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唐朝士兵:武裝到牙齒

唐朝初年實行府兵制,士兵出征的很多裝備得自己掏錢購置。人均一張弓,三十支箭及一種叫胡祿的箭囊;橫刀一把。還得有後勤裝備,即磨刀石、氈帽、氈裝、行李箱各一件。人均攜麥飯九斗、米二鬥。唐朝的大部分士兵穿明光鎧,騎兵還要在身上、腿上和手膀上配置鐵甲,背上有長槍。

唐朝是中國古代軍事上一個值得驕傲的時代,其優秀的軍事將領層出不窮,早期的李靖、李積、秦叔寶、尉遲恭,稍晚的薛仁貴、蘇定方、劉仁軌,盛唐後的郭子儀、李光弼、僕固懷恩,乃至後期的李晟、李塑父子,個個都有拿得出手的戰績。

然而,軍事是個科學活、技術活,不僅要看將軍打得多威風,還得看單兵的裝備、兵團的配合及戰術的運用,這些枯燥的東西,往往能反映出戰爭的真實面目。

本期國學,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唐朝士兵的裝備和組織情況。

唐史料對裝備的記載

具體到每支部隊有幾匹馬、幾口鍋

關於軍隊的裝備,一些演義裡的描述是極其粗線條的,或者說是不靠譜的。例如《三國演義》,只有大將們叱吒風雲、橫掃戰場的大場面描寫,至於士兵穿什麼、吃什麼、帶多少裝備,那都是未知數。

《說唐演義全傳》則開始涉及到軍隊基層單位,諸如薛仁貴,傳說他當過伙夫,但是薛大哥是英雄,一心想著上戰場廝殺,具體怎麼做飯,一餐做多少量,也是筆糊塗賬。

歷史是瑣碎的,要瞭解它的真相,得去翻史料,比如對於唐朝軍隊的裝備,《新唐書》的“兵志”就有記錄。

唐朝初年實行府兵制,是民與兵合一的機制。這種兵制的特點之一就是士兵出征的很多裝備得自己掏錢購置,“皆自備”。具體自備哪些東西呢?《新唐書》交代得很清楚:人均一張弓,三十支箭及一種叫胡祿的箭囊;橫刀一把——一種佩刀,日本現在有完整樣本。武器有了,還得有後勤裝備,即磨刀石、氈帽、氈裝、行李箱各一件。當然,還有吃的:人均攜麥飯九斗、米二鬥。此外,還有著裝要求,唐朝的大部分士兵穿明光鎧,騎兵還要在身上、腿上和手膀上配置鐵甲,背上有長槍。

以上裝備是不是都直接配置在士兵身上呢?不得而知,如果是這樣,那份量也不輕,不過根據記載來看,軍隊裡有馱馬。這些裝備在平時都儲存在折衝府的軍庫裡,當有軍事行動時,再看具體情況進行發放。

隋煬帝時期遠征高麗,因為路途遙遠,糧食運輸艱難,所以每名野戰士兵身上要負重好多天的糧食,嚴重影響行軍速度和戰鬥力。也因此,有些士兵冒著殺頭和餓肚子的危險,將糧食埋在地下。

如果是和平時期,這些府兵就配備橫刀和弓矢。

個人裝備如此,那麼單位的配備情況又如何呢?唐初士兵三百人形成一個團,每五十個人組成一個隊,每十個人組成一個火。火是一個很小的軍事單位,但仍會配備六匹馱馬,如果弟兄們實在差錢,可以用驢子代替馱馬。同時還有布幕、鐵馬盂、鏟子、鑿子、籮筐、斧頭、鉗子、甲床等各兩件,鍋子、火鑽、鹽袋、碓等各一件,馬韁繩三件。馬盂是什麼呢?據唐朝人李筌的《太白陰經》記載,它是一種盛食品的容具,有木製的,也有鐵製的,容量為三升,能保溫,“冬月可以暖食”。

唐朝的軍糧可能還是未脫皮的,上了前線,還得用舂米工具,這工具就是“碓”。

還有火鑽這玩意,別以為這是取火工作,實際上它是一種兵器,打仗的時候,在火鑽上澆上油,點上火,直接往敵人陣地上扔,大約可以算是原始手雷吧。

此外,每人還配備一把錘子,象牙做的。這錘子可管用了,可以用來開箱撬鎖,類似瑞士軍刀吧。

這樣看來,大唐王朝單兵的裝備確實槓槓的。

而對於戰馬,政府是有補貼的,不是直接給戰馬,而是每個騎兵發二萬五千錢,自個兒買馬去。如果戰馬過了服役年齡,就賣到民用市場上,用所得資金再買新的戰馬。不過這戰馬會不會和機動車一樣折舊,就不得而知了。

當然,唐朝歷時將近三百年,其軍制也是在變化發展中,後來的情況如何呢?

