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程(1997—六十二歲以後)

以我在中國台灣島上的特立獨行,我早就知道我是「前途有限,後患無窮」的,在這種先見之明下,我如何自謀,如何自處,如何在小島上生根、發葉、開花、結果,如何建立我的人生觀、宇宙觀、宗教觀、國家觀、愛情觀、敵友觀、金錢觀、訴訟觀、旅行觀等等,也就別出心裁。

自來志士仁人,他們的苦惱都在面臨一項選擇。屈原見太卜鄭詹尹,說:「余有所疑,願因先生決之。」他把「疑」說了一大段,重點只是兩句:

寧正言不諱,以危身乎?

將從俗富貴,以偷生乎?

這就是一個選擇的當口。最後,屈原做了選擇,他不肯「從俗富貴」,不肯「偷生」,走了與世俗相反的路線。三國的禰衡,也有同樣的問題,他也做了選擇。他的選擇是「寧正言不諱,以危身」的路線。他的路線是對的,至少在曹操,在劉表面前,你不能說他有什麼不對。問題是他最後碰到了黃祖,黃祖是沒有起碼水準的老粗,結果把禰衡殺了。我不太覺得禰衡是有意找死,或是「壽星老吃砒霜——活得不耐煩了」。他只是「寧正言不諱」而已。至於「正言不諱」以後別人殺不殺他,他無所謂。他沒有興趣去教育敵人,或揣摩敵人的水準。當然,這種作風,「上得山多終遇虎」,最後碰到了黃祖型的敵人,他也一死了之——正是孟子所謂的「患有所不辟也」!「患有所不辟」不是一定要死,而是有犧牲的危險也不躲避,並不因為有犧牲、有危險,就不幹了。我在台灣的處境,就是如此。我認為人生最大的目標是找出真理並勇於維護它,在維護過程中,並不因為有犧牲、有危險,就不幹了。

這就是我非常有勇氣的一個原因,也是我不怕孤立的一個原因。

我雖然為了真理,勇往直前,但也絕非暴虎馮河式的血氣之勇,而是謀而後動的、先立於不敗之地的。有勇氣、不怕孤立,都得有它的支撐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經濟基礎。在這方面,我是精明的「個體戶」「單干戶」,我討厭窮酸潦倒,絕不使自己陷入窮酸潦倒。富蘭克林說口袋空的人腰挺不直,我能挺直腰桿,跟我薄有財富,可以不求人、不看老闆臉色、不怕被封鎖有絕對關係。像伏爾泰一樣,我是有錢支撐的偉大文人,我早就脫離了「一錢難倒英雄漢」的窮困。每見有些窮光蛋侈談抱負,我就鄙視他們。這種人,連一己生計都弄不好,又何能獨來獨往做獨立的人?一個人行有餘力,才有資格做志士仁人,否則只是滿身煙味、滿口酒氣的吹牛傢伙而已。

當然,不自謀生計而有好友代勞,亦一佳事。當年馬克思能夠安心寫作,乃得力於資本家恩格斯的資助。現在時代變了,馬克思得自兼恩格斯才成,所以忙上加忙,自在意中。這種身兼馬恩的生涯,可說是我的不幸和特色,可惜我沒有這樣身懷巨資又深明大義的朋友。馬克思恩格斯雖然關係密切,但是後二十多年,卻很少見面,反倒經常通信。馬克思死後,恩格斯且為他編全集,我如今自編《李敖大全集》,也是自兼恩格斯的一例。恩格斯對馬克思,真做到了養生送死,真能從大義上支持朋友。清朝學者崔述在五十三歲時候,收了一位三十二歲的徒弟陳履和,兩人一生只相聚過兩個月,但陳履和卻一直為崔述傳佈著作,在崔述死後九年,陳履和以六十五歲之年也死了,死前為老師刻畫,窮得「宦囊蕭然,且有負累」。自己五歲的兒子,連家鄉都窮得回不去。全世界的學生,沒有比他再偉大的了。我想恩格斯生在中國,也會如此。我李敖如果是恩格斯,也會對馬克思如此。可惜眼前無人是馬克思,我要找馬克思,只能照鏡子。

正因為我這馬克思可以挺直腰桿,所以我「敢以率直表天真」,敢於痛斥偽善。1979年我復出後,皇冠的平鑫濤請我吃飯,由皇冠的幾位同仁作陪,我到了以後,平鑫濤說:「有一位作家很仰慕李先生,我也請她來了,就是三毛。」於是他把三毛介紹給我。三毛跟我說,她去非洲沙漠,是要幫助那些黃沙中的黑人,他們需要她的幫助。她是基督徒,她佩服去非洲的史懷哲,所以,她也去非洲了。我說:「你說你幫助黃沙中的黑人,你為什麼不幫助黑暗中的黃人?你自己的同胞更需要你的幫助啊!捨近而求遠、去親而就疏,這可有點不對勁吧?並且,史懷哲不會又幫助黑人,又在加那利群島留下別墅和『外匯存底』吧?你怎麼解釋你的財產呢?」三毛聽了我的話,有點窘,她答覆不出來。她當然答覆不出來,為什麼?因為三毛所謂幫助黃沙中的黑人,其實是一種「秀」,其性質與影歌星等慈善演唱並無不同,他們作「秀」的成分大於一切,你絕不能認真。比如說,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嗎?她在關廟下跪求籤,這是哪一門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運之學,這又是哪一門子的基督徒呢?……所以,三毛的言行,無非白虎星式的剋夫、白雲鄉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國際路線和白開水式的氾濫感情而已,她是偽善的。三毛以外,還有金庸。金庸為國民黨捧場,跑到台灣來。有一天晚上到我家,一談八小時。他特別提到他兒子死後,他精研佛學,他已是很虔誠的佛教徒了。我說:「佛經裡講『七法財』『七聖財』『七德財』,雖然《報恩經》《未曾有因緣經》《寶積經》《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等所說的有點出入,但大體上,無不以捨棄財產為要件。所謂『捨棄一切,而無染著』,所謂『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你有這麼多的財產在身邊,你說你是虔誠的佛教徒,你怎麼解釋你的財產呢?」金庸聽了我的話,有點窘,他答覆不出來。他當然答覆不出來,為什麼?因為金庸所謂信佛,其實是一種「選擇法」,凡是對他有利的,他就信;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不見。其性質,與善男信女並無不同,自私的成分大於一切,你絕不能認真,他是偽善的。三毛和金庸在生計上都沒問題,但他們有錢也不敢痛斥偽善,可見對偽君子說來,有錢和敢於痛斥偽善並無等號關係,而李敖能從挺直腰桿進入痛斥偽善層次,也是不容易的。

有的偽善的人,並非不可救藥,如果碰巧「來電」,也可以偶成正果。以我跟我的台大歷史系老師方豪教授為例。方豪是天主教的神父,雖是神父,卻是「政治和尚」,他為國民黨辦《中央日報》,不小心馬屁拍在馬腳上,以涉嫌「《中央日報》鼓吹階級鬥爭」的罪名,被拉下馬;到台灣後,馬屁依舊,最後當上政治大學文理學院院長(我這裡說馬屁,並沒有獨責方豪的意思,到台灣來的有頭有臉的知識分子,不肯拍國民黨馬屁的,其實只有李敖等幾個人而已,其他人都是兩眼勢利一身媚骨。這島上知識分子已馬屁成風,在這一點上,不是方豪獨有的毛病)。至於他當上「中央研究院」院士,固然有學術基礎,但也不乏馬屁之功。他顯然是在「中央研究院」有意減少北大勢力的政風下當選的,至於投票前他奔走於學閥李濟、沈剛伯之門,自然也就不足論了。據說方豪從小家裡窮,他父親在教堂打雜,就把他給許願許進了教堂準備做神職人員,所以方豪做神父,並非自願。因非自願,所以酒席上一喝醉了酒就大哭大鬧,說:「我不要做神父呀!是我爸爸叫我幹的!」這一據說,未必屬實,但跟方豪自己的人性太多神性太少也有關係。他有一次同我和蕭啟慶等逛陽明山,在台大招待所裡,大談他和侯榕生的事。說他在北京輔仁大學教書,沒穿神父服裝,第一天就被女學生侯榕生看中。侯榕生回家告訴母親,有所計議。不料有一天,方豪穿神父服裝上課,侯榕生乃狂奔回家,向母親大哭說:「媽呀,他是神父呀!」我問你怎麼知道的,他說後來在台灣,侯榕生告訴他的。侯榕生在台灣和他重逢,餘情不斷,還寫過一篇《破碎的聖母像》,就是寫他的。言下不勝得意。

