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魏晉南北朝 第一節 三國西晉

第一節 三國西晉

(190—280年)(280—316年)

本書以公元190年(漢獻帝初平元年)為三國時期開始,至280年晉滅吳,統一中國,為三國時期結束,西晉時期開始。

一、魏、蜀、吳三國鼎立

1.曹操統一北方

董卓之亂 董卓原是臨洮(今甘肅岷縣)的豪強,曾參加鎮壓羌人和黃巾大起義。後任并州(治今山西太原)牧,駐河東(今夏縣)。中平六年(公元189年)靈帝死,何皇后之兄何進任大將軍,立皇子劉辯為皇帝,史稱少帝。何進被宦官殺死,袁紹率兵全部誅殺大小宦官兩千餘人。董卓乘機率軍入雒陽,廢少帝,另立九歲小兒陳留王劉協為帝,即獻帝,董卓獨攬朝政,袁紹被迫逃出雒陽。次年,關東各州郡牧守、軍事集團推舉袁紹為盟主,聯兵進攻雒陽,討伐董卓。董卓以武力不敵,就挾持獻帝西走長安,並裹挾雒陽附近的居民同行。行前,董卓的士卒大肆燒掠,雒陽周圍二百里內盡成瓦礫。董卓到長安後,為部將呂布殺死,部屬分裂為數支,互相火並,長安城內外的居民死亡逃散,關中一帶路無行人。就在此時,漢獻帝亦乘機東逃。

董卓西逃後,關東的聯盟也隨之瓦解。各割據勢力開始互相攻殺吞併。幾年之後,逐漸形成若干個較強大的割據勢力,其中最主要的有佔據冀、青、並三州的袁紹,佔據兗、豫二州的曹操,佔據幽州的公孫瓚,先後佔據過徐州的劉備、呂布,佔據淮南的袁術,佔據荊州的劉表;此外,還有佔據益州的劉焉,佔據江東的孫策,佔據涼州的韓遂、馬騰,佔據遼東的公孫度等。

官渡之戰 官渡之戰是曹操和袁紹為爭奪對黃河中下游的統治權而進行的一場有決定意義的戰爭。

曹操字孟德,沛國譙(今安徽亳縣)人。父曹嵩是宦官曹騰的養子,曾任東漢太尉。曹操二十歲時,任雒陽北部尉,後參與鎮壓黃巾起義。初平三年(公元192年),他在濟北(今山東長清)收編青州黃巾三十餘萬人,叫做“青州兵”,加強了他的軍事力量。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他又把在逃難中的漢獻帝迎到許(今河南許昌),取得了“奉天子以令不臣”的有利地位。

袁紹字本初,汝南汝陽(今河南汝南)人,父祖四代有五人官至三公,屬於名門大族。他於公元199年滅了公孫瓚,地跨青、冀、並、幽四州,勢力很強。他想以消滅公孫瓚之餘威,率兵南下,一舉消滅曹操,進而把黃河中下游地區全部納在他的統治之下。

袁紹以精兵十萬,勁騎萬餘匹,南渡黃河。袁紹雖兵多糧足,但內部矛盾重重,軍紀鬆弛,人心渙散。曹操能用於迎擊袁紹的士卒雖不過兩、三萬人,兵、糧都遠不及袁紹;可是曹操的統治集團內部比較穩定,將士用命。公元200年(建安五年)十月,他以五千奇兵,夜襲袁紹軍於官渡(今河南中牟)附近的烏巢,全燒袁軍糧食、輜重一萬餘車,袁軍大亂。他又乘勢以萬人,大破袁軍主力於官渡,全殲袁軍七萬餘人,袁紹僅率八百騎兵逃回河北。這就是歷史上以弱勝強的著名戰例之一“官渡之戰”。官渡之戰以後,袁紹病死。

曹操在鞏固了他在兗、豫地區的統治之後,又進兵河北,消滅了袁紹的兒子袁譚、袁尚、袁熙等勢力。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又北出盧龍塞(今河北喜峰口),打敗與袁氏勾結的烏桓頭人,基本上統一了中國的北方。

