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九 官氏九

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首不可以獨斷,乃命臣以佐之。然則安海 內,正國家,非一人之力也。書契已外,其事蔑聞,至於羲、軒、昊、頊之間,龍、 火、鳥、人之職,頗可知矣。唐虞六十,夏商倍之,周過三百,是為大備。而秦、 漢、魏、晉代有加減,罷置盛衰,隨時適務。且國異政,家殊俗,設官命職,何常 之有。帝王為治,禮樂不相沿;海內作家,物色非一用。其由來尚矣。

魏氏世君玄朔,遠統闕

臣,掌事立司,各有號秩。及交好南夏,頗亦改創。 昭成之即王位,已命燕鳳為右長史,許謙為郎中令矣。余官雜號,多同於晉朝。建 國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職,無常員,或至百數,侍直禁中,傳宣詔命。皆取諸部 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儀貌端嚴,機辯才幹者應選。又置內侍長四人,主顧問,拾遺 應對,若今之侍中、散騎常侍也。其諸方雜人來附者,總謂之「烏丸」,各以多少 稱酋、庶長,分為南北部,復置二部大人以統攝之。時帝弟孤監北部,子實君監南 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

太祖登國元年,因而不改,南北猶置大人,對治二部。是年置都統長,又置幢 將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統長領殿內之兵,直王宮;幢將員六人,主三郎衛士直宿禁 中者自侍中巳下中散已上皆統之,外朝大人無常員,主受詔命外使,出入禁中,國 有大喪大禮皆與參知,隨所典焉。

皇始元年,始建曹省,備置百官,封拜五等,外職則刺史、太守、令長巳下有 未備者,隨而置之。

天興元年十一月,詔吏部郎鄧淵典官制,立爵品。

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騎常侍、待詔管官。其八部大夫於皇城四方四維面置 一人,以擬八座,謂之八國。常侍、待詔侍直左右,出入王命。

二年三月,分尚書三十六曹及諸外署,凡置三百六十曹,令大夫主之。大夫各 有屬官,其有文簿,當曹敷奏,欲以省彈駁之煩。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國 子學生員三十人。

三年十月,置受恩、蒙養、長德、訓士四官。受恩職比特進,無常員,有人則 置,親貴器望者為之。蒙養職比光祿大夫,無常員,取勤舊休閒者。長德職比中散 大夫,無常員。訓士職比諫議大夫,規諷時政,匡刺非違。又置仙人博士官,典煮 煉百藥。

四年七月,罷匈奴中郎將官,令諸部護軍皆屬大將軍府。

九月,罷外蘭台御史,總屬內省。

十二月,復尚書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譯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

天賜元年八月,初置六謁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屬官有大夫,秩六品。大 夫屬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屬官有署令長,秩八品。令長屬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減五等之爵,始分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號。皇子及異 姓元功上勳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為公,諸公降為侯,侯、子亦以此為差。於 是封王者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 郡,侯封大縣,子封小縣。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又制散官 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議郎,七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諫議三大夫, 八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人。文官五品已下,才能秀異者總比之造士,亦有 五等。武官五品已下堪任將帥者,亦有五等。若百官有闕者,則於中擢以補之。

初,帝欲法古純質,每於制定官號,多不依周漢舊名,或取諸身,或取諸物, 或以民事,皆擬遠古雲鳥之義。諸曹走使謂之鳧鴨,取飛之迅疾;以伺察者為候官, 謂之白鷺,取其延頸遠望。自余之官,義皆類此,鹹有比兄。又制諸州各署都尉 以領兵。

十一月,以八國姓族難分,故國立大師、小師,令辯其宗黨,品舉人才。自八 國以外,郡各自立師,職分如八國,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師,亦如州郡八國之 儀。

十二月,詔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 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家丞,總統群隸。

二年二月,復罷尚書三十六曹,別置武歸、修勤二職。武歸比郎中,修勤比令 史,分主省務。

二年正月,置內官員二十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

又制諸州置三刺史,刺史用品第六者,宗室一人,異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 大夫也。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縣置三令長,八品者。刺史、令長各之州縣,以 太守上有刺史,下有令長,雖置而未臨民。自前功臣為州者征還京師,以爵歸第, 置散騎郎、獵郎、諸省令史、省事、典簽等。

