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勢蔓延
因為監獄裡新增的「犯人」太多,而曼德拉他們僅僅是違反宵禁,因此很快就被釋放出來。出獄後,曼德拉發現這場「蔑視運動」像星星之火般在全國蔓延開來,在開普省,在納塔爾,在德蘭士瓦,工廠裡的工人、辦公室的職員、律師、教師、醫生、學生甚至很多牧師都勇敢地站出來,以各種方式蔑視種族歧視法令。
這種抗議的方式大同小異,打破歧視,對一些禁止行為視而不見,有些黑人從只許歐洲人通過的入口走進車站、郵電局和其他公共設施,有的則坐在為白人保留的座位上,還有的故意在宵禁時走上街頭,大搖大擺,遇到警察逮捕毫不反抗,主動伸出雙手要求戴上手銬,以示蔑視。
當時負責「蔑視運動」的指揮部裡,大家都是開懷大笑。眾多的志願者在那兒休息、交談。「蔑視運動」進行得有條不紊,沒有出現過一次肢體衝突。當警察出現的時候,參與者們沒有四處逃竄,他們很自覺地排成一隊,伸出雙手,等待警察逮捕他們。
這種行為讓警察成了嘲弄的對象,監獄成了宣傳政治主張的地方,黑人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嚴。
越來越高漲的反抗形勢讓馬蘭政府有點慌張,他們開始將重點放在一些指揮部上面,想通過端掉「老窩」的方式,徹底消滅反抗活動。
7月30日,經過分析、搜集信息,警察在全國範圍內襲擊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的16處工作地點,包括辦公室和私人住宅,並查獲了一大批宣傳單和文件。
非洲人國民大會的20位領導人,他們包括莫羅拉、曼德拉、西蘇魯、馬克斯、達杜、馬爾維·卡切裡亞和德蘭士瓦印度人青年大會的主席阿赫姆德,在政府所謂的法律判決書中,他們被指控犯有煽動共產主義罪。
馬蘭政府天真地認為,端掉抗議指揮部就可以徹底消滅反抗活動,結果卻徹底激發了志願者的熱情。7月,有1500名志願者參加「蔑視運動」。2個月之後,「蔑視運動」沒有因為指揮部被端掉而停止,反而達到高潮。
到10月初,包括德班和布隆方丹在內的全國24個志願者中心,共有2500名抵抗者被逮捕,而在東開普地區尤為突出。令政府頭痛的是,這些志願者都寧願在牢房裡被關上一個星期而不肯交罰金或保釋出獄。
更讓政府頭痛的是,有一天晚上,在伊麗莎白港地區的警察連續抓了6批志願者,當地大小監獄人滿為患。
為解決這種窘迫的情況,這一地區的警察長官、軍隊長官和監獄長官親自接見關在牢裡的非洲人國民大會地區負責人,要求非洲人國民大會使「蔑視運動」暫停下來,尋求談判。
互相傳達了談判的條件之後,馬蘭政府提出的苛刻條件被拒絕了,談判陷入僵局。
暴亂來襲
非洲人國民大會的領導徹底被鼓舞了,到目前為止,運動是成功的,他們計劃接下來號召全國人民共同參加「蔑視運動」。西蘇魯和曼德拉等人相信,只要做到這一點,政府將無法實施關於種族歧視的法律。
當然,政府不會輕易放棄,也不會輕易廢除已經頒布的法律。目前,非洲人國民大會已經佔據主動,只有一種辦法能夠使他們放棄這種主動,這就是一直未曾使用過的「暴力」。
10月18日,對非洲人國民大會來說可不是個好日子。伊麗莎白港發生了一起暴力事件,一名白人警察向兩個非洲人開槍。根據政府發佈的公告,兩個非洲人涉嫌偷竊一罐油漆,在警察抓捕的過程中拒捕且襲擊警察。接下來發生了混戰。在混戰中,憤怒的人群開始攻擊火車站,更大的暴亂發生了。
在這次暴亂中,7個非洲人和4個白人死於非命,27人不同程度地受傷。
伊麗莎白港暴亂發生後,西蘇魯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在自己的報刊上,非洲人國民大會強烈地譴責了這起暴力事件,並要求進行司法調查。
在「蔑視運動」中出現的暴亂事件讓政府找到了禁止遊行、集會的借口。很快,政府大規模地動用警察,手段也更加強硬。緊接著,政府就發出公告,在暴力事件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全面禁止集會,並更為嚴厲地實施《通行證法》。
