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活下去!
我的確活下來了,然而一個念頭老在咬我的心。我一向信奉的「士可殺,不可辱」的教條,怎麼到了現在竟被我完全地拋到腦後了呢?我有勇氣仗義執言,打抱不平,為什麼竟沒有勇氣用自己的性命來抗議這種暴行呢?我有時甚至覺得,隱忍苟活是可恥的。然而,怪還不怪在我的後悔,而在於我在很長的時間內並沒有把這件事同整個的「文化大革命」聯繫在一起。一直到1976年「四人幫」被打倒,我一直擁護七八年一次、一次七八年的「革命」。可見我的政治嗅覺是多麼遲鈍。
我做了四十多年的夢,我懷擁「原罪感」四十多年。上面提到的我那三個崇拜對象,我一直崇拜了四十多年。所有這一些對我來說是十分神聖的東西,都被「文革」打得粉碎,而今安在哉!我不否認,我這幾個崇拜對像大部分還是好的,我不應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至於我衷心擁護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則另是一碼事。這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的最野蠻、最殘暴、最愚昧、最荒謬的一場悲劇,它給偉大的中華民族臉上抹了黑。我們永遠不應忘記!
「四人幫」垮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中央撥亂反正,實行了改革開放的政策,受到了全國人民的擁護。時間並不太長,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在全國人民眼前,全國知識分子眼前,天日重明,又有了希望。
我在上面講述了解放後四十多年來的遭遇和感受。在這一段時間內,我的心鏡裡照出來的是運動,運動,運動;照出來的是我個人和眾多知識分子的遭遇;照出來的是我個人由懵懂到清醒的過程;照出來的是全國人民從政治和經濟危機的深淵岸邊回頭走向富庶的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