2.三國的形成

赤壁之戰 赤壁之戰是曹操為併吞江南而與劉備、孫權進行的一場有決定意義的戰爭。

曹操在統一北方以後,於次年(208年),乘勝揮師南下,想攻下荊州1,進而出兵江東,統一長江流域。當時,荊州牧是劉表,有士卒十萬餘人,物資比較富厚。可是就在這年,他因病死去。他的長子劉琦和異母弟劉琮不和,劉琮掌權。在曹軍壓境時,劉琮投降了曹操。

劉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今河北涿州)人,西漢中山靖王之後。年少時,家貧,曾以販鞋織席為業。後來參與鎮壓黃巾軍,兵力一直比較薄弱。後為曹操所破,南下依附於劉表,駐樊城(今湖北襄樊)。就在這時,他請得諸葛亮為謀士。曹軍南下荊州,劉備退至夏口(今武漢),遣諸葛亮與孫權結盟,共拒曹軍。

孫權字仲謀,吳郡富春(今浙江富陽)人,孫策之弟。孫策死後,他繼續統治江東各郡,勢力比曹操弱得多,對曹操兼併荊州、順流而下很擔憂。

當時,劉備有關羽部萬餘人,還有與他關係密切的劉琦部亦萬餘人;孫權派將軍周瑜率兵三萬餘人,與劉備聯軍。聯軍沿江西上,與曹軍二十餘萬(號稱八十萬)相遇於赤壁(今湖北武昌縣西赤磯山)1。曹軍多是北方人,不習水戰;又由於長期行軍作戰,疲憊不堪;原荊州的降卒,心懷不安,內部矛盾嚴重;再加之軍中瘟疫流行,士氣更加不振。曹操下令在長江之北岸屯兵,戰船用鐵環連起,以減少顛簸。周瑜乘東南風之便,用火攻曹營,全部燒燬曹軍的戰船。周瑜、劉備水、陸並進,曹軍大敗。這就是決定“天下三分”的著名戰役“赤壁之戰”。

三國的建立 赤壁之戰後,曹操知道自己一時還無力吞併長江流域,就回到北方。在略事休整之後,於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進兵關中,打敗韓遂和馬超,佔據涼州(今甘肅和青海的一部)。公元215年,又進兵漢中,張魯投降,漢中也歸曹操所有。公元213年,漢獻帝封曹操為魏公。216年,曹操晉陞魏王。220年(建安二十五年),曹操病死,太子曹丕襲位。不久,曹丕奪了獻帝之位,改國號魏,歷史上亦稱曹魏,曹丕自立為帝(魏文帝),追尊曹操為魏武帝,建都洛陽1。

劉備在赤壁之戰後,佔據了荊州在長江以南的四郡2,孫權奪得的南郡的一部,也借歸劉備。從此,劉備有了自己的統治區。公元214年,劉備率軍入益州,時劉焉已死,其子劉璋投降,劉備自為益州牧。219年,劉備又進軍漢中,打敗曹軍,勢力擴大到漢中,自稱漢中王。曹丕篡漢稱帝,劉備於次年(公元221年)亦稱帝,建都成都,國號漢,以恢復漢王朝相號召,史稱“蜀漢”或“蜀”。

孫權在赤壁之戰後,鞏固了他對江南的統治。公元211年,以建業(今江蘇南京)為都城。同年,佔據嶺南。公元219年,乘劉備留守荊州的將軍關羽北上與曹軍作戰之機,命呂蒙乘虛而入,截殺關羽,奪得荊州。曹丕稱帝后,孫權於次年稱吳王。又次年(222年),劉備親率大軍出巫峽,企圖奪回荊州。孫權任陸遜為大都督,率五萬士卒,以逸待勞,在夷陵(今湖北宜昌東南)用火攻,蜀軍大敗。這就是歷史上另一個以弱勝強的著名戰例“夷陵之戰”。自這次戰役之後,蜀、吳的勢力處於均衡狀態,但都弱於曹魏。兩國為了共抗曹軍,又互相遣使通好,恢復聯盟關係。公元229年,孫權稱帝,國號吳,歷史上亦稱孫吳。

二、三國的政治、經濟

1.魏

曹魏佔據黃河流域,這裡地區廣大,人口眾多,經濟、文化發展,人才也很多,曹操實行了不少比較有益的政策,所以曹魏在三國中最強大。今舉兩項政策述下:

魏帝系表1

(196—265年)

