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閨蜜們看話劇《紅玫瑰與白玫瑰》,邊看邊感慨,張愛玲的文字真是老天賞飯吃,信手拈來的台詞便撐足全場,比如那句最上口的「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無數次重溫後依舊是經典。
只是,紅白之間的涇渭起初並不分明。戀愛時,都曾是熱烈爛漫的紅玫瑰,婚後,卻變成了尷尬嫌棄的飯黏子。一番變色間是怎樣的百轉千回?
或許,那個叫許廣平的女子有過真切的體會。
1923年10月,魯迅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後改名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國文系講師,每週講授一小時中國小說史。
開學第一天,上課的鐘聲還餘音裊裊,嘈雜中閃過一個黑影,不算偉岸的新先生便走上了講台。坐在第一排的許廣平,首先注意到的是那兩寸長的頭髮,粗而且硬,筆挺地豎著,讓人覺得「怒髮衝冠」的「沖」字絕不是空穴來風。褪色的暗綠夾袍與褪色的黑馬褂,差不多成了同樣的顏色。
褲子上、手彎上、夾袍內外有很多補丁,閃耀著別樣的光彩,就好像與生俱來的特質的花紋,皮鞋居然也滿是補丁。講台短,黑板長,他講課寫字時老是從講台跳上跳下,連帶著補丁們一閃一閃,像戲謔地眨著眼睛的女生。
女生們哄笑:「怪物,有似出喪時那乞丐的頭兒!」
可是,當他以濃重紹興口音的「藍青官話」開始講課時,教室很快肅靜無聲——課程的內容把學生們懾住了。
從此,許廣平總是坐在教室第一排。
聽了一年課,她主動給魯迅寫了第一封信,那些信件後來在1933年被編輯成《兩地書》。
同時代的情書大多熾烈得肉麻,就像徐志摩的《愛眉小札》,無關的人看了常生出紅燒肉吃多了似的粘膩,《兩地書》卻不同,瑣瑣碎碎的家長裡短透出俏皮的會心。我們太熟悉那個「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魯迅,與許廣平的信裡,冷不丁冒出個小清新、小溫暖、小淘氣的中年怪蜀黍,還真有意外的喜感。
兩人照例談女師大反對校長楊蔭榆的學潮,因為學生自治會總幹事許廣平是學潮的骨幹,也會聊變革時代思想的苦澀與糾結,但最生動的,卻是那些絮叨卻字字關情的閒話:
住處在三樓上,沒有廁所,二樓有一個,大約,但被一戶人家私有了,也不便去使用。公共廁所在遙遠的地方,需要旅遊很久,才能抵達。於是,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後來,終於找了一個替代的辦法,用一個瓷的罐子,半夜裡尿急了,便滋進去,可以想像,那是一個需要技巧的事情,罐子的口小,若是準確度欠了,準會尿在地上。
這是1926年秋天,魯迅給許廣平信中的白描。未必大雅的俗事,他推心置腹寫在信裡告訴她。在他心裡,她應該不是坐在第一排聽課的小女生,而是熨帖的飲食男女,距離微妙卻懂他的歡喜。
還有,他有點發誓似的說,班裡的女學生只有五個,大約也有漂亮的,但他每每不看她們,即使她們問詢一些人生啊、苦悶啊的問題,他也總是低著頭應對。
於是,許廣平回信說,如此幼稚的信,幸好沒有別人看到。
