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吳勝兆、王光泰等的反清

1647年是永歷改元的第一年,呈現在朱由榔面前的圖景是非常黯淡的,清兵步步進逼,險象畢露;南明方面雖然還有幾個正直老臣如瞿式耜、何騰蛟、堵胤錫勉強支撐著殘山剩水,也不過苟延殘喘而已。

永歷二年(1648)的元旦,朱由榔在桂林行宮裡接受了臣工的朝賀。參加慶典的官員寥寥可數,更增添了冷落的氣氛。朱由榔下詔給佔據四川各地的軍閥封爵,如趙榮貴為定隨侯,王祥為榮昌侯,袁韜為定西侯,楊展為廣元伯,李占春為綦江伯,於大海為武隆伯,侯天錫為永寧伯,武大定為犁庭侯,其他兵力較少的軍閥如三譚(譚文、譚弘、譚詣)之流也授以掛印將軍的官銜1。採取這個舉動,不過是把實際上控制不了的四川各鎮在名義上加以籠絡,藉以掩蓋由於湖南全省淪入清方之手造成的人心離散局面。正月下旬,清軍由湖南攻入廣西,連克靈川、興安。南安侯郝永忠見桂林危急,催促永歷帝趕快南遷。三月初十日,朱由榔逃到南寧時,跟隨的臣子不過大學士嚴起恆、吳貞毓、王化澄、蕭琦等七人而已2。盡避在瞿式耜組織下挫敗了進犯桂林的清軍,暫時穩定了局勢,但是永歷朝廷所能控制的廣西一省防禦力量的薄弱也暴露無遺了。

在前途渺茫的境況下,忽然「於無聲處聽驚雷」,喜訊接二連三傳來,給永歷朝廷帶來了無限的欣慰,看來中興有望了。這就是1648年(順治五年、永歷二年)正月二十七日金聲桓、王得仁在江西南昌反正歸明;三月十七日李成棟在廣州反清;十二月初三日姜瓖在山西大同反正。這三個事件都可以說是震驚全國的大變,事變的發生不是偶然的。金聲桓、李成棟、姜瓖等人都是明朝的總兵,投降清朝以後憑借手中實力為滿洲貴族平定地方立下了汗馬功勞。可是在清廷重滿輕漢、重遼東舊人輕入關後歸附人員的歧視政策下,他們不僅功高無賞、陞官無望,而且受到清廷的猜疑和文官的壓制,大有動輒獲咎之慨。何況在投靠清朝的三年左右時間裡,他們多少摸清了滿洲貴族的實力並不像清朝統治者自己吹得那麼神;各地漢族紳民反清的運動和思潮也使他們不能無動於衷。「蓄之既久,其發必速」,他們先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揭起了反清復明的旗幟,割辮複製,在很短的時間裡就造成全國形勢風雲突變。

在敘述金聲桓、李成棟、姜瓖反清的經過以前,應當首先談談吳勝兆和王光泰兄弟的反清活動。這不僅是因為吳勝兆、王光泰兄弟起兵在前,而且還應考慮到吳勝兆同李成棟曾經在吳松共事;王光泰兄弟的起兵和清廷的窮於應付,無疑對金聲桓、李成棟、姜瓖等人的相繼而起具有不可低估的影響。實際上,在二王以前,還有陝西的賀珍等人揭幟抗清,但賀珍是大順軍部將,情況稍有不同。

1 沈佳《存信編》卷二。

2 華復蠡《兩廣紀略》;何是非《風倒梧桐記》卷一。

第一節吳勝兆反清和陳子龍等人的遇難

1647年(順治四年、永歷元年)四月十六日,在蘇州發生了蘇松提督吳勝兆反清復明的事件。吳勝兆,遼東人1,曾經在明朝軍中任指揮;降清後跟隨多鐸大軍南下,順治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到蘇州就任蘇松常鎮提督。順治三年正月,太湖義師攻破吳江縣,吳勝兆帶兵進剿,在縣城內外大肆搶掠,「遠近怨聲沸騰」,閩浙總督張存仁上疏參劾,清廷給他罰俸六個月的處分,吳勝兆因此「心甚怏怏,每懷異念」2。在掃蕩太湖等地的抗清武裝時,他招降了不少義軍首領,兵力大增,又與同駐蘇州的清江寧巡撫土國寶摩擦甚多。土國寶密報駐於江寧(南京)的內院大學士洪承疇,說吳勝兆招降納叛,心懷不軌。洪承疇認為這是巡撫和提督之間的矛盾,命吳勝兆於順治三年七月初八日移鎮松江。吳勝兆受到土國寶的排擠,內心更加不滿。他部下的參謀戴之俊(字務公,長洲生員)、吳著等人原是抗清義師首領,乘機勸他反清復明。吳勝兆後來供稱:

順治四年三月內,有戴之俊前向勝兆嚇稱:「蘇州拿了錢謙益,說他謀反,隨後就有十二個人來拿提督。你今官已沒了,拿到京裡有甚好處?我今替你開個後門,莫如通了海外,教他一面進兵,這裡收拾人馬,萬一有人來拿,你已有準備。」勝兆又不合回稱:「我今力單,怎麼出海?」戴之俊回云:「有一原任兵科陳子龍,他與海賊黃斌卿極厚,央他寫書一封,事必妥當。」勝兆又不合允從,即令戴之俊前向陳子龍求書。子龍即發書一封,內大意云:「勝兆在敝府做官極好,今有事相通,難形紙筆,可將勝兆先封為伯,後俟功成再加升賞,其餘不便盡言,來將盡吐其詳」等語,將書封付戴之俊回見。勝兆遂不合與李魁、吳著等及在官(按,明清術語「在官」意為已被捕「在押」)陸冏、左帥、劉承高,並勝兆舅子林可進、親弟吳勝秦、族侄吳奇,先逃今投到馬雄及脫逃未獲顧有成等各不合商謀。勝兆說:「我如今手下有兵馬四千號,要取蘇、松不難,海外黃斌卿兵馬亦不便前往,只要分兵一枝到江陰,一枝劄鎮江海口,牽制江寧兵馬,我便好取蘇州,然後會齊水陸並進,往江寧去。」1

陳子龍是明末復社鉅子,以經世致用自命,在紳衿中有很大的影響,清軍南下後他積極參加抗清運動。戴之俊的來訪立即得到他的支持。他不僅慨然允諾利用過去任紹興府推官時同昌國參將黃斌卿的舊交寫信牽線搭橋2,還請友人夏之旭作代表去見吳勝兆,鼓勵他反戈易幟3。當時,據守舟山的明軍主要是隆武帝所封肅虜侯黃斌卿的部隊,魯監國部將定西侯張名振以及總督浙直水師戶部左侍郎沈廷揚、監軍張煌言等也有一部分軍隊駐於該地。開初,黃斌卿不願出兵接應;沈廷揚、張名振、張煌言和給事中徐孚遠、御史馮京第等人都認為機不可失,力主出兵。黃斌卿難違眾議,同意派部分兵將參與接應。張名振等人立即用銀鑄造監國魯王頒隆武三年「平江將軍之印」一顆,另有封定吳伯加平江大將軍敕書一道,交密使帶回授予吳勝兆,並且告訴他將另行「補鑄伯印繼來」1。在密信中約定四月十五、十六日舟山海師進抵吳淞,同吳勝兆內外配合,共襄復明大業。吳勝兆收到密信和銀印後當即按計劃而行,由戴之俊草擬了「恢復中興條約」2。四月十六日,他以會議「下湖剿賊」事務為名,把松江府海防同知楊之易、理刑推官方重朗請到提督署內。二更時分,吳勝兆喝令一聲:「拿了!」副將李魁立即率領官兵一擁而上,當場把楊、方二人亂刀砍死,下令文武官員割辮反清1。吳勝兆派督標中軍副將詹世勳、左營中軍都司高永義前往海邊迎接舟山海師。

對於吳勝兆的決意反清擁明,張名振認為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只要吳勝兆部同舟山明軍會合就可以輕易拿下松江、蘇州兩府,然後同太湖地區的抗清義師分頭出擊,有可能趁勢收復南京,推動大江南北的抗清鬥爭。因此,他和沈廷揚等帶領本部兵員和黃斌卿的一部分軍隊分乘戰船二百多艘,從舟山出發,準備按預定日期到達松江2。不料四月十三日在崇明附近海面遇上颶風,不少船隻被洶湧的波濤掀翻3。張名振的座船也在風浪中撞破,他墜入海中,抱著帆桅掙扎上岸,找到附近一座小廟藏身。寺裡的和尚玄一是位同情復明運動的僧人,一見張名振的裝束,立刻明白他的處境,給他剃髮換衣,飯後催他快逃。張名振把隨身攜帶的銀印交玄一保存,匆匆找了一條小船返回舟山。追捕的清軍在寺內搜出「大領濕衣」和銀印,推測張名振脫逃不久,質問去向,玄一故意指錯道路,清兵追緝不獲,以隱匿縱逃罪把玄一處斬。1監軍張煌言也因「颶風覆舟,陷虜中七日,得間行歸海上」2。沈廷揚、總兵蔡聰(黃斌卿妻舅)等將領十餘人上岸後被清軍俘獲,七月初三日就義3。這樣,從舟山出發去接應吳勝兆的海師被迫返航。

詹世勳、高永義瞭望海上,直到天亮不見援兵蹤影,感到事情不妙,就同另一副將楊文啟、材官沈蘭等合謀反戈一擊。他們帶領兵丁飽入提督衙門,砍死李魁,逮捕吳勝兆、陸冏,解送蘇州轉押南京。吳著、戴之俊、喬世忠、王興邦、黃國楨、孟學孝等人當場被殺,藉以滅口。