“唯才是舉”與“九品中正” 曹操的用人政策就是所謂“唯才是舉”2,這是用人政策的一大改革。他反對東漢時期的把所謂“門第”、“道德”作為用人的主要標準,而主張只要“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不論品德如何,都可重用。他先後殺掉了不順從於他的名士孔融、楊修等人,擢用了不少庶族平民出身的有才之士。這種用人政策的實施,是對東漢近二百年來世家大族壟斷政權的局面的一次重大打擊;也為曹操建立他的強有力的統治集團選拔了不少有用的人才。

曹操死,曹丕稱帝,用“九品中正制”以選拔官吏。就是中央一些官吏兼任原籍所屬郡的“中正”,由他們察訪本郡有才能的士人,列為九等,以備選用。選用的原則,“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 3,這與其父的“唯才是舉”政策的精神是一致的。

屯田與水利 黃巾起義失敗以後,中原地區長期陷入軍閥混戰的狀態。不僅廣大勞動人民生活無著,就是各地軍閥也嚴重缺糧。如“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shèn甚);袁術在江淮,取傍蒲蠃(luǒ螺)。”1曹操的軍隊還有吃人肉乾的2。

曹操為了解決軍糧問題,於公元196年開始在都城許縣屯田。後來又下令在各郡國屯田。屯田分民屯和軍屯兩種。民屯的屯田民由國家撥給田地,按軍事編制。地租率:用官牛的,官得產糧的六分,民得四分;不用官牛的,對分。屯田民有國家組織、保護,還供給耕牛、種子等,又無徭役苛擾,可以安心生產。史載,建安元年(196年),“是歲乃募民屯田許下,得谷百萬斛(石)。於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積穀。征伐四方,無運糧之勞,遂兼滅群賊,克平天下。”3軍屯是以士卒屯田,用“十二分休”制,即每十人中,有八人佃耕,二人巡守。史載,鄧艾在淮水流域屯田,用五萬人,五里置一營,營六十人,綿亙四百餘里,穿渠三百餘里,溉田二萬頃。每年所收,除眾費開支之外,約可積穀五百萬斛。“每東南有事,大軍出征,泛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4

曹魏為了軍事和經濟的需要,先後開鑿或整修了許多溝渠陂堰。在今河北地區的,自南而北,有白溝、利漕渠、平虜渠、泉州渠、新河、戾陵堨(è鄂)、車箱渠等。在今河南地區的,有睢陽渠、討虜渠、賈侯渠等。其他大小陂堰還有很多,不少地方官吏亦重視農業生產和水利興修。

曹魏的屯田政策和水利事業的發展,不僅解決了他的軍糧問題,對於遭受長期戰亂破壞的中原地區的社會秩序的恢復,對於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2.蜀

蜀國的政治制度與東漢基本相同。劉備在夷陵之戰失敗後,不久病死。他的兒子劉禪(shàn扇)即位,由丞相諸葛亮輔政。諸葛亮是一位很有才能的政治家和軍事家。在他掌權的十多年中,蜀國的政治比較穩定,經濟也有發展。

蜀帝系表1

(208—263年)

(一)昭烈帝劉備——(二)後主禪

(208—223)(223—263)

平定南中 南中就是兩漢時期的南夷地區,民族眾多,民族關係複雜,交通又極不方便,蜀漢在這裡的控制力很薄弱。夷陵之戰後,建寧(今雲南晉寧)豪族雍闓和彝族首領孟獲起兵反蜀。蜀的牂柯(今貴州黃平)太守朱褒、越嶲(今四川西昌)彝帥高定元也相繼舉兵反叛,以響應雍闓。

在這樣的形勢下,諸葛亮一面派人至吳,重申盟約,以鞏固吳、蜀的聯盟關係。一面又增兵漢中,以防禦曹魏。公元225年(蜀建興三年),開始出兵南中,先在越嶲殺高定元。高定元的部下殺雍闓,孟獲成為叛軍的統帥。諸葛亮又率軍渡過瀘水(今金沙江),採取了“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1的策略,連敗孟獲,“七擒七縱”。南中之亂終於平定下來。諸葛亮對南中實行羈縻政策,任用本地或本民族的首領為地方官吏,任孟獲為蜀的御史中丞,民族關係有所改善,南中的局勢也逐步穩定。南中的穩定不僅消除了蜀的後顧之憂,還成為蜀的比較富庶的後方,為蜀對曹魏的鬥爭提供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

