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祥為什麼刺殺馬新貽?

1870年8月23日,兩江總督馬新貽突然被張文祥(亦作汶祥、汶詳)刺殺了。這是當時的一大公案,朝廷內外都很震驚。慈禧也三令五申,指示要「務得確情,盡法懲辦」。「盡法懲辦」可以說是做到了,張文祥於次年四月四日被凌遲處死,但「確情」如何?卻一直存在著不同說法。

負責審理這個案件的江寧將軍魁玉和漕運總督張之萬在上奏中寫道:「兇犯張汶祥曾從發逆,復通海盜。因馬新貽前在浙撫任內剿辦南田海盜,戮伊伙黨甚多,又因伊妻羅氏為吳炳燮誘逃,曾於馬新貽閱邊至寧波時,攬輿呈控,未准審理,該犯心懷忿恨。適在逃海盜龍啟沄等,復指使張汶詳為同夥報仇,即為自己洩恨,張汶詳被激允許。該犯旋至新市鎮私開小押,適當馬新貽出示禁止之時,遂本利俱虧,追念前仇,殺機愈決。同治七、八等年,屢至杭州、江寧,欲乘隙行刺,未能下手。本年七月二十六日(公歷8月22日),隨眾混進督署,突出行兇。再三質訊,矢口不移,其供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重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和刑部尚書鄭敦謹奉命複查,所得結果也與上述無異。薛福成當時正在南京,對此案作過瞭解,所寫的《張文祥之獄》一文,內容和奏章基本相同。可見他所得到的材料,是來自官方無疑。

張相文有一篇《張文祥傳》,載於《南園叢稿》,其中關於張文樣刺馬的敘述,卻和官方的記載相差甚遠。文中說,張文樣是河南汝陽人,早年參加捻軍起義,「與其友曹二虎,石錦標同為捻軍渠魁」。有一次,他們和帶領廬州團練的馬新貽作戰,將馬新貽俘獲,「留之軍中,漸與接洽,久之,約為兄弟」,並通過馬新貽牽線,背叛捻軍投敵。隨後,馬新貽升任安徽布政使,去安慶赴任,張文祥等也隨之前往。不久,曹二虎將妻子接到安慶,「馬窺之美,誘之來署,迫而私之。於是時以短差委曹,使外出,留曹妻宿署中,儼同媵妾矣。」張文祥得知此事,告訴曹二虎,勸他棄妻遠走。曹二虎雖然表示同意,但卻遲遲未行,一天,馬新貽派曹二虎去壽春鎮總兵徐鷷

處領取軍火,「旋見徐鷷戎服出,傳撫院令,以曹通捻寇,即就軍前正法,遂牽至市曹斬之。」張文祥決心為曹二虎報仇,跟蹤馬新貽數年,終於如願以償。在被捕後受審時,張文樣將事情的原委和盤托出,只因江寧布政使考慮到官場的體面,不敢直敘,所以才「言於護督魁玉,假造供詞,以海盜入告」。鄭敦謹到南京後,「即得其情,心敬文祥大俠,欲薄其罪,總督曾國藩持不可,遂以假供定讞。」其實,張文祥刺馬的內情已經外露,上海的劇院還以此編為劇本演出,因而當時就有人詠詩道:「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場獨寫真。」張相文還說他的資料來自南京的一位「胡翁」,此人原是上元縣的一個小吏,審訊張文祥時的記錄人。顯然他的說法有一定的可靠性。

但是,李孟符在其《春冰室野乘》中,把上面的兩種說法都否定了,認為此案的發生,並不是因為馬新貽漁色負友,張文祥為友復仇,而是另有政治原因。李孟符說,張文祥原是太平天國侍王李世賢的一員裨將,南京陷落後,離隊逃脫。馬新貽升任浙江巡撫時,他輾轉至寧波,「開小押當自給」。

一日,他去杭州拜訪一位姓徐的朋友,兩人便在一起暢談飲酒,徐對張說:「旬月前,撫帥得一無名書,發視之,新疆回部某叛王之偽詔也,偽詔略云:現大兵已定新疆,不日入關東下,所有江浙一帶徵討事宜,委卿便宜料理云云。馬故回人,得書即為手疏以報,略言:大兵果定中原,則東南數省,悉臣一人之責。」張聞言大憤,拍案叫道:「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以洩憤。」

過了些天,馬新貽出示禁止私開押店,張文祥的押店被封,「益落魄無俚,殺馬之志益決。未幾,馬已擢任江督,張適以事詣金陵,遂謀行刺」。主審官員知道是這麼回事,大為驚慌,但又不想興大獄,「故矯為獄詞,而亟磔張於市。實則終無確供也。」李孟符還說,他的資料是親睹其事的署理江寧知府提供的,言之鑿鑿,彷彿也很有根據。

關於張文祥刺殺馬新貽的事,時人還有別種記載,比如有人說,「馬之被刺,實基於湘軍中幫會分子之囂張使然」等等,但是究竟哪種說法比較符合實際,現在仍然無法確定,只好暫時存疑。

(蘇威)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