方豪從十一歲就進修道院,他這一輩子,總受了不少天主教的窩囊氣,他在台大,辦天主教大專同學會,最後被耶穌會搶去,他氣得要死,被逼離開了古亭教堂,他在溝子口又經營了一座。我去溝子口看他新居,發現頗為豪華,我說你可真有錢,他說:「你不知道教會裡多殘忍!神父不自己設法,老子病了也沒人理,教會是不管我們的!所以一定得有點準備。」我說你在教堂裡整天證婚、辦喪事,大概存了不少「奉獻」的錢,教堂又免稅,你們神職人員弄錢可能更有辦法。他說他沒有錢,因為他在天主教裡受排擠。我說你學術地位這麼高,在天主教裡卻不過一神父耳,未免太不公平。他說他是土神父,當然吃不開。我聽了,會心而笑。天主教是洋教,想在天主教裡走紅,必須走國際路線。國際路線走得通,雖然學問「不修邊幅」(這是於斌自己說的),也照樣屍居高位,於斌、羅光等皆是也。在這種處境下,方豪當然難免有一股怨氣。表達怨氣的方法中,口誅他是不敢的,但是筆伐——匿名的筆伐——聽說他就伺機幹過,他匿名寫過攻擊於斌的文章被查到,寫悔過書了事。有一件事,倒是怪怪的,那就是《新聞天地》登出的一篇匿名的《台灣擠擠擠擠》,裡面罵到吳相湘,也罵到我。吳相湘閱後大怒,間接質問國民黨文化特務卜少夫(《新聞天地》負責人)是誰寫的,卜少夫說是方豪,吳相湘跑去大罵方豪一頓,然後告訴我,叫我也去罵他。我說:「方先生是我老師,讓他罵罵算了。」吳相湘說:「這些洋和尚太可惡!」我說:「你吳老師信了洋和尚的天主教,不看洋和尚面也看瑪利亞面吧!」

那時我在文星推動現代化,其中項目之一是扒糞運動——扒高等教育的糞。1963年11月1日,我在《文星》第七十三期發表《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現狀》首開先河,先攻擊台大;1964年5月1日,轉向輔大,第七十九期刊出孫智燊透露、孟祥柯(孟絕子)執筆的《從一巴掌看輔仁大學》,高潮迭起。刊出後,我同方豪吃飯,兜他寫點輔大的文章,因為我相信他近水樓台,一定有內幕文件。方豪聽了,義正詞嚴地正告我:「我是神父,我怎麼可以這麼做?」我說:「台灣好擠——啊!」我故意拉長了「擠」字的聲音,方豪頓時面色大變。我說:「一、我保證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二、我和你一起寫,文章也有我寫的部分;三、不論出了什麼事,我自己一個人擋,絕對與你無關。」我又說,「老師想想看:田耕莘他們從大陸到台灣,『乞丐趕廟公』,把台灣的地方教會都給奪了權,你們怎麼忍得了這口氣?教會這樣黑暗,這種黑暗,又侵蝕到高等教育裡,老師怎可以不說話?天下壞事的造成,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壞人做壞事;一個是好人容忍、坐視,甚至默許壞人做壞事。做好人是不夠的,得做奮鬥的好人才成。所謂奮鬥的好人,就是要挺身出來向壞人作戰,向惡勢力作戰,向腐敗和愚昧作戰,向老朽和開倒車作戰,向頭腦不清的渾蛋作戰。奮鬥的好人不會背後袖手歎氣,不會關著門埋怨,不會悶著頭給壞人欺負或看壞人欺負人,奮鬥的好人總該發揮打擊力出來。今天我勸老師寫點東西,目的也無非在此。」方豪聽了我的話,終於心動,他同意寫一篇,不過要附加一個條件,就是文章底稿最後要還他,我笑了一下,同意了。文章果然來了,標題是《從三文件看輔仁大學文學院》,我把它加進我寫的部分後,以「沈沉」的名字,發表在1964年9月1日的《文星》第八十三期上。這篇文章一出,無異把一顆原子彈丟在天主教頭上。田耕莘等立刻開緊急會議,追究教會內部文件怎麼洩漏的,並追究作者是誰。與會人士不假思索,一致斷定非方豪莫屬,於是立刻把方豪找來,由田耕莘親自審問。方豪死不肯招。田耕莘要他在聖母面前跪下發誓,方豪撲身便倒、脫誓而出,仍舊矢口否認。田耕莘大罵他發假誓,方豪被逼無法,心生一計,說請到《文星》去查,如能證明是我寫的,我就甘服。田耕莘認為有理,就決定派人去查。但《文星》有李敖在,李敖是何等慓悍的人,豈是易與之輩?於是商量一陣,決定派徐熙光神父來「掛銅鈴」。徐神父透過一位認識我的朋友先打招呼,然後就單獨到我家裡來。

寫到這裡,先要插播方豪。方豪自從在田耕莘那邊虎口餘生後,落荒而走,氣急敗壞找到我。我安慰他說:「我不是有過保證給你嗎?我保證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不論出了什麼事,我自己一個人擋,絕對與你無關,你還怕什麼?」他說:「我當然相信李敖最夠朋友,只是這回我給嚇壞了,特別來看看你,通知你他們會找你,你有個準備。此外,我還有個要求,希望你幫忙。我想請你在報上登個啟事,聲明一下這篇文章是你寫的,與某神父無關,不知可不可以?」我說:「凡是對你有利的,你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要我怎麼做就怎麼做。登啟事可以,你說怎麼寫,你擬稿,我照發就是。」方豪大喜,立刻擬了稿子,並要求由他親送《聯合報》,我給他登報費,他不肯收,就這樣的,《李敖啟事》便上了《聯合報》。

徐神父出現了,賓主坐定以後,他說:「李先生是乾脆的人,我們打開天窗說話:教會方面,斷定是方豪干的,方豪品行不端,我們不會錯怪了他。不過,為了證據齊全,我們還是找到《文星》,請李先生開一證明,證明作者是誰。」我說:「不管作者是誰,《文星》沒有義務答覆你們。」他說:「當然沒說義務不義務,只是來請你們答覆。」我說:「請也不行。」他說:「教會方面表示,這篇文章已構成嚴重的誹謗,很多人主張要告《文星》,一告的話,作者是誰,就可以告出來了。」我說:「是可以告出來了,不過作者的名字叫李敖。」他說:「李先生說笑話,這篇文章不是你寫的,是方豪寫的。」我說:「是我寫的,方豪寫不了這麼好。」他說:「我們相信是李先生改過的、增補過的,不過起草的一定是方豪,李先生不會知道這麼多教會的內幕。」我說:「只要你們告告看,你們就會驚訝我知道教會的內幕,遠超過你們的想像!你可以轉告田耕莘,我保證在你們告我的第二天,就公佈鬧同性戀的神父名單——包括你徐神父在內!」徐神父一聽臉色大變,趕忙說:「哪裡的話,哪裡的話,李先生對我們全誤會了。田樞機派我來,絕不是通知要告《文星》的,哪裡會這樣傷和氣……相反,教會方面還準備送二十萬元現金給《文星》資料室,不要收據。教會方面決意要清除神父的敗類,所以無論如何要李先生幫忙。」我說:「二十萬是大數目,可是你們看錯了人。你請回去吧,告訴田耕莘,留著二十萬,去買別人吧!李敖不賣,也不幫忙!並且順便帶一句:文章是我寫的,可別罰到方豪,別冤枉了好人。方豪如受到教會的懲罰,我可不能沉默!」就這樣,方豪安然過了關。輔仁大學大改組,頭目周幼偉下台。周幼偉氣得要死,印了一本小冊子——《不得已而辯》大罵方豪,被田耕莘立刻下令收回,不許散發。周幼偉離開台灣,不久就氣死了。