唐朝募兵考試

射擊命中率要求在50%以上

到唐玄宗的時候,由於拓邊戰爭增多,原來的兵力明顯不夠用,於是改為募兵制,關於這個制度如何,咱們沒必要做學術性的研究,還是看細節吧。

唐朝募兵,首先身高是有要求的,20歲入伍,身高應該在五尺七寸(大約1.7米)以上,就算降低要求,也要在五尺以上。入伍男子免除賦稅。

對士兵使用兵器也有要求,即要求士兵能夠自主使用伏遠弩,射程三百步;要求士兵在四發中能命中兩發,50%的命中率才算過關;對擘張弩的應用會有場考試,擘張弩是一種用雙臂拉開的弓弩,射程二百三十步,要求是四發二中,也是50%的命中率。

以上兩種是重射擊武器,對於輕射擊武器的使用,則是這樣的:角弓弩,射程二百步,要求是四發三中,對於命中率的要求提高了25%;單弓弩,射程一百六十步,要求是四發二中。

兵力戰術分配

戰鬥人員佔七成 弓弩手比例不低

別以為古代打仗場面,就像影視裡面那樣,將軍大吼一聲,然後就奔跑吧兄弟,大夥兒一窩蜂上去群毆。實際的戰爭場面蠻複雜的,這裡,咱們參考一下唐朝神一般的戰將李靖的《李衛公兵法》吧。當然,這部兵法在宋朝散失得很厲害,幸虧杜佑的《通典》裡還保存了一部分。

李靖可不是托塔天王。《封神榜》和《西遊記》裡的李靖是個傳說,唐朝的李靖卻是實實在在的名將,平定江南,滅東突厥,因此他的軍事著作也是有說服力的。

在《李衛公兵法》裡,每次出征時的軍隊數量是有規定的,大將出征,一般每次授兵兩萬。當然,這也不是死指標,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減,“臨時更定”。至於兵種的組成結構,李將軍說得很詳細:一支四千人的野戰部隊,稱為“中軍”,必須有2800名戰鬥人員,比例為70%。

這2800戰鬥人員當中,有800名弓弩手,弓弩手又再細分:弓箭手400人,弓弩手400人,騎兵1000人,刀盾手500人,唐朝管這類士兵叫“跳蕩”。還剩下500人幹什麼?他們是“奇兵”,是用來機動作戰的。按照唐朝部隊編制,機動作戰人員必須占三成,“大率十分之中,以三分為奇兵”。

唐代史料也記載了唐前期軍隊訓練情況。《新唐書·兵志》對這個程序有詳細記載。

“每歲冬季”,是全國士兵集中訓練的時機。以一個折衝都尉府為單位,分左右兩個校尉統領,每個校尉手下有十支步兵隊,一支騎兵隊。還沒有正式集合的時候,士兵們都打開旗幟,分散站立。

第一通號角吹起,指揮官馬上集合手下士兵,步兵和騎兵都排成隊列,“諸校皆斂人騎為隊”。

第二通號角吹起,將軍旗和長矛都放下,有點偃旗息鼓的味道。

第三通號角吹起,軍旗和長矛都舉起來,似乎進入戰鬥狀態。

接下來,擂起戰鼓,兩支部隊鼓噪衝鋒。當然,絕對不是漫無紀律的群毆,還是有章法的:先是右校尉這邊鳴金,隊伍稍稍退卻,左校尉分隊進入右校尉的位置;接著,相反操作。

兩支部隊退卻之後,又上前迎面對殺,進入演習狀態。最後,三通號角,演習結束。然後,大伙去自由狩獵,獵物各自分配,“是日夜,因縱獵,獲各入其人”。事實上,狩獵也是增強戰鬥力的一種方式。

軍隊訓練要各司其職,不能逾越。有一回唐太宗在驪山上看到山谷裡的軍隊自由散漫,不成隊伍,正要大發雷霆,處分校尉,旁邊的人把他勸住了:“皇上,這不是你管的事兒,別壞了規矩。”唐太宗只好強忍怒氣,交由有關部門去處理。

《野史秘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