消息傳到南京,洪承疇同操江總督陳錦、鎮守南京滿兵提督巴山會商後,決定由陳錦、巴山親自統兵前往蘇州、松江。二十二日到達蘇州,正值「湖祲跳梁」,陳錦、巴山判斷這是吳勝兆聯絡的太湖義師,立即分兵先行入湖清剿1。接著在蘇州、松江一帶大肆搜捕抗清人士,穩定局勢2。從四月下旬到五月間,清軍在松江、蘇州、太倉二府一州嚴緝黨羽。陳子龍被指控為主謀,他隱姓埋名從松江逃往嘉定侯岐曾家,又轉往昆山顧鹹正、顧天逵父子家,終於被清軍捕獲。五月十三日用船押解途經婁縣呂岡涇時,陳子龍借口出恭,乘看守人員不備,跳進河中淹死,清軍把他的頭砍下來懸掛示眾3。夏之旭於五月二十五日自縊於文廟。接著,清政府又抓獲了參與吳勝兆反清活動的吳勝秦(勝兆弟)、吳奇(勝兆族侄)、林可進(勝兆妻舅)、劉承高、左帥、黃錦標、錢彥林、顧鹹正、夏完淳、欽浩、劉曙等人。顧鹹正是明朝舉人,曾任延安府推官,逃回故里後隱居不仕,仍不忘明室,他的兒子顧天逵是侯岐曾的女婿,侯岐曾的哥哥侯峒曾在順治二年嘉定抗清中遇難;侯峒曾的幼子侯玄靜又是夏完淳(其父夏允彝亦因抗清死難)的姐夫。三家患難與共,風雨同舟,經常聚會於侯玄靜家內,「談及時事,各蓄異謀」。顧鹹正提出「海外黃斌卿是夏允彝結拜兄弟,可結連他起兵,我等作為內應」。三人即各具奏本、稟揭、條陳等文書托反清志士謝堯文交付給通海舵工孫龍送往舟山黃斌卿處。此外,托謝堯文、孫龍帶通海文書的還有「結連過蘇松湖泖各處豪傑、同心內應好漢」的欽浩、吳鴻等人,他們也寫就各類稟帖,推薦某人可為文官,某人可任武職(謝堯文即被薦為游擊)。行前,顧鹹正等鄭重叮囑謝堯文道:「你須謹慎,此事關係身家性命。」1不料,三月十九日謝堯文身著「寬衣大袖,形跡可疑」,被清朝柘林游擊陳可截獲2,審出窩藏的通海文書。清政府即按名搜捕,除侯玄靜逃出外,其餘抗清人士都被查獲,侯歧曾、顧天逵等首先被殺。清刑部題本中說:顧鹹正等「率皆心臆共剖,肝膽相許。文願設謀於幃幄,武願戮力於疆場。雖射天之弓未張,而當車之臂已怒。無將之誅,萬不能為各犯貸也。」4清廷下令把顧鹹正、欽浩、吳鴻、夏完淳、謝堯文、汪敬、孫龍等三十四人不分首從一律處斬,妻妾子女入官為奴,財產籍沒充餉。九月十九日,兩案四十四人在南京遇難4。依據其他文獻,在這次大搜捕中遇難的還有張寬、殷之輅等人不在上述數十人之內。殷之輅曾任明朝中書舍人,洪承疇審問時說:「汝是明朝都大的官,作謀反大逆的事?」殷之輅冷言反譏道:「汝是明朝都大的官,作謀反大逆的事?」洪承疇惱羞成怒,命人拖出處斬1。因吳勝兆一案牽連被殺的還有楊廷樞。廷樞,字維鬥,吳縣人,崇禎三年應天鄉試解元,為人尚氣節,著名於當時。清兵南下後,他避居於鄧尉山中。魯監國遙授以翰林院檢討兼兵科給事中的官銜。他不僅秘密聯絡抗清志士,還通過門人戴之俊直接策動吳勝兆反正。事敗以後,四月二十日被清軍捕獲,遭到嚴刑拷打,「遍體受傷,十指俱損」,仍矢志不屈。清朝官員想借重他的名望,勸他剃髮。他回答道:「砍頭事小,剃髮事大。」五月初一日被殺,時年五十三歲。這位自幼仰慕宋末文天祥為人處事的愛國志士,終於不負平生所學,為抗清復明事業慷慨捐軀。2

吳勝兆反清活動的失敗,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策劃反清本來應該嚴格保守機密,盡量使易幟反正顯示其突發性,以收出敵不意之效。一旦宣佈反正?立即固守松江,奪取蘇州,會合舟山海師和太湖義旅共圖進取。可是,許多史料都記載,吳勝兆起事之前他的參謀人員即在四出聯絡時張揚其事,弄得人言籍籍,結果倉猝而起,終歸失敗。其次,參預密謀的核心人物應當非常可靠,吳勝兆對部下將領缺乏控制力,他被捕後在供詞中說:「四月初六日(即起事前十天),在官中軍原任副將詹世勳率領各標頭領泣向勝兆苦勸不可亂做,外邊口聲不好,不如將戴之俊、陸冏、吳著殺了以謝人言。勝兆不肯聽從,說我謀反有何憑據,教我殺他三人,不如先殺我罷。眾將不敢再言。」1吳勝兆既明知中軍副將詹世勳等不可靠,就應該先發制人,另以親信取代。四月十六日宣佈反正時,高永義、沈蘭「不肯割辮」,吳勝兆只是逼勒割去辮子,又未採取斷然措施,在關鍵時刻粗心手軟,以至禍起蕭牆,功虧一簣。第三,舟山派來的接應海師遇上颶風,不戰而敗,這一偶然事件並不是關鍵因素,從清方奏報來看,海師因天有不測風雲顛覆了部分船隻,兵員損失並不太大。松江起事以後仍可派兵接應,加上太湖義師和潛伏於松江一帶的復明勢力配合作戰,清方南京、蘇州駐紮的有限兵力很難應付。事後,洪承疇在奏疏中也說:「非仰仗聖天子弘福,吳會半壁盡屬戰場矣。」2