政府有條不紊地進行了一系列措施,讓很多人懷疑這是政府自己策劃的一系列暴力事件。
面對突如其來的困境,非洲人國民大會組織的「蔑視運動」陷入僵局。
從10月18日到11月9日之間,「蔑視運動」幾乎消失了。面對困境,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莫羅拉寫信給馬蘭政府總理,詳細地敘述當日發生的情況,並且附有大量現場目擊者的口供。
非洲人國民大會還未等到總理的回復,又一起騷亂事件發生了。
11月9日,非洲人國民大會支部千方百計得到了於星期日舉行祈禱集會的許可證,但在集會時發生了騷亂,至少導致8人在騷亂中喪生,還有1名兒童。
至於事情的緣由,則眾說紛紜。
現場警察的口供大致相同,當他們到達時,根本沒有發現祈禱集會,只看到政治大會,警察要求集會者立即解散,而與會者拒絕執行命令,並對警察進行人身攻擊,由此發生騷亂。
而會議組織者則是另一種證詞,當警察到達時,他們正在唱讚美詩。警察立即要求驅散人群,還沒等集會者有時間離開,警察已開始用刺刀向人群刺去。
在曼德拉的回憶中,他這樣說:
不管實際情況如何,有一點很清楚,即這批警察為這場衝突已作好了全面準備,他們全副武裝分乘3輛軍車趕到現場。這批警察的指揮官承認,他們是在「等待麻煩出現」。
這兩件事件的真實起因雖難以作出精確的判斷,但是有一點不容否認,那就是政府一直在期望暴力事件發生。一名事件參與者說得很明白:「我不必提醒你,在很多非洲人的城鎮,是警察開始的騷動。如果非洲人不動手,警察則設法使他們動手。」另一位運動領導人盧圖利說得更是一針見血:「有時警察的所謂反動亂甚至發生在動亂之前。」
在這前後,除了這兩起發生在市中心的影響比較大的暴力事件外,還有其他零星衝突。如在丹佛爾,警察於11月3日殺死了3個非洲人,打傷4人;在金伯利,11月8日,一場衝突留下了13具屍體和78名受傷者。
面對這些暴力事件,非洲人國民大會強烈譴責並要求進行司法調查,司法部長卻借口這種調查只能激起更大衝突並為煽動者提供借口,而予以拒絕。同時,鎮壓手段更加肆無忌憚,並實行宵禁。在開普省禁止集會並更加嚴格地實行《通行證法》。政府一方面按非洲人國民大會提出的要求,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另一方面千方百計想把罪名加在「蔑視運動」身上。這些做法更引起非洲人的憤慨。
對非洲人國民大會來說,幸運的是,事態的發展引起國外輿論的關注。聯合國為此還專門成立了一個委員會,調查種族歧視制度。當時,也有少數有正義感的白人直接加入到「蔑視運動」中,支援非洲人的正義之舉。
「蔑視運動」的尾聲
關於這次的「蔑視運動」,從過程來看,非洲人國民大會在組織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缺陷,最為明顯的是管理和籌款工作中的不足。
11月底,政府採取更為不人道的措施,將莫羅拉、曼德拉、西蘇魯、奧利弗等十幾名「蔑視運動」的組織者和領導送上法庭,接受審判。
政府所採用的法律依據依然是非洲人國民大會一直反對的《鎮壓共產主義法》。幸運的是,政府對他們的處罰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其中著名的音樂研究專家特雷塞教授是最大的反對者。
儘管政府羅列了一系列罪名,但連法官也不得不承認,這些運動領導人自始至終一直在勸告其追隨者保持和平的行動方針並避免任何形式的暴力。
最終,經過一連串的干預之後,法庭判他們9個月的監禁,緩期2年執行,條件是他們不再犯同樣的罪行。政府對運動組織者的監禁和審判,使「蔑視運動」停了下來。
這一場為時半年、轟轟烈烈的「蔑視運動」雖然沒有使政府廢除任何一條法律,沒有廢除無情的種族歧視制度,但它喚醒了廣大黑人群眾,使他們認識到黑人的力量。
在回憶錄中,曼德拉對這一意義作了深刻的闡述:
