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即僱主的僱員在受雇期間從事業務時因遭受意外導致傷、殘、死亡或患有與職業有關的職業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據僱傭合同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承保風險的一種責任保險。
僱主責任保險是什麼?僱主責任保險條款
什麼是僱主責任保險
僱主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即僱主的僱員在受雇期間從事業務時因遭受意外導致傷、殘、死亡或患有與職業有關的職業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據僱傭合同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承保風險的一種責任保險。
僱主責任保險的概念
保險人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將被保險人(僱主)的故意行為列為除外責任,主要承保被保險人(僱主)的過失行為所致的損害賠償,或者將無過失風險一起納入保險責任範圍。構成僱主責任的前提條件是僱主與僱員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僱傭合同關係。
以下情況通常被視為僱主的過失或疏忽責任:
1僱主提供危險的工作地點、機器工具或工作程序;
2僱主提供的是不稱職的管理人員;
3僱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過失行為,如對有害工種未提供相應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等即為過失。
凡屬於這些情形且不存在故意意圖的均屬於僱主的過失責任,由此而造成的僱員人身傷害,僱主應負經濟賠償責任。
僱主責任保險的責任範圍
僱主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在責任事故中僱主對僱員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有關法律費用等,導致這種賠償的原因主要是各種意外的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但下列原因導致的責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一是戰爭、暴動、罷工、核風險等引起僱員的人身傷害;二是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三是被保險人對其承包人的僱員所負的經濟賠償責任;四是被保險人的合同項下的責任;五是被保險人的僱員因自己的故意行為導致的傷害;六是被保險人的僱員由於疾並傳染並分娩、流產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內、外科手術所致的傷害等。
僱主責任保險的費率
僱主責任保險的保險費率,一般根據一定的風險歸類確定不同行業或不同工種的不同費率標準,同一行業基本上採用同一費率,但對於某些工作性質比較複雜、工種較多的行業,則還須規定每一工種的適用費率。同時,還應當參考賠償限額。
僱主責任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收保險費=A工種保險費(年工資總額×適用費率)+B工種保險費(年工資總額×適用費率)+……
其中:年工資總額=該工種人數×月平均工資收入×12
如果有擴展責任,還應另行計算收取附加責任的保險費,它與基本保險責任的保險費相加,即構成該筆業務的全額保險費收入。
賠償
在處理僱主責任保險索賠時,保險人必須首先確立受害人與致害人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根據國際上流行的做法,確定僱傭關係的標準包括:一是僱主具有選擇受僱人的權力;二是由僱主支付工資或其他報酬;三是僱主掌握工作方法的控制權;四是僱主具有中止或解雇受僱人的權力。
僱主責任保險的賠償限額,通常是以每一僱員若干個月的工資收入作為其發生僱主責任保險時的保險賠償額度,每一僱員只適用於自己的賠償額度。
在一些國家的僱主責任保險界,保險人對僱員的死亡賠償額度與永久完全殘廢賠償額度是有區別的,後者往往比前者的標準要高。但對於部分殘廢或一般性傷害,則嚴格按照事先規定的賠償額度表進行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額=該僱員的賠償限額×適用的賠償額度比例
如果保險責任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險人在賠償時仍然適用權益轉讓原則,即在賠償後可以代位追償。
附加險
(一)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
該項附加險承保被保險人(僱主)因其疏忽或過失行為導致僱員以外的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賠償責任,它實質上屬於公眾責任保險範圍,但如果僱主在投保僱主責任保險時要求加保,保險人可以擴展承保。
(二)附加僱員第三者責任保險
該項附加保險承保僱員在執行公務時因其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的對第三者的傷害且依法應由僱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三)附加醫藥費保險
該項附加險種承保被保險人的僱員在保險期限內,因患有疾病等所需的醫療費用的保險,它實質上屬於普通人身保險或健康醫療保險的範疇。
此外,僱主責任保險還可以附加戰爭等危險的保險和附加疾病引起的僱員人身傷亡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