1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揭帖,見《史料叢刊初編》。按,《吳郡日記》第二一五頁說吳勝兆「雖生薊北,原籍南京」。

2同上件。《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第四十頁《刑部殘題本》中云:順治三年奉聖旨:「李成棟、吳勝兆著各罰俸六個月」,這以後吳勝兆「怨望彌深」。

1 見前引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揭帖。

2 王沄續《陳子龍年譜》,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陳子龍詩集》第七一九頁。

3 參見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十五《夏之旭傳》。

1 《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第四十頁《刑部殘題本》云:「至三月十六日回松江,先領與吳提督□□□(銀印一)顆,偽印上鐫監國魯王頒隆武三年□□□□(×月,偽印)上篆平江將軍,(下缺十二字)日補鑄伯印繼來。」同書第三十二頁另一件《刑部殘題本》中也說:「隆武三年新鑄之銀印已入勝兆之囊。」又,《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第一八五頁「蘇松巡按盧傳揭帖」殘件(順治四年六月初九日到)中也說:「詎意叛督吳勝兆潛通賊黨,曾受偽魯國銀印,甘為內應。」按,這顆銀印既以「監國魯王」名義又用隆武年號,反映了舟山群島內尊魯、尊唐勢力之間的爭執和妥協。翁洲老民《海東逸史》卷十二《張名振傳》記載:「時斌卿已進肅虜侯,其肅虜伯印猶在。名振即以其印封勝兆,刻師期。」當為傳聞之誤,自應以檔案記載為準。

2 《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第三十三頁《刑部殘題本》。

1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頁,順治四年四月江寧巡撫土國寶「為緊急塘報事」揭帖;《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第三十二—三十四頁《刑部殘題本》。李魁為吳勝兆下崇明營副將,見順治四年三月蘇松巡按盧傳揭帖,《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四頁。

2 《海東逸史》卷八《沈廷揚傳》記「統水船二百餘號」;同書卷十二《張名振傳》作「聯■二千」。順治四年五月江寧巡撫土國寶「為再報湖海並捷以靖海氛事」揭帖說「賊船百餘號」,見《明清檔案》第五冊,A5—190號,估計遇風前約為二百餘艘。

3 佚名《舟山紀略》云:「丁亥五月吳淞提督吳勝兆謀叛,以血書通名振求援。時(監國魯)王駐玉環山(即玉環島,屬浙江省),名振奏請給敕印三百道,命張煌言監其軍,徐孚遠副之。五月初六日自岑江(即舟山岑港)進發,聯■二千六百號,兵五萬有奇。……十三日祀神放炮,龍驚鼓浪,颶風大作,北師乘之,全軍盡安。……」這裡所記的五月當是四月之誤,其他情節可以同他書相參照。《海東逸史》卷十二《張名振傳》記舟山海師「將抵崇明,海嘯,大風,舟覆」。據《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十二頁「兵部尚書阿尼哈堪等殘題本」雲,沈「廷揚口供,張名振在陣墮海,止有黃斌卿孤踞舟山,不久自殞」,可以證明黃斌卿本人並沒有參加進攻吳淞之役。

1 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為蘇松提督吳勝兆忽有變異事」揭帖(見羅振玉編《史料叢刊初編》)中說:張名振「滿身濕衣,投入松江之僧庵,以腰藏偽銀印向僧玄一易布衣二件,剃髮留頂而逃。」任光復《航海遺聞》也記載了這件事,但把玄一寫作一泓,其文云:「初,名振兵敗於洪濤中,遇煌言浮篷上得不死。尋逼岸暗行二里,遇一庵,名振叩之,僧號一泓者見名振即為剃髮易服,飯畢令即走。名振貽印囑以後騎(期?)。會緝兵驟至,搜捕之,得大領濕衣並印。僧賺以他路,追不獲,僧伏誅,名振得脫,遂歸舟山。」洪承疇疏中說張名振以「偽銀印向僧玄一易布衣二件」,似乎玄一幫助名振脫險是為了圖利,實則不然。名振孤身一人化裝脫逃,不便攜帶明朝官印,交玄一代為保管自在意料之中。

2 張煌言《北征錄》,見《張蒼水集》第一九二頁。

3 見上引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洪承疇揭帖;參見上引《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第一八五頁,「蘇松巡按盧傳揭帖」殘件,張名振之弟張名斌登岸後「勢窮」降清。

1 順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兵部尚書阿哈尼堪等題本殘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十二頁。

2 參見順治四年四月江寧巡撫土國寶「為緊急塘報事」揭帖,《明清檔案》第五冊,A5—155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頁。

3 王沄續《陳子龍年譜》,見《陳子龍詩集》附錄二。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揭帖,見《史料叢刊初編》。

1 3順治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刑部尚書吳達等題本,原件藏第一檔案館,順治題本,叛逆類第二十號。按,鄧之誠《骨董瑣記》三記卷五《顧鹹正一案刑部題本》條收錄了這件題本,個別文字有誤。