它召喚出巨大的社會力量,並影響了全國成千上萬的人。這是一個促使群眾在政治上發揮作用的有效方法,是對政府的反動政策表達憤慨的強有力的手段。這是向政府施加壓力的最好途徑之一,同時對國家的穩定和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它鼓舞並喚起我們的人民擺脫被征服的、屈從的唯唯諾諾狀態,而成為一支有鬥爭性的、毫不妥協的戰鬥隊伍。全國都變成了戰場,爭取解放的力量與反動邪惡的勢力進行著殊死的較量。我們的旗幟在每一個戰場上飄揚,成千上萬的同胞團結在它周圍。我們掌握著主動權,爭取自由的力量展開了全面的進攻。
正是在這種爭取自由的力量的感召下,有8326名志願者自願入獄。非洲人國民大會的正式成員人數從運動前的7000人猛增到10萬人。
除了對黑人的影響外,這次運動亦喚醒了一些白人。運動後,一些激進的白人組織了民主人士大會,開始對黑人的解放運動表示道義上的支持。同時,「蔑視運動」還促使自由派人士建立起一個多種族成員參加的自由黨。這次運動的另一個積極結果是政府開始認識到黑人的力量。志願者的素質和人數、運動的規模和深入以及組織者的精明與成熟都是馬蘭政府始料不及的。運動後,政府開始考慮對班圖斯坦的非洲人實行「自治」,而不是一味堅持「主子統治」了。當然,這樣做是欺世盜名,但也說明了這場運動以及非洲人國民大會的力量已被承認了。
當然,不可否認運動中有缺陷和不足。由於這是第一次全國性的抵抗運動,在組織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缺陷。
首先,是對群眾的發動和對志願者的挑選方面。當我在比勒陀利亞徵召志願者時,曾有一位名叫莫克的中年人向我建議,應最大限度地動員群眾來加入這場「蔑視運動」。他很認真地告訴我,要想打破種族隔離這部機器,正確的辦法是將我們能得到的任何東西——沙子、破爛、石頭等統統丟進這部機器的軸承、輪子和所有機器零件裡,使它不能運轉。
其次,我對西蘇魯等人堅持志願者隊伍應該少而精的看法不以為然,我認為人多力量大,只有讓成千上萬的志願者擠滿警察署、法庭和監獄,才能使政府的整個功能停止運轉。遺憾的是,我和其他人沒有接受西蘇魯的建議並駁斥了他的這一建議,從而使很多有可能成為志願者的人沒有機會加入這場運動。
而另一方面,由於對參加非洲人國民大會的人審查不夠嚴格,致使一些破壞分子、分裂分子甚至奸細和警察都混入到國民大會內部來了。
一個曾在全國總部工作過的非洲人國民大會成員原來是警察局派來的內奸。在約翰內斯堡對我們這些組織者進行的審判中,他站出來為政府一方作證,這使我們陷入極為不利的局面。
政府的黑名單
「蔑視運動」被迫中止了,但曼德拉等人沒有停止腳步,收拾行囊,打點包袱,在佈滿荊棘的道路上繼續前進。
「蔑視運動」結束之後,非洲人國民大會的領導們和組織者對這次運動進行了總結。總結會過後,大會進行了重新選舉,在這次選舉中,艾伯特·盧圖利當選為主席,曼德拉當選為副主席,全面負責德蘭士瓦省的工作,接替剛剛被政府宣佈了禁令的馬克斯。
這個職位非常重要,人們對曼德拉的領導能力期望很高。他的好朋友奧利弗在大會上極力推薦他,是因為他能力突出,組織和領導能力都很強。更為難得的是,他還向人們提供了向政府表達自己憤怒的手段,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他激勵了人民的覺醒。
艾伯特·盧圖利原來是一名牧師,後來當了17年的酋長,與部落的百姓關係很不錯。他還是一名虔誠的基督教徒。他當選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訪問伊麗莎白港,在那裡,3.5萬人列隊歡迎他的到來。
由此可見,他的個人魅力是多麼出色。
恰恰在此時,馬蘭政府發出管制禁令,禁止包括艾伯特、曼德拉在內的52名「蔑視運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12個月內參加公眾集會,並不准訪問德班、約翰內斯堡、開普敦、伊麗莎白港和一些中心地區。
