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秦漢 第一節 秦 朝

第三編(下) 封建地主制社會

(公元前221——公元1840年前)

封建地主制社會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第二階段。這一社會是以佔有大量私有土地的封建地主與無地少地的農民結成的租佃關係為主要基礎建立起來的。其社會經濟的基本特點是小農經濟和自然經濟。中國的封建地主制社會開始於秦朝,止於清朝鴉片戰爭之前。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由於世界資本帝國主義列強的不斷入侵,而日益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第四章 秦 漢

(公元前221——公元189年)

秦和西漢、東漢三個王朝歷時四百餘年。此四百年是中國封建地主制社會奠基的時期,新的封建政治、經濟制度在開創並發展中,文化科學技術也有較迅速的發展。

第一節 秦 朝

(前221——前207年)

秦始皇於公元前221年(始皇二十六年)結束了消滅六國、統一中國的戰爭,建立了秦王朝。秦朝頒行了若干項新的重要政治、經濟制度或政策、措施,為中國封建地主制社會的確立和發展奠定了基矗秦朝雖只存在了十四年,但它的歷史功績是不可磨滅的。

一、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國家

1.建立中央集權制度

秦始皇在統一中國的當年,即宣佈廢除西周創立並實行了八百餘年的封建領主制政治體制,創行新的適合於封建地主階級的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這一制度自中央到地方由三個主要環節構成:

皇帝制 在西周、春秋和戰國前期,只有天子稱“王”,是全國的最高統治者。至戰國中期以後,周天子的權威已極度衰落,各諸侯也相繼稱王。秦王政消滅六國,統一中國,諸侯爭戰的局面結束,天下安定。秦王政自認為功勞高於古代所有的帝王,不應再僅僅稱王,就讓大臣們討論此事。大臣們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1建議秦王政稱“泰皇”。秦王政決定取迸代“三皇”之“皇”和“五帝”2之“帝”,合而為一,稱為“皇帝”。從此,“皇帝”一詞就成為封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的尊號。皇帝自稱為“朕”,同“余”、“我”。秦王政還廢除舊“謚法”3,規定稱他為“始皇帝”,他的子孫和後人繼皇位者,依次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這就是“秦始皇”一名的由來。

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從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如郡守、縣令等,都由皇帝任免,都按照皇帝的律令或意志辦事。軍權也集中到皇帝手中,凡調動士卒五十人以上,必須持有皇帝的虎符為憑,才准調動。否則,就是違法。

三公九卿制 秦朝在皇帝之下,設中央機構,以協助皇帝領導全國,並處理庶政。此中央機構採用“三公九卿制”。三公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1丞相是“百官之長”,“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朝設左、右丞相,以右為尊;太尉掌軍事;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主管監察。

九卿有奉常2,掌宗廟禮儀;郎中令3,掌宮殿警衛;衛尉,掌宮門屯衛;太僕,掌御用車馬;廷尉,掌刑法;典客4,掌外交和民族事務;宗正,掌皇族、宗室譜系、名籍;治粟內史5,掌財政;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及皇帝的生活供應。九卿之外,還有列卿,如中尉,掌京師治安;將作少府,掌修治宮室等。

三公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6,以處理日常事務。大事總匯於丞相,或最後請皇帝裁決。

郡縣制 秦朝在地方上徹底廢除“封諸侯,建藩衛”制度,在全國範圍普遍實行郡縣制度。初設三十六郡,後增至四十郡。

郡的主要長官是郡守,掌政事和軍事;另有郡尉,輔佐郡守,並掌軍事;還有監御史,為中央派遣之監察官吏。郡下設若干縣,主要長官,萬戶以上的大縣設“令”,不滿萬戶的小縣設“長”,令(長)掌政事和軍事;另有丞,掌文書、刑法;尉,掌軍事。

縣以下有若干鄉,鄉以下有若干亭,亭以下有若干裡,裡就是村落。《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

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繳,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裡的頭人為里正。鄉、亭、裡官吏要由當地富庶人家充當。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封建國家依靠地主紳士作為全部封建統治的基矗

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縣制是一套完整的封建政治制度,這套制度是地主階級用來統治、鎮壓廣大勞動人民的。但它也是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個新的發展,在當時,在此後相當長的時間中,這一制度對鞏固我們祖國的統一,對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起過一定的作用。在此後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基本上沿用了這一制度。