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內詔命,取八國良家,代郡、上谷、廣寧、 雁門四郡民中年長有器望者充之。

永興元年十一月,置騏驎官四十人,宿直殿省,比常侍、侍郎。

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屬官,總理萬機,故世號八公雲。

泰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 之。大人置三屬官。

始光元年正月,置右民尚書。

神元年三月,置左右僕射、左右丞、諸曹尚書十餘人,各居別寺。

七月,詔諸征鎮大將依品開府,以置佐吏。

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為萬年尹,代令為萬年令。後復。

真君五年正月,侍中、中書監、宜都王穆壽,司徒、東郡公崔浩,侍中、廣平 公張黎輔政,置通事四人。又選諸曹良吏,給事東宮。

正平元年七月,以諸曹吏多,減其員。

興安二年正月,置駕部尚書、右士尚書。

太安三年五月,以諸部護軍各為太守。

延興二年五月,詔曰:「非功無以受爵,非能無以受祿,凡出外遷者皆引此奏 聞,求乞假品。在職有效,聽下附正,若無殊稱,隨而削之。舊制諸鎮將、刺史假 五等爵,及有所貢獻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襲。」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五年九月,置監御曹。

太和二年五月,減置候職四百人,司察非違。

四年,省二部內部幢將。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員一百人,朝請員二百人。

十五年七月,置司儀官。

十二月,置侍中、黃門各四人,又置散騎常侍、侍郎,員各四人;通直散騎常 侍、侍郎,員外散騎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倉、庫部、都牧、 太樂、虞曹、宮輿、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驍游、五校、中大夫、散員士官。又 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諸局監羽林、虎賁。

舊制,諸以勳賜官爵者子孫世襲軍號。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襲爵而 已。

舊制,緣邊皆置鎮都大將,統兵備御,與刺史同。城隍、倉庫皆鎮將主之,但 不治。故為重於刺史。疑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如萬騎、飛 鴻、常忠、直意將軍之徒是也。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僚議定百官, 著於令,今列於左,勳品、流外位卑而不載矣。

太師

太尉

儀同三司

太保

司徒

都督中外諸軍事

太傅

司空

特進

右三師

右三公

大司馬

諸開府

大將軍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二將軍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衛將軍加大者,次儀同三司。