經濟 蜀漢地區受戰爭的破壞較輕。劉備入蜀後,實行拉攏當地地主階級的政策,發還地主們的田地和房屋,鼓勵發展農業生產。這時的手工業和商業也由恢復而發展。最著名的手工業有織錦業。《丹陽記》說:“魏則市於蜀,而吳亦資西道。”2可見蜀錦是為各地的達官貴人所喜愛的。

3.吳

吳國的政治制度與魏、蜀基本相同。不過孫權主要依靠江南大地主以建立統治。這些大地主多世代為吳的高官,有的擁有眾多的私兵。

吳帝系表1

(200—280年)

招撫山越 吳國境內有大量的山越人,散處於今江蘇南部及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地的山區。他們大約是秦和西漢時的東越、南越人的後裔。孫權建立統治後,頗感兵員和力役不足。越人居於深山,不易征發。又越人時出劫掠,亦為孫吳的內患。孫權以諸葛恪為撫越將軍,領丹陽(治今江蘇南京)太守。一面堅壁清野,一面招勸撫慰。在一年之間,約有十萬多人被迫陸續出山,部分青壯年編入軍隊中,一般人口被安置在平原地區。吳的統治得到穩定。

經濟與海外交通 吳國地區在黃巾大起義時,這裡比較穩定。北方人口南遷,帶來了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吳還在許多郡縣組織屯田,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吳的手工業有制青銅鏡和青瓷器等。養蠶業能在一年中培育八輩之蠶,都能作繭抽絲。

吳的商業更加發展,水路交通發達,內河、海上都有大量的船舶往來。當時的造船經驗和技術都有很大的進步。海船都很堅固,大船長達二十餘丈,高出水面二、三丈,遠望如樓閣,可載六、七百人,貨運一萬餘斛。用四帆,帆隨風勢調整,可逆風而行。遠航大秦的巨型船舶有用七帆的。1大秦的使者或商人常來吳國。吳國與倭國(今日本)也有定期的船舶往來。公元230年(吳黃龍二年),孫權遣將軍衛溫和諸葛直率甲士萬人航至夷洲(今台灣)。這是我國古文獻有關大陸人到台灣的最早記錄。公元242年(赤烏五年),孫權又遣將軍聶友等率士卒三萬人到朱崖(今廣東徐聞)、儋耳(今海南省儋縣),這都是規模很大的海上航行。

三、西晉統一中國

1.西晉的統一

魏滅蜀 在三國中,蜀是很弱的一國。為了能夠生存下去,諸葛亮採取了以攻為守的策略。他於平定南中之後不久,即率軍進駐漢中,與魏展開爭奪關隴地區的激烈戰爭。公元234年(建興十二年),他進駐五丈原(今陝西眉縣),病死軍中,蜀軍撤退。此後,蜀軍以姜維任統帥,屢次伐魏,都無進展。

公元263年(景耀六年),魏派鍾會、鄧艾兩路大軍伐蜀。鍾會率十萬大軍為主力,由斜谷入漢中,姜維在劍閣(今屬四川)防守。鄧艾以三萬士卒出陰平道(今甘肅文縣),直逼成都。劉禪投降,蜀亡。這時姜維被迫降於鍾會。次年,鍾會謀叛魏,姜維偽與鍾會聯合,準備乘機恢復蜀國,後失敗被殺。

晉滅吳 曹魏後期,司馬懿掌握大權。公元260年(景元元年),司馬懿之子司馬昭殺皇帝曹髦,立曹奐為帝。263年,司馬昭封晉公,不久又封晉王。265年,司馬昭病死,其子司馬炎繼為晉王,旋廢曹奐自立,是為晉武帝,國號晉,史稱西晉。晉代魏之後,即在長江上游大造戰艦,訓練水師,為滅吳進行了充分的準備。

這時,吳帝孫皓奢侈腐朽,政治黑暗,對人民的剝削很殘酷。他為了加強對長江上游的防守,就遷都於武昌(今湖北鄂城)。可是江南人民為統治者逆流轉運糧餉財物,勞苦異常。當時有民謠曰:“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寧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1江南人民不斷起義,反抗孫吳的反動統治。孫皓為保住他的皇位,不得不還都建業。從此,上游的防務嚴重鬆弛。