2.實行統一經濟、文化政策

秦始皇大力實行有利於封建地主經濟、文化發展的、有助於鞏固新建王朝統一和安定的經濟、文化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實行土地私有制 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下令“使黔首自實田”。就是要人民向政府據實登記所有田地,按畝納稅。這是秦王朝在全國範圍推行土地私有制的法令。這個法令的推行,實現了土地私有制的法典化,促進了地主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統一貨幣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下令廢除六國舊貨幣,制定新的統一的貨幣。新幣分為二等,黃金為上幣,以鎰(重二十四兩)為名;銅錢為下幣,圓形,中有方孔,面文有兩字,曰“半兩,重如其文。”1舊幣的廢除,新幣的實行和貨幣的統一,消除了過去由於幣制複雜而造成商業交換中的困難,促進了商業的發展。銅錢的價值單一,交換方便;圓形中孔,規格一致;個體輕巧,便於攜帶,是一種進步的幣制形式。自秦朝至於清朝末年,此種幣制形式一直被採用。

統一度量衡 秦始皇下令廢除六國舊度量衡,以原秦國的度量衡制為基礎,向全國頒行新的統一的度量衡制度及標準器。當時所下詔書文曰:“廿六年,皇帝盡並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1在歷代發現的為數眾多的秦權和量器上,都帶有這一詔書的全文。這說明了秦始皇對於統一度量衡一舉是很重視的。

統一車軌 秦始皇還在全國範圍統一車軌,大車的兩輪之間,皆寬六尺,史稱“車同軌”。這樣,便於在大路上運行。這一措施對發展交通運輸業起了促進的作用。

統一文字 華夏文化的文字,本來是同源的,在商和西周的八百餘年間,有很大的發展。可是至春秋和戰國時期,由於長期分裂割據,諸侯各自為政,獨立發展,這就影響到文字的發展。所以秦統一之後,在全國範圍面臨的情況是:“言語異聲,文字異形。”1這樣的情況不僅嚴重妨礙各地區間的經濟、文化交流,還是一種嚴重的易於導致分裂割據的因素。秦始皇有鑒於此,命李斯主持進行文字改革工作。辦法是以原秦國的字體為基礎,參照六國的文字,制定字形固定、筆畫簡盛書寫比較方便的“小篆”(也叫做“秦篆”),作為規範化文字,推行於全國,從此統一了文字。

獄吏程邈(miǎo秒)又根據民間已行用的新字體,造隸書,字體方正,筆畫更簡省,也更便於書寫。到西漢初年,隸書已成為通行的字體。

秦始皇和李斯改革並統一文字,對於鞏固國家的統一,促進經濟、文化的發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對祖國此後兩千多年的歷史文化的發展,也發生了極好的影響。

二、鎮壓反動勢力

秦始皇為了鞏固新建立的封建國家,對六國舊貴族和政治上的反對派,採取了殘酷鎮壓的政策。

遷徙豪富 秦滅六國後,下令遷徙各國的舊貴族和豪富到咸陽及南陽、巴蜀等地,以削弱他們的政治、經濟勢力。文獻記載,僅被遷到秦的國都咸陽一帶的,就有十二萬戶之多。有些舊貴族被逮捕關押,大量的舊貴族或與他們有關係的舊官吏、士人,隱名埋姓,四處逃亡。

在秦滅六國時,六國的許多兵器流散於民間,或被埋藏起來。

修治馳道 秦始皇為了在全國範圍加強統治,為了調發士卒和轉運糧餉方便,又大修馳道。馳道以咸陽為中心,東至今浙江江蘇、山東、河北,西至今甘肅東部,南至今湖北、湖南,北至今河北和山西北部。馳道寬廣五十步,每隔三丈,植樹一株,用鐵椎(chuí錘)夯打路基,使馳道平坦堅實。還修直道,自雲陽(今陝西淳化)直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市西),“塹(qiàn欠)山堙(yīn音)谷”約一千八百里,這是專為加強北面的邊防而開通的。

秦始皇在統一後至他去世的十一年中,曾五次到各地巡遊。巡遊所經之路,都擴修為馳道。第一次是巡察秦的西北地區,臨近邊境;其他四次是東巡舊楚、齊、燕、趙、韓、魏等地區,都東至東海之濱,南至江南,北至北邊長城沿線。每次巡遊都歷時約一年。他巡遊時曾在嶧(yi邑)山(今山東鄒縣境)、泰山、琅邪(今膠南)等處立碑,譴責舊六國統治者的黑暗統治,互相攻殺,歌頌 始皇消滅六國,統一天下的功業。還申張秦法,宣揚威德。這些活動對威懾舊貴族勢力、鞏固統一起了重要的作用。