右三將軍

右第一品上

右第一品中

右第一品下

太子太師

四征加大者,次衛將軍。

四鎮加大者,次尚書令。

太子太傅

左右光祿大夫 吏部尚書

太子太保

尚書左僕射

太常

右東宮三師

尚書右僕射

光祿勳

尚書令

中書監

衛尉

都督府州諸軍事

右三卿

中軍將軍

鎮軍將軍

撫軍將軍

右三將軍加大者,秩次四征下。

金紫光祿大夫

右從第一品上 右從第一品中 右從第一品下

太子少師

列曹尚書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太子少傅

中書令

凡將軍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太子少保

領軍

太子左右詹事

右東宮三少

護軍二職若侍臣帶者加中。

散騎常侍

中侍中

司州刺史

都督三州諸軍事

太僕

廷尉

大鴻臚

宗正

大司農

少府

右六卿

領軍將軍

護軍將軍二將軍與領護不並置。

右第二品上

右第二品中

右第二品下

前、後、左、右將軍 秘書監 武衛將軍

四平加大者,秩次護軍下

光祿大夫銀青者

都督一州諸軍事

大長秋卿

將作大匠

左衛將軍

右衛將軍

右從第二品上

右從第二品中

右從第二品下

附馬

給事黃門侍郎

通直散騎常侍

諸王師

太子中庶子

城門校尉

太子左右衛率

南、北、東、西中郎將 羽林中郎將

御史中尉

護凶奴、羌、戎、夷、蠻、越中郎將 太中大夫

中常侍

護羌、戎、夷、蠻、越校尉

征虜將軍

輔國將軍

龍驤將軍

司衛監

中尹

少卿

光爵

代尹

右第三品上

右第三品中

右第三品下

員外散騎常侍

中給事

鎮遠將軍

驍騎將軍

射聲校尉

安遠將軍

太子家令

越騎校尉

建遠將軍

太子率更令

屯騎校尉

建中將軍

太子僕

步兵校尉

建節將軍

太子庶子

長水校尉

立義將軍

給事中

監軍

立忠將軍

前、後、左、右軍將軍

立節將軍

中大夫

恢武將軍

秘書令

勇武將軍

給事

曜武將軍

昭武將軍

顯武將軍

直閣將軍

右從第三品上

右從第三品中

右從第三品下

國子祭酒

公府司馬

諫議大夫

下大夫

尚書右丞

秘書丞

公府長史

司馬別駕

建武將軍

尚書左丞

太子中舍人

振武將軍

太子三校

中黃門令

奮武將軍

散騎侍郎

揚武將軍

中書侍郎

內署令

廣武將軍

中謁者大夫

都水使者

廣威將軍

中散大夫

符節令

中堅將軍

通直散騎常侍

中壘將軍

建威將軍

寧朔將軍

振威將軍

揚威將軍

奮威將軍

右第四品上

右第四品中

右第四品下

元士

諸開府司馬

諸王友

公府諮議參軍

司州功曹都官

員外散騎侍郎

諸開府長史

五局司直

太子門大夫

尚書吏部郎中

司敗

協律中郎

太子洗馬

諸局校尉

戟楯虎賁將軍

武騎侍郎

符璽郎中

募員虎賁將軍

奏車都尉

高車虎賁將軍

駙馬都尉

左右積弩射將軍

騎都尉

強弩將軍

羽林中郎

中散庶長

謁者僕射

羽林郎將

高車羽林郎將

冗從僕射

右從第四品上

右從第四品中

右從第四品下

中軍、鎮軍、撫軍長史

中書議郎

皇宗博士

鷹揚將軍

諸開府從事中郎

歸義侯

折衝將軍

公府正參軍

率義侯

寧遠將軍

公府主簿

順義侯

揚烈將軍

延尉正、監、評

朝服侯

諸開府諮議參軍

太子舍人

太常丞

秘書著作郎

司州主簿

治書侍御史

中黃門

中謁者僕射

輕車將軍

中黃門冗從僕射

威遠將軍

侍御中散

虎威將軍

中軍、鎮軍、撫軍司馬

中散

公府從事中郎

殿中將軍

尚書郎中

散臣監

伏波將軍

太子倉令

陵江將軍

平漠將軍

太子食官令

太子中盾

右第五品上

右第五品中

右第五品下

秘書郎

太子廄長

附義中郎將

國子博士

諸局監

歸義中郎將

太學祭酒

尚書郎

率義中郎將

秘書著作佐郎

侍御史

順義中郎將

武士將軍

殿中御史

戟楯虎賁司馬

虎賁司馬

京邑市令

募員虎賁司馬

虎賁郎將

典牧都尉

高車虎賁司馬

方舞郎庶長

水衡都尉

戟楯虎賁將

宿衛軍將

司鹽都尉

募員虎賁將

掖庭監

司竹都尉

高車虎賁將

典客監

崇虛都尉

嘗藥監

典儀監

列卿丞

中謁者

協律郎

詹事丞

宮門司馬

太祝令

代尹丞

宗聖士

小黃門

諸開府正參軍

謁者

諸門府主簿

員外將軍

辨章郎

散員大夫

太宰令

太樂祭酒

廩犧令

門下錄事

殿中監

奉乘郎

翼馭郎

羽林郎

高車羽林郎