方豪驚魂甫定,同我秘密聚了一餐,誇獎我真夠朋友,真是男子漢,說話算話。我笑著說:「你何必這樣怕他們?讓他們給你excommunication(破門律)算了,別做什麼神父了,討個老婆好過年吧!」方豪苦笑著說:「不行啦!我太老了!我若給逐出教會,就身敗名裂,一切都要從頭做起。我太老了!我沒有時間和勇氣去掙扎了!」我說:「無論如何,你總算做了一次奮鬥的好人,而不是什麼也不做的好人。」他說:「我再也不要做奮鬥的好人了!我還是做什麼也不做的好人吧!跟你一起奮鬥,嚇死人了!」我大笑。那天我喝了不少酒,有點醉了。方豪的臉形在我眼裡有了變化,好像忽短忽長,像一條橡皮筋。酒醒後我想起:物理學上,橡皮筋在拉長時候,實際是受到了壓擠,受到了擠擠擠擠,溫度就升高了。所謂好人,又何嘗不這樣呢?好人其實是最膽小的、懦種的、偷懶的、偽君子的、逃避現實的、害怕壞人的、什麼也不做的,只會獨善其身不會兼善天下的。好人只會消極做好人,不會積極做好事。所以,好人其實是很不發熱的。如果把好人當成橡皮筋,把它壓擠,把它擠擠擠擠,它的溫度便會升高。可見我們這些「善霸」,這些李敖之流,有一個大用處,就是可以使好人做好事,可以誘好人做好事、可以逼好人做好事。由於我們的深藏,他們才可以顯露;由於我們的佈施,他們才成就了功德。

方豪在這一事件沒爆發以後,開始扶搖直上,1969年做政大文理學院院長,1974年當「中央研究院」院士,1975年當「名譽主教」加「蒙席」銜,1978年率團去香港參加聖文生慈善年會並在海外講學……成為德高望重的好人;我則開始江河日下,被國民黨斗倒斗臭,後以叛亂罪判十年。那時方豪正在政大做文理學院院長,我從牢中寫信去,請他代賣我的部分藏書,錢給我母親。他同意了。不料書派人送過去,他又反悔。我大怒,寫信大罵他,並威脅出獄後要公佈「沈沉之事」。他怕了,寫信來說書雖無法代賣,但鑒於我乃孝子,願每月付我母親三千元,直到我出獄為止,我同意了。他果然守信寄來,我心中感謝,可是嘴巴不能軟,一軟他又會耍賴了。如今方豪早已魂歸天國,我懷念他,覺得真的方豪有兩個:一個是世俗的、神職的、公開的;一個是超凡的、人性的、秘密的。做了他多年的學生,我自信我能探入他超凡、人性而秘密的一面——那連他自己都不敢承認的一面。我不願讓這一面的方豪死後埋沒,我若不寫,方豪就真死得太渺小了。

方豪的例子,證實了好人需要「善霸」逼他做好事,好人多是偽君子,如果雲龍契合,偽君子也會做出好事。我這種態度,才真真是「與人為善」。非但偽君子如此,甚至真小人真壞人也可以適時打造。我生平不怕同王八蛋合作,如果你厲害,使王八蛋無法施展他王八蛋那一面,他可能就變成一次好人,做出一次好事,《法門寺》中的宦官劉瑾,就是一例。

方豪事件的另一餘波是,徐熙光神父後來也跟我熟識了。他後來跟一家書店有財務糾紛,但對方有黑道勢力,他盼我幫忙討債。那時我正被警備總部二十四小時派人跟蹤軟禁,我想黑道最怕警總,我大可借力使力、以毒攻毒,就答應了。討債之日,對方果然有流氓現身,儼然武士刀出鞘模樣,我手一招,跟蹤在我背後的警總人員宣鳳林等立刻上前,亮出身份,大喝:「你們有話跟李先生好好說,我們是『保護』李先生的,你們亂來,就抓去管訓!」嚇得流氓鼠竄而去,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與徐熙光音訊不通二十多年後,章孝慈請我去東吳,消息傳出,台中靜宜大學也聞風而至,以聘書相招,聘書署名:「校長徐熙光」。我為之一笑,謝絕了他。後來陸嘯釗告訴我:徐熙光實在是一個很好的人。

我做「善霸」,一生恩怨分明,有恩必報、有仇必報,絕不「算了」。我常說有仇不報的人就是忘恩負義的人。因為這種人是非不分明。我一生中,對三個忘恩負義的人,都予以教訓,三人都被我「寫書伺候」以代「大刑伺候」過。他們是柏楊、林正傑、彭明敏。我有恩於柏楊,他受難時大力救他,我自己後來坐牢的原因之一,就是官方恨我義助柏楊。他出獄後疑神疑鬼,懷疑我與他前妻有染,因此對我不由分說,逕行恩將仇報。高信疆透露此事給我,我對柏楊這個可惡的國民黨文人大為光火。我憤憤對信疆說:「柏楊也許可以懷疑我李敖的道德標準,但不可以懷疑我李敖的審美標準——柏楊的前妻很多人覺得很漂亮,但根本不是我喜歡的那一型。」我又憤憤說:「美女是最後知道自己老去的人;明星是最後知道自己過氣的人;王八是最後知道自己老婆偷漢的人;但忘恩負義的王八卻是最後咬定根本沒偷他老婆的恩人而不放的人。」信疆一再勸慰我,我餘怒未息,寫了一本《醜陋的中國人研究》拆穿柏楊,證明了這個國民黨文人整天說別人醜陋,其實真正醜陋的,原來是他自己。至於林正傑,黨外時代我有恩於他,我幫他第一本黨外週刊——《前進》打天下,幾十萬稿費,一文不要,他因此有錢買了房子。後來他為了政治目的,竟勾結起連聯考程度都不足的手下,和國民黨情治人員聯手造謠,誹謗起「李大哥」來,被我一面寫書予以拆穿,一面告到法院判刑。十年以後,他為林洋港助選,還請我吃了一頓飯,對過去的冒犯,他自知理虧,面有慚色。至於彭明敏,我在台灣人受欺壓時代,曾為他仗義,因他坐牢。他自述那段與我罕為人知的患難交情後,曾經寫道:「我受難期間,他(李敖)對我那份厚情和義俠,永銘於心,至今仍時時回念感謝。」但是,二十多年後,在「台灣人出頭天」後,他卻出書刪去了李敖,把「厚情和義俠」的外省人出了局。對如此忘恩負義之人,我寫了一本《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拆穿他。或問如果時光倒流,我是不是還會幫助這三個人,我的答覆是還會,因為當年對他們的義助,是基於打擊國民黨政府的不義,是基於同情與人權,而不是冀望有什麼報答。但按人間常理,助與被助之間,施者固然一無所求,受者卻當感恩懷德。若受者不但不感恩懷德,反倒恩將仇報,這就未免太逸出人間常理了。古代「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介之推是高人,他不介意。但是介之推若在「祿亦弗及」之外,居然還被他幫過忙的人倒打一耙,這恐怕縱是介之推,也要嚥不下這口氣,要寫一本書拆穿拆穿了。