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對於不同政見的士人的殘酷鎮壓。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舉行宴會,博士僕射(yè業)周青臣在為始皇祝壽時,稱頌始皇“神靈明聖”,並說始皇“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

始皇很高興。可是有一個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於越,原齊國人。他當場批評周青臣是阿諛奉迎。他說:“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他批評秦始皇廢分封,置郡縣。說如發生大臣篡權之事,無以自救。他又譏諷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1丞相李斯當場進行了批駁,他指斥淳於越是“愚儒”,還譴責儒生們“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2他認為這樣一群儒生是一種危險勢力,建議始皇堅決制止他們的非法活動,並提出了焚書的建議。主要內容:

(1)史書除《秦紀》以外,六國史書一律燒掉;

(2)《詩》、《書》、百家語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書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監督燒掉;

(3)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3,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4,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5;(4)醫藥、卜筮、種樹等書不在禁列;

(5)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

秦始皇批准了這個建議,於是在全國範圍發生了焚書事件。

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起因是由於有些儒生和方士對始皇不滿,說他“專任獄吏”,樂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等等。秦始皇認為他們“或為妖言,以亂黔首”,就把他們逮捕,嚴加拷問。先後逮捕了四百六十多個儒生,全部在咸陽坑殺。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鎮壓政治上的反對派之舉,這些人的政治思想比較保守,多嚮往西周的制度,反對現行的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可是秦始皇的鎮壓是野蠻的、殘酷的,不問情節如何,一概焚燒,一概誅殺,這是一種暴行。對於中國的古代文化是一個極嚴重的摧殘。

三、經略邊疆

秦始皇滅六國後,軍鋒繼續向前推進,不僅佔領了六國的原有疆土,還進佔了與楚、秦、燕等國已有密切的政治、文化關係的民族地區,並在那裡設置了郡、縣,為我們偉大祖國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疆域的奠定,打下了基矗

統一兩越,開通靈渠 越人是生活在我國東南沿海和五嶺以南的一個古老的民族。居住在今浙江境內和江西東部的為東甌(東越),在今福建境內的為閩越,在今廣東和廣西東部、湖南南部的為南越,在今廣西西部、南部和雲南東南部的為雒越,或稱西甌、西甌駱。統稱“百越”。東越與南越合稱“兩越”。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秦滅楚國,東越和閩越的君長投降,秦先後在今蘇南和浙北置會稽郡(治吳,今江蘇蘇州),在今浙南和福建置閩中郡(治東冶,今福建福州)。後來,繼續向嶺南進軍,大約於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在這一地區設置了桂林(治今廣西桂平)、南海(治番禺,今廣東廣州)、象(治臨塵,今廣西崇左)三郡。

秦在進軍嶺南時,為了轉運糧餉,命監御史祿率士卒在今廣西興安縣,截斷了湘江上游,另開兩條分水渠,一條較短,為北渠,引水七分下流,繞道再入湘江,可上下通航;另一條長達三十三公里,為南渠,引水三分西流,而入漓江。南渠就是著名於世的靈渠1。後代有歌謠說:“興安高萬丈,水把兩頭流”,就是描述靈渠情況的。靈渠東通北渠,溝通了長江和珠江兩大水系,對我國南北經濟、文化的交流,起了重要作用。靈渠的開鑿,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的一項偉大創造。

秦始皇經略嶺南地區,征發大量的中原居民到嶺南三郡定居,這些居民帶去了鐵器和其他先進的生產工具及生產技術,促進了嶺南地區的經濟、文化的發展,也加速了當地民族的融合過程。

通西南夷,開五尺道 西南夷按照分佈地域的不同,區分為西夷和南夷兩部,每部又有若干族屬。主要地區,包括了今貴州西部,雲南的東部、中部、西部,四川的西部,西藏的東部。這些民族的族屬複雜,語言和風俗不同,經濟生活也不相同,社會的發展很不平衡。