瞻人郎

方者郎

右從第五品上

右從第五品中

右從第五品下

公府行參軍

太學博士

散騎

宣威將軍

太史博士

奉朝請

明威將軍

律博士

武烈將軍

襄武將軍

禮官博士

武毅將軍

厲威將軍

公府記室督

武奮將軍

公府掾屬

威烈將軍

太樂博士

中軍、撫軍、鎮軍正參軍

威冠將軍

河堤謁者

主書郎

威虜將軍

詹事五官

威戎將軍

門下主書舍人

威武將軍

門下通事舍人

司州司事

司州從事

代郡功曹主簿

右第六品上

右第六品中

右第六品下

諸開府行參軍

監淮海津都尉

戟楯虎賁

散員士

諸局中校尉

募員虎賁

中書舍人

方舞郎

高車虎賁

領、護二衛主簿

諸宮門僕

治禮郎

主事郎

諸開府記室督

獄丞

詹事主簿

司馬督

集書舍人

千人督

中軍、鎮、撫行參軍

校尉

領、護功曹掾

領、護五官

散臣中校

宿衛統

太子常從虎賁督

侍干

寺人

暗人

掌璽郎

太子守舍人

掌服郎

掌筵郎

虎賁郎

諸開府掾屬

集書校書郎

秘書校書郎

秘書鍾律郎

右從第六品上

右從第六品中

右從第六品下

公府舍人

國子學生

秘書舍人

太子主書舍人

討寇將軍

符史郎

太子主衣舍人

討虜將軍

蕩寇將軍

都令史

討難將軍

蕩虜將軍

主書令史

討夷將軍

蕩難將軍

門下令史

蕩逆將軍

太子左、右衛率主簿

太廟門僕

司事郎

司州錄事

代郡通事

御屬

綏遠將軍

綏虜將軍

綏邊將軍

右第七品上

右第七品中

右第七品下

諸門府舍人

祝史

諸局督事

秘書令史

太常齊郎

獄掾

主書令史

王家尉

太學典錄

集書令史

公主家令

太史博士

起居注令史

太卜博士

直事郎

太醫博士

司州本曹

太常日者

散臣督事

扶令

宿衛幢將

太樂典錄

右從第七品上

右從第七品中

右從第七品下

公府令史

太學助教

厲武將軍

太子典書令史

掃寇將軍

厲鋒將軍

太子典衣令史

掃虜將軍

虎牙將軍

司事令史

掃難將軍

虎奮將軍

諸局通事

掃逆將軍

殄寇將軍

殄虜將軍

殄難將軍

殄夷將軍

右第八品上

右第八品中

右第八品下

直事令史

尚書算生

諸寺算生

宿衛軍司馬

典客舍人

諸局書令史

諸局省事

符券吏

虎賁軍書令史

尚書記室令史

公府閤下令史

乘傳使者

右從第八品上

右從第八品中

右從第八品下

諸開府令史

祀官齊郎

白衣臣

宿衛軍吏

典客參軍

諸局書吏

太醫、太史助教

書干

主書干

典書干

廣野將軍

橫野將軍

偏將軍

裨將軍

右第九品上

右第九品中

右第九品下

統史

主驛博士

八書吏

中校尉

王家吏

右從第九品上

右從第九品中

右從第九品下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降車、驃將軍,侍中,黃門秩,依魏晉舊事。

十九年八月,初置直齊、御仗左右武官。

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

太師 太傅 太保

右三師上公

大司馬 大將軍

右二大

太尉 司徒 司空

開國郡公

右第一品

儀同三司 開國縣公 都督中外諸軍事 諸開府 散公

右從第一品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特進 尚書令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二將軍加大者,位在都督中外之下。

衛將軍加大者,位在太子太師之上。

四征將軍加大者,位次衛大將軍。

諸將軍加大者 左右光祿大夫 開 國縣侯

右第二品

尚書僕射若並置左右,則左居其上,右居其下。

中書監 司州牧 四鎮 將軍加大者,次衛將軍。

中軍將軍 鎮軍將軍 撫軍將軍

右三將軍

金紫光祿大夫 散侯

右從第二品

吏部尚書 四安將軍 中領軍 中護軍二軍加將軍,則去中,位次撫軍。

太常 光祿 衛尉

右三卿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中書令 太子詹事 侍中 列曹尚書 四平 將軍

太僕 廷尉 大鴻臚 宗正 大司農 太府

右六卿

河南尹 上州刺史 秘書監 諸王師 左右衛將軍 前、左、右、後將軍光祿 大夫銀青者。

開國縣伯

右第三品

散騎常侍 四方郎將 護匈奴、羌、戎、夷、蠻、越中郎將 國子祭酒 御史 中尉 大長秋卿 將作大匠 征虜將軍 二大、二公長史若司徒置二長史,左在散 騎常侍下,右在中庶子下。