其實,對忘恩負義的朋友施以教訓,對我只是小焉者也。我真正的主力,主要全鎖定在敵人頭上,在我不勝枚舉的著作中,從《孫中山研究》到《蔣介石研究》,從《拆穿蔣介石》到《清算蔣介石》,從《國民黨研究》到《民進黨研究》,從《蔣經國研究》到《論定蔣經國》,從《共產黨李登輝》到《李登輝的真面目》……這方面的拆穿真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我不但自己拆穿,還鼓舞並協助「同好」一起拆穿,李世傑之於《調查局研究》《軍法看守所九年》,曾心儀之於《孫立人研究》《孫案研究》,大風(潘君密)之於《新官場現形記》,沈醉之於《軍統內幕》,程思遠之於《政海秘辛》,唐德剛之於《李宗仁回憶錄》,王小癡之於《三毛三部作》,司馬既明(劉心皇)之於《蔣介石國大現形記》,萬亞剛之於《國共鬥爭的見聞》,宋希濂之於《鷹犬將軍》,汪榮祖之於《章太炎研究》,謝聰敏之於《談景美軍法看守所》,谷正文之於《安全局機密文件》……種種努力,真可謂「無隱之不搜,無微之不續」,蔣家天下碰到我這種死對頭,可真生無寧日,也死無寧日了。

口誅筆伐之外,打官司也是我特有的癖好之一。被我告過的人,官職從「總統」到「五院院長」,官衙從台北市政府到台中、高雄市政府,全都無所遁形,國民黨中常委、國民黨「立委」、國民黨大特務、國民黨市議員、國民黨教授等等,無一不告。我如此惹起官非,事緣三十五年前我被國民黨大員胡秋原告到國民黨法院,從此便一路「過堂」「聽審」「驚奇」「拍案」,高潮迭起,幾無寧年。個人也由「被告」而「原告」,由「小民」而「刁民」,由「自衛」而「衛人」,由「衛人」而好管閒事,為弱者打抱不平。於是跟國民黨司法黑暗的前衛人士起了衝突,不論是法官污吏,不論是禁子牢頭,不論是司法長官「法務部長」,一干人等,都在我「點名批判」之列。三十五年間,為真理、為正義、為自己、為別人,我打了太多太多的官司,與法官一干人等衝突幾十場,出庭幾百次,下筆幾十萬言,好訟之性,自少到老;是非之爭,老而彌堅。堅挺之餘,特在六十一歲大壽前夕,多場官司纏身之日,編出一本《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聊以為快意恩仇。這本書,共「點名批判」法官等司法人員四百五十人,像放榜一樣,真是洋洋大觀。我堅決相信:只有「點名批判」「公佈姓名」的辦法,才能使法官知所警惕、無所遁形,進而形成外壓力,促成司法的改革。否則法官失職,人不知鬼不覺,判決下來,只知道是「地院判決」「高院判決」「最高判決」,人們只能歸罪法院,而不能揪出法官,這樣認廟不認和尚,絕非良策。須知法院是空的,法官是實的。只有緊迫盯人,才能找出病原所在——壞事畢竟是人幹出來的,不把人鎖定,譴責房子又有個屁用喲!同樣的手法,我也用「點名判決」「公佈姓名」法對付台灣有頭有臉的各界人物。我寫《八十五位渾人花名錄》,把要以「中華民國」之名重返聯合國的八十五個「立法委員」名字一榜及第,統統公佈;我寫《斥一百六十二位教授》,把支持並推薦民進黨尤清當台北縣縣長的一百六十二個「中央研究院」與台灣大學教授名字一榜及第,統統公佈……這種下筆氣勢,可謂古今所無。

關於我好訟性格,有一段有趣的記錄。1987年5月7日我有日記如下:「今天上午在地院十七庭開控司馬文武等八人庭。司馬文武說李敖寫文章也有罵人的話,推事黃德賢說:『那是另一回事,別人可以告他,與本案無關啊。』司馬文武說:『可是,沒有人敢告他。』」——為什麼沒有人敢告我?因為告了會進一步惹得滿頭包。本來只被李敖罵一次的,因為興訟,反倒挨更多次罵了。跟李敖糾纏,是得不償失的。至於好訟是勝是敗,我倒一直是以「成固欣然、敗亦可喜」的心態打官司的。我反正站在正義的一邊,法官苟有異數,同我一邊,是謂「欣然」;法官同流合污,不同我一邊,但他們的判決書可以被我遺臭萬年,留為歷史活證,這也不錯,是謂「可喜」。打官司對我是「正義的娛樂」,既是「娛樂」,就要高高興興去面對,不能慪氣啊!

有一次,黃怡告訴我,閻愈政說過一句名言:「李敖是全台灣最快樂的人。因為他獨來獨往,高興罵誰就罵誰,就能罵誰,就敢罵誰,就毫不顧忌任何人地罵誰。他沒有老闆,沒有上司,沒有朋友,又一筆在手六親不認,多痛快啊!李敖是全台灣最快樂的人。」我聽了,哈哈大笑,說:「真是如此。斯大林說經過精密作業後把敵人一下子打倒,是人生至樂。我看我在爭是非與真理的過程上,也有這種心境。打倒敵人是人生快事之一,你的敵人顛倒是非、歪曲真理,你把他拆穿,把他搞得灰頭土臉,小李飛刀,千刀萬里追,多開心呀!」有人問我:「你有這麼多敵人,並且每天寫文章結新怨,每月按幾何級數增加敵人,到底有苦惱沒有?」我說:「苦惱倒沒有,困惑倒有一項,就是不知誰來殺我也。我跟胡茵夢離婚後,有人匿名打電話來,說:『李敖,你這不要臉的愛情騙子,我要殺你全家!』我說:『我全家只有我一個人。』他說:『那就殺你一個人。』我說:『好呀,你就去排隊吧!』」

《管子》說:「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我年紀愈大,愈覺得這段話中最後一個字出了毛病。我覺得「終身之計」,實在不是樹「人」,而該是樹「敵」,該是樹立一大票敵人跟在你屁股後面。你要使自己像一顆彗星,掃把後面是尾隨的一大片雜碎,那片雜碎無他,彗星之敵也。在以不得罪人為得計的中國鄉願人士看來,我這種怪想法,實在不通,實在跟自己過不去,其實不然。事實上,樹敵有樹敵的快樂,其樂有時在交友之樂之上。並且交友之苦的流弊,也可以完全避免。我這樣想:像我這樣以明辨是非、追求真理為職志的人,廣事交遊恐怕是一種禍害。一來我沒有太多餘力同朋友攪和,二來在許多情況,朋友反倒是明辨是非、追求真理的妨礙。當我堅持是非與真理的時候,往往跟朋友發生衝突,或者破壞了朋友的公共關係、人際關係,這樣一來,反倒令人不安。如果不是朋友,就可以沒有這種心理負擔;如果四面皆敵,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大幹特幹,這樣多好!就在這種心境下,我慢慢變得以交友為苦、以樹敵為樂。

不無遺憾的是,縱使我以樹敵為樂,無奈這個島上連敵人都不夠看。我佩服的法國英雄戴高樂做總統時,一天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刺客伏擊。刺客們一陣亂槍,朝戴高樂的座車射去,戴高樂頭都不低,理都不理他們。結果行刺者一哄而散,逃之夭夭。戴高樂只講評了一句話:「這些傢伙的槍法真差勁!」如此而已。三十多年來,我備受國民黨和比國民黨還國民黨的小人們誣謗,對所有攻擊我的人,我的講評,也是如此。「這些傢伙的槍法真差勁!」攻擊我的敵人,實在不夠料!基本上,他們是國民黨教化下的一群雜碎,嚴格地說:他們作為李敖的敵人,是不夠格的。如今我六十二歲了,我可以論定:我一生中,實在沒碰到夠格的敵人,雖然我也花不少時間排除這些雜碎,但在心情上,是遊戲性的、逗樂性的、惡作劇性的,基本上,我根本沒把他們看在眼裡。江述凡跟人家常說:「李敖為人,極守行規,他的行規是基度山式的,一切恩怨,照方吃草藥,有恩報恩、有仇報仇,李敖不問親疏、不論黑道白道。他不相信狗咬人,人不能咬狗,他雖是人,也會咬回來。這就是李敖的可愛處。」——所謂咬回來,就是我遊戲性、逗樂性、惡作劇性那一面。述凡這段話,是知我者言。魏廷昱告訴江蓋世說:「批評李敖的人,沒人比得上李敖的人品。李敖比他們至少高十倍!」也是知我者言。

1983年2月,我收到讀者張大為的信,他說他看到Tom Wilson的漫畫專集,看到漫畫一個人拿著乒乓球拍打球,可是球打過去,對面並沒有人,這人自忖道:「對別人可能是『乒乓』,但對我只是『乒』而已。」(it may be「ping pong」for folks... but it』s only「ping」to me)張大為說他看了這幅漫畫,「第一個印象就是:李敖!」最後署名是:「您的讀者『Pong』張大為敬上」。我在足足一年後回信給他說:

十年前,我被李翰祥國聯公司的劉經理誣告「詐賭」,說我跟蔣光超串通做假牌。法院傳蔣光超去,蔣光超說大家玩牌是實,何來「詐賭」?並且當天晚上才與李敖相識,兩人原系素昧平生,又怎能串通?法官大人發現整李敖就要整到蔣光超,乃不了了之。法官順便問我會不會做假牌,我說假牌實不會做,但真牌打得極好——我憑真牌就可以贏別人,誰還要做假牌?