公元前279年左右,楚頃襄王使將軍莊(qiāo 悄)率卒循沅江而上,經略黔中(治今湖南沅陵)、且(jū居)蘭(今貴州黃平)、夜郎(今貴州西部),直到滇池。據《史記·西南夷列傳》記載:“滇池,地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饒數千里。”他在佔據了這一地區後,想歸報楚王。可是就在這時,秦國奪取了楚的黔中郡,斷絕了莊的歸路。莊及其部屬,變更服飾,從滇人的習俗。莊自立為滇王,在這裡建立了奴隸制國家,即滇國。

莊入滇,帶來了先進的楚文化,促進了這一地區的經濟、文化的發展。1955—1958年間,我國考古工作者在雲南晉寧縣石寨山發掘了屬於滇貴族的一個古墓群,出土大量的屬於戰國後期至東漢初年的文物。其中屬於戰國後期至西漢初年的有數十件青銅農具,手工工具,上百件銅、鐵兵器,大量的銅鼓、貯貝器和青銅樂器、馬具、飾物以及黃金、瑪瑙、玉製品等。這些器物獨具風格,與內地的同樣器物的作風不同。考古學家認為這是滇人奴隸制前期的文化遺存。

秦滅六國以後,派將軍常(àn案)徵調巴、蜀士卒,經略西南夷。常在今四川宜賓至雲南昭通一線的崇山峻嶺上,開鑿了五尺寬的道路,通於西南夷;並在一些民族地區設置了行政機構。《史記·西南夷列傳》曰:秦於“諸此國頗置吏焉。十餘歲,秦滅。及漢興,皆棄此國”。秦經略西南夷,開五尺道,對促進巴蜀乃至中原和西南夷地區的民族間的經濟、文化交流,起了重大的作用。

北防匈奴,修萬里長城 匈奴是我國北方草原上的一個古 老的民族,商、周時期,稱為嚴(xiàn鮮)允、葷粥(hūn yù昏玉),戰國時期始稱匈奴。匈奴人沒有城郭,不經營農業,而是隨畜牧而轉移,過著遊牧的生活。主要牲畜有馬、牛、羊、橐(駱駝)

等。戰國中期,匈奴一再南侵,多次與秦、趙、燕三國發生戰爭。

三國在北部邊境地區修長城,駐重兵,以防衛匈奴。

約在秦滅六國期間,匈奴已建立奴隸制國家,其最高統治者稱單(chán蟬)於1,名頭曼。他乘中原地區戰爭方熾,趙、燕、秦的北部邊防都鬆弛之時,就率領控弩之士(能騎善射者)進佔河南(今內蒙古伊克昭盟)。秦滅六國後,秦朝於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使將軍蒙恬率士卒三十萬人北擊匈奴,收回了河南地區。秦在這裡設置了三十四縣,都築有縣城,從中原遷來人口,以充實這一地區。蒙恬又北渡黃河,據守於陽山(狼山之西)和北假(陰山下)一帶,利用地勢,修繕、增補舊秦、趙、燕長城,並連接起來,西起臨洮(今甘肅岷縣),東至鴨綠江,延袤萬餘裡,這就是著名的萬里長城。頭曼因不勝秦,就向北面遷徙。

秦始皇北防匈奴,修築長城,對保衛黃河流域先進的經濟、文化的發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四、秦末農民戰爭

秦末農民大起義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全國範圍的農民大起義,推翻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封建王朝,對我國此後兩千餘年的歷史、政治、思想都曾發生過巨大的影響。

1.起義 背 景

秦末農民大起義的主要原因有三:

徭役頻繁 秦始皇滅六國後,不僅不重視休養生息,相反地卻不惜民力,大搞徭役征發。他在關中和關東大造宮殿,共有七百餘所,僅在渭南上林苑修建的“阿房(pāng旁)”,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立五丈的大旗。又在驪山造陵墓,陵高五十餘丈,周圍五里多。陵中有“宮觀百官,奇器珍怪”,“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1。在陵的附近,還有為數眾多的殉葬墓和兵馬俑軍陣。僅為建造阿房宮和驪山陵而征發的人力,有七十多萬。為伐南越而第一次調發的士卒為五十萬,蒙恬守長城的士卒為三十萬,修馳道、直道及其他徭役尚不計在內。