兩個人沒有想到,八十年後,我就著開心果和川寧茶看得哈哈大笑。如此一番唇舌打趣,和你我身邊普通的戀愛著的男女無異。
許廣平給魯迅織了一件毛背心,魯迅穿在身上寫信說,暖暖的,冬天的棉衣可省了。
沒有矯情的文字,卻充滿了愛的溫馨。世界上,能與你分享光鮮和甜蜜的不一定是愛人,但能撕下表面的鮮亮,分擔內裡的艱難的,一定是。
或許,不是1926年秋天的毛背心拴住了魯迅,而是,愛情本來就是一件溫暖的毛背心。
1925年10月20日的晚上,在魯迅西三條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他坐在靠書桌的籐椅上,她坐在床頭,二十七歲的她首先握住了他的手,他回報以「輕柔而緩緩的緊握」。
他說:「你戰勝了!」她則羞澀一笑。真的,沒有什麼事比你愛著一個人,不經意獲悉他也愛著你更甜蜜和暖心的了。
1927年10月3日,兩人在上海同居;1929年10月1日,兒子周海嬰出世;1936年10月19日,魯迅在上海病逝。
1968年3月3日,許廣平在北京逝世。
在她七十年的人生中,他陪伴了她不到十一年,她卻用四十三年支持、延續他的事業。
魯迅承認,在愛情上許廣平比他決斷得多。
祖籍福建的她出生三天便被酩酊大醉的父親「碰杯為婚」,許配給廣州一戶姓馬的紳士。成年後她提出解除婚約被馬家拒絕,最後許家給了馬家一大筆錢,這筆錢足夠再娶一個媳婦,她才徹底自由。
1922年她北上求學。據當年中華教育改進社統計,全國僅有女大學生887人,佔全體大學生總數的2.5%,她就是第一批女大學生中的一個,名副其實的走在時代最前端的新女性。
照片中的她,五官端正沉靜,正盛開在最好的年華,真是一朵絢麗的紅玫瑰——年輕、熱情,由於良好的教育而充滿理想,對愛情懷著最單純的熱切和執著。
當年,她在第一封信中寫道:「先生!你在仰首吸那捲著一絲絲醉人的黃葉,噴出一縷縷香霧迷漫時,先生,你也垂憐、注意、想及有在蠆盆中展轉待拔的麼?」
當年,他會為她一天替自己抄寫了一萬多字的手稿而感動,輕撫她的手。
還會買最好的電影票座次,為了照顧她近視的眼。
那麼之後呢?
婚後的生活非常瑣碎。
婚前,魯迅帶著許廣平去杭州度假。
婚後,這樣的日子幾乎沒有,甚至連公園也不去,他說,公園嘛,就是進了大門,左邊一條道,右邊一條道,有一些樹。
婚前,兩人「心換著心,為人類工作,攜手偕行」。
婚後,全職主婦許廣平似乎沒有多餘的時間,她為朝來夕往的客人們親自下廚,精心準備各種款待的菜,少則四五種,多則七八種,蔬果皆備,魚肉俱全。
魯迅喜歡北方口味,許廣平曾經提議請個北方廚子,但十五塊錢的工資魯迅覺得貴,請不得。雖然,他那時是兩百塊的工資。
於是,依舊許廣平下廚。
蕭紅回憶,魯迅吃飯是在樓上單開一桌,許廣平每餐親手把擺著三四樣小菜的方木盤端到樓上。小菜盛在小吃碟裡,碟子直徑不過兩寸,有時是一碟豌豆苗,有時是菠菜或莧菜,如果是雞或者魚,必定是身上最好的一塊。
許廣平總是用筷子來回地翻飯桌上菜碗裡的東西,心裡存著無限的期望和無限的要求,用了比祈禱更虔誠的目光。幾番精挑細選,才後腳板觸著樓梯小心翼翼端著盤子上樓。
這一段總是看得人淒惶。
面對比自己小十七歲、衝破世俗、自由戀愛來的愛人,隔著不算久遠的互通135封信的美好年代,一個男子要粗糙無感到怎樣的程度,才能不問一句:你們吃什麼?