太子左右衛率 武衛將軍 冠軍將軍 護羌、戎、 夷、蠻、越校尉 太中大夫 輔國將軍 中州刺史 龍驤將軍 散伯

右從第三品

二大、二公司馬

太常 光祿 衛尉

右三少卿

尚書吏部郎中 給事黃門待郎 太子中庶子 司空、皇子長史 太僕 廷尉大 鴻臚 宗正 大司農 太府

右六少卿

中常侍 中尹 城門校尉 司空、皇子司馬 從第一品將軍 開府長史 驍騎 將軍 游擊將軍

以前上階

鎮遠將軍 安遠將軍 平遠將軍 建義將軍 建忠將軍 建節將軍 立義將軍 立忠將軍 立節將軍 恢武將軍 勇武將軍 曜武將軍 昭武將軍 顯武將軍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司馬 通直散騎常侍 司徒諮議參軍事 中散大夫 下州刺史 上郡太守、內史、相 開國縣子

右第四品

中堅將軍 中壘將軍 尚書左丞 二大、二公諮議參軍事 司州別駕從事史第 二品將軍、始蕃王長史 太子家令 太子率更令 太子僕 中令侍郎 太子庶子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司馬 前、左、右、後軍將軍

以前上階

寧朔將軍 建威將軍 振威將軍 奮威將軍 揚威將軍 廣威將軍 諫議大夫 尚書右丞 司空、皇子諮議參軍事 司州治中從事史 左、右中郎將 建武將軍 振武將軍 奮武將軍 揚武將軍 廣武將軍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諮議參軍事 散 子

右從第四品

寧遠將軍 鷹揚將軍 折衝將軍 揚烈將軍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長史二大、 二公從事中郎 秘書丞 皇子友 國子博士 散騎侍郎 太子中舍人 員外散騎常 侍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司馬

以前上階

射聲校尉 越騎校尉 屯騎校尉 步軍校尉 長水校尉 司空、皇子之開府從 事中郎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諮議參軍事 開府從事中郎 中郡太守、內史、相 開國縣男

右第五品

伏波將軍 陵江將軍 平漢將軍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長史 二大、二公掾屬 著作郎 通直散騎常侍 太子洗馬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諮議參軍事 第三品 將軍、三蕃王司馬 奉車都尉

以前上階

太子屯騎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翌軍校尉 都水使者 司空、皇子之開府 掾屬 領、護長史 司馬 歸義侯 率義侯 順義侯 朝服侯 輕車將軍 威遠將 軍 開府掾屬 虎威將軍 洛陽令 中給事中 散男

右從第五品

宣威將軍 明威將軍 從第三品將軍長史 二大、二公主簿 二大、二公錄事 皇子郎中令 司空主簿 司空、皇子錄事參軍事 從第三品將軍司馬 第三品將 軍、三蕃王諮議參軍事 二大、二公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皇子文 學 治書侍御史 謁者僕射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錄事參軍 司空、皇子功曹、記室、 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 皇子功曹史

以前上階

河南郡丞 虎賁中郎將 羽林監 冗從僕射 附馬都尉 廷尉正、監、評尚書 郎中 中書舍人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功曹、記室、倉曹、戶曹、中兵參軍事,功曹 史 下郡太守、內史、相 上縣令、相

右第六品

襄威將軍 厲威將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錄事參軍 二大、二公列曹參軍事 給事中 太子門大夫 皇子大農 騎都尉 符璽郎

以前上階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錄事參軍 皇子主簿 司空、皇子列曹參軍事 第二品 將軍、始蕃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功曹史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 主簿、列曹參軍事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功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 功曹史 太子舍人 三卿丞

右從第六品

威烈將軍 威寇將軍 威虜將軍 威戎將軍 威武將軍 四品正從將軍長史司 馬 二大、二公祭酒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錄事參軍 司空皇子之開府祭酒 武烈將 軍 武毅將軍 武奮將軍 王、公國郎中令 積弩將軍 積射將軍 員外散騎侍郎 皇子中尉 二大、二公參軍事 二大、二公列曹行參軍 開府祭酒

以前上階

司空、皇子參軍事 司空、皇子列曹行參軍 從第三品將軍錄事參軍 第二品 將軍、始蕃王主簿、列曹參軍事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列曹行參軍 第三品將軍、三 蕃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參軍,功曹史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主簿、 列曹參軍事 二衛司馬 討寇將軍 討虜將軍 討難將軍 討夷將軍 從第三品將 軍功曹、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 詹事丞 列卿丞 秘書郎中 著作佐郎 中縣 令、相