秦時人口約有兩千萬,在秦統治的十多年中,每年都要有二百萬以上的丁男被征發。丁男不足,又征丁女。大量的勞動力脫離生產,田地多荒蕪。

賦稅沉重 頻繁的徭役不僅使大量的勞動力脫離生產,在另一方面,還需要有大量的軍需或後勤供應,主要也是從農業生產中徵收。史書記載,當時從今山東運糧到西河(今年蒙古伊克昭盟),“三十鍾而致一石”2。秦在南越和長城有士卒八十萬人,為修驪山墓和阿房宮有刑徒七十萬人,再加上中央和地方龐大的官僚機構和宮觀苑囿的各種人役,以及保衛官府、宮觀的戍卒衛士,所需糧餉物資之多,可以想見。秦朝的地租原定為十稅一,另有口賦。可是後來秦的賦稅徵收量卻增加到占農民全年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農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1。

刑罰殘酷 秦的刑罰是很殘酷的。文獻記載:肉刑有臏(bin賓,砍去膝蓋)、刖(yuè月,鋸腳)、劓、黥(同墨)、宮、榜掠等;死刑有腰斬、梟首、棄市、戮屍、坑死、鑿顛(鑿囪門)、抽脅、鑊(huò貨,鍋)烹、車裂等。還有具五刑(黥、劓、斬左右趾,再笞殺,梟首、菹(zū租)骨肉於市、夷三族(一人犯罪,誅殺父族、母族、妻族)。徒刑的名目繁多,主要是太嚴酷。一人犯罪,株連親屬、鄰居,處刑後要長期為“刑徒”,服苦役。

廣大農民在秦王朝的殘酷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下,已無法生活下去。大量的農民“亡逃山林,轉為盜賊”2,進行反抗鬥爭。

2.秦朝 滅 亡

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 陳勝,字涉,陽城(今河南登封)雇農。吳廣,字叔,陽夏(今太康)農民。他們於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與九百名農民被征發到漁陽(治今北京懷柔)戍邊。行至蘄縣大澤鄉(今安徽宿縣境),陰雨連綿,道路不通。即使趕到漁陽,也要誤期。秦法規定:戍卒誤期當斬。他們都很恐懼。陳勝、吳廣就發動這群農民舉行了起義。先後攻佔大澤鄉、蘄縣,在攻下楚的故都陳縣(今河南淮陽)時,已有兵車六、七百乘,戰馬千餘匹,戰士數萬人。

陳勝以陳縣為都城,被推舉為“張楚王”,建立了農民革命政權;還提出了“伐無道,誅暴秦”的革命口號,以號召群眾。吳廣為假王(代理王事),率主力軍西擊滎(xíng形)陽(今屬河南)。

吳廣圍攻滎陽不下,陳勝又以周文為將軍,率軍直取必中。在打到函谷關(今河南靈寶東北)時,已有戰車千乘,士卒數十萬,一舉而攻佔了戲(今陝西臨潼東),直逼咸陽。這時,秦以少府章邯為將軍,編驪山刑徒為軍隊,大敗周文部起義軍。周文退擊關中,又被章邯軍擊敗,周文自殺。吳廣的將軍田臧勸吳廣放棄攻滎陽,去迎擊章邯,吳廣不聽,為田臧殺死。田臧又為章邯擊敗而死。在章邯進攻陳縣時,陳勝率軍迎戰,以兵力薄弱,敗退至下城父(今安徽蒙城),被御者(車伕)莊賈所殺,莊賈降秦。後莊賈被陳勝的將軍呂臣殺死。可是這時的起義軍因連遭失敗,士卒散亡,已無力抗擊秦軍。這是起義軍第一次遭到巨大挫折。

項羽巨鹿之戰 在陳勝起義不久,六國舊貴族也乘機起兵,企圖恢復舊國。這時他們的反秦活動與農民起義反秦是一致的,是農民起義的“同盟軍”。當時楚國大將項燕之子項梁與梁之侄項羽正在吳(今江蘇蘇州)避難,也乘機起兵。在陳勝死後,他們叔侄率八千精兵渡江北上,連破秦軍,呂臣、劉邦都歸項梁節制,隊伍達六七萬人,立故楚懷王之孫(名心)為王,仍稱楚懷王,以為號召。項梁,項羽叔侄成為當時農民起義軍的領袖。可就在這時,秦將章邯突襲項梁軍於定陶(今屬山東),項梁戰死,起義軍大敗。這是起義軍第二次遭到巨大挫折。

這時,秦政府命戍守長城的將軍王離率軍回中原鎮壓農民起義。王離軍大約有二十萬人南下攻擊趙國。趙為新恢復的國家,都邯鄲(今屬河北)。王離軍進攻邯鄲,趙王歇逃至巨鹿(今平鄉縣西南),為王離軍所圍困,趙派人向各地求援。秦將章邯亦率軍北渡黃河,為王離軍供運糧餉。秦軍王離部和章邯部共約有四五十萬人,聲勢浩大。各路反秦義軍來救援趙者都築壘壁守,不敢與秦軍接戰。