2 《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第三十九頁《刑部殘題本》。

4 《明清檔案》第六冊,A6—108號,A6—109號,洪承疇題本,其中一人名沈台監斃,戮屍。

1 《殷頑錄》抄本。

2 《吳郡日記》卷中;《南疆逸史》卷十三《楊廷樞傳》。按,《南疆逸史》等書記楊廷樞遇害時「大聲曰:『生為大明人』,刑者急揮刃,首墮於地,復曰:『死為大明鬼。』監刑者為咋舌。」恐系傳聞之辭。

1 前引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洪承疇揭帖。

2 前引順治四年七月初十日洪承疇揭帖。

第二節寧波華夏等人的密謀反清

1647年(順治四年)冬,浙江寧波(鄞縣)發生了所謂「五君子翻城」之役。「五君子」是史籍中一個不十分準確的概念,它實際上指的是華夏、王家勤、屠獻宸、楊文琦、楊文瓚、董德欽、董志寧等人在寧波策劃的反清密謀。華夏等人在弘光朝以前都是生員,清兵侵入浙江後,他們奮不顧身地參加了抗清運動。華夏任魯監國兵部職方司郎中,董志寧、王家勤任大理寺評事,屠獻宸任兵部車駕司主事,楊文瓚任御史,董德欽任監紀推官,楊文琦任隆武朝廷監紀推官。11646年清軍渡錢塘江南下,他們身在故里,心懷明室,力謀恢復。在清軍主力一部分撤回京師,一部分轉入福建、廣東,浙江駐軍相形單薄的情況下,華夏、董志寧等人認為這是趁虛而起的大好時機。當時,浙江各州縣雖已在清方控制之下,但在舟山群島有明肅虜侯黃斌卿部水師,四明山中有王翊、李長祥等義軍扼險據守。正如史籍所載:丙戌「七月而江上潰,時浙東未下者翁洲彈丸地,而士大夫以至軍民尚惓惓故國,山寨四起,皆以恢復為辭。」21647年冬,華夏、屠獻宸、董志寧、王家勤、楊文琦等人為了恢復浙東,密謀把各種抗清力量聯合起來,一舉攻克紹興、寧波。他們一面派人同在大蘭山(位於四明山區中部)結寨抗清的明兵部職方司主事王翊聯絡,一面通過在舟山的御史馮京第勸說黃斌卿帶領海師來接應。計劃由王翊會同立寨東山的李長祥部突襲紹興,得手後即與黃斌卿海師合攻寧波;華夏等人在寧波府城內秘密聯絡清海道孫枝秀麾下的中軍游擊陳天寵、仲謨(二人曾在史可法部下任偏裨,藏有史可法頒給的劄書)屆時反正。王家勤自稱:「吾招集城東豪傑幾三千人,管江諸社為之魁,其餉吾一人可任也。」3經過奔走聯絡,預定於十二月初四日乘清浙江巡按御史秦世禎移駐天台,各官到渡口送行,城中無人料理之際,內外並起,一舉攻克寧波。1不料,鄞縣降清未用的廢紳謝三賓探知消息,在十一月間向清分守寧紹台道陳謨告密。2秦世禎得到報告,立即改變行期,急調附近駐軍進攻大蘭山、東山、管江各義軍山寨。定海總兵張傑奉命突襲大蘭山,王翊倉猝率部轉移。清軍在王翊營中繳獲了明魯監國頒發的印、敕和書信,其中有華夏、董德欽、王家勤、屠獻宸、董志寧聯名在一幅小白絹上寫給王翊的密信,內云:「敝府佈置已定,越(指紹興)舉隨舉,定越之日,急指一旅到寧,以便壺漿。」又有屠獻宸用竹紙寫的致王翊書云:「敝府發不待時,乞提師合慈,直搗定海,敝地亦從東直下,與抵關師合攻,亦要著也。」3清政府依據謝三賓告密書揭和繳獲的書信按名搜捕,十二月初二日華夏首先被捕,屠獻宸、董德欽等也先後入獄,董志寧脫逃(後在順治八年於舟山殉難)。王家勤於同月十六日與總兵杜英侯、施仲吾等率領義軍在鄞縣管江莊同清軍作戰時被擒獲」1。

黃斌卿原先不同意出兵,華夏等派出的使者再三申說浙東各地義師已佈置就緒,專等海師接應,恢復寧波頗有把握。在馮京第的勸說下,黃斌卿才勉強同意。屆期他並不知道內應已被破獲,按照預定方案在十二月初四日上午率領舟山海師乘船數百艘直抵寧波東門。這時,清方已有戒備,原定內應的陳天寵、仲謨二將兵力有限,不敢響應2;四明山寨的義師又已被清軍先行擊敗。黃斌卿見城內毫無動靜。估計破城無望,在城外同清江口協鎮總兵張傑等部交戰至黃昏,即下令返航。清軍趁勢追殺,黃部副將李讓戰死,船隻沉沒數十艘。3