許廣平帶著孩子,幫魯迅抄著稿子,打著毛線衣,魯迅深夜寫作時,她則在一邊躺下先睡,早睡是因為第二天還要早起忙家務。
她不僅照顧魯迅,還事無鉅細地照顧兒子。
蕭紅說周海嬰的床是非常講究的屬於刻花的木器一類,拖著長長的帳子,而許廣平自己,「所穿的衣裳都是舊的,次數洗得太多,紐扣都洗脫了,也磨破了……許先生冬天穿一雙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早晚冷時還穿著……許先生買東西也總是到便宜的店舖去買,再不然,到減價的地方去買,省下的錢都印了書和畫」。
到底是愛褪了色,還是紅玫瑰褪變成了飯黏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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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簡單,珍惜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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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只是遠距離的精神上的依戀,很容易通過想像美化、彌補,保持起來相對容易。而珍惜,是現實中無限靠近的相看,是兩人各方面習慣碰撞融合之後的體諒,是柴米油鹽生兒育女的瑣屑分擔。
婚姻階段的魯迅在兩首詩裡提到了許廣平。
一次是婚後五年左右:慣於長夜過春時,挈婦將雛鬢有絲。夢裡依稀慈母淚,城頭變幻大王旗。在這首詩裡,許廣平似乎是他若干負擔中的一個,和其他種種共同構成了一個男人中年危機的夢魘。
第二次是婚後十年,許廣平生日,他送她《芥子園畫譜》做禮物,題詩:十年攜手共艱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寄畫圖娛倦眼,此中甘苦兩心知。這首潦草的詩裡,愛的成分則像青煙一樣消失在空氣中,甚至泯滅了男女性別的差異,一派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看得出來,她早已不是他的紅玫瑰。
那些不能給婚姻中的她的感情,可以分配給其他年輕女子。當年的常客蕭紅,從法租界到住處虹口,搭電車也要差不多一個鐘頭,依舊照去不誤。有時候坐到半夜十二點車都沒了,魯迅就讓許廣平送蕭紅,叮囑要坐小汽車,還讓許廣平把車錢付了。蕭紅不怎麼會做菜,在魯迅家勉強做的韭菜合子,魯迅會揚著筷子要再吃幾個。
他善待蕭紅,猶如十年前善待許廣平。
或者,真像萊蒙托夫詩裡寫的:我深深地被你吸引,並不是因為我愛你,而是為我那漸漸逝去的青春。
1936年10月19日,魯迅在生命的最後一刻緊緊握著許廣平的手,說:「忘記我,管自己的生活!」
不知此時,他是否感念身邊這個女子,用十年的青春好得無可挑剔地對待他;他是否記起十年前她留著短髮神采飛揚地參加學生運動的樣子;他是否想到與她共度的十年,他的創作量超過了以往任何時候;他是否知道,之後漫長的歲月中這個女子還照顧著他的母親和原配;他是否懷念那些她在他的心口還是一顆硃砂痣的歲月?
只是,任時光飛逝,如何成為一顆永恆的硃砂痣呢?
要不遠不近地隔著他,不疾不徐地撩撥他,若有若無地關心他,欲拒還迎地與他談談虛渺的人生、空泛的藝術與吃飽了撐出來的煩惱。當然,每次見著他必定收拾得妥帖而美麗。還有,千萬別上床,如果不想從靈魂伴侶直接降格為床伴,就不要肉身佈施了吧。
看看,女人們其實懂得怎樣守住紅玫瑰的底線,只是架不住愛情來到的那一刻飛蛾撲火,硬把恰當的距離撲沒了,活生生把心口的硃砂痣撲成了灶上的飯黏子。
像魔咒一般,從結婚的那一刻起,愛情就呈逐年遞減趨勢,如果婚姻有幸維持終生,衡量一個男人是否愛你,或許不在於他說過多少動人的情話,許下多少堂皇的諾言,送過多少珍貴的禮物,而是他願意和你分享飯桌上唯一的那塊魚肚子,願意把湯缽子裡的雞腿先盛給你。
我知道你懂了,可就是狠不下心腸,做不到。
治癒你/
歲月就像一條深邃的河流,左岸是曾經熱烈奔放的紅玫瑰,右岸是被絛蕩得失卻光華的飯黏子,中間飛快流淌的,是心中隱隱的傷感。
世間有許多美好的東西,但能夠長存,並且真正屬於自己的卻並不多。
相愛是種感覺,當這種感覺已經不在,ta還在信守承諾,這是責任;分開是種勇氣,當這種勇氣已經消逝,ta還在鼓勵自己,這是悲壯。所有的婚姻到最後,多少都有點兒悲壯,只不過有人悲壯出了溫暖,有人悲壯出了猥瑣。
婚姻的殺手,向來不是外遇,而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