楚懷王命宋義為上將軍、項羽為次將,率七萬人救趙。宋義畏縮不前。項羽殺宋義,率軍北渡漳水,“破釜沉舟”,每人只帶三日的糧食,與秦軍進行決戰。九戰九捷,大破王離軍,王離被虜,章邯南逃,隨解巨鹿之圍。《史記·項羽本紀》描述這場激戰時說:“當是時楚兵冠諸侯。諸侯軍救巨鹿下者十餘壁,莫敢縱兵。及楚擊秦,諸將皆從壁上觀。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zhui綴)恐”。秦軍破後,各路反秦軍組成聯軍,推項羽為諸侯上將軍,統率聯軍,繼續追擊章邯部秦軍。章邯退至殷墟(今河南安陽),率二十萬人投降項羽。項羽怕降卒有異心,行至新安(今澠(miǎn免)池),把這二十萬人全部坑殺了。

巨鹿之戰是秦末農民大起義中最激烈的、具有決定意義的一場戰鬥。這場大戰的勝利,基本上消滅了秦王朝賴以存在的軍隊,扭轉了整個戰局,為最後推翻秦王朝的反動統治創造了極有利的條件。

劉邦入關滅秦 劉邦,豐(今江蘇豐縣)人,原為秦的泗水亭長。陳勝起義後,他與沛縣縣吏蕭何等殺掉沛令,舉行起義,自稱沛公,後屬項梁。秦軍圍攻巨鹿時,楚懷王與項羽、劉邦約定,誰先入關滅秦,誰為“關中王”。在項羽救巨鹿時,劉邦奉命西擊秦。劉邦起初只有數千人,一路收集散於各地的起義軍,以擴大自己的勢力,又對秦軍避實攻虛。經過一年的迂迴進軍,於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八月,攻入武關。九月,進抵藍田。

在農民起義軍的節節勝利的形勢下,秦的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火並。起初是趙高與秦二世勾結,殺掉李斯。不久,趙高又殺掉秦二世,取消皇帝稱號,另立二世之子嬰為秦王。子嬰又殺趙高。十月1劉邦軍至霸上(今陝西西安市東),子嬰投降,秦亡。劉邦宣佈他應為“關中王”,同時公佈《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劉邦的這些作法對於恢復關中的社會秩序有很大的好處。但也可看出,最受益的是富人,所以劉邦很受地主豪紳們的擁護。

3.楚漢 戰 爭

項羽聽說劉邦已先入關,要當“關中王”,就大怒,也率軍於同年十二月入函谷關。這時,項羽有士卒四十萬人,劉邦只有十萬人。項羽壓服了劉邦,以霸(盟)主身份封立隨他入關的主要將領和秦的重要降將為王,時稱“新王”;又封或改封關東已恢復舊國的貴族的王號,時稱“故王”。劉邦被封為漢王,都南鄭(今陝西漢中)。關中被分為三國,封給秦降將章邯等三人。新、故王合計十八人。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都彭城(今江蘇徐州)。分封完畢,項羽帶著復仇的怒火,西屠咸陽,殺秦的降王子嬰,燒秦宮殿,大火燒了三個月,又把宮中的財寶和婦女搶劫而去。

項羽封新王,給予富庶地區。封故王,給予邊遠地區。有不少故王要將原占疆土讓給新王。因之,分封不久,即引發新、故王之間為爭奪疆土而進行的戰爭。項羽支持新王,也捲入混戰之中。劉邦乘機自漢中出兵北上,迅速佔領關中。又東向出關,與項羽展開爭奪天下的鬥爭。劉邦採用“鬥智不鬥力”的戰略方針,長期把項羽及其主要兵力吸引在滎陽、成皋(關,在今滎陽汜水鎮西)一帶,另派大將韓信自關中東渡黃河,先後滅掉河北諸國,又東向滅齊,最後再南下與劉邦夾擊項羽。漢五年(前202年)十二月,劉邦、韓信等會師於垓(gāi該)下(今安徽固鎮),項羽大敗,逃至烏江(今和縣境)自殺。劉邦建立了西漢王朝。