這些管制禁令是根據《鎮壓共產主義法》對個人宣佈的,這是南非政府一直使用的鎮壓手段。頒布這些禁令,不需要任何指控,也根本不需要什麼證據,最蠻橫的是,不准上訴。只要司法部長認為你犯有「煽動共產主義」罪,就可以將禁令加在你身上,一旦違反,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這一禁令,曼德拉很生氣,他說:
之所以對我施行禁令,不是法院審判的結果,也不是由於犯罪,而是出於偏見。這或許是產生於政府內部幕後進行的「星法院」訴訟程序。
除了對這些組織者頒布更為嚴厲的法律外,對一些參與者也制定了嚴苛的法律。這些法律條文有「通過支持或者參與某種運動為違法將會判處3年監禁或者300英鎊的罰金,對那些通過其言行煽動他人組織或者參與抗議的人,再加上200英鎊罰金或者2年監禁」的字眼,政府在以強有力的措施針對這一切行為。
政府的種種高壓政策,讓非洲人國民大會的很多會員感覺到沮喪,甚至是絕望。
當選為非洲人國民大會副主席的曼德拉在面對政府苛刻的行為時,卻表現得很興奮,他認為政府的打擊力度變強了,說明非洲人國民大會過去的行為(「蔑視運動」)已經傷害到政府,讓政府感覺到痛苦。任何一個人或者組織在受到傷害時都會反擊,政府也是如此。因此,非洲人國民大會不僅不要停止腳步,反而要加大力度,繼續堅持鬥爭。
曼德拉的一席話讓很多人重新振作。曼德拉決定繼續制訂新的可行的方案,繼續推動黑人解放運動的發展。當然,在當前政府的高壓形勢下,不可頂風而上,應該保存組織的實力,以再次進行反抗。
政府的行為讓曼德拉消失在大眾面前,但不願屈服的曼德拉繼續發揮著作用。
自由之路無坦途
1953年9月,曼德拉在非洲人國民大會上發表了精彩的演講,由於他被限制了自由,這篇文獻是由其他代表宣讀的。
這份題目為《自由之路無坦途》的演講稿成了南非黑人解放鬥爭中的一篇歷史性宣言:
自1912年來,非洲人揭開了新的歷史篇章,被剝奪得一無所有的非洲人,在他們的家裡和社區裡,在省內和全國的各個城市,在公共汽車裡、火車上,在工廠、在農村、在城市、在貧民區、在學校,一直在討論統治整個國家的那些白人的可恥行徑。
這些白人組成的政府像吸血鬼一樣,不知疲憊地吸取人民的血液,讓人民一貧如洗,低廉的工資,短缺的土地,不人道的剝削以及整個白人主宰政策的譴責。但隨之而來的不是更多的自由,而是更大的壓迫,無論從廣度還是深度上都大大加強了。而且,看起來似乎人民的犧牲毫無作用。
今天,整個國家都知道他們的付出不是徒勞的,因為一種新的精神和思想在我們的人民腦海中生根了。如今,人們談論的是行動:我們國家的人民中已經有力量在覺醒了,而1952年則作為全國自我意識的湧動而分外突出。
1952年6月,非洲人國民大會和南非印度人大會在心中牢記著南非被踐踏的、被壓迫的人民代表所應該承擔的責任,決意冒險,發動了旨在蔑視不公平法律的運動。在6月26日的早些時候,「蔑視運動」在伊麗莎白港開始時,還只有33名蔑視者參與。而在同一天,在約翰內斯堡到了下午則達到106人,這場「蔑視運動」像野火一樣在全國蔓延。工人、機關工作人員、醫生、教師、律師以及辦事員,無論是非洲人還是有色人種,無論印度人還是歐洲人,無論是年輕還是年老的,都集合起來,響應號召,蔑視《通行證法》《宵禁法》等種族隔離措施。到這一年末,有超過8500名的各種族人參與了「蔑視運動」。該運動立即招致重大的損失——工人們丟掉了工作,教師們被趕下講台,很多人失去了工作,被關進了監獄。「蔑視運動」具有重大的意義,它釋放出了強大的社會力量,從而影響了數以千計的國民。
……
在這份演講中,提出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的未來路線,號召人們行動起來,不要因為微小的挫折而放棄希望,要繼續並且不間斷地鬥爭,實現整個南非的民族解放。
演講生動形象,大大鼓舞了南非被壓迫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