清政府官員驚魂稍定,立即著手審理參與密謀的抗清志士。華夏自被捕到犧牲始終堅貞不屈。他正氣凜然地承認自己志在恢復大明,「只今尚恢復不來,兵馬莫集,糧草莫辦,徒耿耿耳」4。清朝官員抓住密信中所說「佈置已定,發不待時」八字嚴訊同黨,意在一網打盡。華夏為了保護其他同謀者,拚死不招,說這只是虛造聲勢,「苟有可通,不能不大言以壯任事之氣,而又何借區區實佈置為?」1被夾刑暈而復甦後仍然大聲喊道:「崇禎先帝造謀,弘光皇帝統兵,其餘大學士范景文、四川御史陳良謨、南京禮部儀制司主事黃端伯、杭州府錢塘縣知縣顧鹹建、監國太常寺少卿陳潛夫一班忠義(均已死難者)皆予佈置也。」21648年五月初二日,華夏英勇就義。劊子手要他跪下受刑,他挺立不屈,被擊傷腳後盤坐地上,大呼高皇帝者三,又呼:「藿食謀之,藿食死之」,然後被殺3。屠獻宸、董德欽、楊文琦、王家勤、楊文瓚等也同時或稍後遇難。

攻取寧波之役因謝三賓的告密而全盤失敗。謝三賓唯利是圖,本意是保住他「家富耦國」的家產並「求用於新朝」,沒想到「功」不見錄,清巡海道孫枝秀對他的巨額財產早已垂涎三尺,故意把他說成是「同謀」叛逆,捉拿入獄4。審訊過程中,謝三賓醜態畢露,華夏記載:「先訊謝,謝頻叩地,稱述清功德及表已向推誠,靡敢失此生節至意。頌直指(即巡按御史)萬年德音,介福啟後,備諸乞憐態。且曰:『治民若有異心,未敢出兩次首也。』」1盡避孫枝秀事先暗中派人告訴華夏說:「謝氏汝冤家,可力引之,當為汝報仇。」他卻在公堂審訊時義正詞嚴地說:「謝三賓最為寧郡人不齒,甲申之變,猶居鄉也;弘光皇帝蒙塵,彼竟降虜。迨錢刑部(肅樂)起義,王武寧(之仁)執詞問謝罪,彼願督餉自贖。監國幸越,不次入東閣,惟問暮夜金,即用千金買美姬行樂耳。坐陷錢塘,急切奔降,而大刊揭帖告當事,明歸心大清赤忱。是一反覆小人,行同狗彘也。此好事,豈有他分?惜與他同獄,未免抱愧耳。」2謝三賓聽說華夏斥責自己是豬狗一般的小人決不會參加殉明抗清的「好事」,不禁連連叩頭稱:「長者,長者!」3由於主謀華夏恥與謝三賓為伍,謝氏方能脫獄,正如華夏戊子(順治五年)正月獄中《與林霞舉書》中所說:「弟惜與三賓同禁數日,至今其座覺污之。誰知三賓竟以弟得生,為之一歎」4

寧波諸君子「翻城」之役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大官僚地主為保全巧取豪奪積累起來的巨額資產在政治上表現的鮮廉寡恥,真所謂「肉食者鄙,未能遠謀」。當審訊華夏時,問曰:「無鄉紳預謀邪?」華夏回答道:「悲夫,何言之苦也!大明無鄉紳久矣。即有亦膏腴潔衣,多買田產為子孫計耳。否則擁姬妾傲物取快一時,如與大明結沒世不可解之仇矣。安得鄉紳?只苦這幾個秀才為著明倫堂三字丹心耿耿,刻不能昧。一戴紗帽,狼心狗行,無復人理。」1這一番激烈陳詞雖主要針對謝三賓而發,卻揭露了明清易代之際多數大官僚地主的政治動向。大抵家資愈厚者,身家之念愈重,故國之思愈薄。可見,「鄉紳」一詞並不能準確地說明曾經出仕明朝的官僚的政治態度,也不能與「紳衿」等同。

1 華夏等人在魯監國或隆武政權中所授官職諸書記載略有不同。這裡是依據翁洲老民《海東逸史》卷十四《忠義一》。

2 華夏《過宜言》附《鎮海縣志》人物誌《華夏傳》。

3 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六《施公子邦玠墓碣銘》。

1 華夏等人密謀恢復寧波的時日,諸書記載不一致。應以被捕的主謀華夏在獄中所作《過宜言》為準。下文記黃斌卿海師也在十二月初四日到達寧波府城東門外,可資旁證。

2 全祖望在文章中常說謝三賓賺取「大蘭帛書」,李聿求《魯之春秋》卷十八也記,「丁亥十一月,(華)夏所貽大蘭帛書中途為謝三賓所得,告之」。其實,謝三賓只探得其事,先行告發。華夏等人的帛書是清軍在王翊山寨中繳獲的。華夏在《兩番對簿語略》內描寫審訊時的情況:清巡按「訊予,出謝揭二,一則載有屠獻宸、董德欽、董志寧、王家勤、楊文琦、文瓚、文球七人,一則李文纘及予夏及慈水諸馮氏也。復出職方營(即王翊山寨)所獲同盟帛書二通。」華夏《與林霞舉書》云:「孰知觀海有寨,寨主逃而先事附往聯絡之公家帛書遂露,所由殃及同盟也。」順治五年二月浙江巡按御史秦世禎揭帖中所述情況相同,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十九頁。