如今我在這個島上,憑真牌就可以贏盡死友死敵死百姓,可以「Ping」盡芸芸眾生而成one-man show,誰還要做假牌?

因此,我是第一真人,無須作假,也不屑作假,處處以真面目示人,這是我最值得自豪的。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中說辛棄疾,說:「稼軒是極有性情人,學稼軒者,胸中須先具一段真氣奇氣,否則雖紙上奔騰,其中俄空焉。」一般人只知道李敖有才,卻不知道李敖是「極有性情人」,我打遍天下的一「Ping」,其實非我之才,而是我之真。大為老弟,以為然否?

除了我對「人」的有「Ping」無「Pong」之感外,我對「地」也有「不夠看」之感。1984年9月5日,羅小如從美國來,問我今後的方向,我說跟國民黨陷在一個島上,又有個屁方向!在這種局面下,我們做的一切努力,都會因國民黨在世界上無立足之地而連累得也無立足之地——台灣變小了,你也跟著變小了。我們牢也沒少坐、刑也沒少受、罪也沒少遭,可是聲名成績卻不如蘇聯的人權鬥士,也不如韓國的,也不如菲律賓的,也不如大陸的,這都是因為同國民黨「與子偕小」的緣故。但是,「與子偕小」還是走運的呢,搞不好還要「與子偕亡」呢!我在《世界論壇報》寫專欄時候,段宏俊(現已絕交)打電話來,說有讀者抗議,埋怨李敖的文章談了許多小人物的小事。我告訴他:「你呀,要有見識一點!台灣哪有大事可談?台灣有的,都是屁事小事,不談這些,沒得可談了。」其實,我的文章,大小事皆談,就近取譬、隨緣論人、因材施教、雅俗共賞,並無所定型。縱所論者小,也是不以小喻大,乍看起來,或是論斷一些雜碎小人物,其實文章深處,別有大義存焉。這些大義,都表現在我文章中的新意見上。英國哲學家洛克說得好:新意見常被懷疑且時遭反對者,無他焉,只因其不落俗套耳(New opinions are always suspected,and usually opposed,without any other reason but because they are not already common)。所以,我人雖與台灣偕小,我的文章與思想卻離台自大,與小島根本二分。

我一生飽蘊救世心懷,但救世方法上,卻往往出之以憤世罵世,這是才氣與性格使然。我有嚴肅的一面,但此面背後,底子卻是玩世,這是別人不太清楚的。正因為玩世,以致明明是嚴肅的主題卻往往被我「以玩笑出之」。所以如此,一來是輕快處世,二來是避免得胃潰瘍。被殺頭的古人金聖歎曾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則,我曾仿其例,一再寫「不亦快哉」,現在把1989年寫的一次抄在下面,以看我嚴肅中玩世之態:

其一:得天下之蠢材而罵之,不亦快哉!

其一:國民黨過去欺負你,現在把它欺負回來,不亦快哉!

其一:老蔣生前他下我牢,老蔣死後我鞭他屍,寫《蔣介石研究》《蔣介石研究續集》《蔣介石研究三集》《蔣介石研究四集》《蔣介石研究五集》五書,並編《拆穿蔣介石》一厚冊,不亦快哉!

其一:鞭屍之外,旁及其妻其子,無一倖免,一一大書伺候,不亦快哉!

其一:平生有恩必報、有仇必報,快意恩仇,不亦快哉!

其一: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論首從,從國民黨的老蔣,到民進黨的小政客、小癟三,都聚而殲之,不亦快哉!

其一:在廁所裡讀黨義,不亦快哉!

其一:在監牢裡讀禁書,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裡泡熱水,不用手而用腳趾開水龍頭,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裡一動也不動,由美女一切代勞,自己像死豬一樣,不亦快哉!

其一:在動物園,抱小老虎、小獅子照相,不亦快哉!

其一: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我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其一:破白蟻窩,見彼等奔走相告,不亦快哉!

其一:以DDT噴馬蜂窩,見彼等欲振乏力、個個倒斃,不亦快哉!

其一:以快速放領袖萬歲歌,以慢速放蔣經國演講電影(蔣經國演講本來就比別人慢五拍),看了笑不可抑,不亦快哉!

其一:看自己出書、看朋友出獄、看高手出招、看敵人出醜,不亦快哉!

其一:看醜女出嫁、看美女出家、看大鈔出籠、看老賊出殯,不亦快哉!

其一:看傻瓜入殼、看笨蛋入伍、看阿婆入席、看流氓入伙,不亦快哉!

其一:看淫書入迷、看債主入土、看醜八怪入選、看通緝犯入境,不亦快哉!

其一:看新女性大腦每況愈下、臉蛋美況愈下,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林雲,指其為妖僧,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林正傑,指其忘恩負義,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柏楊,指其忘恩負義,且為「醜陋的中國人」,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柏楊老婆,指其「一臉橫肉,撲人而來」,不亦快哉!

其一:去拍賣蕭孟能家電話,蕭孟能說:我付錢一萬六千元買下這電話行不行,免得我改電話號碼。我說你付十六萬都要拆你這電話,非逼你改號碼不可。氣得他呼呼直喘,不亦快哉!

其一:蕭孟能誣告我,被我反告。他怕坐牢,逃到美國去了。不亦快哉!

其一:學邱創煥講台灣國語,一邊學一邊笑,不亦快哉!

其一:寫文章罵大陸人,不亦快哉!

其一:寫文章罵台灣人,不亦快哉!

其一:寫文章替高山族仗義執言,不亦快哉!

其一:送女兒念美國學校,不考三民主義,不亦快哉!

其一:快行己意,有話直說,高興罵誰就罵誰,從蔣經國到他媽、從李登輝到楊麗花、從蝸牛族到女媧、從「忘了我是誰」到「教我如何不想他」,都在被罵之列,不亦快哉!

其一:與牙醫為鄰,十多年拔牙不給錢,不亦快哉!