公元279年(天紀三年),晉調六路大軍共二十餘萬人伐吳,次年三月,水師至建業的石頭城2,孫皓被迫投降,吳亡。

中國自董卓之亂以後,即陷入分裂割據混戰之中,時間長達九十年。至此,又歸於統一。

西晉帝系表1

(265—316年)

2.晉初的經濟

西晉統一中國,改元太康(280—289年)。至太熙元年(290年),司馬炎死,此十年間,為西晉的社會經濟最好的時期。

戶調式 戶調式是西晉的基本經濟和財政制度,是西晉滅吳、統一中國的當年頒行的。

晉武帝頒行戶調式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均分土地,限制土地兼併,以保證封建國家的賦稅收入和徭役征發。戶調式共有三項內容,即占田制、戶調製和品官占田蔭客制。

一、占田制——占田制也叫做占田課田制,是把占田制和田稅制結合在一起的。《晉書·食貨志》曰:“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外,丁男2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占田”數是國家准許農民佔有田地的數量,“課田”數是國家徵收田租(稅)的畝數,每畝納糧八升1。曹魏之制,田租每畝四升,西晉的田租高出曹魏一倍。

二、戶調製——戶調製是徵收戶稅的制度。《食貨志》又曰:“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還對邊郡及少數民族地區的“戶調”作了具體規定。邊郡與內地同等之戶,近的納稅額的三分之二,遠的納三分之一。少數民族,近的每戶納賨布(稅名)一匹,遠的納一丈。戶調不分貧富,以戶為徵收單位,這對廣大勞動人民是很不利的。曹魏之制,每戶納絹二匹,綿二斤。西晉的戶調額比曹魏增加了二分之一。

三、品官占田蔭客制——品官占田蔭客制是一種保障貴族、官僚們的經濟特權的制度,但也有為貴族、官僚們的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數量立“限”的用意,以制止土地兼併和隱瞞戶口的情況。《食貨志》曰:“其官品第一至於第九,各以貴賤占田。品第一者佔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每低一品,少五頃,第九品占田十頃。“又得蔭人以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應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無過五十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品第九品一戶。”庇蔭戶和佃客,為私家人口,歸主人役使,不再負擔國家徭役。

晉武帝的占田制是以西周的井田制為模式的。在當時的土地私有制下這是行不通的。其限制兼併的用意也難實現。所以此制自公佈之後,文獻再也未見記載此事。

社會經濟的恢復 晉武帝的戶調式雖難完全實行;但為了保證封建國家的稅收,而用行政的辦法將大量的流動人口安置到土地上去,進行生產,這對穩定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都起了積極的作用。晉武帝很注意開墾荒地,興修水利。如在汲郡開荒五千餘頃,郡內的糧食充裕起來。又修整舊陂渠和新開陂渠也很多,對於灌溉和運輸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晉武帝司馬炎在位二十六年,盡避他個人的生活奢侈腐朽;但是他制定的不少政策還是有積極作用的。《晉書·食貨志》曰:太康時期,“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鹹安其業而樂其事。”

3.貴族門閥政治

藩王擁兵擅權 司馬炎篡魏之後,認為魏的最大的問題是未給宗室諸王軍政大權以為皇帝的藩輔。因此,他就學習西周,大搞分封。希望司馬氏的統治能因此而“歷紀長久,本支百世。”1他封同姓王二十七國,公、侯、伯、子、男五百餘國。所封戶數幾佔全國戶口的半數。這些宗室貴族位高權大。尤其是諸王,如出鎮一方,則擁有重大兵權,又得自置官吏,實是一方的土皇帝;如人在朝中,則居卿相之位,權傾內外,專斷獨行。這樣的情況嚴重削弱了中央集權制,是西晉政局不穩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 曹丕制定的“九品中正制”到了西晉,已發生相當大的變化。主要是由於中正官一職多為世族門閥出身的官僚所把持,這一制度變成為他們培植門閥們私家勢力的重要工具。段灼曾對晉武帝說:“今台閣選舉,徒塞耳目。九品訪人,唯問中正。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則當塗(途)之昆弟也。二者苟然,則篳(bì閉)門蓬戶之俊,安得不有陸沉者哉。”2這樣,九品中正制已不再是真正選拔人才的途徑,而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3的情況。這一情況的出現,加速了士族制度的形成,也是西晉的政治迅速走向黑暗的一個重要原因。