3 順治五年二月浙江巡按試御史秦世禎「為捉獲叛犯請旨處分事」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七冊,A7—144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十九頁。

1 順治五年正月浙江福建總督張存仁「為塘報寧郡官兵擒斬逆賊事」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十六頁。

2 李聿求《魯之春秋》卷十七《屠獻宸傳》記:「舟山師次城下,天寵與謨秣馬,猶思應之。海道孫枝秀登陴以望,駭曰:『海師翹首望城上,而不發一矢,望內應也。』即調兵分守諸門,居民敢出衢巷瞻眺者擊殺之。天寵與謨不敢發。」

3 順治五年正月十五日浙江福建總督張存仁「為海賊突犯寧郡官兵奮剿大捷」題本,見《明清檔案》第七冊,A7—75號。

4 華夏《過宜言》卷一,《兩番對簿語略》。

1 華夏《過宜言》卷一,《兩番對簿語略》。

2 華夏《過宜言》卷一,《兩番對簿語略》。

3 自稱與華夏有生死之交的「東海礐樵」撰《過宜先生華公狀略》,張孔式《過宜先生華公傳》,均見《過宜言》附錄。「藿食」指食無肉的普通百姓,與「肉食者」貴族對稱,見劉向《說苑》。

4 《過宜言》附錄《鎮海縣志》人物傳《華夏傳》。

1 華夏《過宜言》卷一《兩番對簿語略》;同卷廿四日《與林霞舉書》亦云:「初九日院審、道審時,謝三賓之搖尾乞生,萬分狼狽。」

2 華夏《過宜言》卷一《兩番對簿語略》。

3 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十《華氏忠烈合狀》;李聿求《魯之春秋》卷十六《華夏傳》。

4 《過宜言》卷一。

1 《過宜言》卷一《兩番對簿語略》。

第三節王光泰兄弟在襄陽、鄖陽反清

王光恩、王光泰、王昌2三兄弟原來都曾參加明末農民起義,王光恩在義軍中綽號關索,頗有點名氣。崇禎後期王光恩接受明朝招撫,所部改編為官軍,固守鄖陽。李自成義軍在1643年和1644年多次進攻該城,都未能攻克。1645年清軍追擊大順軍進至鄖陽時,他跟隨明朝委任的鄖陽撫院徐起元投降了清朝,被委任為襄陽總兵。1647年四月,王光恩因為同清朝委任的鄖陽撫院潘士良鬧摩擦,被誣陷逮捕押往北京。1清政府調總兵楊文富署理總兵,漆尚友任右營副將,企圖改編這支部隊。王光恩的弟弟王光泰(又名王二)、王昌(又名王三)知道來者不善,就在四月二十九日率領部下兵將七八千人反清,殺楊文富、漆尚友、分巡下荊南道甘文奎、襄陽知府楊礦、推官李實發、襄陽知縣潘朝佑。五月初三日,率部轉至鄖陽地區,殺清朝分守下荊南道劉開文、鄖陽知府董有聲、同知劉璇、推官孫陽聲、鄖縣知縣趙丕承、竹山知縣童士勤、保康知縣薛溥、鄖陽行都司表捷等1。他們一面派使者前往湖南向明督師閣部何騰蛟報告反清經過;一面向附近地區散發諭帖劄付,「妄稱永歷年號,籠絡民心」2,檄文中自稱「奮勇興師,廣羅英雄,劻扶帝業」3。永歷朝廷派兵部職方司官員封王光泰為「欽命提督鄖襄等處聯絡秦豫一帶義鎮、掛鎮武將軍印、鎮武伯」4,授王昌為鄖襄總兵,李世英為河南總兵5。清廷在剛剛得到王光泰等起兵消息時,曾經力圖挽回,把王光恩釋放,不久獲悉王光泰等連破襄陽、鄖陽,處死大批清朝文武官員,並且公然打出反清復明的旗號,才將王光恩追回處斬6。三月十一日,清湖廣提督孫定遼親自帶領馬兵五百六十七名,步兵三千三百三十三名,從武昌趕赴鄖陽進剿1。六月十一日孫定遼所統前鋒一千五百名官兵行至距鄖陽四十里的安陽口。這裡三面臨水,一面阻山,王昌趁其立營未定,立刻發起攻擊;孫定遼措手不及,大敗而逃,奔至河灣時因水深難渡,墜於馬下,被義軍擊斃;副將李顯功被活捉,拿進鄖陽城內,從他身上搜出被委任為署鄖襄總兵的劄付,也拖出斬首;兵員除少數逃出外,大部被殲滅。2

敗軍覆將的消息傳到北京,七月十八日清廷命吏部侍郎喀喀木等領滿、漢軍隊前往鄖陽鎮壓。3在喀喀木所統清軍尚在途中時,王光泰曾於九月十八日領馬兵一千餘名進攻河南淅川縣,被清河南總兵張應祥、開歸總兵高第等部軍隊擊敗。4不久,喀喀木會合河南、湖廣清軍向鄖陽推進,王光泰兄弟自知兵力不敵,在九月內退出鄖陽5,行前把鄖陽府城的大小城樓和城上駐兵窩鋪二十九座焚燬一空。1光泰兄弟由房縣進入四川,其部下總兵李世英奔往陝西興安府境,企圖同曾經在該處活動的抗清武裝米國軫、武大定等部會合,不料米國軫已被清軍捉獲,十一月二十二日李世英部被清興安總兵任珍擊敗,世英及副將李錦山、蘇名榜等都被殺。2這以後,王光泰兄弟一直活動於夔東地區,同大順軍餘部李來亨、劉體純、袁宗第、郝搖旗、賀珍等部聯合作戰,成為著名的「夔東十三家」之一。