牙醫張善惠和林麗蘋小兩口兒做我鄰居二十年,一直相處甚得,我笑說我不同你們吵架,就是要你們永遠做「李敖為人很好相處」的證人。不單牙醫夫婦如此,我還把許多好朋友「保存」下來,做我的證人。以姓名筆畫為序,眼前的夫妻檔就有丁穎和亞媺、王惠群和朱先琳、王榮文和陳芳蓉、汪俊容和阮雅歌、周弘和「女強人」、周渝和林慧峰、沈登恩和葉麗卿、林永豐和連鳳珠、孟絕子和歐陽杏如、施性忠和莊姬美、高信疆和柯元馨、徐泓和王芝芝、孫英善和「小林」、黃勝常和高繼梅、黃奠華和李元枝、許以祺和梁緒華、陳兆基和應雅玲、陳良矩和葉於玫、陳彥增和郭文華、張坤山和陳秀梅、陸晉德和邱素蓮、鄧維楨和黃寶雲、賴阿勝和鄧玉娟、賴憲滄和張珍鈴、簡志信和黃月桂、劉峰松和翁金珠、劉紹唐和王愛生、劉顯叔和陳烈、蔡仲伯和李金環、龍雲翔和李瓊媛、羅小如和「小馬」、蘇秋鎮和鄧香蘭、蕭啟慶和王國瓔等。至於其他熟知舊識,除書中已提到的外,台大老同學有李念萱、翁松燃、景新漢、馬宏祥、袁祝泰、龔忠武、胡之偉、陳又亮等。同學以外,王長安、王孟亮、王秋原、王維真、王維綱、王樹權、尹章義、包奕洪、石文傑、石齊平、江述凡、池士勳、何偉康、何國慶、李昂、李寧、李安和、李志仁、李鹹林、李華俊、周才蔚、林秉欽、林清玄、武忠森、金惟純、馬家輝、胡兆揚、胡基峻、施寄青、宣中儀、洪金立、唐德剛、夏光天、梁銘遠、連家立、黃玉嬌、屠申虹、張明彰、張福淙、張錦郎、郭鑫生、曾心儀、曾祥鐸、趙文華、陳中雄、陳宏正、陳平景、陳芳明、陳曉林、莊申慶、湯麟武、潘君密、楊祖珺、應鳳凰、戴天昭、魏光中、蘇墱基、蘇洪月嬌等,都可做我的證人。此外,在我眼中,王淑江、王淑英姊妹是天下最好的人,黃怡是最有觀察深度的人,陳文茜是最聰明慧黠的人,汪榮祖是最有正義感的史學家,陸善儀是最純正的「新女性」,周之鳴、郁慕明是我化敵為友的朋友,而胡虛一、林永智、賴智信、羅賢義等他們都是義人……老輩人物我對沈銘三先生(已故)、胡適先生(已故)等,感其鴻恩;對葉明勳先生、楊西昆先生等,懷其令德。我的新朋友中,谷正文老將軍心狠手辣,卻豪邁過人,最有特色;亞洲巨星王靖雯(王菲)從香港來台特別看看我,最不尋常。

我為人外寬內深,既坦白又陰鷙,既熱情又冰冷,既與人相諧又喜歡惡作劇,我立身光明,待人真誠,雖有權謀,但用來自衛而非害人。我為人很夠朋友,也喜歡交朋友,可是我卻愈老愈抑制自己,不大交朋友。其中最大的原因有二:一是怕朋友是「匪諜」;二是怕自己的時間過於浪費在朋友身上。關於朋友是「匪諜」方面,我在台中一中,認識一位教英文的朱景昌老師,那時他四十出頭,河北饒陽人,英文造詣頗深。他很孤僻,曾公開宣佈不交任何朋友,理由就是交到「匪諜」怎麼辦。此公理由頗為有趣,我戲而識之,每以此自勉。但是四十多年來,不幸還是交到「匪諜」,因而進出警備總部,幾無寧日。幸虧胡秋原公開指我為「匪諜」,我自己既是「匪諜」,則復何懼於「匪諜」耶?從此「匪諜」坦蕩蕩,再也不怕「匪諜」矣!關於怕自己的時間過於浪費在朋友身上方面,這一怕,隨著年華老去、來日無多,更形嚴重。有些人整天游手好閒,喜歡跟你聊天,我最怕交到這種朋友,因為實在沒工夫陪他神聊,但這種人往往又極熱情、極夠朋友,你不分些時間給他,他將大受打擊。所以一交上這種朋友,就不能等閒視之。這種朋友會出現在你面前,以憐憫姿態勸你少一點工作,多享受一點人生。當然我是不受勸的,我照樣過我的清教徒生活,不煙、不酒、不茶、不咖啡、不下棋、不打牌、不考究飲食、不去風月場所,什麼三溫暖、什麼啤酒屋、什麼電影院、什麼高爾夫球……統統與我無緣。這種朋友看我如此自找苦吃,也就懶得再勸我,只是間歇性地跟我吃碗牛肉麵,或買來便當到我書桌旁同吃,或同我快步散步一段路,就逃掉了。在這種極熱情、極夠朋友的人以外,有些朋友跟我頗多「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但「君子之交」還是要見面的。不過這種見面,十九都是到我家,而不是我去他家。我最不習慣去別人家做客,「君子之交」的朋友要看我,大都要來我家做客,不過,天知道那是什麼客!

到我家做客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一個奇怪的「待客之道」,就是絕不專心待客,而是要一邊做工一邊同客人談話。所謂做工,大都是整理資料:圈呀,剪呀,貼呀,分呀,捆呀,搬呀……兩手動個不停,也忙個不停。不過我這樣做,絲毫不影響我的注意力、反應和應對。我常常給客人「教育」與「洗腦」,提醒他們我有一心兩用甚至多用的本領。我告訴客人,17世紀大學者王船山可以一邊向學生講課,一邊跟太太吵架,而《三國演義》中的龐統龐士元,更是十項全能。《陶庵夢憶》中的黃寓庸也有「耳聆客言,目睹來牘,手書回札,口囑傒奴」一身四用的本領。正因為我有這些一身三用、一身四用的本領,所以我待客時,就先聲明我要一邊做工一邊談話,一如蔣介石到印度拜訪甘地,甘地卻一邊紡紗一邊談話一樣。朋友們知道我這一奇怪的「待客之道」,也就不以為忤,有的甚至跟我一起做起工來,像孟絕子、像陳兆基、像陳彥增……一到我家,就從客人降為苦工,不由分說,立被拉夫徵用。當然也有向我抗議的,老友駱明道就是一位。駱明道說:「李敖是一個苦人,有福不會享,整天做工。你跟他談話,他五分之四的時間都不抬頭看你,誰吃得消他啊!我才不要去他家呢!」所以,駱二哥只願同我通電話。但他不知道,通電話時我用下巴夾住聽筒,照樣做工不誤,駱二哥至今還蒙在鼓裡呢!

我不但是個工作狂——裹脅朋友一起工作的工作狂,生活方面,也有狂在。我身懷大志,志不在溫飽,衣、食、住、行方面,後兩者比較考究:住大房子,原因之一是補償我多年蹲小牢房的侷促;坐賓士車,原因之一是警告想收買我的人老子有錢。對吃,向不考究,並且喜歡奚落老是喜歡做美食、吃美食的傢伙。有一次,哥兒們鄧育昆請「敖哥」吃飯,他特地以松花江白魚餉客,下箸之後,問我口味,我說:「我實在消受不起這種貴魚,我覺得他不如吳郭魚好吃。」育昆聞而大笑。我不好吃,並且飲食極有節制,已有超清教徒水準。我身高一米七三,一生體重沒超過六十八公斤,看起來比所有同年齡的人年輕,「善保千金軀」,有如此者。至於衣,我更不考究了。我以買百貨公司換季時廉價品為主,所以穿的都不考究,也不太合身,因為志在天下,沒有耐心去量來量去。多年前我同顏寧吃晚餐,飯後摟著她的腰在馬路上散步,她忽然笑著說:「李先生,你穿的褲子不是你自己的。」我問為什麼,她說不合身啊,我聞而大笑。我做《李敖笑傲江湖》節目,電視上永遠一襲紅夾克,近四百場下來從不改變,大丈夫不靠衣服顯,由此可見。不過我的紅夾克倒是名牌,因為只有那個牌子的式樣看來最保守,不怪形怪狀。我本有一件,後來在電視中看到郝柏村也穿了一件,我大為著急,因此把同樣的都買來了,現在一共四件,可穿一輩子,死後還可留給我兒子。