右第七品

蕩寇將軍 蕩虜將軍 蕩難將軍 蕩逆將軍 五品正從將軍長史、司馬 強弩 將軍 二大、二公行參軍 司空、皇子行參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列曹行參軍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主簿、列曹參軍事 第一品將軍開府行參軍 王、公國大農

以前上階

太學博士 皇子常侍 太常博士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參軍事 從第二品將 軍、二蕃王列曹行參軍 從第三品將軍主簿、列曹參軍事 四品正從將軍錄事、功 曹、戶曹、倉曹、中兵參軍事 司州主簿 奉朝請 國子助教

右從第七品

殄寇將軍 殄虜將軍 殄難將軍 殄夷將軍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行參軍第三 品將軍、三蕃王參軍事 第三品將軍、三蕃王列曹行參軍 四品正從將軍主簿、列 曹參軍事 侯、伯國郎中令 司州西曹書佐 殿中將軍 皇子侍郎 大長秋丞

以前上階

侍御史 協律郎 辨章郎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行參軍 從第三品將軍參軍 事 從第三品將軍列曹行參軍 五品正從將軍錄事、功曹、戶曹、倉曹、中兵參軍 事 王、公國中尉 司州祭酒從事 下縣令、相

右第八品

掃寇將軍 掃虜將軍 掃難將軍 掃逆將軍 司州議曹從事史 二大、二公長 兼行參軍 公車令 符節令 諸署令千石已上者。

中黃門令 門下錄事尚書 都令史 主書令史 殿中侍御史 中謁者僕射 中黃門冗從僕射

以前上階

宮門僕射 侯、伯國大農 司空、皇子長兼行參軍 二大、二公長兼行參軍皇 子上、中、下將軍 皇子中大夫 二率丞 四品正從將軍列曹行參軍 王、公國常 侍 厲武將軍 厲鋒將軍 虎牙將軍 虎奮將軍 五品正從將軍主簿、列曹行參軍 司州文學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長兼行參軍 員外將軍

右從第八品

曠野將軍 橫野將軍 子、男國郎中令 太祝令 諸署令六百石已上者

中 黃門 公主家令 皇子典書令 四門小學博士 律博士 校書郎 二大、二公參軍 督護 檢校御史

以前上階

王、公國侍郎 侯、伯國中尉 謁者 太子三卿丞 五品正從將軍列曹行參軍 司空、皇子參軍督護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長兼行參軍 從第一品將軍、開府參 軍督護 殿中司馬督

右第九品

偏將軍 裨將軍 太子廄長 監淮海津都尉 諸局都尉 皇子典祠令 皇子學 官令 皇子典衛令 王公國上中下將軍 王公國中大夫 諸署令不滿六百石者。

以前上階

第二品將軍、始蕃王參軍督護 從第二品將軍、二蕃王長兼行參軍 太常、光 祿、衛尉、領、護詹事功曹、五官 治禮郎 子、男國大農 小黃門 員外司馬督

右從第九品

前世職次皆無從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別制也。

正始元年十一月,罷郡中正。

四年九月詔曰:「五校昔統營,位次於列卿,奉車都尉禁侍美官,顯加通貴。 世移時變,遂為冗職。既典名猶昔,宜有定員,並殿中二司馬亦須有常數。今五校 可各二十人,奉車都尉二十人,騎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馬二百人,員外司馬三百人。」

永平元年十二月,尚書令高肇,尚書僕射、清河王懌等奏置小學博士員三千人。

二年正月,尚書令高肇奏,都水台請依舊二使者,參軍事、謁者並錄事、令史 亦隨事更立。韶曰:「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屬司,唯須充事耳,亦何勞多也。 參軍、錄事並更置一,謁者加二,令史依舊。」肇又奏諸州諮議、記室、戶曹、刑 獄、田曹、水曹、集曹、士曹參軍悉並省之。

四年七月,詔改宗子羽林為宗士,其本秩付尚書計其資集,敘從七已下、從八 已上官。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衛將軍各二人。

十二月,罷諸州中正,郡縣定姓族,後復。

孝昌二年十月,詔宗士、庶子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隊四百人,取肺府之族 有武藝者。