楚漢戰爭是兩個封建政治、軍事集團之間為爭奪統治權而進行的鬥爭。但劉邦代表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在楚漢戰爭中,他基本上推行郡縣制度,在政治上主張統一,這是符合歷史發展趨勢的;他善於用人,如重用蕭何、張良、韓信等;他的戰略比較正確,又有穩定的後方,以補給兵員和糧餉,所以取得勝利。項羽雖在反秦鬥爭中立有大功,但在秦亡以後,他已成為舊貴族復辟勢力的代表,妄圖恢復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割據的局面,這違背了歷史發展的趨勢;又多次屠城,亂殺無辜,失掉民心;他專斷自信,不善用人,不聽謀臣范增的意見;又沒有鞏固的後方,戰略上處於被動地位,所以失敗。

4.秦末農民戰爭的歷史意義

秦末農民大起義的最終結局,是由以嬴姓為首的地主階級統治的秦王朝改換為由以劉姓為首的地主階級統治的西漢王朝。封建的經濟關係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繼續了下來。但是這是我國古代第一次偉大的農民革命運動,參加起義的農民在百萬人以上,這次革命運動推翻了地主階級建立的第一個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打擊了地主階級,滌蕩了封建領主殘餘勢力,改善了恢復社會秩序、恢復發展社會生產的條件;並開創了中國農民革命的光榮傳統。這次農民大起義的歷史功績是不可磨滅的。

複習題:

* 1.秦朝的政治制度怎樣?

* 2.秦朝的主要經濟政策是什麼?

3.你是怎樣評價“焚書坑儒”的?

*4.秦末農民大起義的原因是什麼?

5.秦末農民大起義的歷史意義是什麼?

重要名詞:

* 秦始皇 李斯*陳勝吳廣*三公 九卿 郡守 縣令 *焚

書坑儒靈渠 匈奴*長城驪山陵*大澤鄉*巨鹿之戰

參考書:

1.翦伯贊主編:《中國史綱要》上冊第四章第一節。

2.張傳璽、張仁忠合著:《中國古代史輔導講座》第七講《秦朝》。

3.翦伯贊、鄭天挺主編:《中國通史參考資料》第二冊〔三〕五、六。

(選讀)

4.《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卷七《項羽本紀》、卷四八《陳涉世家》。

5.毛澤東:《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第一章第二節《古代的封建社會》,(《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17—620頁)。

6.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馬恩列斯論資本主義以前諸社會形態》,文物出版社1979年8月出版,第265—272頁。

(5、6兩種書的此二部分均為論封建社會者,以下要配合學習經常讀,不再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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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2 “五帝”有多種說法,《史記》卷一《五帝本紀》謂五帝為黃帝、顓頊(zhuānxū專虛)、帝嚳(kú庫)、唐堯、虞舜。

3 “謚法”傳說是周公旦制定的。是有關帝王和貴族死後,由其子弟和大臣根據其生前的功業和品德,評定的一個稱號。所謂“褒善貶惡”。後世亦用於士大夫。

1 三公之名,始見於西漢前期。《文遜枚叔(乘)《上書重諫吳王》:“今漢親誅其三公以謝前過。”註:“謂誅晁錯也。錯為御史大夫,故曰三公。”

2 漢景帝時改稱太常。

3 漢武帝時改稱光祿勳。

4 漢景帝時改稱大行令,武帝時又改稱大鴻臚。

5 漢景帝時改稱大農令,武帝時又改稱大司農。

6 《左傳》隱公七年《疏》:“自漢以來,三公所居謂之府,九卿所居謂之寺。”

1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重如其文”,即重如面文,亦“半兩”。

1 左丞相隗狀,右丞相王綰,歉即嫌。

1 《說文解字·敘》。

1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2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3 族:刑及父母妻子。

4 見知:知他人犯罪,不舉不報。

5 城旦:四歲刑。

1 靈渠東接湘江上游之海陽江,西入漓江上游之大溶江。

1 《漢書·匈奴傳》(上):“單于姓攣鞮(luāndi欒低)氏,其國稱之曰‘撐(chēng蟶)犁孤塗單于’。匈奴謂夫為‘撐犁’,謂子為‘孤塗’,‘單于’者,廣大之貌也,言其象天單于然也。”

1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2 《史記》卷一一二《主父偃列傳》。一鍾為六石四斗。

1 2《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1 秦朝的曆法以十月為歲首(正月),十月即次年的第一個月(正月)。

《簡明中國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