統治集團奢侈腐朽 西晉的統治集團奢侈腐朽之風是空前的。晉武帝公開賣官,所得之錢都入私囊。他有姬妾近萬人,後宮之揮霍無法計算。太傅何曾每天所用飯錢為一萬錢,還說沒有下筷子的地方。他的兒子、司徒何劭(shào紹)每天用飯錢二萬錢。外戚王濟用人乳餵豬,每次宴會,用穿綾羅的婢子百餘人持琉璃(寶石)器進食。官僚石崇請客,命美人勸酒,客人飲酒不盡,他便以勸酒不善而殺死美人。有一次為一個客人不肯飲酒而連殺美人三個。外戚王愷在晉武帝的支持下,與石崇斗富。王愷用飴糖刷鍋,石崇用蠟燭當柴;王愷作紫絲布步障1四十里,石崇作錦步障五十里以敵之;石崇用椒塗屋,王愷用赤石脂塗屋2;王愷用晉武帝所賜珊瑚樹,“高二尺許,枝柯扶疏,世所罕比。”3向崇誇耀。石崇用鐵如意擊碎,取出自己的珊瑚樹,高三、四尺的有六、七株,“條干絕俗,光彩曜日。”和王愷的那株差不多的還有很多。要王愷挑選作賠。這種“以奢靡相尚”的風氣在少數官僚中引起憂懼。車騎司馬傅鹹上書晉武帝說“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災。”4這些貴族官僚竟相搜刮,給廣大勞動人民帶來極大的痛苦,加劇了階級矛盾。

四、西晉滅亡

八王之亂 太熙元年(公元290年),晉武帝死,其子司馬衷即位,是為惠帝。惠帝是個白癡,皇后賈南風荒婬凶殘,是個政治野心家。惠帝初即位,外祖楊駿輔政。賈後為了掌權,即召都督荊州諸軍事楚王司馬瑋入京,殺掉楊駿。這是“八王之亂”1的開始。楊駿死,朝廷推舉汝南王司馬亮和元老衛瓘(guàn灌)共同輔政。賈後因仍未掌權,心中不甘,又讓惠帝密令楚王瑋殺掉汝南王亮和衛瓘,賈後又以“擅殺”的罪名殺掉瑋,從而奪得大權。此後,趙王司馬倫又捕殺賈後,廢掉惠帝而自立。齊王司馬顒在許昌,成都王司馬穎在鄴(今河北臨漳),河間王司馬顒在關中,相繼起兵討倫。於是戰火從洛陽迅速燃遍大河南北和關中地區。

在戰爭中,趙王倫、齊王冏、長沙王乂、河間王顒、成都王穎先後被殺。東海王司馬越於永興三年(公元306年)毒死惠帝,另立皇太弟司馬熾為帝,是為懷帝。前後混戰了十六年的“八王之亂”至此結束。

“八王之亂”是一場大破壞,再加上天災不斷發生,瘟疫流行,廣大勞動人民或死於戰火,或流離失所。

“五胡”亡晉 魏、晉時期,北方少數民族不斷內遷至黃河中下游,四川、甘肅的民族也在川、甘、陝間移動。內遷的主要民族有匈奴、羯(jié傑)、氐、羌、鮮卑,史稱“五胡”。內遷民族群眾飽受漢官、地主的剝削和奴役,生活十分痛苦。在“八王之亂”時,他們又多被利用於爭戰,死亡很多,因之不斷發動武力反抗。

惠帝元康四年至六年(公元294年至296年),匈奴人在谷遠(今山西沁源)、氐和羌族在關中先後起義,眾至數十萬人。永康二年(301年),賨人2在李特的領導下起義,大敗晉軍,攻佔廣漢,進圍成都。太安二年(303年),李特自稱益州牧,建立革命政權。李特戰死,其弟李流率領部眾繼續戰鬥。李流病死,李特之子李雄為首領,攻下成都,自稱成都王。永興三年(306年),改稱皇帝,國號大成。

晉惠帝永興元年(304年),匈奴貴族劉淵在汾河流域起兵,自稱漢王。晉懷帝永嘉二年(308年),劉淵稱帝,建都平陽(今山西臨汾),國號漢。永嘉四年,劉淵死,其子劉聰立。次年,派其族弟劉曜攻破洛陽,俘晉懷帝。晉在關中的官僚又擁立秦王司馬鄴為帝,是為愍(mǐn皿)帝,都於長安。建興四年(316年),劉曜又攻入長安,俘愍帝,西晉滅亡。

複習題:

*1.三國時期有哪幾次著名戰役?各有什麼重大歷史意義?