孝莊初,以爾朱榮有扶翼之功,拜柱國大將軍,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 柱大將軍,增佐吏。又以太尉、上黨王天穆為太宰,增佐吏。

永安二年,各詔復置司直十人,視五品,隸廷尉,復治御史檢劾事。

普泰初,以爾朱世隆為儀同三司,位次上公。又侍中、黃門、武衛將軍,並增 置六人。

永安已後,遠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復立州都督,俱總軍人。

天平四年夏,罷六州都督,悉隸京畿,其京畿大都督仍不改焉。立府置佐。

舊制:有大將軍,不置太尉;有丞相,不置司徒。自正光已後,天下多事,勳 賢並軌,乃俱置之。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齊獻武王勳高德重,禮絕群辟。昔霍光陵邑亦置 長、丞主陵,今請置長一人,丞一人,錄事一人,戶曹史一人,禁備史一人,侍一 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舊。」詔「可」。

七年三月,詔左右光祿大夫各置二人,金紫光祿大夫置四人,光祿大夫置四人, 太中、中散各置六人。五月,又詔以四中郎將,世宗永平中權隸領軍,今還屬護軍。

自古天子立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則以家與謚,官有世功, 則有宦族,邑亦如之。姓則表其所由生,氏則記族所由出,其大略然也。至於或自 所居,或以國號,或用官爵,或用事物,雖緣時不同,俱其義矣。魏氏本居朔壤, 地遠俗殊,賜姓命氏,其事不一,亦如長勺、尾氏、終葵之屬也。初,安帝統國, 諸部有九十九姓。至獻帝時,七分國人,使諸兄弟各攝領之,乃分其氏。自後兼併 他國,各有本部,部中別族,為內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興衰存滅,間有之 矣,今舉其可知者。

獻帝以兄為紇骨氏,後改為胡氏。

次兄為普氏,後改為周氏。

次兄為拓拔氏,後改為長孫氏。

弟為達奚氏,後改為奚氏。

次弟為伊婁氏,後改為伊氏。

次弟為丘敦氏,後改為丘氏。

次弟為侯氏,後改為亥氏。

七族之興,自此始也。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後改為叔孫氏。

又命疏屬曰車焜氏,後改為車氏。

凡與帝室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國之喪葬祠禮,非十族不得與也。 高祖革之,各以職司從事。

