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元,別署南亭亭長,江蘇武進人,系清末著名譴責小說代表作家。其人善詩賦及制藝,精篆刻,能書畫。曾考取頭名秀才,但屢應省試不第。他辦過報刊雜誌,1901年開始文藝創作,「以痛哭流涕之筆,寫嘻笑怒罵之文」。李伯元一生多才多藝,在各方面均有建樹,尤以小說創作最為突出。誠如魯迅先生所說:清末的譴責小說以「南亭亭長與我佛山人名最著」。李怕元在小說中廣泛運用諷刺手法,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清末封建社會的黑暗現實,特別是對清末官場的種種罪惡行徑進行了有力的揭露與鞭撻,在晚清小說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關於李伯元所作的小說,據一般文學史的記述,有《官場現形記》、《文明小史》、《中國現在記》、《活地獄》、《海天鴻雪記》、《繁華夢》六部。前五部現在已有定論,確係李伯元所寫。只有《繁華夢》一部,目前在文史學界尚存在著分歧,主要有肯定和否定這兩種不同的觀點。
對《繁華夢》是不是李伯元的作品,魯迅先生是予以肯定的。他在著名的《中國小說史略。清末之譴責小說》中明確指出:「……李伯元所著有《庚子國變彈詞》若干卷,《海天鴻雪記》六本,《李蓮英》一本,《繁華夢》、《活地獄》各若干本。……「我國著名的文史專家阿英先生多年來曾對李伯元的這類作品作過深入的挖掘、考證和分析,他在1941年所作的《清末四大小說家》一文第一章《南亭亭長李伯元》篇內,附載了李伯元著作單行本書目,計16種,其中小說有《官場現形記》、《文明小史》、《活地獄》、《中國現在記》、《繁華夢》等。他認為,《繁華夢》系李伯元所作。
還有一個有力的證據是,李伯元的堂弟李錫奇1957年在《雨花》雜誌發表《李伯元生平事跡大略》一文,也說起李伯元曾著《繁華夢》。他寫道:「余與伯元誼關同族,且系弟兄,雖年少於伯元二十餘歲,然回溯往事,印象尚存。伯無全家赴滬之前,曾住吾家一時期(伯元因嫁妹借住吾家房屋),嗣後雖暫相別,然兩家聯繫未斷,其逝世之歲,余亦年已十七,故對其生平及身後情況知之較詳。……所著章回小說及彈詞等,亦陸續刊載各報刊。有《庚子國變彈詞》四十回、《官場現形記》六十回、《文明小史》六十回、《中國現在記》十二回、《活地獄》四十二回、《海天鴻雪記》二十回、《李蓮英》一冊及《海上繁華夢》……等」。因為李錫奇和李伯元的特殊家庭關係,所以李錫奇的看法是可信的。目前國內的一些通俗讀本都持《繁華夢》為李伯元所作的觀點。
但是,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於:以上各家都沒有進一步提供詳細材料來證得《繁華夢》確係李伯元所作。像李伯元這樣的小說名家,其作品經過阿英等人多年的潛心研究,幾乎全部都已有了著落,而唯獨《繁華夢》卻遲遲未能發現。如果問得仔細一點,《繁華夢》是李伯元在什麼時候寫的?
寫些什麼題材?寫了多少回?原來發表在什麼報刊?有沒有出過單行本?這些問題,到目前為止還尚不明確。或許正是由於這一不確定性,有的專著如權威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就不載李伯元作《繁華夢》事。還有的學者則乾脆否定了李伯元曾寫過《繁華夢》這部小說。這一派以魏紹昌先生為代表人物。魏紹昌先生曾專門發表《〈繁華夢〉非李伯元著作考》,提出了幾點否定的理由。(1)說李伯元寫過《繁華夢》,目前連一點尋找的線索都沒有。而在其他晚清小說中,用「繁華夢」這個名稱的,有6種之多:如孫玉聲的《海上繁華夢》、黃小配的《廿載繁華夢》、夏侶蘭的《北京繁華夢》、天夢的《蘇州繁華夢》、老上海的《新繁華夢》、以及未署名的《最新上海繁華夢》等。以上後五種的刊印在李伯元逝世之後,可置之不論,只有孫玉聲的《海上繁華夢》(簡稱《繁華夢》)刊印最早,據他在《退醒廬著書談》中提到自己這部小說時說:「余作《海上繁華夢》,當時滬地猶無社會小說,我佛山人吳研人君之《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尚未成書,南亭亭長李伯元君之《官場現形記》在《繁華報》發刊。……《繁華夢》成書之後,皆在《笑林報》館出版。」孫玉聲的寫作和發表《繁華夢》,和李伯元的《官場現形記》在同地同時,據載《繁華夢》又在報上連載了兩年多,出書一續再續,銷售了萬餘部,在當時是很有影響的一部社會小說;並且孫玉聲和李伯元既是辦報的同行,又是「朝夕過從」的好友。以此情此理分析,不但李伯元不可能寫作和孫玉聲同一名稱的小說,倒是外界誤將《繁華夢》的作者「孫冠李戴」,反而是很可能的事。(2)1904年6月24日出版的《繁華報》和《笑林報》同時刊登了出售小說圖書的廣告,如《官場現形記》、《海天鴻雪記》、《繁華夢》、《庚子國變彈詞》各書,兩家報館均有代銷,廣告上各書雖未寫明作者姓名,但都標明了冊數和定價。其時《官場現形記》在《繁華報》
上還只連載至第三十二回,所以單行本只出到二編;《繁華夢》標明已出初集二集,每集定價一元,按孫玉聲的《繁華夢》初集在1903年出版,二集在1904年出版,三集在1906年出版,其時恰巧只出了初集二集,每集「售洋一元」,這也和孫玉聲在《退醒廬筆記》中的有關記述相合。顯然,這兩份登在他們自己主辦的報上的廣告,更證實了《繁華夢》的確是孫玉聲的作品。
(3)據查考,吳趼人在李伯元死後七個月,給他寫的小傳中,舉出了李伯元的各種作品,就沒有《繁華夢》;周桂笙的《新庵筆記》中,記述李伯元辦《繁華報》的情況相當詳細,也沒有提起《繁華夢》;其他和李伯元同時代人的著作中,也從來沒有說他寫過這部小說。
經考證,唯一提到李伯元寫過《繁華夢》的。是著名的歷史學家顧頡罷先生。他在一篇《官場現形記之作者》的讀書雜記中提到了這件事,這篇雜記發表在1924年出版的《小說月報》第15卷第6期上。然而,雜記中的材料都是當時在北京的李伯元的內侄婿趙君告訴顧頡罷的,其中說到李寫過《海天鴻雪記》六本、《繁華夢》若干本等。但實際上《海天鴻雪記》只有四本,《繁華夢》若干本的說法又很含糊。趙的這些材料都是據傳聞或記憶所談,未和事實及其它資料核對過,可靠性差,不足為憑。有的學者指出,後人之所以認為李伯元寫過《繁華夢》,是因為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引用了這段材料的原故。
由於缺少線索,看來要揭開李伯元是否寫過《繁華夢》這部小說之謎,還待進一步的研究。
(俞奭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