民,准許上岸居住。     六   出師征準噶爾,雍正誓師京南南海子。設立軍需房,即軍機處。     七   陸生柟讀《通鑒》,書寫評論,以之為誹謗朝政,至十二月於軍前正法。山東人牛三花拉在青州組織秘密宗教三元會,至是被破壞。     閏七   諭八旗各設覺羅學。密諭督撫查訪潛藏居住之西洋人。     八   命編輯《上諭內閣》,至九年書成,乾隆間續完;命編《朱批諭旨》,至乾隆間出齊;命田文鏡、李衛總結地方官行政經驗,次年撰成《欽頒聖諭條例事宜》。     九   密諭江西巡撫查禁羅教。《治河方略》纂成。     十   宣佈免曾靜師徒死刑,用他們講解《大義覺迷錄》。     十二   決定在易州建造陵寢。以廣東多盜案,設觀風整俗使。重申服色越制之禁。李衛在江蘇查出甘鳳池案,這是具有反清復明色彩的秘密結社。社會上傳言朱三太子在交趾、呂宋等處活動。本年改教坊司為和聲署。本年蘇州踹匠欒爾集等拜盟,組織反抗活動。本年冬天起,雍正身體經常不適。 八 1730 二 五十三 《河南通志》成。     四   雍正輯《庭訓格言》成,該書彙集康熙訓子語錄。《浙江通志》成。     五   允祥死,雍正臨喪所,命配享太廟;誠親王允祉以臨喪無狀,削爵圈禁。封允礽子弘晰為理親王。削除蘇州常熟、昭文丐戶賤籍。崇明佃農進行抗租鬥爭。     七   敕建京師賢良祠。准設雲南烏蒙各屬苗民義學。     八   北京地震,雍正登舟、設幕作息。     十   更定朝臣帽頂制度。雍正斬為其治病的道士賈士芳。行廣西開墾事例。本年,因曾靜、呂留良案,發生幾起文字獄,有徐駿詩文案,上杭范世傑呈詞案,屈大均詩文案。本年,楊成勳等因四川清丈謀圖組織暴動。     十一   闕里孔廟興修告成,命皇子弘晝等告祭。 九 1731 二 五十四 准許江西棚民參加科舉考試。     三   湖北鍾祥縣士民抗糧。     四   準噶爾進攻吐魯番。     六   傅爾丹被準噶爾打敗於和通泊,命馬爾賽為綏遠將軍,前往軍營。     九   皇后死,謚孝敬憲皇后,雍正因身體不適,未視含殮。禁止廣東海陽縣民結拜父母會。     十一   甘肅設立回民保甲。     十二   《清聖祖實錄》、《清聖祖聖訓》修成。允祿等編輯《上諭八旗》成。鄂爾泰奏報改土歸流完成。禁止鐵鍋出洋。 十 1732 正 五十五 命鄂爾泰為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四川建昌地震。     三   鑄造軍機處印信。     閏五   蘇州巡撫查禁大成教。     七   策凌敗準噶爾於額爾德尼昭(光顯寺),九月嘉獎之,賜號“超勇親王”,授定邊左副將軍。命鄂爾泰督巡陝甘,經略軍務。     十   以岳鍾琪用兵無方,奪其公爵,削職拘禁。《大清會典》告成。     十一   禁止官府侵佔寺院田產。     十二   以縱賊失機,斬馬爾賽於軍前。呂留良案審結,呂留良、嚴鴻逵戮屍,沈在寬立斬。《聖祖仁皇帝御制文集·四集》刊成。 十一 1733 二 五十六 封弘歷為寶親王,皇五子弘晝為和親王。     四   選輯禪僧、羽士的語錄,名《御選語錄》(包括雍正的《圓明語錄》);纂成《揀魔辨異錄》。下詔征舉博學鴻詞。以失機縱敵,斬提督紀成斌於西路軍營。     七   湖南漵浦生童阻考。     八   台灣莊民編保甲,番社立社學。     十一   為禪宗名僧賜封號。本年修葺京內外名山寶剎。開浙江海塘事例。改鑄銅錢。 十二 1734 三 五十七 查禁山東一炷香教。     四   湖南署撫奏聞設立育嬰堂情況。     八   遣傅鼐等往準噶爾議和。     十一   命校對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實錄,實即篡改史書,乾隆初書成。     十二   沈倫《大樵山人詩集》案發。本年,開館刊刻藏經。《御制宗鏡大綱》刊印。 十三 1735 二 五十八 《御錄經海一謫》刊印。     三   因改土歸流,貴州古州發生叛亂。     四   禁止廣東開礦。     閏四   果親王允禮奉差雲南奉寧宣諭達賴喇嘛後回京覆命。禁安徽糍粑教。河南改建少林寺竣工。     五   命弘歷、弘晝、鄂爾泰等辦理苗疆事務。     八   二十日雍正有病,仍理朝政,二十二日夜病劇,二十三日子夜死。有事先封存的傳位詔書,命弘歷嗣位。遺詔命將來予鄂爾泰、張廷玉配享太廟。弘歷命允祿、允禮、鄂爾泰、張廷玉為總理事務王大臣。諭八旗都統逢三、八之日宣講聖諭。     十一   弘歷上雍正謚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廟號“世宗”。 乾隆二 1737 三   乾隆葬雍正於易州泰陵。
《雍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