神元皇帝時,餘部諸姓內入者。

丘穆陵氏,後改為穆氏。

步六孤氏,後改為陸氏。

賀賴氏,後改為賀氏。

獨孤氏,後改為劉氏。

賀樓氏,後改為樓氏。

勿忸于氏,後改為于氏。

是連氏,後改為連氏。

僕蘭氏,後改為僕氏。

若干氏,後改為苟氏。

拔列氏,後改為梁氏。

撥略氏,後改變為略氏。

若口引氏,後改為寇氏。

叱羅氏,後改為羅氏。

普陋茹氏,後改為茹氏。

賀葛氏,後改為葛氏。

是賁氏,後改為封氏。

阿伏于氏,後改為阿氏。

可地延氏,後改為延氏。

阿鹿桓氏,後改為鹿氏。

他駱拔氏,後改為駱氏。

薄奚氏,後改為薄氏。

烏丸氏,後改為桓氏。

素和氏,後改為和氏。

吐谷渾氏,依舊吐谷渾氏。

胡古口引氏,後改為侯氏。

賀若氏,依舊賀若氏。

谷渾氏,後改為渾氏。

匹婁氏,後改為婁氏。

俟力伐氏,後改為鮑氏。

吐伏盧氏,後改為盧氏。

牒雲氏,後改為雲氏。

是雲氏,後改為是氏。

叱利氏,後改為利氏。

副呂氏,後改為副氏。

那氏,依舊那氏。

如羅氏,後改為如氏。

乞扶氏,後改為扶氏。

阿單氏,後改為單氏。

俟幾氏,後改為幾氏。

賀兒氏,後改為兒氏。

吐奚氏,後改為古氏。

出連氏,後改為畢氏。

庾氏,依舊庾氏。

賀拔氏,後改為何氏。

叱呂氏,後改為呂氏。

莫那婁氏,後改為莫氏。

奚斗盧氏,後改為索盧氏。

莫蘆氏,後改為蘆氏。

出大汗氏,後改為韓氏。

沒路真氏,後改為路氏。

扈地于氏,後改為扈氏。

莫輿氏,後改為輿氏。

紇干氏,後改為干氏。

俟伏斤氏,後改為伏氏。

是樓氏,後改為高氏。

屍突氏,後改為屈氏。

沓盧氏,後改為沓氏。

嗢石蘭氏,後改為石氏。

解枇氏,後改為解氏。

奇斤氏,後改為奇氏。

須卜氏,後改為卜氏。

丘林氏,後改為林氏。

大莫干氏,後改為郃氏。

爾綿氏,後改為綿氏。

蓋樓氏,後改為蓋氏。

素黎氏,後改為黎氏。

渴單氏,後改為單氏。

壹斗眷氏,後改為明氏。

叱門氏,後改為門氏。

宿六斤氏,後改為宿氏。

馥邗氏,後改為邗氏。

土難氏,後改為山氏。

屋引氏,後改為房氏。

樹洛于氏,後改為樹氏。

乙弗氏,後改為乙氏。

東方宇文、慕容氏,即宣帝時東部,此二部最為強盛,別自有傳。

南方有茂眷氏,後改為茂氏。

宥連氏,後改為雲氏。

次南有紇豆陵氏,後改為竇氏。

侯莫陳氏,後改為陳氏。

庫狄氏,後改為狄氏。

太洛稽氏,後改為稽氏。

柯拔氏,後改為柯氏。

西方尉遲氏,後改為尉氏。

步鹿根氏,後改為步氏。

破多羅氏,後改為潘氏。

叱干氏,後改為薛氏。

俟奴氏,後改為俟氏。

輾遲氏,後改為展氏。

費連氏,後改為費氏。

其連氏,後改為綦氏。

去斤氏,後改為艾氏。

渴侯氏,後改為緱氏。

叱盧氏,後改為祝氏。

和稽氏,後改為緩氏。

冤賴氏,後改為就氏。

嗢盆氏,後改為溫氏。

達勃氏,後改為褒氏。

獨孤渾氏,後改為杜氏。

凡此諸部,其渠長皆自統眾,而尉遲已下不及賀蘭諸部氏。

北方賀蘭,後改為賀氏。

郁都甄氏,後改為甄氏。

紇奚氏,後改為嵇氏。

越勒氏,後改為越氏。

叱奴氏,後改為狼氏。

渴燭渾氏,後改為味氏。

庫褥官氏,後改為庫氏。

烏洛蘭氏,後為蘭氏。

一那蔞氏,後改為蔞氏。

羽弗氏,後改為羽氏。

凡此四方諸部,歲時朝貢,登國初,太祖散諸部落,始同為編民。

太和十九年,詔曰:「代人請胄,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混然未分。故官達 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隨時 漸銓。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 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 尋續別敕。原出朔土,舊為部落大人,而自皇始已來,有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州 刺史、鎮大將,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職官三世尚書已上, 及品登王公而中間不降官緒,亦為姓。諸部落大人之後,而皇始已來官不及前列, 而有三世為中散、監已上,外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 始已來,三世有令已上,外為副將、子都、太守,品登侯已上者,亦為族。凡此姓 族之支親,與其身有緦麻服已內,微有一二世官者,雖不全充美例,亦入姓族;五 世已外,則各自計之,不蒙宗人之廕也。雖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則入族 官,無族官則不入姓族之例也。凡此定姓族者,皆具列由來,直擬姓族以呈聞,朕 當決姓族之首末。其此諸狀,皆須問宗族,列疑明同,然後勾其舊籍,審其官宦, 有實則奏,不得輕信其言,虛長僥偽。不實者,訴人皆加『傳旨問而詐不以實』之 坐,選辟依『職事答問不以實』之條。令司空公穆亮、領軍將軍元儼、中護軍廣陽 王嘉、尚書陸琇等詳定北人姓,務今平均。隨所了者,三月一列簿帳,送門下以聞。」 於是升降區別矣。

世宗世,代人猶以姓族辭訟,又使尚書於忠、尚書元匡、侍中穆紹、尚書元長 等量定之。

《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