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戰國後期重要的思想家,先秦「法」、「術」、「勢」學說的集大成者,其學說以政治哲學最為突出,他鼓吹的封建君主專制主義理論,對以後2000多年的中國政治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公元前323年,韓非死於秦國。有關他的死因,從西漢起就有不同的說法,至今學術界仍無定論。
據《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載:韓非出身於韓國貴族世家,曾與後來在秦國飛黃騰達的李斯同為荀況的學生。他有些口吃,不善講話,但很會寫文章,連李斯也自認不如他。韓非曾上書韓王實行變法,但他的建議未被採納,只得退而著書立說,以闡明其思想。他的著作傳到秦國,秦王讀後大為欽佩,說:「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告訴秦王,這是他同學韓非所作,於是秦王下令攻韓國,韓王就派韓非出使秦國。秦王得到韓非後很高興,但還沒有信用他。秦國大臣李斯和姚賈就在秦王面前說韓非壞話,韓非因而被關進監獄。不久在獄中服毒自殺,而送給他毒藥的就是李斯。
此外,《史記。秦始皇本紀》也記載「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雲陽」。按司馬遷的意思,韓非是死於李斯的妒忌的陷害。
但是,在西漢劉向編定的《戰國策》中,卻有另一種說法。《秦策第五。四國為一將以攻秦》中講:楚、吳、燕、代四國想聯合起來對付秦國,秦王召大臣商議,姚賈自願出使四國,姚賈的出使制止了四國的聯合行動,回秦後得到重賞。韓非對此頗為不滿,就到秦王面前說姚賈的壞話。一開始攻擊姚賈用秦國的財寶賄賂四國君王,是「以王之權、國之寶,外自交於諸侯」;接著又揭姚賈的老底,說他是「世監門子,梁之大盜,趙之逐臣」,認為重賞這種人是不利於「厲群臣」的。秦王召姚賈質問,姚賈對答如流。說以財寶賂四君是為秦利益考慮,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國;對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隱諱,並列舉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為例,說明一個人的出身低賤和名聲不好並不礙於效忠「明主」。他勸秦王不要聽信讒言,於是秦王信任姚賈而殺了韓非。從這裡看,韓非似又是咎由自取,妒忌別人而終害自己。
目前,學術界對韓非的死因,持《史記》說的居多,但也有不同看法的。大致可歸納為下列幾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韓非之死固然與李斯、姚賈有關,但關鍵因素則在於秦王的多疑。《史記》和《戰國策》的記載實際不矛盾,前者講政治原因,後者談個人原因,決定者則是秦王。秦王為人「少恩而虎狼心」,他對韓非學說的傾倒,並不能消除他對韓非的不信任。他需要的是能實現他統治野心的工具,不能充當這種工具的人,不論學問多好,也沒有存在的價值。囚禁韓非出自他的本意,殺其人而用其學說,正符合這個統治者的性格。另一種意見則以為:韓非的死因與當時秦韓兩國政治鬥爭有關,並非李斯的嫉陷,戰國後期,秦國勢力強盛,秦欲擴張,韓首當其衝,對此「韓王患之,與韓非謀弱秦」。(見《史記。秦始皇本紀》)韓國的「弱秦」計劃,開始是派水工鄭國到秦遊說,抓住秦王好大喜功這一點,以興修水利來消耗秦之國力。但此事不久即敗露,且修建的「鄭國渠」不僅沒有「弱秦」,反而使秦更趨富強。(見《史記。河渠書》)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韓非親自出馬使秦以「存韓」,企圖把秦軍引向趙國並破壞姚賈的出使,李斯作為秦臣與韓非展開鬥爭,談不上什麼妒忌。如果李斯是妒忌,他又何必在秦王面前薦舉韓非,而且韓非死後,李斯還是多次提及「韓子之言」。妒忌之說是司馬遷在唯心主義英雄史觀及當時社會道德觀影響下的個人偏見所致。
更有人認為:人們總把韓非視為愛國者,為「存韓」而死,實際並不然。韓非和李斯都是戰國時代的縱橫遊說之士,換言之就是政客。韓非到秦國去是與李斯爭權奪利,要說妒忌之心兩人皆有,兩人勾心鬥角的結局則是李勝韓敗罷了。
(閎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