我兒子戡戡四歲半,女兒諶諶兩歲半,太太王小屯比我小近三十歲。小屯十九歲時候,我在台北仁愛路碰到她,先看到背影,她身高一米七○,下穿短褲,大腿極美。她既有一腿,我就有一手,就這樣認識了她。後來她念文化大學植物系、中興大學中文系,成績優異。她為人聰明、漂亮、善良,喜歡偷吃零食,還會寫詩呢。還有,她又脫俗純真、不喜奢華,因我反對戒指等俗套,我們結婚時沒有戒指,她也同意玩笑性地以「易開罐」上金屬環代替。和她認識八年後,在1992年3月8日結婚。我笑她「騙婚」,她笑說:「你那麼奸詐,誰騙得了你。」這次結婚,為了向戶籍機關陳報,買了市面上賣的「結婚證書」,上面「中華民國」都是印好的。陳兆基、陳良矩、陸嘯釗、陳彥增四老友見證完畢後,我題字其上,字曰:

證人從老,

證書從俗,

正朔從偽,

三從出爐。

小屯若生古代,一定是三從型女人,因為她思想忠貞保守。鄭南榕的太太葉菊蘭、林世煜的太太胡慧玲,都戲呼她「王大牌」,因為她對不熟的人常常一言不發,看來架子很大。她的父母是最質樸的河北省人,節儉持家,不慕榮利,住在南港,都是非常好的人,但我和他們說話卻說不多,倒不是「李大牌」,而是丈母娘年紀比我還小,我不知道怎麼說。在合法婚姻以外,跟王尚勤有一私生女兒,是美國人,名叫Hedy Lee,小名小文,與我太太同歲,我有《坐牢家爸爸給女兒的八十封信》一書,就是寫給她的。1964年她在美國出生的時候,陳鼓應跟人說:「李敖這個女兒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人了,李敖的目的,是二十多年後,可以以『美國人的爸爸』身份去美國。」這話傳到我耳裡,我開玩笑說:「李敖這麼有遠見嗎?有本領把計劃定到二十年後嗎?二十年太長了吧?變化太多了吧?我靠小文去美國,還不如靠老蔣回大陸也!」如今,「歲月如矢,革命未成」,二三十年一晃就過去了,靠老蔣回大陸固是笑談,靠小文去美國卻逼人成真呢!如今許多家長大做「小留學生」之夢,他們的「大頭」,其實還不如李敖的「小頭」遠見呢!又何止他們,連我李敖自己,恐怕也都我「大頭」不如我「小頭」有遠見呢!鼓應老友,真深知我「小頭」者,在這一點上,他真是先知呢!不過,我靠女兒去美國,又何必呢?我三姐早就在不告知我前提下,替我申請成功移民名額,美國在台協會一再催我不要失掉機會,我理都不理——我要以中國人身份死在台灣,此志不移了。在小文成長過程裡,我正坐牢,她被我媽媽溺愛,又加上在美國學校學到不少壞習慣,最喜奢華,所以不無「世紀末」的問題。近年在我金錢攻擊下,「折節讀書」,得到哥倫比亞大學教育碩士。我媽媽生在1909年,今已「米壽」之年,眼看九十了。她本來跟我住,現住加拿大我弟弟家。我在1991年1月4日寫信給在昆明的大姐,有這樣的話:

老太自昆明返台北,大有白居易《新豐折臂翁》詩中「從茲始免征雲南」之概!本來是「應做雲南望鄉鬼」的,如今重走台北敦化南路紅磚之上,意氣風發,不似八十老婦。兩個月前,我的四個朋友,都在一月之間,死了八十老娘,我笑謂老太:「別人的媽跟你同歲,都死了,你有何感想?」老太笑答曰:「我身體好得很呢!我跟你一起死!」

老太太的風趣,由此可見。

在《李敖回憶錄》這最後一章,我故意寫得很隨性,信筆所之,像個老去人兒在話家常,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別有倚賣之趣。既然行雲流水般地寫這部回憶錄,我想隨性談談我「性之所至」的事。我小學四年級十歲以後,因為看到北新書局《健康的性生活》一書,就發現了手淫之樂。這個習慣,跟隨我五十多年,直到今天。「手淫」兩字對我說來,其實不符實際,因為我不用手久矣。我精選美女圖片,虛擬實境,顧而樂之;窮極視想之欲,意而淫之,終以摩擦射精。因為美女圖片愈選愈是極品,愈是上選,所以去實際上的女人愈遠,實際上的女人其實極少符合我那十分挑剔的審美標準,因為她們缺點太多。古人說「書中自有顏如玉」,是對的,因為馬路上顏如玉的畢竟太少了。而符合高標準的,多在書中。這也就是我愈老愈難被實際女人迷住的原因——平面的美女,我可見得太多了;實際上的,反倒不夠看了。我偏好「意淫」如此,人或以幻相譏,但我看來,幻其實也未嘗不真,是真的另一面。相對的,真之為物,也並不與幻相對,它其實也未嘗不幻,是幻的另一面。1982年1月25日,我出獄前十六天,獨坐牢徒四壁的囚室中,首寫《真與幻》一詩,表達此義:

人說幻是幻,

我說幻是真。

若幻原是假,

真應與幻分。

但真不分幻,

幻是真之根。

真裡失其幻,

豈能現肉身?

肉身如不現,

何來兩相親?

真若不是幻,

也不成其真。

真幻原一體,

絮果即蘭因。

這詩的立論是很明顯的,我認為真幻一體,但是幻是更根本的。這種根本,並不是笛卡兒「我思想,所以我存在」那種,而是真實存在的,但只有根之以幻才成;而幻的存在,也要附之以真才成。這種關係,有點玄妙,但在第一流的愛情裡,我們便可看到它的相成。沒有幻的愛情,其實是一種假的真,「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當你追求的純是真的一面,你將發現真只是缺憾、現實與索然,並且變化不居。逃離這種情境的方法只有「意淫」「精神戀愛」「限時分手」,此外別無他途。

古人說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於情,情之所鍾,正在我輩。但是我輩中人,鍾情之事,卻每入魔障、誤入歧途。魔障與歧途之尤者,就是把愛情攪成痛苦之事,這是最要不得的。其實,男歡女愛是人類最大的快樂,這種快樂,是純快樂,不該摻進別的,尤其不該摻進痛苦。在愛情上痛苦是一種眼光狹小的表示,一種心胸狹小的表示,一種發生了技術錯誤的表示。真正的第一流的人,是不為愛情痛苦的。有的人恐懼愛情帶給他的痛苦,因而逃避愛情,「且喜無情成解脫」。其實「無情」並不能真的「解脫」,即使有所「解脫」,也不算本領,只能算是頭埋沙中的鴕鳥。真正此中高手,不是「無情」,而是非常「有情」「多情」的。只是高手在處理愛情態度上,非常灑脫,得固欣然,失亦可喜;來既歡迎,去也歡送,甚至灑脫得送玫瑰花以為歡送,這種與女人推移,而不滯於尤物的灑脫,才是唯一正確的態度。灑脫的一個關鍵是:高手處理愛情,並不以做到極致為極致。如果情況只適合「少食多餐」「蜻蜓點水」「似有若無」「虎頭蛇尾」「迷離惚怳」「可望而不可即」……也就戛然而止。這種戛然而止的態度,也是一種極高明的愛情境界。1974年,我在牢中有一首詩——《只愛一點點》,最能表達出高手的基本態度: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別人的愛情像海深,

我的愛情淺。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別人的愛情像天長,

我的愛情短。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別人眉來又眼去,

我只偷看你一眼。

在這首詩中,我用類似「登徒子」(Philanderer)的玩世態度,灑脫地處理了愛情的亂絲。我相信,愛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它應該只佔一個比例而已,它不是全部,也不該日日夜夜時時刻刻扯到它。一旦扯到,除了快樂,沒有別的,也不該有別的。只在快樂上有遠近深淺,絕不在痛苦上有死去活來,這才是最該有的「智者之愛」。我認為,人生中糟糕的一件事,是把愛情的比例佔得太多;更糟糕的是,其中又把哭哭啼啼難過痛苦的愛情佔了極大的百分比,這是絕對病態的。但是,眼之所見、耳之所聞、小說之所寫、電視之所播……氾濫所及,人人所受的「愛情教育」與「愛情宣傳」,卻全是比例極大、方向極錯的誤導,這豈不好笑?五十年來,我自己「性之所至」,雖經歷過不少「拜倫式的不快樂」,但我終能脫困而出,變成了大情聖。1984年1月5日,我有《把她放在遙遠》一詩,頗能道出我的高明:

愛是一種方法,

方法就是暫停。

把她放在遙遠,

享受一片空靈。

愛是一種技巧,

技巧就是不濃。

把她放在遙遠,

製造一片朦朧。

愛是一種餘味,

餘味就是忘情。

把她放在遙遠,

絕不魂牽夢縈。

愛是一種無為,

無為就是永恆。

永恆不見落葉,

只見兩片浮萍。

乍看起來,這種乍有還無式的玩世式愛情是不夠認真的,其實,如果真正認得愛情之真,就會徹悟:原來真正的情之至者,就在波瀾起落,了無鑿痕,含情而來,帶笑而去,人生至此,方足以語愛情。如今,我已老去,羅曼蒂克的生涯,對我應已遠離。……(編者略)一生也有過五次青樓情孽的紀錄,但肌膚之親以外,長入我夢的往往只是跟我有幾面之交的女孩子,《民生報》的徐開塵就是一例。我喜歡造型清秀不俗別具風華的女人,極少喜歡像電腦造出來的美女,凱瑟琳·德納芙的前夫——導演羅傑華汀說他碰到拉蔻兒薇芝會陽痿,其言老到,足以風世矣。

今年2月14日晚,在鄧維楨家吃飯。許信良問我:「你到底如何在台灣定位你自己?」我答道:「一個正確的人活在一個錯誤的地方。」陳文茜在旁聞而大笑,其實她不該大笑,而該苦笑。我的人生未嘗不是一場悲劇,可是我盡量把它演成喜劇,並且愈演愈變成獨幕劇與獨白戲。我的悲劇是總想用一己之力,追回那浪漫的、仗義的、狂飆的、快行己意的古典美德古典世界,但我似乎不知道,這種美德世界,如果能追回的話,還得有賴於環境與同志的配合,而20世紀的今天台灣,卻顯然奇缺這種環境與這種同志。環境對於我,活像爬座雪山,愈爬溫度愈冷;同志對於我,活像三輪追汽車,愈追距離愈長。雖然如此,我自己卻奮然前進,繼續升高與加速。我不在乎做悲劇的角色,但又何必一悲到底?因此我努力把它演成喜劇。

因為我自己要做有力量的好人——「善霸」,所以被我「整」的對象,不分中外、不分老少、不論省籍、不論生死,凡是被鎖定的,就難逃吾網恢恢。我最拿手的本領是口誅筆伐,不論動口動手,都出之以一針見血的犀利表達,造化之妙,臻於極境。但造化之中,卻充滿機智與喜感,例如我罵國民黨,用的是這樣表達:

國民黨把「經濟問題,政治解決」(如包庇財閥是也);「政治問題,法律解決」(如以法律繩異己是也);「法律問題,經濟解決」(如法官收紅包是也)。國民黨總是不能恪守本位。

這樣用短短二十四個字,寫盡國民黨的形態,何等機智,何等喜感!又如:

國民黨對大陸力所未逮而淫之,正是「意淫大陸」;對台灣力所有逮而淫之,正是「手淫台灣」。一切政治上的波譎雲詭,一經此八字分析,立刻全無剩義、真相大白矣!

這樣用短短八個字,寫盡國民黨的心態,又何等機智,何等喜感!從二十四個字寫形態,到八個字寫心態,一經落筆,立刻單刀直入,一目瞭然。這種本領,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除了罵國民黨以外,罵蔣家我更拿手。蔣孝武死後,報上說他生前如何與私生兄弟章孝嚴聯絡云云,我感而提筆,「特撰輓聯」,全聯是:

先死後死、祖孫一脈、端賴介石開陰道;

婚生私生、兄弟串聯、全靠經國動雞巴。

從中文技巧看,任何中國人都寫不出來,這種本領,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我十四歲來台灣,轉眼四十八年。拜蔣家王朝列管之賜,始終未能出境;近年蔣家王朝人亡政息,我也忽焉老矣,也懶得出境了,大概此生將老死於斯。當年傅斯年為台灣人題字,有道是「歸骨於田橫之島」,我住台灣四十八年,並未見到田橫式豪傑,台灣也自非田橫之島。但是,傅斯年的溢美,對我本人彷彿倒是寫真。只是今日田橫,也合該只做「個體戶」「單干戶」,自己去田去橫,沒人要跟你玩命。所以,今日田橫可以五百年內雄踞文壇,但是,要五百義人與你同生共死,則是生錯了時代,也弄錯了地方。

我在台灣,本是時代與地方的交錯,既然陰錯陽差地浮海而至,也就隨緣入化地凌雲而活。對大陸,我並沒有鄉愁;對台灣,我也不曾寄旅。台灣只是我的工作所在,它是我的戰場,但不是我的敵人。台灣還不夠格是我的敵人,它太小了。雖然我也以東方朔「恐朱儒」的玩世與憤世,跟這個島周旋,跟這個島上的惡政與小人周旋,但是,基本上與心境上,我只是「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而已,我真正的心,在遙遠的所在,那種遙遠既是空間的,也是時間的。正因為有那種時空上的遙遠,我素來討厭中國人輕易鄉愁的情緒,我早就說鄉愁觀念的基本成因,一個是農業社會的安土重遷;一個是古代交通的不發達,通信的不方便。這些因素,在我們現代化以後,都不存在了或減少了,所以「鄉愁」二字也就愈來愈沒意義。古人的詩裡有「卻恐他鄉勝故鄉」「此心安處即為鄉」的境界;有「埋骨何須桑梓地,人間何處不青山」的境界,可見古人也不無提升起來的水準。台灣是我成長之地,我對台灣當然有一種濃厚的感情,但在地緣上和政情上,我卻深知我是「真正大陸型的知識分子」,我不喜歡台灣。但是,大陸對我說來,也是「江湖寥落爾安歸」的局面,我喜歡多少大陸,也是可疑的。

十五年前我就寫道:「不只台灣出了個李敖,而是中國出了個李敖。李敖是真正大陸型的知識分子,雖然我像拿破侖一樣在厄爾巴(Elba)島上,在聖赫勒拿(St. Helena)島上,但我總歸是大陸型的人。也許多年以後,我會歸骨於崑崙之西……」十二年前,我引申此意,又寫道:「我是歸骨於崑崙之西,而不是東,我的真正大陸故鄉其實在崑崙之東。但崑崙之西是大陸的根,大陸的動脈,雖然那個根,那個動脈,已經一片浩瀚、荒涼與死寂。我最佩服唐三藏西天取經,他偷渡出關,直奔崑崙之西,面對一片浩瀚、荒涼與死寂,在這種氣氛裡孤軍奮鬥,真是中國第一豪傑。」

生錯了時代、弄錯了地方,使我這西天取經的人物,淪落成東海布道,並且布得天怒人怨。但是,我還是中國第一豪傑,我一點也不懷憂喪志。

王安石的一首題作《夢》的詩,我最喜歡:「知世如夢無所求,無所求心普空寂。還似夢中隨夢境,成就河沙夢功德。」(譯成白話是:人生如夢,有什麼好追求的呢?什麼都不追求,我心如止水。可是,就在一個夢到另一個夢裡,我為人間,留下數不清的功德。)台灣對我說來,是一個詩人康明斯(E. E. Cummings)嗜痂下的小寫字母,不論怎麼放大,限於格局,也是小寫;但在因寄所托之中,亦聊以放浪形骸,留下數不清的功德。這本《李敖回憶錄》,「詼達多端」「朔皆敖弄」,縱平陽之虎,猶欺犬也。台灣何幸,有李敖俯仰於斯,且得其冷眼,以匹夫靈氣疝氣,鍾山川且澤及女子小人。噫!微斯人,島與誰歸?

1997年3月31日,去國泰醫院給名醫

黃清水開疝氣的清早,在中國台灣寫

 

《李敖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