2.曹魏屯田的情況是怎樣的?

*3.九品中正初創時及後來的變化各是怎樣的?

4.諸葛亮平定南中是用什麼策略?

5.“八王之亂”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重要名詞:

*董卓袁紹 *曹操 *劉備 *孫權 劉表 *諸葛亮 孟獲

姜維 *周瑜 陸遜 鄧艾 *司馬炎 *賈南風 李特 *李雄

*劉淵 *九品中正 占田制 *官渡之戰 *赤壁之戰 八王之

亂 *賨人 *夷州

參考書:

1.翦伯贊主編:《中國史綱要》上冊第五章第一節。

2.張傳璽、張仁忠合著:《中國古代史輔導講座》第十講《三國和西晉》。

3.翦伯贊、鄭天挺主編:《中國通史參考資料》第三冊[肆]一。(選讀)

4.《三國誌》卷一《魏書·武帝紀》、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

5.《晉書》卷三《武帝紀》、卷二六《食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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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治漢壽縣(今湖南漢壽北)。初平元年(190年),劉表任荊川刺史,徙治襄陽(今湖北襄樊市)。

1 一說在今湖北嘉魚境,一說在今蒲圻縣西北赤壁山。

1 魏自以為土德,水得土而活,土得水而柔,故去佳加水,改雒陽為洛陽。

2 荊州共轄七郡,江南四郡為武陵、長沙、桂陽、零陵;江北三郡為南郡、江夏、南陽。

1 魏表從公元196年(建安元年)曹操迎漢獻帝都許開始。

2 《三國誌》卷一《魏書·武帝紀》建安十五年春令。

3 《宋書》卷九四《恩幸傳·論》。

1 《三國誌》卷一《魏書·武帝紀》注引《魏書》。

2 《三國誌》卷一四《魏書·程昱傳》注引《世語》。

3 《三國誌》卷一《魏書·武帝紀》建安元年:“始興屯田”。注引《魏書》。

1 蜀表從208年劉備據荊州開始。

1 《三國誌》卷三九《蜀書·馬謖傳》裴注引《襄陽記》載馬謖語。

2 《太平御覽》卷八一五《布帛部》引。“市”原作“布”,誤。

1 吳表從200年孫權繼孫策統治江東開始。

1 參看《太平御覽》卷七七一《舟部》引萬震《南州異物誌》和康泰《吳時外國傳》。大秦:羅馬帝國。

1 《三國誌》卷六一《吳書·陸凱傳》。

2 故址在今南京市清涼山,本楚金陵邑,孫權重築改名,時稱石首城或石頭城,為軍事要地。

1 西晉表從晉代魏開始。

2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為老小,不事。遠夷不課田者輸義米,戶三斛,遠者五斗,極遠者輸算錢,人二十八文。”

1 《初學記》卷二七《寶器部·絹第九》引《晉故事》:“凡民丁課田,夫五十畝,收租四斛,絹三匹,綿三斤。”

1 《晉書》卷三七《宗室列傳》史臣曰。

2 《晉書》卷四八《段灼傳》。篳門,用荊竹編製的門。喻寒門。陸沉,隱居。

3 《晉書》卷四五《劉毅傳》。

1 步障,遮避風塵或障蔽內外的屏幕。

2 椒,香料,赤石脂,風化石料,均可塗飾牆壁。

3 《晉書》卷三三《石苞傳》附《石崇傳》。

4 《晉書》卷四七《傅玄傳》附《傅鹹傳》。

1 八王是汝南王亮、楚王瑋、趙王倫、齊王冏(jiǒng窘)、長沙王乂(yì刈)、成都王穎、河間王顒(yóng喁)、東海王越。

2 賨(cóng從)人,古代巴人稱賦稅為“賨”,後巴人亦稱“賨人”。亦稱“巴氐”。

《簡明中國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