2 《清世祖實錄》卷三十二、三十三,王光泰均誤書為王光代,王昌訛為王成。按,王光恩的兩個弟弟的名字史籍中記載有出入,明末高斗樞以荊南道守鄖陽時,王光恩在其麾下,招弟光興來歸,「光興改名光泰」,見《守鄖紀略》。後來在夔東抗清時,明清雙方均稱之為王光興,與下文注引地方志不同。

1 康熙二十四年《鄖陽府志》卷二十八《事紀》云:順治「四年,都御史潘士良與王光恩以爭禮微嫌,密疏題參。械系光恩赴京。其弟同光興、光泰殺襄陽官吏,兩日夜至鄖,殺鄖守道劉開文、知府董有聲。……」康熙十一年《襄陽府志》卷一《郡紀》云:「四年四月,撫治都御史潘士良會同總督羅繡錦於安陸府,奉旨拿解王光恩。五月,恩弟王二、王三叛,殺官,大擄掠,破谷城,陷均州,據鄖陽。」同治四年《房縣志》記:「三年,都御史潘士良與王光恩以爭禮微嫌,密疏題參。詔械光恩入京,其弟光興、光泰以眾叛。」康熙十二年《均州志》卷一《州紀》,同治六年《谷城縣志》卷八《紀事》,光緒九年《光化縣志》卷八《兵事》所記大致相同。按,《滿漢名臣傳》附二臣傳(甲)《孫定遼傳》記王光恩兄弟事云:「以鄖襄道李之綱劾其結連土賊陳蛟恣行貪暴事逮問,其弟光泰遂叛,自稱明鎮武伯,偕弟昌糾黨掠襄陽。……」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四四一四頁,標點有誤。又,王二當即王光泰,王三即王昌,《鄖陽府志》記「其弟同光興、光泰殺襄陽官吏」,不應加「同」字。王二為王光泰在順治四年七月湖廣巡按曹葉卜揭帖中說得很清楚。揭帖內「王二」、「王光泰」混用,如「王二僣稱鎮武伯」,「該職看得叛逆王光泰負嵎鄖陽,目無天日,妄改永歷年號,僣稱鎮武伯」。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第一九四頁。

1 順治五年三月十二日湖北巡按曹葉卜題本,見《明清檔案》第七冊,A7—155號,參見同書第八冊,A8—71號、A8—152號。

2 順治四年七月鄖陽撫治趙兆麟等「為塘報逆叛情形伏祈聖鑒」等事揭帖,見《明清檔案》第六冊,A6—34號。順治四年七月湖廣巡按曹葉卜揭貼中也說王光泰在「鄖陽僣稱年號永歷元年」,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第一九四頁。

3 順治四年九月湖北巡按曹葉卜「為再報逆賊盤踞益堅、狂逞益甚」等事揭帖,見《明清檔案》第六冊,A6—129號。

4 同上條,但王夫之《永歷實錄》卷十五《李來亨列傳》附王光興傳記永歷朝廷封王光興為「南漳伯」。

5 同3,原文王昌訛寫為「王成」。

6 魯可藻《嶺表紀年》卷二記:「鄖陽降□(虜)王關索部將殺其新鎮守楊夭兒(當即楊文富)並道府各官,走入四川歸正。」(原註:楊夭兒謀守鄖,計使逮關索赴北。北已釋關索,聞鄖變,追殺之。)又,《清世祖實錄》卷三十二,六月丁亥日條下記:「襄陽總兵官王光恩有罪被逮,弟王光代、王成遂叛,法司引叛律論光恩斬。得旨:光代等聞兄被逮驚叛亦未可知,不可遽以謀叛讞獄。況人命至重,恐涉冤枉,著再詳鞠。」

1 順治四年五月十一日孫定遼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五冊,A5—172號。

2 順治四年十二月湖廣四川總督羅繡錦「為恭報鎮臣失利情形及隨徵兵將顛末仰乞聖鑒事」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七冊,A7—61號。又見順治五年三月十二日湖北巡按曹葉卜題本,見《明清檔案》第七冊,A7—155號。

3 《清世祖實錄》卷三十三。

4 順治四年十月鄖陽撫治趙兆麟「為鄖賊侵犯淅川」等事揭帖,見《明清檔案》第六冊, A6—174號。

5 康熙十一年《襄陽府志》卷一《郡紀》云:四年「九月,吏部哈哈木復鄖,王叛遁。」康熙二十四年《鄖陽府志》卷二十八《事紀》亦云:四年「九月,滿州大人哈哈木抵鄖討王光興,追及大■,破之。」

1 順治十二年鄖襄總兵穆生輝揭帖殘件,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五九頁。

2 順治四年十二月十一日陝西巡撫黃爾性塘報,見《明清檔案》第七冊,A7—41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三本,第二一一頁。

《南明史》